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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这7个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你一定要记住!

 陈军陈军 2018-03-01


春节结束了,

有许多小伙伴都开始准备找一份新工作啦~

找到工作后,

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

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我为大家总结、整理了

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的大事项!

大家找到工作后,

可以对照、参考这七大点哦!

1、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能少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都有哪些啊?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2、对试用期条款应提高警惕

我有个小伙伴,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发现试用期居然要一年,这合法吗?

试用期是有期限的,不管劳动合同期限多久,都不会有试用期超过六个月的情况哦!

1、试用期的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试用期的次数:试用期并非必须约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只有两种情形能约定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哪两种情形可以约定劳动者支付者违约金啊?

除了服务期协议以及保密协议中可以约定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以外,其他情形均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4、三种合同可拒签

我在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发现合同居然有一个条款说“女职工入职三年内不得结婚生育”,这样的条款合法吗?

当然是不合法的啦!!你在遇到这种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时是可以拒签的!!

工会君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3条规定

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1、违法条款可拒签。劳动者遇到“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工伤自理”、“生死契约”、“不支付加班费”等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时可以拒签。

2、空白条款可拒签。劳动者如果遇到劳动合同中存在空白条款,劳动者应当主动提出要求用人单位填写清楚,并确认与约定用工条件一致后再签名。

3、收取押金或扣留证件可拒绝。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要收取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押金或者需要扣留身份证、居住证等证件的,劳动者应及时拒绝。

5、签订时间要注意

我已经在公司上班三个月了,公司还没跟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我觉得有点慌啊~

一些用人单位认为,只要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资及五险一金即可,但如果未在劳动中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6、补充协议也要仔细审查

劳资双方洽谈过程中,一些未尽事宜一般被约定在补充协议之中,劳动者不能因为补充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就疏忽审查,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劳动者在签订补充协议时仍应认真查看补充协议的内容,保护自身权益。

7、劳动合同文本应交付给劳动者保管

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必须将其中一份劳动合同文本交给劳动者保存,如因未交付劳动者导致劳动者受损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深圳市总工会出品,转载请注明出处

来源:深圳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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