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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个你会发现英语真的很简单

 FKFYOLFY 2018-03-13
英语语法是什么?
如果问学生语法是什么?很多同学引用了语法教科书里面的一句话说语法就是语言的法则,其实句话是错误的。法则是什么?在你们的物理课本里面,讲到牛顿定律的时候,牛顿定律的旁边有两个英语单词叫牛顿law,法则,牛顿定律叫law,法则叫law。而语法叫什么,语法叫grammer。grammer和law是不能划等号的,语法不是法则,不是规律。grammer在拉丁语词源中的意义是:书写的习惯。习惯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同的情景下,不同的时间,习惯可能是不一样的。在中国开车,我们是靠右行驶,而在美国开车,是靠左行驶,有对错吗?那么,如果一个中国人到了美国,应该靠左呢还是靠右呢,当然是入乡随俗了。这里所说的随俗的俗,其实就是一种习惯,习惯又怎么来呢,习就是重复,惯就是一种惯性,只有习多了,才能达到有惯性。孔子说:少成若正天性,习惯成自然。习惯的养成是要靠不断的重复的。所以要想了真正掌握英语的语法,就要熟悉英语的书写习惯,最好的办法就是去重复正确的英语的句子,把正确的句子课文多读,达到一种自然而然能脱口而出的地步。
而在我们中国,语法是被老师当作公式去教的,学生就像记牛顿定律那样去记语法规则,做题目就像套公式,结果套出来的句子大部分是病句,错句。
母语环境下学习语言的优势
全世界都认为汉语难学,但是我们中国三岁的孩子已经把汉语说得很流利了。我们觉得英语这么难,美国的三岁的孩子已经把英语说得很标准了。母语环境下的语言学习的得天独厚的优势有三项:
第一项,母语环境下的孩子在他的生活中他听到的更多的是常用的单词。越是简单但常用的单词,孩子们在生活中越容易听到。
第二项:语言重复的次数很多。心理学大量研究证实,如果一个声音重复听达到21次,就可以形成永久记忆(是间隔性的21次),在母语环境下,很容易就会超过21次。这就很容易变成永久性记忆。
第三项优势最早是由美国斯坦福大学的语言学家德华德·伯林杰提出来的,他说,母语环境下的语第三大优势就是母语环境下的孩子在学任何一个单词的时候在重复地听任何一个单词的时候,他眼前都要出现一幅与这个单词相对应的情景画面。就是母语环境下的孩子经历了一个语言的图画阶段。这是什么意思呢?一个三岁的中国的孩子和一个三岁的美国的孩子,当他的眼前出现了同一种动物的时候,比如说,出现了一个毛茸茸的,四条腿走路的,汪汪叫的动物的时候,中国的孩子听到的一个语言的声音是“狗”,美国的孩子听到的语言的声音是“dog”,这种情景画面和语言的声音的同步刺激重复刺激就是母语环境下的语言学习的得天独厚的优势。因为情景画面进入人的右脑是一种形象思维,而语言文字进入人的左脑是一种抽象思维。左脑和右脑的协调记忆,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的结合,是母语环境下的语言学习得天独厚的优势。
如果能把孩子送到美国或英国等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那是最好的,但这一条不现实。那么我们能不能实现母语环境下的这三大优势呢?这就需要我们进行一些专门的设计,而我们已经做到了。
所以,跟着我们的系统学习资源进行学习的孩子,将会像在母语环境下学习英语一样的方便与简单。
怎样创设母语化的学习环境?
那么能不能在我们的背单词的环节我们能实现母语环境下的这三大优势呢?
