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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几个关键环节 不要让票据大案重演

 君诚则成 2018-02-16

前些年,票据买卖成为了灸手可热的行当,各大宾馆都住着票据中介的人等着拿票(当时是银行承兑汇票)去赚钱。一些票据中介人从开始骑自行车到开奔驰、宝马轿车,再到乘飞机到全国各地买卖票据。由于票据市场乱象丛生,鱼龙混杂,滋生了不少票据大案。虽然这些现象已经是过去式,但票据大案至今仍时有发生!而发案银行以及发案银行的直接责任人、相关联岗位责任人、条线责任人、管理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都受到了史上最严厉的监管和内部处罚。如何防止发生票据大案,再次提上了银行案件防控工作的议事日程。

根据票据中介的套路以及发案银行的薄弱环节,我们总结了以下防范要点:

首先是防范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简称银票)大案,要把握的几个关键环节。

1.保证贸易背景真实性

银票大案的一大特点是没有真实贸易背景。如果银票(包括电子银票)的承兑和贴现银行都能坚持真实贸易背景,就没有发生银票大案的基础。因此,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必须坚持,否则,发生银票案件就在所难免。

2.买入纸质银票:要先验票、后付款。

不管是买断式的银票,还是买入返售的银票,买入方都要逐笔核实银票的真实、有效和合法性,防止在银票的票据包中造假。买入方要坚持验票并收妥银票后,再付款。存量银票要纳入查库管理,查库时要逐一清点。

3.卖出纸质银票:要在资金收妥后,银票才能出行。

不管是卖断式的,还是卖出回购式的银票,都应该要求买方当面验票。在买方将资金划转到卖出方账户后,买方才能将银票拿走。

4.禁止使用同业存款账户核算票据交易资金。

客观讲,银监系统无法掌握银行在异地开立的同业账户信息,这是银监系统的短板。而所发生的银票大案,绝大部分都是违规在异地开立同业账户与票据中介合伙牟利。因此,要从严控制银行同业账户,禁止银行使用同业账户核算票据买卖资金。对有权买卖票据的银行专营部门,要严格执行银监会要求的票据买卖资金,仅限于在人民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或者在本行开立的账户核算。

各银行总行,应该随时到当地人民银行查询所属分支机构违规在全国开立的同业账户情况。通过查询,还可以掌握有无冒用其分支机构的名义开立同业账户的情况。

5.严格行政公章管理。

银票大案一般都涉及到违规使用银行行政公章、偷盖银行行政公章以及伪造行政公章作案的问题。对于违规使用和偷盖银行行政公章与中介合作开展票据业务非法牟利的问题,银行要加大对行行政公章的管理力度,做到从印章使用的发起到盖章,每一步都要留下操作痕迹。对于伪造行政公章在异地银行开立同业账户,需要异地的开户行加强同业账户准入环节管理,核实开户意愿以及开户资料的真实性。

其次是如何防范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商票)大案。

如果说银票买卖即使没有真实贸易背景,因为是银行信用保证,到期后承兑银行也会无条件兑付,对于买入方没有风险的话,那么,商票买卖就完全不一样了。商票是的企业信用,如果企业信用不好,即使到期也未必能够兑付。因此,买卖商票的风险非常大。近年来,随着我国不断加大对违规买卖银票的打击力度,一些票据黑中介拉拢腐蚀一些银行工作人员买卖商票,以没有贸易背景的所谓大企业开票,小银行违规贴现再空转至中型银行增信,从而进入票据流通市场非法牟利,最终导致发生商票大案。对于商票买卖的把控,银行不仅仅要验票,还应该核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开票企业的偿债能力以及实行名单式管理。

可能有人会说:票据大案的发生,人是主要因素。是的,现在的银行不是没有制度,而是有制度没有执行或者被选择性的执行。从各个票据大案看,银行内部参与作案的人员他们并不是不了解银行的内控制度,也不是不清楚票据黑中介的套路!而是为了个人利益,总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因此,银行要扎扎实实开展合规文化建设,以防范案件的要点和典型案例,唤醒那些还在继续装睡的银行内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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