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不得转让? 关于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产买卖合同是否无效这个问题,近些年,对于民事合同,司法实践中有 更加注重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的趋向,基于此点原因,在适用法律时,往往也可能有所突破。比 如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的规定中“不得转让”的理解,现在有很多地方在司法实践中 往往解释为“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此不予办理登记”,但这并不是直接认定双方买卖合同无效的理 由。 关于没有取得房产 的房产买卖合同是否无效? 各地法院也有各种各样的解释。比如上海市高院在《关于审理“二 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就提到以下观点“房屋买卖合同的买方在尚未取得房屋所有 权证之前,其虽不能享有房屋所有权,但享有买卖合同上的债权。而债权转让是合同法赋予合同 当事人的权利之一,没有理由不允许当事人转让自己的合同权利,因此买方再予转让并不违反法 律禁止性规定。此外,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的买卖,还有一种解读是附期限或者附条件的合同 。 二、没有房产证存在风险吗?http://www.to8to.com/ask/k55701.html 未取得房产证的不动产进行交易时存在一定的风险责任。购房者及出卖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应对 诉争标的物的具体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购房者在购买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时,应慎重对待,否则 事后未经产权人同意,造成出卖人无权处分,将会导致合同效力待定,会给买受人带来不必要的 损失。作为出卖人未取得房产证,该合同项下的具体内容不明确,容易造成双方合同约定的部分 内容不明确,致使双方对合同内容存在不可预知的情况,从而造成新的纠纷的产生。 ================================= http://www.fang.com/ask/ask_19038481.html 首先,房地产管理法第条的规定属于行政管理性质的规定,目前的主流观点是,违反了该规定并 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 其次,房地产证是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即意味着没有所有 权,出卖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属于无权处分。但无权处分行为在无权处分人取得处分权利以后便生 效,转而成为有权处分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依照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 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 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 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 不能转移。依此规定,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必然无效。 再次,有的房屋买卖合同 约定在卖方拿到房产证或者具备转让条件以后双方再履行买卖合同,这样的合同也并非一定无效 。这样的合同其实是附条件合同,在所附条件“卖方拿到房产证或者具备转让条件”成就以后合 同才生效。在卖方没有拿到房产证时,该合同不生效,但不生效不是无效,一旦条件成就合同就 生效;如果合同所附条件确定不会实现,该就成为一份无效合同了。 最后,只有符合一定条 件的合同才是无效合同。比如说:双方都知道卖方没有房产证,却签订了一份买卖没有房产证的 房屋的合同;买方或者卖方有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行为;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 第三者利益;等等。 合同应当遵守。现代合同法的原则是尽量让合同生效,这也是诚实信用 原则的必然要求。同时由于合同的无效属于绝对、当然、自始无效,因此,当发现合同出现无效 事由时,应当及时予以解除,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 关于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产买卖合同是否无效这个问题,近些年,对于民事合同,司法实践中有 更加注重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的趋向,基于此点原因,在适用法律时,往往也可能有所突破。比 如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的规定中“不得转让”的理解,现在有很多地方在司法实践中 往往解释为“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此不予办理登记”,但这并不是直接认定双方买卖合同无效的理 由。 关于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产买卖合同是否无效? 各地法院也有各种各样的解释。比如上海市高 院在《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就提到以下观点“房屋买卖合同的买方 在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其虽不能享有房屋所有权,但享有买卖合同上的债权。而债权转 让是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之一,没有理由不允许当事人转让自己的合同权利,因此买方 再予转让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此外,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的买卖,还有一种解读是附期 限或者附条件的合同。 二、没有房产证存在风险吗? 未取得房产证的不动产进行交易时存在一定的风险责任。购房者及出卖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应对 诉争标的物的具体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购房者在购买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时,应慎重对待,否则 事后未经产权人同意,造成出卖人无权处分,将会导致合同效力待定,会给买受人带来不必要的 损失。作为出卖人未取得房产证,该合同项下的具体内容不明确,容易造成双方合同约定的部分 内容不明确,致使双方对合同内容存在不可预知的情况,从而造成新的纠纷的产生。 ================================ 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签抵偿协议是否无效 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498111888258423244.html 1、以无房产证的房屋所作的抵押协议,该协议符合合同成立要件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 不具有法定的抵押效力。 2、房产抵押的前提是该房屋具有明确的权属,即有房产证。且需要在签订完抵押协议后,到房 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才能成立。 3、没有房产证,即无法办理抵押登记,故以无房产证的房屋作抵押的,抵押无效。而且,即使 有房产证,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行为亦不产生法定的抵押权,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法律 效力。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时,只能以普通债权身份参与债务人的财产分配。 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 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一百八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经常有人拿着房屋买卖合同来,要求与对方解除合同,理由是签订合同时卖方没有房产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那么,没 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一定无效吗?