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国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问题研究与对策分析

 三叶草968 2018-03-06

摘要: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可以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对增加农民收入和节约资源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对全国粮食加工、油料加工、蔬菜加工、水果加工、禽畜加工、水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调研的基础上,总结了中国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现状,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政策引导、财政投入、税收优惠、拓宽融资等政策建议。

1利用现状

1.1农产品资源丰富

中国幅员辽阔,农产品资源丰富。主要有粮食、 油料、蔬菜、瓜果、水果、肉类、奶类、禽蛋和水产品等种类[1],2012年,9大类农产品总产量和同比增长量见表1,主要农产品品种产量见表2。

表1 2012年9大类农产品总产量

表2 2012年主要农产品品种产量

由表1看出,2012年粮食、 油料、 蔬菜、 瓜果、水果、肉类、奶类、禽蛋和水产品9大类农产品总产量成正增长态势,同比增长1.5% ~7.3%, 其中,水果增长量最大,同比增长7.3%,奶类增长量最小,同比增长1.5%。由表2看出,除大豆外,其余农产品产量均呈正增长态势。

1.2形成不同特色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带

调查显示,中国农产品分布广但相对集中,非常适合工业化生产。长期以来,依托丰富的农产品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已成为中国拉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增值的基本国策。 近年来, 中国农产 品加工业 已发展成 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 业之一, 形成了不 同特色的 农产品加工产 业带。 农产品加 工产业带 布局见表3。

表3 中国形成不同特色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带

表3 中国形成不同特色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带

1.3农产品加工副产物呈增长态势

随着农产品加工业的快速发展,中国农产品加工副产物具 有品种多、产量大、增长较快 等特点。 粮食、油料、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等加工副产物总产量和同比增长见表4。

表4 2012年农产品加工副产物产量

1.4农产品加工副产物利用价值较高

农产品加工副产物有很高的综合利用价值,是重要的营养、能量和可利用物质的主要来源[1]。例如,农作物秸秆含有丰富的纤维素、半纤维素和木质纤维素和部分蛋白 质。米糠和小 麦胚芽的 油酸、 亚油酸等含量可达80%左右。柑橘、苹果和葡萄加工副产物 含有果胶、类黄酮、天然色素、多酚类、 籽蛋白、功能油脂等功能成分。农产品副产物主要物质成分和含量见表5。

表5 农产品加工副产物主要物质成分和含量

表5 农产品加工副产物主要物质成分和含量

1.5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领域广泛

农产品加工副 产物含有 大量的蛋 白质、脂肪、 纤维素、矿物质和其他生物活性成分,可以用做饲料、肥料、燃料,提取膳食 纤维、 蛋白粉、 色素、 多酚、甲壳素、虾青素等营养和功能成分,广泛应用于保健 品、食品、药品、化妆品、 纺织、 造纸、 塑料以及医药等方面[1]。农产品副产物资源的综合利用提高了其附加值,同时也使中国农产品加工业竞争力得到 提升。农产品加 工副产物 应用进展 见表6。

表6 农产品加工副产物应用进展

表6 农产品加工副产物应用进展

2存在问题

2.1综合利用率低

目前,中国虽然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但从总体上看,综合利用率还比较低,综合利用产品的科技含量不高,高纯度、功能性、专用型等高附加值产品还比较缺乏。发达国家农产品综合利用率高达90%,而中国只有40%左右[3]。例如,目前,中国每年生产500多万t的豆粕,200多万t的棉籽饼, 但是其中 只有1% 用于转化 为食品[4];中国每年生产300多万t的小麦胚芽,可提炼出36万t的胚芽油,但基本上没有进一步深入开发;中国每年生产2 000万t以上的米糠,可提炼300万t以上的米糠油,但实际年产米糠油却不足5万t。到目前为止,油料加工副产物的有效利用率不足60%,并且大部分都是简单的粗加工或者直接作为饲料和肥料,造成了资源的严重浪费。由于综合利用程度低,中国粮食产后损失率为14.8%,果蔬采后损失率达40%,用于加工的副产物原料供应不够集中。如香蕉皮渣、菠萝皮渣大部分被丢弃,只有少部分用于饲料加工。而发达国家果蔬采后损失率仅为5% 左右。随着畜禽养殖业的迅猛发展,副产物随之大量增加,这些副产物除少量进行加工外, 大部分被废弃,造成畜禽副产物资源的大量浪费和严重的环境污染。由于副产物深加工不足,多以粗加工的形式低价卖出,导致产品附加值较低,影响副产物综合利用的发展。

2.2技术装备水平落后

目前,中国农产品综合利用环节的技术装备和技术水平,比农产品加工环节普遍要低[3]。一是产品稳定性差、可靠性差、能耗高、制造粗糙、基础件和配套件寿命短。二是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广缓慢,一些关键装备的技术对外依赖度比较高, 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主要依赖进口,部分产品的核心技术与装备基本依赖进口。三是技术装备性能低、技术含量低、自动化程度低、设计水平和制造水平低,尤其是高技术、高附加值、高生产率的大型产品少[5],一些高端综合利用装备的技术性能指标很难得以保证。例如,米糠制油的新技术比较缺乏,导致活性物质损失较大;膳食纤维和功能性糖的提取技术缺乏,导致酶解效率不高、产品得率较低;畜禽加工副产 物同步分 离提取技 术缺乏, 导致副产物综合利用率不高等。总而言之,由于综合利用技术装备水平低,导致中国副产物粗加工产品多,精深加工产品少,高附加值产品有限,技术含量低,有限资源浪费严重,影响综合利用效益。

