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对越自卫还击、保卫边疆作战,我军一个基本原则,即把越南黎笋政府与越南广大人民群众区分开来。不能把枪口对准没有敌对行为的越南平民。在战前普遍进行了战场政策纪律和群众纪律教育。 绝大多数部队进入越南后严格遵守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不随意伤害越南老百姓和非武装人员;优待战争中的越南老人、妇女和儿童;不随意损坏群众财物;把缴获自越南政府、军队的粮食分给越南百姓等。 这一政策在某些地区,特别是与中国接壤的部分地区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减少了越南百姓的抵抗情绪,一些越南人甚至主动为我军提供带路等帮助。但是,随着战争的进行,特别我军深入到越南境内后,片面强调群众纪律给我军造成了不必要的伤亡。 比如,陆军55军163师489团8连1班副班长陈锡明就惨死在救助越南平民时。在一次行动中陈锡明搜索一条小巷,发现路边躺着一名身穿便服的中年男子,此时该男子满身是血,生命垂危。陈锡明判断该人可能是一位受伤的越南百姓,出于好心,他急忙取出急救包,对伤者进行紧急包扎。但,他万万没有想到,治疗过程中,这个越南老百姓,却偷偷拉响了陈锡明腰间的手榴弹。好心的陈锡明就这样惨死当场。 这样的事并不是孤例,即便是在489团也发生过多起。489团9连卫生员在给一位越南老太太治疗的过程中,也同样惨死在了这位老妇人的毒手之下。 许世友在战后的总结中说:”越南是全民皆兵,就连大姑娘、老太太都向我们射击。“实际情况是,越军利用了我军的善良仁慈,他们不断化妆成越南百姓对中国军队进行偷袭,而我军不忍对其下手的百姓也暗里杀害中国军人,导致我军伤亡惨重。 中国军队是文明之师、仁义之师,对越自卫反击战更是正义战争、惩罚战争,但异国作战,敌对国的人民就是敌对民,即便没有害人之心,但防人之心不可无。这个经验教训值得认真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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