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訾利利 记者 刘慧丽 马俊峰 实习生 李志远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指出要逐步压缩中小学特长生招生规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同时继续清理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尚未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等加分项目的地方,要从2018年初中起始年级开始执行。 那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一项要求呢?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中小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深化,稳妥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和历史性突破,重点大城市基本实现了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有序入学、阳光监督入学,有效缓解了“择校热”,但为了进一步解决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确保2018年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工作取得决定性成效,普通高中招生入学秩序更加规范,所以才有了这一项要求。 此外,在《通知》中,还对整体谋划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了三个统筹。 一是统筹制订招生入学办法,各省(区、市)要统筹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公办和民办中小学、户籍学龄人口和随迁子女、重点大城市和市县招生入学工作。要落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要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二是统筹保障不同群体入学,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推进融合教育。 三是统筹做好教育资源配置,依据区域内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合理规划布局中小学校,加快学校建设,保障足够学位供给。严格控制大班额、大校额,确保2018年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目标。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 《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全面强化监督问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河南商报编辑 张雅露 见习编辑 施尚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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