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讯(记者刘家成 袁春华)3月9日,四川省食药监局通报了2018年第11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期共计抽检355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食品共计17批次,其中,其中4批次为饮用水细菌超标。目前,各属地食药监局已对不合格样品开展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 在不合格名单中,共检出4批次不合格饮用水,不合格原因均为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分别为: 三台县西南梦饮用水厂生产的西南梦牌18.9升/桶装水 万源市龙硒泉水厂生产的龙硒牌350毫升/瓶装水 遂宁市奇泉饮用厂生产的川箭牌18.9升/桶装水 洪雅县八面山泉水厂生产的沐叶山牌18.9升/桶装水 四川省食药监局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成都、德阳、绵阳、遂宁、内江、宜宾、达州、雅安、眉山、凉山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在2018年6月8日前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四川省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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