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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康宁:理想师生关系只是“平等”吗?

 李功随 2018-03-01

理想的师生关系到底是怎样的?平等是理想师生关系的全部意涵吗?理想师生关系除了平等还是平等吗?对于这样一个长久不衰的话题,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吴康宁作出了以下解答。

理想师生关系应当是怎样的?这似乎是一个长盛不衰的话题,过去已有很多人谈过,如今也有很多人在谈,想必将来依然会有很多人去谈。

不过,长盛不衰未必就能常谈常新。很令人感慨的是,迄今有关理想师生关系的许多谈论都像是出自同一个人的口,因为这些谈论除了在篇幅上有长短区别外,很少有观点上的实质性不同。譬如,几乎所有谈论都异口同声地说,理想师生关系应当是一种平等的关系,教师与学生应当相互尊重、相互爱护、相互帮助;几乎所有谈论都把平等看成是理想师生关系的精髓,或者说根本原则,似乎理想师生关系除了平等还是平等。

真的是这样吗?平等就是理想师生关系的全部意涵吗?理想师生关系除了平等还是平等吗?

提出这个问题后马上得郑重声明:绝无否认平等对于理想师生关系极端重要的意思。没有师生之间的平等,学生的学校生活体验难免是拘谨的、压抑的,甚至是恐惧的、痛苦的;没有师生之间的平等,学生的应有权利无法得以充分保障,自由天性无法得以充分展现,学习积极性无法得以充分调动,甚至连真正意义上的学习都很难发生。

不过,师生平等说到底是指师生之间在受宪法保护的权利及人格上的平等,而这种平等并不是理想师生关系的全部。只要实事求是地审视一下、心平气和地推敲一下,应该不难发现,对于理想师生关系来说,除了权利及人格的平等这个基点之外,还需要有权力的不平等这个基点。

教师与学生都不仅仅是“人”,而且也是特定的身份。一个成年人为什么能成为教师呢?是学生要求的产物吗?是家长推选的结果吗?或者,只是因为他特别努力吗?都不是,而是因为社会最终把教师这种身份赋予给了他,委托他对学生进行教育。

同样的道理,一个未成年人为什么会成为学生呢?是教师指定的产物吗?是家长决定的结果吗?或者,只是因为他想成为学生所以就成了学生吗?都不是,而是社会最终把学生这种身份赋予给了他,让他到学校中接受教育。正是在社会进行了这两种身份赋予之后,成年人与非成年人才成了“教师”与“学生”。于是,面对学生,作为“社会代表者”或者“社会特派员”的教师也就天然拥有了社会所赋予的教育权力。

就告诉我们,教师拥有教育权力乃是师生关系本身得以存在的前提。想想看吧,假如教师并不拥有教育权力,那学生究竟凭什么非得在这个同自己非亲非故、自己未必喜欢甚至十分讨厌的成年人的指导下进行学习呢?这也意味着,师生关系中天然含有不平等的成分。不管多么理想的师生关系,不管怎样强调师生关系的平等性,都不可能去掉这种不平等的成分,因为它是一个基点。没有这种基点,师生关系本身就无从谈起。

更重要的是,教师拥有教育权力也是教育活动得以顺畅进行的前提。曾有国外学者通过实验研究表明,当教师完全放弃行使教育权力、完全放任学生自由时,学生作为人所必然同样具有的“恶”性便会无所顾忌地“逃窜”出来、蔓延开来,班级便会矛盾丛生冲突四起,陷入一片混乱。

事实上,在日常教育情境中,一旦学生之间产生矛盾出现冲突且不可能仅凭学生自身便可搞定时,也需要教师出面干预,进行引导、劝阻、沟通、调解乃至根据有关规定加以处理。教师凭什么可以这样去做呢,不正因为他负有教育责任、拥有教育权力吗?当然,仅仅拥有教育权力是不够的,面对学生,教师还需要有真挚的教育情感和高超的教育艺术,但这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如此来看,平等与不平等也就同为理想师生关系的必要基点了。只关注教师拥有的教育权力,忽视乃至无视师生平等,由此而形成的师生关系近乎于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而只强调师生平等,回避乃至放弃正当行使教育权力,由此而形成的师生关系则顶多是朋友关系。两者都不是理想师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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