第一,我们人为地去听最重要的那1000单词和两千单词可以做到吗?完全可以做到。第二,我们让这些单词,我们在听这些单词的时候,每一个单词听觉的重复刺激都超过21次,可以做到吗?完全可以做到。第三,我们在听任何一个单词的时候,重复任何一个单词的时候,我们都能在眼前出现一幕这个单词所表达的情景画面。这一点做起来就有难度。过去很难实现,而今天科学技术是支持可以实现这种记忆模式的。我们在中国第一个实现了这样的英语教学,那么到今天为止,我们还是第一。我们把这初中阶段最重要的一千单词和高中阶段最重要的这两千单词,我们做成了两本画册。我们就像给每一个人画一幅画像那样,我们为英语单词画像,为这一千单词两千单词为每一个单词我们都画了一幅图画,这两本画册就是两千幅图画。每一个单词配上一幅图画,当你听到这个单词的声音的时候,你看到这个单词的画面。我们把这个画面放到我们专用的一个工具上,用笔去点击图画,你听到的仅仅是这一个单词。第一遍,听见了,第一遍听见了,第二遍就听清了,第三遍看着图画就听懂了。我们把学的过程变得简单了,简单到除了聋子之外,傻子都能够操作。每天这500个单词重复一遍,像犹太人那样重视重复。500单词重复一遍要用15分钟,每天一遍,一个月就超过了21次,就变成了永久性记忆。两个月的时间,每天15分钟,初中的学生可以把1000单词精通它,高中的学生可以把2000单词精通它。当我们充分发挥我们人的语言天赋去记忆单词的时候其实这单词的记忆是很容易的。那么我们对英语单词的记忆调动了我们人的四个感觉器官去感知它,第一个感觉器官最重要,那就是耳朵,听是最重要的。学就是模仿,用耳朵去模仿,习就是重复,最重要的重复是听觉的重复。那么我们强调听的重要性并不是说说不重要,说也很重要。什么时候开口说?千万不要过早地去说,就像唱歌那样,当你听到第一次,你马上去唱,你肯定唱不好。什么时候唱呢?你听了很多次,你有一种开口的冲动,耳熟而口顺的时候,你唱出来才好听,你唱出的声音像歌唱家那么美。英语单词也是这样,当你听到耳熟的时候,耳顺的时候,你的发音很标准,你的语感很好,你的兴趣就很浓厚。什么时候叫耳熟呢?10次。听10次以后再开口,那时候,你的发音就是很标准。那么打拳的人不动手是学不会打拳的,英语学习也是这样,因此在我们的汉语里面有一句谚语叫“拳不离手,曲不离口”说的就是这个道理。钢琴家在做一种体操,哪一个部位的体操呢?手指。说英语的人也在做一种体操,哪一种体操呢?口腔。把我们的舌头练得像钢琴家的手指那样灵巧,怎么办?重复它。当你说的重复的达到一定数量的时候你就伶牙俐齿,你就会说一口流利的英语。第三个感觉器官是眼睛,当我们把一个英语的单词把一个英语的句子说得很流利的时候,眼睛看到文字把它说出来这个过程叫读。读和说不一样,说是没看文字,把它开口,发音。读是眼睛看到文字开口发音,这叫读。第四个感觉器官是手,盲人是通过什么来感知盲文的?手。手叫触觉器官。那么我们在键盘上打字,我们写字,都是触觉记忆。写,是一种触觉记忆。因此听说读写不是随便说出来的,这是语言学习的规律。研究英语学习最权威的专家哈罗德·帕尔默这样说:在没有听熟之前千万不要说,在没有说熟之前千万不要读,在没有读熟之前千万不要写,听说读写是一个自然规律。违背了这个规律,你就在浪费时间。我们很多初中的学生,老师要求他回家把英语单词写20遍,他真得回家写了20遍,写了一大堆之后还不知道怎么读,不知道怎么说,这就本末倒置了。那是在浪费时间。我们回家的时候,上楼梯,第一步迈第一级台阶,然后登堂入室很容易,很轻松,如果我们一回家就迈到第四级台阶上,难不难?太难了。所以说,听、说、读、写,一定要按照这样的顺序去记忆单词。充分发挥我们人的第一天赋——听觉去记单词,然后再配上我们的画册,再配上这支笔,一个单词一个单词地去模仿,500个单词500个单词地去重复,一个月500单词,两个月1000单词,人人都能做到。