2.3标准化程度低

目前,中国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加工的产品,大部分都是依据副产物的有效成分生产出来的新产品,由于标准化工作没有及时跟上,所以绝大部分综合利用产品没有制定国家和行业标准,更没有基础标准、管理标准和方法标准等对产品标准的有效支持[2],只有企业标准维持产品生产和销售。这些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的产品,主要是食品、保健品、医药产品、化工产品和建材产品,大都涉及人们的日常生活和人体安全。在目前消费品市场秩序相对混乱、信誉度较低的情况下,综合利用产品投放市场后碰到了诸多的营销困难,许多产品难以被市场所认可,极大地限制了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的积极性,制约了综合利用的健康发展。因此,要推进综合利用的发展,综合利用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必须跟上去,使综合利用与标准化同步发展。

2.4政策不到位

当前中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主要依靠政府的政策引导来发展。虽然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和食品工业发展规划中,涉及一些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的综合利用、支持领域和相关政策,但一些实质性、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尚未建立起来,执行也不到位,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执行力度,大多数农产品综合利用企业缺乏副产物资源化利用的积极性,制约了中国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的发展。长期以来,中国尚未制定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方面的专项规划,导致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长期缺乏规划指导和政策引导,导致产业发展缺乏方向性和政策性。

3政策建议

3.1引导政策建议

加强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的引导工作,创造良好的、宽松有利的发展环境。一是加强规划引导。现有的规划引导,均属于农产品加工业、食品工业、粮油加工业等附属的综合利用引导内容,相关部门尚未制定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专门的发展规划,导致综合利用的地位具有附属性、附带性。因此,建议制订专门的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的发展规划,确立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的重要地位。二是加强舆论引导。现有宣传多以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为主,几乎没有把副产物综合利用突出出来。 因此,建议相关报纸、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开设副产物综合利用专版、专栏,专门宣传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的内容,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氛围。

3.2财政投入政策建议

现有副产物综合利用的财政投入政策内容,均属于农产品加工业投入政策的附属品,尚未形成副产物综合利用单独的财政投入政策。因此,建议参照农业机械、农业综合开发、农产品初加工等相关政策,制定相对独立的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的财政投入政策。包括财政补贴政策、技术改造政策、新产品开发政策、技术创新政策、产业示范政策、项目倾斜政策、贷款贴息政策等。在用地、用电、用水、税费、贷款、服务等方面适当放宽优惠条件,争取在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的投融资方面有新的突破。在投入政策的选择上,应立足优化配置,保证重点,压缩一般;做到先急后缓,分步实施,分期推动,分类指导。要积极整合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等涉农项目资金,重点向副产物综合利用倾斜。各级财政每年应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副产物综合利用的技术改造贷款贴息;财政科研资金要重点向副产物综合利用方面倾斜,支持产业技术攻关和新产品开发。

3.3税收优惠政策建议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包括税收优惠政策、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 增值税进项抵扣政策、出口退税政策以及相关补贴政策等,关键是落实到位。鼓励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企业认真落实现有优惠政策,用好、用足现有优惠政策。涉及副产物 综合利用 的税收政 策, 大都是参照农产品加工业的税收政策执行的,优惠幅度不大,优惠范围较窄。因此,建议制定鼓励副产物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副产物综合利用企业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将副产物综合利用分门别类地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的范围。一是适当降低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增值税税率,将增值税销项税率降为13%,解决增值税 “高征低扣”问题。二是适度调减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可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中小型企业20%企业所得税的税率进行征税[6-7]。三是新办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企业和技术改造企业可给予一定期限的所得税减免,企业进行技 术改造、购买国产 设备进行 投资, 可以按照规定比例享受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给予优惠[8],对于引进先进技术装备的企业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3.4拓宽融资政策建议

加强与金融部门协作,开展政银和银企对接,力争把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纳入到金融支持的重点领域,建立多形式、多层次的综合利用融资渠道, 不断探索和完善融资模式。一是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建议降低融资门槛,放宽融资条件,支持综合利用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等,满足企业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二是建立政银企融资合作机制。借鉴农业部与国家开发银行支持农产品加工业 “发展规划”,建立综合利用政银、银企合作融资机制,构建综合利用融资服务平台,建立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库, 实现融资供需双方合作共赢。三是创新金融服务平台。建立企业发展基金,对综合利用企业贷款给予贴息,对技术改造项目直接补贴,对科研开发等公益性项目给予资助;创新企业担保机制,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多种所有制形式协调发展的担保体系,为综合利用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服务,财政资金对担保费用给予适当补助,支持企业获得银行贷款。

来源:世界农业2015年08期

作者:郭雪霞 张慧媛 刘瑜 冉国伟 郭海枫 王海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