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二十一、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1983.4-1998. 3) 1983年4月,国务院决定,将国家有色金属工业管理总局从冶金部划出, 并在此基础上成立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总公司相当国务院直属局级单位,上边不再归口。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是独立核算的经 济实体对国家承担经济责任,具有法人资格。总公司在国家统一计划下,对其 直属企业的产供销、人财物、内外贸易实行集中领导,统一经营管理。同时受政 府委托,担负全国有色金属工业生产建设和进出口业务的统筹规划,研究提出 有关方针、政策,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成立时设董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 负责制。1986年5月,中央决定改革总公司领导体制,不再设立董事会,实行 总经理负责制。 截至1998年,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机关设办公厅、计划部(行业办公 室)、财务部、研究室、企业部(安全环保办公室)、投资经营部、科技开发部(军 工办公室)、建筑管理部、人事教育部、审计部、外事局和直属机关党委、党组纪 检组(监察局) 199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决定解散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组建 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在机构改革期间,仍负责管理原总公司所属企事业单 位,待组建企业集团之后,再实行政企分开)。 董事长: 邱纯甫(1983. 1-1986. 5) 副董事长: 叶志强(1984年8月1日至9月11日之间--) 总经理: 费子文(1983. 3--1988年7月7日--1994年9月18日) 吴建常(1994年9月18日一1997年12月18日) 张吾乐(1997年12月18日-1998. 4). 副总经理: 黄寄春(--1988年1月8日)转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沃廷枢(--1994年5月18日) 陈胜年(1994年5月18日--) 康 义(1997年7月17日--) 郭声琨(1997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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