英语学习的五个境界
春晚的时候有一个玩魔术的刘谦说过这么一句话:魔术是假的,但功夫是真的。功夫是什么?中国人的功夫、武功有五大境界,这五大境界叫会、熟、精、绝、化。学武的人很多很多,真正成为武林高手的人很少,学武的人包教包会,学会为止,在会这个地方停下来了。真正成为武林高手的人不在于学武而在于习武。习武的人学会了,没有停下来,继续去重复。继续重复熟,继续重复精,继续重复绝。那些华山论剑的英雄人人都身怀绝技。化,化境,出神入化。
英语又何尝不是呢?我们很学生学习英语的水平停留在会的程度,连熟都达不到,更别说精了。精是可以量化的。你们为了高考为了中考考满分既没有必要达到绝也没有必要达到化,达到精就够了。一千个单词,七个小时,就可以会;十四个小时,熟;二十一个小时,就精。高中的两千个单词四十二个小时,精。(注意:这是零起点的学生)那么面临中考的学生,语法训练两个二十四课,念十遍叫会,五十遍叫熟,一百遍叫精。高考的学生,语法训练四个二十四课,两百小时。中考的学生,两个二十四课,一百小时。仅仅是你们花在英语上的二十分之一的时间,你就可以达到精的程度。精是什么?我想用更通俗的语言告诉你,你真的把这两个二十四课或者四个二十四课念了一百遍,你就成精了。体验过成精的感觉吗?知道神笔马良吗?你真的念了一百遍,你再去做题的时候,就像神笔马良那样,有一只神奇的手拿着你的手在做题,莫名其妙地全对,想错都别扭。这就是成精的感觉。这样,没有人学不好英语。
批量生产高分谁获益?
 收割机出现的时候,最反对它的是农民。娴熟地挥舞镰刀收割庄稼的农民,面对收割机这一庞然大物,有着本能的恐惧。其一是收割机不如已经习惯了的镰刀容易操作,其二是对失业的恐惧。当我们历史性地回顾收割机现象的时候就会发现,农民是最大的受益者,从黄土地上解放出来的农民在更广泛的领域得到了发展,即使留在田里的农民也有了更多的闲暇时间。高分英语特训的出现,最反对的是旧观念根深蒂固的英语老师,但历史将证明英语老师是最大的受益者。正如罗素所说,工作繁忙的老师,不可能成为一名好老师。今天的英语老师,都是几年前或十几年前的学生。他们都是旧的教学模式的受害者,也是英语学习上的失败者,同样患有英语侏儒症。正如帕尔默所说:“老师们总是用当年自己学英语的方式使旧的教学模式永久化。”他们辛辛苦苦地让学生重复当年自己犯过的错误,把英语侏儒症传染给学生。英语侏儒症已经不是哪一个人的疾病,不是哪一群人的疾病,而是中国社会的疾病。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是国人的英语水平。巨大的劳动力资源之所以不能转化为巨大的人才资源,原因是英语侏儒症。
高分英语特训是一所教育医院,已经让成千上万的学生走出英语偏科的困境,几个月内考试成绩提高30—50分。高分特训英语让优秀学生更加优秀,让中学生的词汇量突破一万个。耶鲁大学校长理查德·雷文教授说:“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耶鲁大学以及美国其它世界一流大学已经调整了办学方向,努力办成全球性大学,向外国学生提供与美国学生相等的助学金。”中国的莘莘学子,如果英语足够好,再也不用悲壮地千军万马挤清华北大的独木桥,比清华北大优秀的数百所世界一流大学已经向中国学生敞开了大门。
高分特训英语将成为我们溧阳孩子走向世界一流大学的垫脚石。
一百年前国人怎能样学英语?
