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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后第一次安全管理检查就有可能不合格吗?

 上下相随 2018-02-24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不可忽视

第694期

工程一开工,首先要关注的是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工作是否到位,如果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些的工地将判为不合格工地……

一般来讲,安全检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随机抽查,一种是组织专家专项检查。本文介绍的是依据JGJ59标准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管理为内容的检查。

抽查——抽查时间短暂,但同样能够做出一些工地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判断!

前往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抽查,是安全生产检查的经常性工作。它不同于专项整治的重点检查和专家组形式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评分。专家组形式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评分需要比较系统、专业的知识,并在施工现场检查时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安全管理抽查形式的特点是时间短、随机性强,但只要抓住主要问题、用科学的方法是能够检查出一些安全管理问题的。安全管理抽查的形式有两个,即“看”和“核”。

1、“看”。

“看”即查看。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时,首先要求施工现场提供如下必备文件资料;同样,作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中必须完备如下文件资料: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

(2)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名单。

(4)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6)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文件。

(7)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文件。

(8)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9)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相关资料。

(10)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文件。

(11)专项施工的相应安全技术交底的书面资料。

(12)专项施工的相关记录文件。

根据需要,施工现场还应提供其它相关安全管理资料。

以上12个文件中,前8个文件不可缺少,都是安全生产管理必不可少的管理性文件,没有这些文件施工现场就不可能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如果以上8个文件缺少一个,根据JGJ59检查标准即可判该工地安全管理不合格,发整改通知单要求其整改后4个文件中,若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已经开始但无相应文件的,亦可根据JGJ59检查标准即可判该工地安全管理不合格,发整改通知单要求其整改。

“看”即查看或察看,是安全生产检查的一种重要或主要的方式及手段。有时可通过“看”这一环节就可以判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合格。若通过“看”这一环节就可以判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合格,就可以根据JGJ59检查标准作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不合格的结论,发整改通知单,本次安全检查就可以告一段落。

2、“核”。

“核”即核查。在确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资料齐全后,就可以核查施工现场提供的管理资料。如核查施工现场提供的以上12项资料。

施工现场提供的以上12项资料的要点有: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应针对该施工现场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是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竖向到底”。即施工现场每个部门和岗位都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现场常见的问题】有的施工现场直接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代替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或部分企业用统一的格式来替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具体表现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针对性,将安全生产责任制逐个对照施工现场每个部门或岗位,就会发现不是有的部门或岗位没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施工现场没有相应的岗位或部门。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落实”、“措施”、“实施”相关内容:

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是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其中包括施工现场主要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应的责任人应在责任书上签字确认。

【施工现场常见的问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有相应的文件,但无责任人签字确认。

②“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有相应奖励或处罚等考核措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措施应用文件形式确认。没有考核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一纸空文。

【施工现场常见的问题】没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措施,有的施工现场有所谓的考核措施但是考核措施形式化或没能按照计划安排及时、定期地进行考核。

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动态管理,考核应与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施工现场的所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都必须与安全生产责任制挂钩,并在管理过程中进行考核与适时地调整。

【施工现场常见的问题】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及时或定期按计划进行考核,或考核无文字记录。

(2)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规程应体现“全面”、“有效”,即施工现场各个工种均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且为现行的标准规范;如无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规范的,企业应自行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确保各个工种均有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

【施工现场常见的问题】与施工现场应有的工种相对照,不是所有的工种都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少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版本已经失效。

(3)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名单。

确认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名单之前应确认该项工程的规模(一般指工程总面积或工程总造价)及单位类型,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及单位类型,按照表1所示的要求检查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

表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单位

工程规模或单位类型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

总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

基本要求

补充要求

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

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

不少于1人

——

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

5000万~1亿元的工程

不少于2人

——

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

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

不少于3人

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分包单位

专业承包单位

至少1人

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劳务分包单位

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

1

——

施工人员在50人-200人的

2

——

施工人员200人及以上的

3名及以上

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备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以上配备标准上增加。







