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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药可送到这些药店 厦门出台失效药品回收方案

 觉悟_羽风 2018-03-06


  厦门网(微博)-海西晨报(微博)讯(记者吴雪莹通讯员刘启国)过期药品该如何处理?昨日上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总监杨学勇接听市长专线时表示,厦门回收家庭失效药品有了新规,今后市民可将过期药品送至全市200家药店的固定回收点,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统一收集并进行无害化销毁。

  杨学勇介绍,当药品超过有效期,有些药品会分解出有害物质,误服后会对身体造成危害。而且,过期药品明确被归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重要环境污染源之一。此外,过期失效药品还有可能落到药贩子手中继续流通,后果严重。

  杨学勇强调,并非只有过期的药品存在危害。一些未过期的药品,因保管不当,比如在太阳下暴晒、与空气长时间接触、未达到存储温度等,也可能导致药品失效,危害身体健康。

  2005年以来,在厦门市药监部门倡导下,厦门一些药品企业主动参与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但由于国家目前尚未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也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因此,家庭过期药回收工作比较零散。

  为此,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台《厦门市家庭失效药品回收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各区市场监管局将在上一年度无违法和严重违规经营药品不良记录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申报设立过期药品定点回收箱。

  “目前我们已初步选定了11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将在其超过200家的零售门店设立家庭失效药品回收点。”杨学勇透露。

  自本月底起,定点药品企业将正式共同发起“家庭失效药品定点回收”活动倡议,并在旗下各门店设置统一格式的家庭失效药品回收箱,市民可将失效药品送至相应门店。

  对门店回收的药品,定点企业将按规定时间集中汇总,并送交市场监管局,由市场监管局统一交给具有液体或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销毁。

  该活动启动后,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定点药企实行不定期检查、定期考核和动态管理。对服务不好、管理不好、问题严重的定点企业,将取消其定点资格。

  此外,市民如果有发现非法回收药品的行为,可立即拨打12331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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