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通变妙诀 子平之法,一曰:官分之阴阳,曰官,曰杀,甲乙见庚辛是。 二曰:财分之阴阳,曰正曰偏,甲乙见戊己是。 三曰:生气之阴阳,曰印绶曰倒食,甲乙见壬癸是。 四曰:窃气之阴阳,曰食神,曰伤官,甲乙见丙丁是。 五曰:同类之阴阳,曰劫财,曰羊刃,甲乙见甲乙是也。 人之富贵贫贱寿夭,皆不出此五者,术士不明其格,乱惑世人,无异乎命不验也。今立格定局诀於左,以便稽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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