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省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受企业委派专门从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以企业文件进行确认。

【施工现场常见的问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没有企业委派的相应文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常在现场的人员;实行总承包施工企业不能很好地掌控分包单位和劳务单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文件必须针对现场制定。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应标有必备的安全、消防、保卫和环境保护设施、安全及环境保护管理目标、安全管理计划、环境管理计划以及列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目录等。为体现绿色施工要求,还应专设绿色施工章节。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以及有关计算书和相关图纸。

【施工现场常见的问题】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文件是个“通用版本”,不能指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涉及到表2所示的分部分项工程,均应编入监控目录,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表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序号

工程名称

危险性较大的范围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范围

1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

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4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5

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吊篮脚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6

拆除、爆破工程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7

其它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5)预应力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要有针对性。

【施工现场常见的问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企业统一制定的或在网上直接下载的,不能指导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文件。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应包括“组织”、“内容”、“措施”和“记录”等相应内容:

①“组织”——应明确由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的检查组织机构以及班组、分包单位安全检查组织机构的要求,确定定期检查计划及相应的检查记录等。

②“内容”——安全生产检查应包括本章所列举的一系列专项检查内容(可单独检查,也可按照JGJ59的要求实施综合检查),或按照其他相应的标准规范(如《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等标准规范)确定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和方法,企业也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行制定相应的标准实施检查。

③“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等具体要求;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应由检查组织机构组织复查的管理要求。安全生产检查应与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对应。

④“记录”——已检查的活动,必须要有相应的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常见的问题】安全生产检查出的问题反复出现。最主要的原因是整改措施不到位,相应的责任人得不到有效的处罚。

(7)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文件。

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应包括“组织”、“内容”、“措施”和“记录”等相关内容:

①“组织”——明确安全教育培训的部门和责任人;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该体现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包括现场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和分包单位有关人员。

②“内容”——培训内容应包括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安全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当施工人员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和分包单位有关人员还应该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度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③“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应有针对性,要有检验培训效果的具体措施或考核指标;应提出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或安全生产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工作;安全教育培训的部门和责任人应对教育培训活动负责。

④“记录”——已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必须要有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施工现场常见的问题】安全教育培训搞形式主义和教条主义,培训效果不能真正发挥;有的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弄虚作假现象严重。

(8)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包括“组织”、“内容”、“措施”和“记录”等相关内容:

①“组织”——施工现场应明确项目经理为应急救援预案第一责任人,并确定各项应急救援预案的管理实施部门和责任人。

②“内容”——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应急救援预案在内的各种危险源的,施工现场应针对工程特点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列出重大危险源清单。

③“措施”——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消除隐患的措施和计划,并实施监控;施工现场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培训、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应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④“记录”——已开展的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应有相应的演练记录。

【施工现场常见的问题】应急救援预案不能做到全员性;应急救援演练流于形式。

(9)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相关资料。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专项施工方案(见表2)在实施前必须通过专家论证。专家论证的相关资料应包括专家会的会议纪要、专家意见及专家的签字记录等。专家论证会必须符合表3所示的要求:

表3  专家论证会的相关要求

专家组组成及要求

参加专家论证会成员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2)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1)专家组成员;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重新审核。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施工现场常见的问题】由于论证准备不充分、时间短及个别专家水平有限,专项施工方案不能得到充分论证;不能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10)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核应按如表4所示的要求进行。

表4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核要求

编制

审核

审批

(1)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2)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1)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3)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4)需专家论证的方案,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施工现场常见的问题】超过一定规模需专家论证的方案没有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不能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实施。

(11)专项施工的相应安全技术交底的书面资料。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应在交底文件上签字并保留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安全技术交底书面记录。

【施工现场常见的问题】交底人和被交底人不能及时地在交底文件上签字;个别施工现场被交底人有代签字现象。

(12)专项施工的相关记录文件。

已进行的专项施工必须按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方案,专项施工应相关记录文件,并做到:

