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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终于有“日杂”要被判刑了!丨睿观点

 智能人做超人 2018-03-13

新榜连续2年全国公众号总排名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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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南京3月11日再发布一则通告:两男子发布极端言论被南京警方刑拘 。其中,微信昵称为“圣诞老人”的男子,因到南京找工作嫌工资低等原因,在微信群中发布“南京就是一个坑,应该让日本人在(再)屠杀一次”的违法言论,被南京警方刑事拘留。


看到这则消息,真的是感觉大快人心!因为,过去些年,太多“精日”、“日杂”拿国耻挑衅民族情绪了。而警方对这些“精日”分子的处置顶多拘留几天。这种处罚,不但起不到震慑作用,甚至起到了纵容的反作用,特别是有些人有一定可能接受资金支持的情况下,这种处罚力度梗起不到震慑作用。


在2015年发生的一次事件中,爱国青年大学生候某网上与几名“日杂”爆发语言冲突,双方斗狠现实中见面,结果几名不明身份的“日杂”到学校殴打了侯某,结果某地警方竟将此定义为“约架”,把维护国家民族利益和侮辱国家民族的双方定义为“在网上发布不同言论引起争执”,最后给予的处罚是6名涉案人员被拘留(包括爱国青年候某),但其中3人因年龄不满18周岁不执行(侯某满18岁)。这样的处理,完全没有把民族大义当回事,更缺少是非观,岂能不助涨那些“日杂”的气焰?此后,侯某被人肉、被各种骚扰,警方也不再管了,这种处置真是让人大跌眼镜,负面影响长期持续和存在。然而,因为没有相关具体法律法规的条文,这种执法行为并没有得到矫正。


此后,“精日”、“日杂”越发猖狂,但作为老百姓,没有看到国家机关对任何一个这样侮辱国家、民族的人进行过刑事处罚,让人感到非常的遗憾,给人感觉是执法部门都不管,老百姓好像就有点狗拿耗子之嫌。


要说,还是王毅外长厉害!老百姓呼吁那么久要立法,结果过去几年没有一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这个提案,结果王毅外长3月8日一句“中国人的败类”引发共鸣,3月8日下午来自文艺界第26组的38位全国政协委员就联合递交了一份关于“制定保护国格与民族尊严专门法”的提案。


在这里,还得特别感谢那几位喊王毅外长的记者姑娘,是他们在王毅外长记者会后要离开时喊了这个问题,而王毅外长的真性情回答真的太给力,这加速了该问题的解决。然而,如果没有王毅外长的这句话、没有接下来委员们的联署,那么这次警方的处置到底是什么就不好说了。面对这些“日杂”长期的泛滥,占豪(微信公众号:占豪)曾n多次呼吁立法、呼吁警方严惩,一直以来却都看不到任何立法的迹象。看着那些“精日”、“日杂”侮辱先烈、侮辱中国人民,让人义愤填膺,但也无可奈何。


现在,南京终于开了一个先河!终于开始进行刑拘了!这,就对了!这才是执法部门的一个执法态度!都侮辱到全国人民了都不管?另外,在网上,侮辱包括开国领袖毛主席等开国元勋的帖子随处可见,然而却非常少被看到制裁的。当年作业本侮辱民族英雄邱少云,也是等到邱少云的弟弟去起诉后才予以了处置,每每看到这些就感觉我们对不起这些民族英雄。所以,这次立法,一定要对那些侮辱国家、民族和民族英雄的人进行严惩,不能再姑息,不能再伤害我们的英雄和我们的民族感情!


其实,同样是侮辱,在王毅外长说“中国人的败类”之前,我们可以看看之前对连续进行挑衅侮辱民族情绪的孟姓是如何处置的。2月22日,孟某在400多人的微信群,发布侮辱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的消息。当遭到网友质疑时,他竟然说出“侮辱了怎么样”、“杀少了”、“才三十万而已”等言论……第二天,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依法对孟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后来,此人又专门到南京大屠杀遇难者同胞纪念馆录视频谩骂举报网友并上传网络,南京警方又予以行政拘留而非刑事拘留。

我们当然不能说警方处罚错了,只能说我们过去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怎么处罚警方就有一定的裁量弹性,考虑到过去警方处置都是行政拘留,那么一般很多地方警方为了避免出错就选择行政拘留而非刑事拘留了。


现在,王毅外长都说这些人是“中国人的败类”了,委员们也联署立法了,执法指导思想有了,于是就有了刑事拘留。


最后,希望以后执法部门,对那些所有侮辱国家民族感情的、侮辱民族英雄的,一律采取从严、从重处置,而非只是拘留几天了事!


在德国,行纳粹礼都要判3年,在中国拿民族屈辱历史侮辱全国人民的民族感情岂能比这个处罚力度更弱?有如此行为,判三五年,相信就极少有人再敢挑衅了!看看,立法后,醉驾、酒驾明显少了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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