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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保理和应收账款质押有什么区别?

 深度视讯 2018-02-28

明保理是指银行受让国内卖方(客户)因向另一同在国内的买方销售品或提供服务所形成的应收账款,在此基础上为卖方提供应收账款账户管理、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催收和承担应收账款坏账风险等一些列综合性金融服务。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应收账款融资方式的一种,指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合同,以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信贷限额条件下,采取随用随支的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短期借款的融资方式。

根据题主的要求,本文不从两者的字面区别来进行分析,重点分析银行对于两者的风险认识和操作要求异同:

1、银行在两种业务中的法律地位不同:明保理业务中,银行承担的是保理商的角色,是应收款的购买方;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中,银行承担的是贷款人角色,是债权人。

2、应收账款的付款方在两种交易行为中责任不同:明保理业务明确通知付款方本笔应收账款已经转让,要求付款方对该笔应收款作确认,且回款账户必须是银行指定账户,付款方有按照要求打款的责任;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通常情况下有通知付款方和不通知付款方两种,但现在越来越多银行采用前者。在前者的情况下,银行会通知付款方本笔应收款已经质押,虽然也要求付款方作确认并按银行指令回款,但是对付款方没有约束力。

3、银行对两种业务的后续处理不同。银行通常会把已受理的明保理业务转让给市场上的保理商,在该笔业务出表的同时赚取中间业务收入;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一般只能由银行持有到期,赚取利息收入。

4、银行对两种业务的期限设置不同。因为明保理的还款来源只有应收账款,因此明保理业务的业务期限一般是与应收账款到期日一致,是一一对应的;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因为还款来源可以是企业其他自由资金,因此到期期限设置相对较为灵活,也可以有“应收账款池”的操作方式。

5、银行对两种业务的风控严格程度不同。由于明保理是中间业务,银行可以咨询市场上的保理商,如果应收款的付款人符合保理商的要求,可以直接将业务卖断给保理商,因此对付款人的要求较高,对收款人几乎没什么要求;而应收账款质押的还款来源主要取决于收款人的现金流,因此对应收款的付款人和收款人都有严格要求。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银行对于明保理的授信准入主要取决于付款人的资信,门难进但相对操作简易;而应收款质押融资主要取决于应收款双方的资信,授信申报审查要求比较高,手续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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