我们来回忆一下中国人学习英语的历史,中国人的英语学习到今天恰好是104年的历史,1905年,中国的教育发生了一次历史性的转折,1905年以前的读书人都是考秀才考举人考状元那叫科举制度,1905“废科举,兴学堂”才出现了小学、中学、大学这些所谓的现代教育,从1905到1937这三十二年之间恰好是中国历史上英语学习最辉煌的时期。那时候中学生的英语水平比今天清华北大的博士还要棒,为什么那个时代和今天英语水平差距如此之大?是我们的人种退化了吗?不是。是因为我们的方法是错误的。我们课题组考证了那个时候上中学的历史人物留下来的日记、传记和他们的回忆文章,从国家图书馆里面调阅了大量的阅读资料,在分析这些资料的时候,有了重大的发现:
第一,那时候的学习方法和现在有着显著的不同;
第二,那时候的课本和今天的不一样。
1905到1937这三十二年之间,那时候我们中国人没有自己的英语课本,那时候中国的中学生用的英语课本是从印度拿来的,而印度人的英语课本又不是印度人编的,是英国人编的,两百年前编的。两百年前的英国政府为了让他的殖民地的人民学好英语他们请专家为印度人编了一套课本,这套课本当年在印度用的时候效果非常明显,因此全世界学英语的人都选择了那套课本。那套课本的最大的特色是什么呢?那时候上中学的历史人物里面有这么一个人,叫徐志摩,是中国的诗人,作家,他又是北京大学的英语系教授。徐志摩是1909年开始上中学的,那一年他12岁,他上的学校的名字叫杭州府中,大清政府在杭州办的中学。那一年杭州府中只招了一个班,那一个班里只有三十个学生,那三十个学生里面不但有徐志摩,还产生了另外一个大作家,郁达夫。他们的第一堂英语课是这样上的,老师把印度人的英语课本发下来的时候,徐志摩打开课本发现,里面一个印度字也没有,一个汉字也没有,第一页是序言,序言上三分之二的内容是一幅漫画,漫画上画的是一个中国人,一个中国的清朝的男子在摇头晃脑地读一本书。漫画的旁边有一段英文,那段英文的大意是这样的,是那些编课本的语言学家写下来的一段话,他们这样说:全世界学英语的人都应该向中国人学习,为什么呢?因为中国人学语言的效率是最高的。中国人如何学语言呢?中国人学汉语的第一本识字课本的名字叫三字经,两百年前的中国学生如何学三字经呢?他们说:中国的老师还有另外的一个名字叫先生。中国的老师为什么叫先生呢?那是英国的老师到中国来考察的时候发现的。老师在课堂上是这样来教三字经的,老师说人之初,性本善,学生们就鹦鹉学舌,在课堂上谁先发出声音?老师。先发出声音的那个人叫先生,他们每天学四句。老师说人之初,性本善,心相近,习相远,因为它们是韵语,很容易背诵,他很容易说得烂熟了,甚至于都背过了。人之初的初他可能不认识,但是他已经把这个句子说得烂熟的时候,每一个不认识的字也能够在耳熟能详的句子中对号入座,他冲也冲下来了,全认识了。听熟了,说;说熟了,读;读熟了,再写。那时候的写还是用毛笔去写。不但强化了记忆,还练了书法。那时候的学生人人都是书法家。他们用113天的时间,把1596字的三字经的每一个句子都重复了100遍以上。因此,不到一年的时间,他们就掌握了汉语里面最常用的一千个汉字。一个中国人一旦掌握了一千个最常用的汉字,他的阅读能力就达到了相当于小学三年级结束的那一年的暑假的那种程度,就可以读课外书了。一个中学生,读上几本课外书,他的汉语就可以学得很好,因此,中国的学生还有另外的一个名字叫书生。老师叫先生,学生叫书生,今天我们的学生还叫书生吗?应该叫考生。今天我们的学生时刻准备着考试,时时刻刻都在做题,做题就是为了考试。今天大家都考糊了,不但你们考糊了,清华北大的学生都考糊了,以至于今天每一个学生都得了英语侏儒症。今天的清华北大的学生英语水平不如七十年前的中学生,那么七十年前的学生把英语当中的英语课本像犹太人那样念了100遍,是书生,没有一个人学不好英语。