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郑晓蔚 针对平昌冬奥会短道速滑女子3000米接力决赛的判罚争议,国际滑联2月21日公布了作为裁判判罚依据的图片。该组织宣称“不再会针对此事做出任何评论。” 这一傲慢口吻,充满了打发来访群众的官僚气息。正如其此前声明“裁判做出的决定就是最终的决定”一样,态度傲慢+1。 对中国队被判出局,国际滑联给出的解释是:“在中国队最后一棒进行交接时,正在滑行的中国选手骤然从外道变道至内道,阻挡了正在滑行的韩国选手。” 对加拿大队被判出局,国际滑联给出的解释是:“一名未在比赛中的选手在冰面上穿行,阻挡了处在最后冲刺阶段比赛选手的动作。” 而对于韩国队交接棒是否完成?摔倒队员是否阻挡了加拿大队员滑行路线?与中国队并行冲刺时是否先行犯规?国际滑联则没有给出任何解释。 而这些不予解释的存疑之处,却决定着这项赛事的冠军走向。 曾多次担任短道速滑国际赛事裁判长的王石安教授在观看慢动作回放后依据其经验认为,最终的冠军应该是中国队,韩国队应该被取消奖牌。 按照王石安教授的看法,首先可以确定的是韩国队犯规了。主要犯规地点有两个地方,第一,韩国队队员摔倒,将加拿大队员绊倒,违规在先应该被取消比赛成绩。 第二,中国队员范可新冲刺时被指有犯规动作,但实际上韩国队犯规在先,在冲刺时存在强行横切阻挡,应该被取消比赛成绩。 归根结底,国际滑联不仅存在“选择性执法”,还存在“选择性释法”。 我觉得中国队主教练李琰早已把国际滑联这点小伎俩看穿了。她在被判出局的赛后第一时间就表达了不满,“裁判在同一个比赛当中,他有选择地去看有问题的点。他会说这个点重要,那个点不重要,这个是不对的。(裁判)应该把所有的点都看清楚,所有有碰撞有争议的点(都应该看清楚)。作为职业裁判来讲,他应该看清楚之后再下最后的决定。因为奥运赛场的比赛对于运动员来说,一生可能就一次。” 我完全同意李琰教练的看法:作为负责任的裁判,你应该全程回看比赛录像,而不能只看个人存疑的地方。只有如此,方能得出一个全面客观公正的判罚尺度。如果裁判着重调阅某个“犯规点”,或者故意回避某个“犯规点”,这都不是一次全面、客观与公正的判罚。 有网友说,反正中国队的犯规也被抓拍下来了,咱们也就别“抬杠”了——但话不能这么讲,我们依然“有理有力有据”。 为了方便理解,我就拿大家熟悉的足球运动举例。我们知道,足球裁判的执法尺度是松紧不一的。有裁判只要禁区内出现体毛级接触就会吹点球,而有裁判即便禁区内发生激烈身体对抗也不判点球——这两种判罚尺度都在足球规则默许范围以内。但作为足球裁判,你绝不能在同一场比赛中,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吹罚标准,即:在中国队出现体毛级接触时就立刻判给韩国队点球,而在韩国队踢倒中国队球员后也没有任何表示。 对我来讲,我可以接受中国短道速滑队没有金牌,但我不接受国际滑联没羞没臊地搞这套恶心的双重标准。 我不是向着中国运动员说话,我是心疼十几年如一日练习短道速滑却被这种霸凌的“双标”判出局的所有运动员。 前方消息说,国际滑联已经驳回了中国短道速滑队的申诉,理由是没有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进行申诉。而主教练李琰曾表示:“因为当时裁判们还在开会,所以申诉材料一时还没有递交上去。”
这是一个可以预料的结果——毕竟,国际滑联是一个从来不会解决自身问题甚至根本不能认识到自身问题的官僚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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