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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如何在逮捕环节上行使有效辩护?

 刘政人性本恶 2018-02-23

1.逮捕环节是律师有效辩护的黄金时期

逮捕前,一般是刑事拘留,也有不拘留,直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之后直接被逮捕或起诉的,比较少见,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在逮捕前的刑事拘留期间,其实是非常重要的。

刑事拘留最长是30天,如果需要进一步羁押犯罪嫌疑人,就需要逮捕当事人,而逮捕当事人,必须获得检察院的批准。一般在实务中,公安机关会在这30天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而检察院会在7天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答复,总共加起来就是37天,也就会救援当事人的黄金37天。笔者经理的不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的复杂案件,甚至就是在第37天的夜里做出的批注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这也就说明,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时,会对整个案件,根据公安机关移交的案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以判断当事人是否有必要继续羁押,如果没有必要继续羁押,就会做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就必须变更羁押措施,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措施,释放当事人,而之后,检察院往往会对该类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或由法院作出缓刑、免予处罚等等同无罪的判决。因此,检察院批准逮捕前的最长37天,是刑事律师介入案件后最应该重点发力的阶段。

2.刑事律师在逮捕环节可以做的事有很多

刑事律师接受委托后,可以第一时间与当事人会见,通过与当事人会见,基本可以对整个案件有个大致的脉络,如果当事人的确属于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情节轻微的情况,律师可以第一时间应该写出相关法律意见书,直接递交给公安机关。现实中,多数办案部门,特别是办理非法集资犯罪的经侦部门,专业度都较高,也比较尽责,但是由于现实办案压力大,一旦有非法集资案件发生,往往案值大、案件复杂、涉案人数多,在羁押犯罪嫌疑人时,难免会出现将无辜者、普通的员工、供应商都一锅端的现象,此时,如果专业律师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书,将整个案件和当事人的无罪理由条理清晰的提交,促使公安机关作出不予提交逮捕申请的决定。现实中,此类情况并非不可能。律师也可以在公安机关提请批注逮捕后,直接向检察院提交书面法律意见书,并且有权申请与检察官当面沟通,陈述意见,现实中,由于此类审查逮捕工作由检察院的侦查监督部门主管,而该类部门的法律素养也比较高,如果律师能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讲明当事人无罪、罪轻事由、申请补充有利于当事人的相关证据等等,往往对当事人本身的合法权益有很大的保障,对之后的辩护工作也提供了巨大的便利。

另外,律师的及时介入,也能通过与当事人的沟通,最大可能的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出合法的回避、管辖权异议、立案监督,防止当事人被刑讯逼供、诱供等非法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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