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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事项进一步明确

 雨送黄昏xzj 2018-03-07

  导读:允许税前扣除的折旧或者摊销部分计算加计扣除。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计算加计扣除。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40号)就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以及涉及追溯享受优惠政策情形的研发费用(含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加以明确。

  一、可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的构成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的工资薪金(包括股权激励的支出)、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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