今天我们的学生把90%的时间都用来做题,是考生,都考糊了,没有一个人真正学好英语。徐志摩听完老师的讲解,举手给老师提了一个问题,徐志摩的问题是这样的,他对老师说,这个英国人说得太对了,我们的汉语就是这么学的,我们的汉语学得很好,想想,徐志摩,郁达夫,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汉语好不好?很好。他们深有感触地说,我们的汉语就是那么学的,我们的汉语很好。但是,英语有三字经吗?徐志摩对老师说,你能不能给我们搞一本英语的三字经来呀?我们就像当年念三字经那样把它当经去念我们也可以用一年的时间学会读书,我们读上几本书我们的英语完全可以像汉语那么好。其实后来徐志摩的英语真得像汉语那么好,伟大的文学家,诺贝尔奖的获得者泰戈尔访问中国的时候,徐志摩是他的全程翻译。郁达夫虽然没有像徐志摩那样到美国到欧洲去留学,郁达夫中学毕业,他是到日本去留学的,他的英语水平主要就是在中学打下的,他到日本去留学没怎么学英语,主要是用日语来学其他的功课。但是郁达夫的英语好到什么程度呢?林语堂先生在美国写成了《京华烟云》,用英语写成的,他想让一个中国的作家把它翻译成汉语,把英语翻译成汉语,他想到的第一个人选就是郁达夫,并且给郁达夫寄了一笔美元,但是郁达夫完成了几个章节他就牺牲了。这件事情告诉我们:他们的英语已经像汉语那么好了。徐志摩对老师提了这样的问题,老师怎么回答呢?老师把印度人的英语课本高高地举起来,对徐志摩,对郁达夫,也是对那三十个学生这样说,这本印度人的英语课本就是英语的三字经。我们今天也是把它当经去念,今天的英语老师也是当先生,你老老实实地鹦鹉学舌,我说一个句子,你听熟了再说,你说熟了再读,读熟了再写。当你把一个英语的句子读得烂熟的时候,你再打开课本,不认识的单词也在耳熟能详的句子中对号入座。我们也是每天学四句,听说读写,每天四句,第二天学到第八句的时候,从第一句念到第八句,第十天学到第四十个句子的时候,从第一句念到第四十个句子。哪一个句子先到了第100遍?第一个句子。就这样,到了100遍的句子就可以放下了,然后滚动着反复循环着往后走,用一年的时间,把印度人的英语课本的每一个句子都念了100遍以上,因此他们的英语的功底就像犹太人那么好。没有一个人学不好英语。
读书与走路
走路很重要,但是怎样走路呢?你必须把路修好。在一百万的英语单词中,那不常用的99万单词可以是绊脚石,因为它出现的概率很少对你没有任何影响,但是,一千个最重要的单词如果是绊脚石的话,就相当于你脚下的路,铺路石成了绊脚石,你想一下你脚下的路当铺路石成了绊脚石的时候,你的路能走好吗?你每一步都会被石头绊倒,被同一块石头绊倒很多次,因此你不能走路。今天你们能读英语小说吗?不能。为什么?你没有念书的过程。伟大的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曾经对念书和读书有过这样一段论述:念书必须达到两百小时的积累,你才有能力去读书;读书必须达到两千小时的阅读积累,你才真正地成为一个成功的学习者。两千小时,就等于我们古人所说的万卷书。为什么这么说?注意:古时候的书是写在竹简上的,二十多条竹简用皮条穿成了一捆叫一卷。在电视上见过吗?那叫一卷。那么一条竹简只能写一行字,用毛笔写上去的。二十多块竹简就是二十多行字,二十多行字换算成今天印在纸上的书一卷就等于今天的一页。古人所说的万卷书翻译成现在汉语就是万页书。一万页,500页的书,20本。你读万本书是望洋兴叹的,但是20本,能做到吗?都能做到。但是这20本必须是名著。哈利·波特是不算的,鸡皮疙瘩也不算,那些杂志不算,名著才算。什么叫名著?苏东坡说:书读百遍,其意自现。这句话你倒过来理解,苏东坡在读第一遍的时候,这本书他读懂了没有?没有。聪明如苏东坡的人第一遍他读不懂,这样的书是故事会吗?是杂志吗?不是。