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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

 简简单单336 2018-02-10
    阳光保险集团稽核监察部自成立以来,坚持“风险、效益”原则,践行“独立、客观、公正、廉洁”的稽核文化,稽核体系日臻完善,稽核队伍日渐成熟,稽核贡献逐步体现,稽核工作成效显著,在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稽核监察部将继续不遗余力发展、培养稽核人员,树立清晰的稽核人员职业发展规划、建立稽核人员的职务晋升通道、为稽核人员提供优厚的工作薪酬、优越的工作待遇及良好的工作氛围。



阳光保险集团稽核监察部,期待您的加入!



岗位目的:

根据工作安排和领导指示,协助区域稽核中心完成所属中心的任中、离任、常规和专项稽核项目任务;开展辖区内三级、四级机构常规稽核,按照监管的要求,按时完成各类报送。从而在三级稽核管理体系中发挥作用,实现公司风险管理的目标。



岗位职责:

1、 负责辖区内三级、四级机构的常规稽核、班子成员的任中稽核和班子成员以及财务负责人的离任稽核;

2、负责稽核项目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并进行现场稽核;

3、负责编制、归类、整理稽核资料、编稽核工作底稿和撰写稽核报告;

4、负责对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者内部管理制度的三级、四级机构和人员提出责任追究或者处罚建议;

5、负责辖区内稽核后续问题的整改追踪工作;

6、负责辖区内的信访处理、案件防控、廉政教育和相关外联协调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学历要求: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211或985院校毕业优先;硕士优先;
2、工作经验要求:2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3、专业要求:金融、保险、财务等相关专业;
4、具备下列职业资格证书优先:注册会计师(CPA)、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注册内部审计师(CIA)、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中级统计师、中级经济师、司法考试合格证书;
5、专业知识与技能:熟悉金融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控制制度;掌握与保险机构内部审计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保险公司各工作环节管理实务、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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