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地成河 2018-03-02 09:02:14 在我国民间,有一种俗称“倒插门”的婚姻形式——“赘婚”,即男方到女方家落户,成为女方家庭中的一员,赡养女家双亲,继承女家财产,所生子女从女性,为女方家传宗接代续香火。 这种男子,民间俗称为“上门女婿”。 “倒插门”的婚姻风并不是现代人的“发明”,据考证,我国古代即有“赘婚”制,初始于 2400 多年前的战国时期。 《史记滑稽列传》中载:“淳于髡为齐之赘婿”。“赘婿”,指的就是“上门女婿”。 古代的倒插门女婿社会地位比较低下,往往被人瞧不起。“家贫无有聘财,以身为质也”——由于家穷,而把自己当作抵押品抵押出去,既是抵押品,自然没啥地位了。有些倒插门女婿竟然成了女方家的“奴婢”。可以想见,倒插门女婿是饱受社会歧视的,所谓人在矮檐下,没法不低头。 到了汉朝,倒插门女婿还是没能翻身。汉武帝北伐匈奴、大宛时,就多次强征倒插门女婿同罪犯一起去充军打仗和开垦边疆。 倒插门女婿和罪犯一个“级别”了,可见其社会地位之低了。 唐宋两代“,倒插门”的婚俗在内容上发生了一些变化。据《旧唐书·室书传》记载“:婚嫁之法,男先就女舍,三年役力,因得亲迎其归。役日已满,女家分其财物,夫妇同车而载,鼓舞共归。” 这就比汉朝“先进”多了,“上门女婿”也不是“抵押品”了,不存在“以身质于女家”的买卖契约关系,而且,“役日满,女家分其财物,夫妇同车而载,鼓舞共归。” 合同到期后,上门女婿不但可以分到女方家一些财产,而且还可用车拉着媳妇大张旗鼓地回到生身父母的家,或者自己立的新家。 这实际上是等于从岳父母那里拿回了拖欠多年的工资,自然,此时的上门女婿人身上获得了自由,社会地位提高了许多。 由于社会上歧视的人少了,“倒插门”婚俗也就渐为人们所接受,且大行其道。 唐宋两代,很多地区竟然出现了自愿入赘现象,久之,便形成了一方风俗。据宋人范政明《岳阳风土记》中载:“湖湘之民,生男往往作赘,生女反招赘舍居。然男子为其妇家承门户,不惮劳苦,无复怨悔。”上门女婿日趋“吃香”,估计彼时的女孩,肯定唤作“摇钱树”了,地位高得了得! 元朝时,源于汉人生活习惯的“倒插门”婚俗依然盛行,只是此时的上门女婿有了“级差”,被分为四等,徐元瑞《史学指南·婚姻门》中载:“赘婿,今有四等焉:一曰养老,谓终于妻家聚活者。二曰年限,谓约以年限,与妇归宗者。三曰出舍,谓与妻析居者。 四曰归宗,谓年限已满,或妻亡,并离异归宗者。” 而且元代《通制条格》中还规定: “只有一子者不许出赘,若贫家只有一子,立年限出舍者听。” 倒插门的女婿超过一定年限,可以携妻出外与岳父母分开居住——“赘婿”制度已经纳入国家法律规定了。 明清两代,上门女婿被分为两种:“养老婿”和“出舍婿”。明代《户律》记载“:凡招婿,须凭媒妁,明立婚书,开写养老或出舍年限……”关于上门女婿的“立法”日趋严密。 清朝时有很多有身份、有地位、有才华的青壮年成为上门女婿。 说起来也很有意思,史上居然有位皇帝亲自“倒插门”,成为中国古代独一无二的“倒插门帝王”。 这位倒插门帝王就是金始祖完颜函普。 完颜函普原是粟末靺鞨人。 当时完颜部与粟末靺鞨部族争斗不止,为了调解两个部落间的争斗,年过花甲的完颜函普入赘完颜部,娶了完颜部族中一位六十未嫁的“剩女”。 完颜函普“因赘得福”,竟然依靠完颜部的力量,当上了一国之君,演绎出一个中国北方的百年王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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