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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矩方圆

 红谷斋主人 2018-03-02

规矩方圆

《墨子·卷一·法仪》之一

(峻岫)

 

 

子墨子曰:“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虽至士之为将相者,皆有法,虽至百工从事者,亦皆有法。百工为方以矩,为圆以规,直衡以水,以绳,正以县。无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为法。巧者能中之,不巧者虽不能中,放依以从事,犹逾己。故百工从事,皆有法所度。”

 

 “法”古字为“”。“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觸不直者去之。”[清·孙诒让《墨子闲诂》]“仪,度也。”[《说文》]“法仪”就是法度、礼仪。“法仪”这个词最早见于《周礼·夏官·小臣》:“小臣,掌王之小命,诏相王之小灋仪。”郑玄注释说:“小法仪,趋行拱揖之容。”举动行止,面貌仪容,恭迎奉送,站立晏坐,都在“小法仪”的规定之中。

墨子说:“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人类社会最大的本质特征就是有法仪。“定宗庙,遂男女,官四分,则可以定威德,制法仪,出号令。”[《管子·兵法》]动物只有习性,不知何谓宗庙,不知何谓男女,不知何谓“德威”,更不会制定法仪。“虽至士之为将相者,皆有法。”军队有军队的法律、法令、规矩。为将军的,有将军的规矩;当兵的,有当兵的规矩。将军“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汉·司马迁《史记·高祖本纪》]士兵令行禁止,雷厉风行,冲锋陷阵,杀敌报国。“虽至百工从事者,亦皆有法。”当工人的,有当工人的规矩条令:精准严密,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保证质量。“百工为方以矩,为圆以规,直衡以水,以绳正以县”。工匠的“法仪”就是“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孟子·离娄上》]没有“方矩”画不出直角,没有“圆规”画不出圆圈,没有绳墨画不出直线,没有悬垂找不准偏正。“无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为法。”不论是能工巧匠,还是一般工匠,都要以这五者为法则。“五者”就是五种规矩,其实是四种规矩。“‘五’当作‘四’,上文‘百工为方以矩,为圆以规,直以绳,正以县’,并无五者。”[清·孙诒让《墨子闲诂》]“方矩”、“圆规”、“绳墨”、“悬垂”是工匠必备的四种“法仪”。“巧者能中之,不巧者虽不能中,放依以从事,犹逾己。”能工巧匠,能按照“方矩”、“圆规”、“绳墨”、“悬垂”的要求一丝不苟的施工。水平低的工匠,虽然比不上能工巧匠,但是也要仿效能工巧匠去做,逐渐的提高水平,超越自我。“故百工从事,皆有法所度。”还是那句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家有国家的法律,单位有单位的条令,干部有干部的守则,农民有农民的规矩,老师有老师的纪律,学生有学生的约束,家庭有家庭的“家法”,孝敬老人有孝敬老人的“老理儿”,做儿女有做儿女的“孝道”。无“法仪”,不知上下,不知长幼,不知内外,不知进退,不知身份,不知规矩,不知责任。无法仪,处处碰壁,寸步难行。法仪是个宝贝,“不为重宝亏其命,故曰令重于宝。”[《管子·七法》]“法仪”就是红线,“法者,所以齐天下之动,至公大定之制也。固智者不得越法而肆谋,辨者不得越法而肆议,士不得背法而有名,臣不得背法而有功。”[《慎子·佚文》]越过红线,违反法律,就要受到惩罚,“法有明文,情无可恕!”[宋·欧阳修《论韩纲弃城乞依法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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