一个人读读不懂的书多读几遍,那才有进步。那些高考语文考140分以上的学生,无一例外地都是要么把水浒读了三十遍以上,要么把红楼或者把三国读了三十遍以上。把同一本书读三十遍,重复,像犹太人那样去重复,把同一本书读三十遍,比读相同厚度的三百本书都重要。重复。那么杨振宁和李政道是华人最早获诺贝尔奖的,他们在中国上了小学中学和大学,他们是在西南联大大学毕业的。1944年,杨振宁来到美国,他说,他之所以能获诺贝尔奖得益于一种非常棒的学习方法,这种学习方法是当年在美国当教授的一位华人传递给他的,那位华人的教授对杨振宁说,一个中国的学生,在美国的大学里面,要想让你的学习能力赶上和超过美国人的话,你必须做一件事情,那就是读20本英语小说。让一个即将成为物理学家的人读20本英语小说,是让他改行当作家吗?不是,是提高他的学习能力。一个人的学习能力就是他的阅读能力。两千小时的阅读积累就是20本英语小说,又是英雄所见。
中国英语教育的历史变迁
真正的英语教学到今天已经停了七十二年了,从1937年开始,中国进入了全面的战乱时代,八年的抗战,四年的内战,整整十二年的战乱期间我们的英语是空白的。1949年迎来了和平的时期。我们应该进入一个新的英语教学的历史时期,但是当时由于政治的原因我们只和苏联好,当时把美国把英国视为敌国,我们放弃了英语的学习。从1949年开始,我们的大学我们的中学清一色地改教俄语。整整十七年的时间1949到1966,我们的英语老师在忙着教俄语,培养了一大批俄语老师。1966年文革开始,十年文革,中国的英语和俄语都是空白。也就是说从1937到恢复高考的1977这中间四十年我们的英语是空白的。1977年恢复高考的时候,全国所有的中学没有人学英语,因此77年的高考是不考英语的。78年也不考英语,79年也不考,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英语的重要性越来越迫切。1979年的夏天,教育部下了通知,一年后,80年要考英语。大家都没学英语,没有一个中学开英语课,而一年以后的高考要考英语了,高考就是一根指挥棒,高考怎么考,中学就怎么教。一夜之间,全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每一所学校都开始了英语课。英语老师哪来的呢?没有英语老师。语文老师、数学老师、校工临时教英语。他们可能学过俄语,但没学过英语。这样一来就形成了中国特色的英语教学的短期行为。这种短期行为最明显的特征就是用做题来代替了念书。这种短期行为就培养出了我们中国恢复高考以来第一届进入大学的学生。那么这些英语专业的学生无论本科还是专科,他们在大学里学成回来在中学里当老师的时候,他们是怎样来教英语的呢?人类历史上的一切老师无一例外地都是用他当年学英语的方式来教英语。而他当年学英语的方式是短期行为。他教英语的方式还是短期行为,天经地义。因此中国英语教学的短期行为就形成了三十二年来的一种传统,一种经典模式。根深蒂固,一直到了今天。随着高考形式的严峻越来越普遍。那么这种短期行为实际上是违背了教育原则的。
水到渠成式背诵
中国的老师要求学生将新学的语文或英语课文背过,第二天检查。学生用一个晚上的时间捏者鼻子死记硬背,应付第二天的检查也能过关,这样的背诵是银杆腊枪头。学生自以为已经背过了,没有必要再去读;死记硬背的厌倦伤了对课文的感情,之后再了不愿去读,日子久了,背过的课文也忘得一干二净。犹太人的孩子读书的时候,重在读,而不刻意追求背,新课文要读,旧课文更要读,况且语文课文或英语课文就是希伯莱文或英文圣经,读课文与神圣的宗教礼仪合二为一。正如弹琴的人不是死记乐谱,而是在一遍又一遍的弹奏中记住了乐曲;犹太人的孩子在一遍又一遍读课文的过程中,把36万字的圣经背过了,把240万字的塔木德背过了。背诵,是一个水到渠成自然而然达到的境界,正如强扭的瓜不甜,瓜熟蒂落才香甜可口。