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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A考核、表外理财、表内理财及相关法律法规

 bbpp08 2018-02-26
MPA考核、表外理财、表内理财及相关法律法规
2016-10-26 顾问云

MPA考核
别名:Macroprudential Assessment,宏观审慎评估体系

释义
MPA是由央行在2015年12月公布,于2016年实施的,为维护金融稳定推出的新的监管机制。

解析
此前,央行通过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和合意贷款管理机制来控制银行风险。随着金融创新发展,原有的狭义信贷管理越来越难以有效实现宏观审慎管理目标,央行在此前基础上拓展出覆盖面更广的MPA考核:

MPA是一个综合评估体系。MPA考核是基于预先设定的14项指标,涉及资本和杠杆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流动性、定价行为、资产质量、外债风险和信贷政策执行等7大方面。宏观审慎资本充足率是评估体系的核心。央行在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系统重要性附加资本、储备资本和资本缓冲要求的基础上计算宏观审慎资本充足率(MCA)。

MCA关乎银行经营稳健性,可能会对资产负债表扩张形成一定制约。信贷评估从狭义贷款转向广义信贷,包括银行贷款、债券投资、股权及其他投资、买入返售资产和非银金融机构存款等。

表外理财
别名:Off-balance-sheet Financing

释义
表外理财是指资金不被统计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理财产品。

解析
表外理财通常以备忘、备查类形式反映在资产负债表表外,如收益较高的“非保本”型等理财产品。此类产品大多属于银行代理经营的中间业务,银行收取手续费,对于银行来说并不构成信用或市场等风险,而是由投资者承担亏损风险,归属于资产负债表的表外项目。


表内理财
别名:On-balance-sheet Financing

释义
表内理财是指资金被统计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理财产品。

解析
表内理财通常以结构性存款科目反映在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负债项下,如投资货币市场和国内市场的“保本”型等理财产品、银行不承担风险的代客理财资金等。此类产品为商业银行自营并承担主要风险,投资者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归属于资产负债表的负债类。


24、银行表外非标通道是否可以继续?

表外理财面临即将下发的资管新规的围堵。

对银行而言,表外的非标主要是实质承担风险的代销业务,以及表外理财非标两类。

对于第一类,当前严监管下明显违规操作,应该属于严惩的业务类型。

银监发【2018】4号定义违规表外业务时提到:存在名义上为银行代销资管产品,实际上由代销银行主导相关项目,并签订隐性回购条款承担实质风险,或在出现风险后以自营资金承接代销业务风险资产;

表外理财投非标一旦资管新规正式发布,银监会后续再跟进理财新规,严格要求期限匹配,对结构化产品实施限制,做多一层嵌套将面临自身如何消化现有存量的巨大问题。

另外就是银行理财非标资产未来也面临投放渠道的问题,后面会专门就银行理财和信托合作投放非标遇到的全新障碍问题。

所以如果城商行同业投资非标科目因为表内流动性或者控制通道业务的问题,想用银行自身理财资金承接表内非标,同样面临如下问题:

1)银信理财合作额度管理;

2)如果通过信托放款仍然属于通道类信托,面临额度压缩的问题;

3)如果是本行理财直接承接本行表内资产,违反理财和自营资金隔离的要求,虽然目前没有明文禁止,但主要违反的规则包括2014年35号文风险隔离要求。

如果是真实买断给理财产品,并不违反2018年的4号文如下要求:

违规开展跨业通道业务,利用各类信托计划、资管计划、委托贷款等,规避资金投向、资产分类、拨备计提、资本占用等监管规定或将表内资产虚假出表;

即将发布的资管新规明确规定,禁止各类资管计划直接或间接投资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对于相应的收受益权另行制定限制性规定,但并没有禁止理财投资商业银行表内转出的非标资产。笔者认为后续大概率会禁止理财产品承接本行或母行的非标资产。


理财业务涉及的相关法规列表
1.《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监会令2012年第1号);
2.《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 [2007] 54号);
3.《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 [2013] 8号);
4.《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 [2014] 35号);
5.《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 [2014] 127号);
6.《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 140号);
7.《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 [2009] 113号);
8.《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发 [2010] 102号);
9.《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办发 [2016] 82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务和员工行为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 [2014] 57号);
11.《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 [2015] 203号);
12.《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 [2016] 44号);
13.《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6]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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