①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

②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③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④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施工现场常见的问题】工序验收不及时,或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没有验收记录,或验收记录上无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专人监测措施不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除以上文件外,还应查看其他文件。

不少施工现场通过“核”手段,就已发现重大问题。如以上12项检查中若有一条严重不符合的,可判该工地安全管理不合格,发整改通知单要求其整改。需要指出的是在做出不合格判别时必须谨慎做出,最好有个符合程序,不要轻易下结论。

安全管理的抽查形式主要是以“看”和“核”为主。利用以上抽查形式,就能够检查出不少问题。

重点检查——像这样检查,不少工地将被判为安全生产检查不合格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点检查较抽查形式,在内容和时间上要花费比较多,不仅要“看”、“核”,而且要问,必要时要对相关人员实施现场考核和笔录。重点检查形式一般用于专项整治。

常见的重点检查参照JGJ59检查标准进行。如参照JGJ59检查标准,以下项目在检查时应重点关注,并可根据项目后所列的问题,依据JGJ59检查标准判断该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是否合格,适时发出停工整改书督促其整改:

1、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判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不合格。若未备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等问题严重的,可判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不合格。

以下问题中出现2个及2个以上的,应判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不合格

(1)工程项目部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2)未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3)未制定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

(4)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

(5)未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

2、施工组织设计。

以下问题出现任意一个,均判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不合格

(1)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未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未经审批;

(5)完全未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3、安全技术交底。

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应判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不合格。以下2个问题均出现,应判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不合格

(1)未按分部分项进行交底;

(2)交底内容不全面和针对性不强。

4、安全检查。

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应判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不合格。

以下问题中出现2个及2个以上的,应判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不合格

(1)未有安全检查记录;

(2)事故隐患的整改中的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均未做到;

(3)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按期整改和复查。

其中(3)的问题相当严重的,应判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不合格。

5、安全教育。

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应判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不合格。

以下问题中出现2个及2个以上的,应判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不合格

(1)施工人员入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2)具体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很不明确;

(3)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未进行安全教育。

6、应急救援。

未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判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不合格。

以下问题中出现2个及2个以上的,应判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不合格

(1)未建立应急救援组以及未按规定配备救援人员;

(2)未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3)未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这么多情形下,工地将被评为不合格工地,你们的工地是否要注意了?!

安全生产管理检查不合格,预示着存在诸多的隐患。今年,安全生产管理检查的力度将加大,即使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也有可能被勒令停工整改或受到高额的罚款。因此,为了顺利地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你们的工地是否要要经常性安全管理“体检”呢?

 

附:JGJ59评判标准

依据JGJ59检查标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评判标准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3)工程项目部应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工程项目部应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5)对实行经济承包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应有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6)工程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7)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应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并应按计划实施;

(8)工程项目部应制定以伤亡事故控制、现场安全达标、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9)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进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

(10)应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

(11)按考核制度,应对项目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考核。

2、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1)工程项目部在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有针对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3)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有关部门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

(5)工程项目部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3、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应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施工栋号分部分项进行;

(3)安全技术交底应结合施工作业场所状况、特点、工序,对危险因素、施工方案、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进行交底;

(4)安全技术交底应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

4、安全检查。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定期进行并填写检查记录;

(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复查。

5、安全教育。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当施工人员入场时,工程项目部应组织进行以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安全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3)当施工人员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每年度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6、应急救援。

(1)工程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特点,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应制定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起重及机械伤害、防火灾、防物体打击等主要内容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2)施工现场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培训、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3)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应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7、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1)总包单位应对承揽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查;

(2)当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3)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

8、持证上岗

(1)从事建筑施工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9、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1)当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及时报告;

(2)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3)应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

10、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入口处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施工现场应绘制安全标志布置图;

(3)应根据工程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牌设置;

(4)施工现场应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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