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小学入学流程 2月23日前,适龄儿童家长对小学入学相关信息比对确认,到有关部门补办(更正)。 3月10日—3月31日,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3月16日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3月18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 4月8日-4月23日,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上传学生照片。 4月26日-5月3日,公办小学报名时间 5月19日-5月20日,全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网上报名公办小学的儿童家长根据短信通知或“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的相关信息按时到校进行验证。 必备资料 必备资料详情介绍 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2018年1月1日前签发或签注),或2018年1月1日后申办的《上海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含《居住登记凭证》)。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 5号)等要求: 2018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四种情形之一: ❶ 持有2018年1月1日前签发或签注的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❷ 持2018年1月1日后签发或签注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从2017年7月1日起有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不含补缴); ❸ 持2018年1月1日后签发或签注的《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❹ 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区教育行政部门可结合本区实际,统筹安排适龄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小学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初中统一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入学后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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