“二十四史”是指中国历史上二十四部纪传体史书的统称,从汉武帝时期的《史记》到清乾隆时期的《明史》,注意,《清史》不再二十四史范畴之内。 这个概念是陆续形成的。唐代之前,有所谓“前四史”的说法,也就是:太史公司马迁的《史记》(涵盖的历史时期从上古到汉武帝)、东汉班固的《汉书》(西汉时期)、南朝刘宋范晔的《后汉书》(东汉时期)、西晋陈寿的《三国志》。 到了北宋时期,又加入了十三部史书: 《晋书》,唐代房玄龄 等 著; 《宋书》,梁代沈约 著; 《南齐书》,梁代萧子显 著; 《梁书》,唐代姚思廉 著; 《陈书》,唐代姚思廉 著; 《魏书》,北齐魏收 著; 《北齐书》,唐代李百药 著; 《周书》,唐代令狐德棻 等 著; 《隋书》,唐代魏徵 等 著; 《南史》,唐代李延寿 等 著; 《北史》,唐代李延寿 等 著; 《旧唐书》,后晋刘昫 等 著; 《新唐书》,北宋欧阳修 等 著; 它们连同“前四史”,合称“十七史”。明代又加上《宋史》、《辽史》、《金史》、《元史》,合称“二十一史”。清乾隆时再增入《明史》,合称“二十二史”;不久又增入《旧唐书》、《旧五代史》,最后经乾隆帝钦定为“二十四史”。 到了近代,赵尔巽主编了《清史稿》,并入“二十四史”,这时合称“二十五史”;后来又加上柯劭忞撰写的《新元史》,最终成为“二十六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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