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小学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小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可采取摇号入学方式…… 太原市教育局发布公告,就2017年全市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根据指导意见,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就近入学。 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接受小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或变相采取考试、考核、测试等方式选拔新生,不得以各种竞赛成绩、各类考级证书、表彰获奖项目等作为小学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凡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等,必须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任何学校不得接收2017年8月31日前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报名须提供: ①《居民户口簿》; ②《房屋所有(产)权证》; ③《出生医学证明》; ④《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报名须提供: ①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 ②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6年4月30日前办理); ③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7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6年4月30日前办理); ④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 按照全市精准扶贫的要求,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六城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太原市六城区小学入学的,登记报名时需提供: ①《居民户口簿》; ②在本市六城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6年4月30日前办理); ③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7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 ④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 ⑤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 阳曲、娄烦两县要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本县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入学的具体条件。 2017年8月26日上午进行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 均衡编班原则是:统一办法,学校组织,严格纪律。 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可进入学区内小学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 任何小学不得拒收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1、划分主体。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对辖区内所有公办小学(含省、市属学校)划分学区范围,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教育局备案并予以公开发布。 2、划分原则。尊重历史,注重衔接。按照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原则划定小学学区范围。 学区划分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可根据2017年小学入学信息登记后适龄儿童数量、分布情况和各小学招生规模轨制等进行适当调整。 3、划分办法。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数量分布、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据道路、街区、门牌号、村组等,为每所小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 学区划分要相对独立,不得出现如同一幢住宅楼划分为两个学区等情况。 4、组织听证。对于调整范围较大的学区,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或委托相关小学组织召开小学学区划分听证会,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 5、进行公布。各小学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格式,将已确定的本学校学区范围进行公布,使适龄儿童家长广泛知晓并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招生学区范围。 6、咨询服务。学区划分公布之后,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进行广泛宣传,并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家长咨询,做好解释工作。 每班不超过45人 指导意见中称,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小学起始年级全部达到标准班额,义务教育小学标准班额不超过45人。 (1)当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在学区小学入学; (2)当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户时间顺序安排入学; (3)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未能在学区小学入学的,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入学。 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但户籍、住址分离(即“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但不得择校。 7月下旬开始报名 根据指导意见规定,2017年全市小学入学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28日。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推迟组织进行小学入学报名工作。 各民办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招生要按照市教育局统一工作安排,实行自主招生、免试入学。 各民办小学应按要求制定自主招生办法,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各民办小学招生要规范招生办法和招生程序。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全部接收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进行招生录取。 一、2017年5月3日—5月13日:小学入学信息网上登记; 二、2017年6月下旬:出台《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小学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三、2017年7月15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小学入学具体实施办法”、“辖区内各小学招生计划”和“本区域内各小学学区划分范围”等; 四、2017年7月15日前:各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工作; 五、2017年7月20日—28日:各公办小学校组织小学入学报名工作(7月20日—7月24日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 7月25日—28日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 六、2017年8月中旬:发放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 七、2017年8月26日上午: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统一均衡编班; 八、2017年8月底前:完成全市小学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来源: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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