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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重拳治理!疯狂的校外培训该刹刹了!

 昵称815848 2018-02-26

 


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总局四部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全面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坚决治理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有安全隐患、无证无照、‘应试’倾向、超纲教学”等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6类突出问题。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26日在教育部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透露,治理行动将分三步走,“2018年6月底前完成全面部署和摸底排查;2018年底前完成集中整改;2019年6月底前完成专项督促和检查。

   

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迅猛,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中小学生对学习的补充性需求。然而,校外培训如火如荼、愈演愈烈的态势也不容乐观,一些将“应试”进行至底的培训,不仅加剧了学生的课外负担,而且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生、家长苦不堪言却欲罢不能。

据教育部等四部门有关负责人的解读,此次治理旨在迅速遏制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维护学生权益,推动解决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一纸文件究竟有多大力度?久攻不克的课外负担能否真的被“拿下”?记者特别注意到,《通知》明确,将首次建立黑白名单制度,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将被列入黑名单。

 

聚集六大问题——从严查处培训与升学挂钩行为 向超纲教超前学坚决说“不”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聚焦六类不规范行为,将系统解决办学隐患和办学内涵兼治,校外培训和校内教育教学行为兼治问题。

首先是治理无资质和有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把确保学生安全放在首要位置。《通知》明确,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安置参加培训的学生。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

二是治理数学语文等学科类超纲教超前学等“应试”培训行为,把减轻学生校外负担放在最突出位置。《通知》要求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明确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同时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机构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是治理学校和教师中存在的不良教育教学行为,把强化学校和教师管理提到更重要位置。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存在的“非零起点教学”行为,严厉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通知》提出,坚决查处个别在职中小学校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组合拳”系统攻坚——长效规范 减负提质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本次专项治理行动是全面治理的开端,重在治标,瞄准治本。”教育部等四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下一步,教育部将把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作为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标本兼治、内外联动、堵疏结合、积极稳妥”的原则,打好“组合拳”

一是取消与招生入学的挂钩。推动落实刚刚印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范招生入学秩序,进一步斩断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招生的联系。二是建立长效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促进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发展的意见,加快建立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长效机制。包括:明确设置标准、规范审批登记、培训业务管理、加强日常监管等在内的常态治理体系内容。三是减负提质。进一步研究制订关于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有关意见,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完善学校服务、强化学校育人功能,缓解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校外培训的依赖。

教育部要求各地认真制订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审批、备案、登记等标准,明确治理步骤、细化工作分工、压实部门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公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和信箱;同时加快建章立制,及时总结改革经验,推广各地有效经验做法,完善各项制度,加快建立长效机制。 (本报北京2月26日电) 

 

如何更好地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中存在的种种无序和违背规律的乱象,来自教育领域的专家对此进行了解读,这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再难管也要管”


教育部门长期以来推动中小学生减负增效,但“校内减负校外增负”成为新问题。


产生校外培训种种无序和违背规律的各种乱象的一个重要根源是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明里暗里的条件要求助推的,真正切断这一关联,才是釜底抽薪之策。中小学校和教师更好地做好学校教育的本职,也是为校外培训降温的重要支持行动。学校及其从业者(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存在性质上的差异,角色不容混淆。专项治理工作要“使其(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者,而不是教育秩序的干扰者”。


在严格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过程中,针对实际存在的学科学习差异化多样化需求的现实,发挥规范的校外培训机构“有益补充”同时,应当出台鼓励中小学校这支教育正规军主动有效供给的激励政策措施和经费筹措方案。

  

笔者了解到,一些负责任的学校,在现有学校收费政策要求下即使是完全免费地,也在为不同类型学有所需的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教学服务。但学校不是万能的,学校的教师也不是不食人家烟火的神仙圣人,靠学校千方百计节约和筹措推进,靠教师背负承重负担和压力却不能获得体面的收入这种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更美好的需求,是难以推而广之和长期持续的。如何解决学校不是靠提前放学来减负,如何靠制度化而非仅仅是教师的道德责任去深化推动学校满足各类必要的课外辅导需求,如何减轻学校减负增效,满足多样化教育需求的经费压力,如何让学校教师不愿意违规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活动而体面而有尊严地工作,逐步真正实现“让教师成为令社会羡慕的职业”,这些应当还有制度创新的空间。

(陈国治,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党委副书记)

疏堵结合 综合施治 

教育要张弛有度


周末、节假日为什么要给学生放假?是要让孩子身心在紧张的学习之后有一个适度的舒缓,让知识的积累暂时告一个小段落。节假日让孩子从学校的课堂转战到校外培训机构的课堂,孩子永远关在房子里,坐在书桌前,不利于大脑的发育。好比一张弓,一直绷得紧紧的,时间长了,就没有了张力。有时候人在休息时反而更容易进入思考状态,此时思想放松了,创造力和想像力反而变得更活跃了。

对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治理,该整改的整改,该取缔的取缔,该补证照的补证照,该收缩其营业范围的收缩其营业范围,该追究责任的追究责任。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由教育、民政、人社、工商和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参与的省、市、县三级工作机制;向社会公步《白名单》《黑名单》,并可实现网上查询,让那些有安全隐患、无资质、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没有市场;要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将治理成果加以固化;要持久发力,形成长效机制,一抓到底。


学校在这个过程中不能置身事外,也应发挥自己的积极作用,配合做好“疏导”工作。比如,针对家长的“三点半烦恼”(下午三点半孩子放学时家长还没下班,只有将孩子往校外培训机构送),学校建立“弹性离校”制度,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严格实行“零起点教学”,不得拔高教学要求、加快教学进度、增加教学难度,缓解家长你追我赶的焦虑感;不面向社会举办以小学生为参赛对象的语文、数学、外语等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竞赛活动或等级测试等变相竞赛活动;建立、完善学校课后服务制度等。

叶存洪,南昌师范学院教育评估院院长、教授)


校外培训机构的边界在哪里


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大面积渗透到中小学,很多中小学校的学生都上过课外辅导班。我了解到,不少孩子回到家先做辅导班的作业,再做学校的作业,负担很重。如果这种状况得不到有效遏制,素质教育改革不可能成功,中国教育也不可能走向现代化。

这次四部门联合发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可以说非常及时,工商、民政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的参与,可以对课外辅导机构的运营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执法,对于规范课外辅导机构规范合理的运营,可以起到很好的作用。课外辅导机构是公立教育和民办教育的补充,主要应定位于提供特长教育。正规的学历教育,还是应该由公立和私立学校来提供。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学校都应该是非营利机构,一旦市场化,教育就会失去利他性,其最为重要的道德教育就可能被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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