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遇:注册消防工程师已是香饽饽一枚,下一步,各消防重点单位也需要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前景更加光明。 风险: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活动,需要持证人员进行电子签章,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终身责任制,即使将来转注或注销,责任依然不能免除,对于证件挂靠的人员,风险更大(很多系统的电子签章并不需要本人亲自授权,自己无法查询和监督)。 以下,我们详细讲解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条件、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要求,最后,我们重点讲解大家最关心的执业风险。
一、注册条件和资格审查要求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方能以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 1、基本注册条件: (1)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不予注册的情形: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年龄超过70周岁的; (2)申请在非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者两个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注册的; (3)未达到继续教育、执业业绩要求的; 3、资格审查要求 各省、市、自治区对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资格审查要求有所不同,详见各地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
二、注册有效期·业绩要求及继续教育1、注册有效期 注册证的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 2、业绩要求 受聘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每个注册有效期应当至少参与完成3个消防技术服务项目; 受聘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一个年度内应当至少签署1个消防安全技术文件。 3、继续教育 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当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非注册人员,应当持续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尚未正式发布,下面引用征求意见稿条文,供参考: 第十条注册消防工程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20学时。其中,消防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少于4学时,消防技术标准不少于12学时,消防安全管理不少于4个学时。 三、挂靠及执业风险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活动,如消防设施的维保记录、检测报告、消防安全评估文件等,都需要持证人员进行电子签章,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终身责任制,即使将来转注单位或注销证件,责任依然不能免除。 对于证件挂靠的情况,由于自己不能把控项目的真实情况,挂证单位可能随意使用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并不需要本人亲自授权,目前尚无法查询和监督),风险就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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