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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最可怕的不是家暴、不是出轨,而是……

 闲谈集锦 2018-03-11

她的办公桌上堆放着一本本卷宗,里面装满了破碎的婚姻和变质的爱情——她,是一名离婚律师



她打过的离婚官司已经数不胜数,也看过无数对曾经相爱的恋人,在众人面前撕破脸皮、恨不得争出你死我活的模样。



有很多她接手的离婚案,都有过这种情况。


丈夫一脸冷漠:“离婚可以,把钻戒还我。”


妻子红着眼睛问:“家里还有一卷卫生纸,你要不要分?”  

他头不抬眼不睁:“分。”





每个谈论室里,桌子上必备的就是抽纸巾,来这里的女人们随时都会掉下泪来;她的办公室旁边,是一间儿童房。很多带小孩来咨询离婚的妈妈,把小孩暂时放在这里,开心的玩着玩具的孩子,听不到隔壁妈妈的低声哭泣。



有人问她,经历这么多离婚案,你觉得在婚姻中最可怕的是什么,是仇恨吗?



她停顿了几秒,温柔且有力量地说到:“比起怨恨,我觉得更可怕的是厌恶”。



如果说,仇恨是主动性的想要记住这个人,去报复他;那么厌恶,就是我恨不得再也不要见到你,拜托你消失。




「厌恶」一旦产生,没有任何回旋余地。前段时间,网上曾有一对情侣,男孩子真的很爱这个女孩子,也很珍惜这段感情,他们已经走到谈婚论嫁的地步。



可他却发现,这个女孩子一次次在和前男友暧昧的联系着,他也疑问过劝告过,以为真的会有用。他们就这样领了结婚证,直到有一天,他出差提前回家,看到自己妻子和她的前任,正赤裸着躺在他为她购置的新房卧室里。



床头柜上,是他们领证那天拍的照片,被反扣了过来。那个男人落荒而逃,女孩子哭着跪在他面前:我发誓再也不会和他联系了!求求你原谅我......



他也跪了下来,认真看着眼前的妻子说:我也求求你,放过我吧。



那一刻,他的眼神里,只有深深的失望和厌恶。感情走到这一步,就像是活吞了无数只苍蝇,足以恶心一个人的后半生。




但比起「厌恶」,婚姻中更可怕和可悲的是,无缘无故的被「厌恶」。



曾有一对夫妻结婚五年,丈夫把妻子告上了法庭。诉求是:男方抚养孩子,男方争夺房子,女方净身出户。



官司打赢了,女方最终泪流满面的失去了孩子的抚养权。男方却依然咄咄逼人,提起再诉,这次的诉求是:她还有一辆车,我要那辆车。



在这个世界上,曾贴得最近相互取暖的两个人,因爱结晶,生下可爱的宝宝。却在离婚的时候,仗着自己财大气粗、有人脉背景,就想置对方为死地。不知道他是否有一秒钟想过,那个女人,可是孩子的亲生妈妈啊。



遇到这样的人,只是想象一下,就让人觉得脊背发凉。





她还接过一个案子,也是丈夫上诉离婚,后来审判结束,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可是女人仍抱着孩子可怜兮兮的去找律师,想提起二审,原因是:我觉得我们的婚姻还可以挽回。



律师找到男方做调解,男方只说了一句话:她在我的生活中,就像是一只蟑螂。



不仅是由爱生恨,而是厌恶,“就像一个蟑螂一样”。厌恶这个词比恨可能更让人难以接受,尤其是让一个对另一半还有感情的人,听到这个词的时候。



在离婚案中,有一个现象令人心酸,如果是男方要求离婚,那么两人难以再进行任何调解,男方一旦铁了心,女方不想离?那我就告你。



但女方提出离婚的案件,调解率却是较高的,特别是有孩子的母亲,一般是男方随便认个错,这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曾听说过身边的一个离婚案,女方伺候了她老公一辈子,为他生了一个宝贝儿子,放弃自己的事业,收拾家务抚养孩子,这么多年来不舍得给自己买一件贵一点的衣服。



在她年老色衰的56岁这年,患上了糖尿病,还处于病痛之中的时候,年仅29岁的小三就找到了家里去,让他们离婚,理由是:我怀了他的孩子。



男方就此提出离婚,她哭着喊着坚决不离,可最终,还是离了。



男方被判了一半家产,也不要那个已经成为“累赘”的儿子。搬家那天,男方把洗衣机、电视机、电冰箱、餐桌餐椅、整套沙发还有一张红木床,都搬的干干净净。



当男方把自己的东西都拿走后,她才发现,家里整整两个大衣橱,都空了。她的衣服零零散散只有几件,上面起满了毛球,被随意扔在地上,踩满了脚印,就像是她的前半生。



「厌恶」大概是世上最残忍的表达,但是此刻言者早已是心无波澜,唯有听者痛彻心扉。  





我们经常劝告自己学会断舍离,可是还是幻想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虽然这无关对错,但还是希望每一个姑娘都能拥有独立意识,也能坚定自己的抉择,永远不要做那个被「厌恶」的人。



那个曾经说着没有你就活不下去的人,最后还是爱上别人娶妻生子。



看过这样一段温暖的话:“我吃东西越来越清淡,对待人情世故越来越宽容,不乱发脾气也学会了忍让,慢慢地有了一颗成长的心。


也开始害怕听到任何与病痛有关的事,最大的心愿变成了全家人身体健康。


相比一两年前迫不及待要去看远方的心,我更希望花十分之九的时间,在温柔灯光下和爱的人吃完一餐饭。”





在刚开始谈恋爱的时候,我们都确信对方都是那个对的人。后来我们手捧着结婚证开心地不能自己,那时候都是抱着一辈子的心态去的,谁也说不清楚,在这过程中是什么让感情变了,但已经于事无补。



就像是从最初想熬成浓浓的大骨汤,不停地让火熬,总以为越久就会越有味道,却不记得去调味和控制火候,最后,终究淡然无味。



这位女律师诚恳地说到:“我会劝我的委托人签婚前财产协议,但她们问我有没有签的时候,我只能说我没有。如果有人问我你会不会离婚,我也只能说我尽量避免。感情里互相信任还是要放在首位的。



文中部分故事来自@《透明人》


走进婚姻的两个人曾经都是无比幸福的,他们真诚的爱着对方,渴望天荒地老,渴望子女绕膝。但却在婚姻多年的口舌和厮磨中,由爱生恨甚至滋生厌恶,真的是一件讽刺又心酸的事了。 



“婚姻的必要条件是满足,再者就是珍惜。”



在如今这个“七年之痒”,已经演变成“三年之痒”的速食婚姻社会中,希望我们都能够找到,那份一辈子都不会「厌恶」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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