并非如此。 首先,房地产管理法第条的规定属于行政 管理性质的规定,目前的主流观点是,违反了该规定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 其次,房地 产证是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即意味着没有所有权,出卖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属于无权处 分。但无权处分行为在无权处分人取得处分权利以后便生效,转而成为有权处分行为。《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 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 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 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 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依 此规定,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必然无效。 再次,有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在卖方 拿到房产证或者具备转让条件以后双方再履行买卖合同,这样的合同也并非一定无效。这样的合 同其实是附条件合同,在所附条件 “卖方拿到房产证或者具备转让条件”成就以后合同才生效 。在卖方没有拿到房产证时,该合同不生效,但不生效不是无效,一旦条件成就合同就生效;如 果合同所附条件确定不会实现,该就成为一份无效合同了。 最后,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合 同才是无效合同。比如说:双方都知道卖方没有房产证,却签订了一份买卖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的 合同;买方或者卖方有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行为;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 利益;等等。 合同应当遵守。现代合同法的原则是尽量让合同生效,这也是诚实信用原则的 必然要求。同时由于合同的无效属于绝对、当然、自始无效,因此,当发现合同出现无效事由时 ,应当及时予以解除,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 房屋买卖合同无房产证是否有效? http://www.dianping.com/home/q2548552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但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不一定无效。 2、房地产管理法第条的规定属于行政管理性质 的规定,目前的主流观点是,违反了该规定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房地产证是拥有所有权的证 明,没有房产证即意味着没有所有权,出卖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属于无权处分。但无权处分行为在 无权处分人取得处分权利以后便生效,转而成为有权处分行为。有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在卖方拿 到房产证或者具备转让条件以后双方再履行买卖合同,这样的合同也并非一定无效。 3、只有 符合一定条件的合同才是无效合同。比如说:双方都知道卖方没有房产证,却签订了一份买卖没 有房产证的房屋的合同;买方或者卖方有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行为;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 、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等等。 ==================== 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不得转让? http://china.findlaw.cn/fangdichan/goufangzhinan/chanquanzheng/2011/0913/228587.html 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不得转让?我个人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不得转让"的规定属于行政管理性质 的规定,目前的主流观点是,违反了该规定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 其次,房地产证是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即意味着没有所有权,出卖没有所有权的 房屋属于无权处分。但无权处分行为在无权处分人取得处分权利以后便生效,转而成为有权处分 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依 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 、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 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 权不能转移。依此规定,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必然无效。 再次,有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在卖方拿到房产证或者具备转让条件以后双方再履行买卖合同 ,这样的合同也并非一定无效。这样的合同其实是附条件合同,在所附条件“卖方拿到房产证或 者具备转让条件”成就以后合同才生效。在卖方没有拿到房产证时,该合同不生效,但不生效不 是无效,一旦条件成就合同就生效;如果合同所附条件确定不会实现,该就成为一份无效合同了 。 最后,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合同才是无效合同。比如说:双方都知道卖方没有房产证,却签 订了一份买卖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的合同;买方或者卖方有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行为;双方恶意 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等等。 如果不动产转让合同(合意)是有效的,并且标的物已经交付,且已经过集资单位认可,法律 就应当承认其能够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合同应当遵守。现代合同法的原则是尽量让合同生效, 这也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必然要求。同时由于合同的无效属于绝对、当然、自始无效,因此,当发 现合同出现无效事由时,应当及时予以解除,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如果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均知晓房屋产权证尚在办理过程中,双方约定在业主办下产权证 后再办理买卖过户手续,该约定实质属于私人之间的预约买卖合同(类似于开发公司的预售),该 合同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又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有效合 同。另外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1条关于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签合同时业主尚未取得房屋所有 权,所签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在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产权证)的,该合同也有效。 推荐阅读: 房产证办理手续 首先,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 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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