泰戈尔说:“不是锤子的敲打,而是水的载歌载舞使鹅卵石臻于完美。”中国老师强迫命令学生第二天将课文背过,是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是竭泽而渔。孩子们厌学、厌书的隐患在一次又一次作业中俏然形成。厌学情结会伴随人的一生。今天的为人师、为人父、为人母者都程度不同地在学生时代形成了厌学情结,像影子一样挥之不去。扪心自问,为人师者有多少是学习型的老师?为人父母者有多少是学习型的父母?有多少学习型的家庭?不仅孩子需要教育医院,孩子的父母也需要教育医院
木炭 石墨 钻石
会 熟 精
木炭,石墨,钻石,都是由完全相同的碳原子构成,由于原子之间的联结方式不同,结构不同,三种物体的外观截然不同,价值天壤之别。木炭中的碳原子之间是杂乱结构,石墨中的碳原子之间是正六边形结构,钻石中的碳原子之间是正六面体结构。
同一个学校,同一个班级的学生,在英语课上所学的内容完全相同,不同的是习的积累不同,把课本念了10遍的学生处于“会”的境界,他的知识结构相当于木炭;把课本念了50遍的学生处于“熟”的境界,他的知识结构相当于石墨;把课本念了100遍的学生处于“精”的境界,他的知识结构相当于钻石。犹太人的诺贝尔奖获得者最多,科学家、思想家最多,每一个犹太中、小学生都把课本念101遍。念书,重复100遍,已经成为犹太人的宗教信条,因而,犹太人拥有一颗钻石的大脑。
昨天,一位初三的家长来咨询,说孩子现在害怕考试,因为总会把一些简单的题目做错,然后试卷发下来后又发现是会做的,越这样越担心。我问她孩子平时的学习习惯,说孩子非常努力,总是完成老师的作业后找一些难题来做,但就算这样,也经常会因为最后的大题目而扣分。
哈佛大学校长艾略特说:一切教育的成功都在于给予学生能胜任的工作。而今天,我们的大部分老师并不是如此,他们在把简单的教育做得很复杂。
有一次见到一位老师正在津津乐道于一道“好题”,我问他好在哪里,他说:“这道题真是太好了,我都差点没做出来。”很多教师盲目的认为题越难越好,以至于在平时出题时编出许多偏题,怪题,难题,让学生在做题中不断体验失败,从而丧失对学习的信心,而一些要好的认真的学生,也将钻研难题作为自己的目标,殊不知,这样的努力与辛苦,99%以上是无效劳动,而他们轻视乃至放弃的基础题,往往会成为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往往会冷不丁的突施冷箭让人防不胜防,丢了三五分甚至更多。而当考试完后总会发现这些题其实是会做的,便会产生一种后悔的情绪,时间一长,甚至会产生考试焦虑。
我给家长的建议是,让孩子重视基础。其实很多她认为会做的题目,掌握的并不是太好,为什么会在考试时做错而发下试卷后又会做了呢,因为考试是要面对时间压力的,而且同时面对许多需要思考的题目,而发下试卷后,在没有压力的情况下能做出,这是完全正常的。如果真把基础题做的很扎实,考试时就能顺利完成,然后会有更多的时间考试后面的所谓大题目,这样的效果最好。
脑思维科学证明,人对中等难度的题目的钻研是有助于思维能力开发的,而一直钻研难题是对思维没有帮助的,到了初三,已经没有不需要思考就能直接写答案的题目了,基本上即使是会做的题目,也是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思考的,这些题目恰恰是对思维比较有帮助的,如果把这样一些看来会但又需要一定的思维过程的题目做得很扎实,那么成绩提高就很容易了。
美国心理学家发现了口吃现象的秘密。几百年来对口吃现象的权威解释,一是遗传,二是习得,二者都是错误的。口吃的真正原因是教育者纠错的结果。有口吃成员的家庭、口吃家庭的邻居、亲友及同事,这些家庭的父母往往特别害怕孩子口吃,他们是特别认真的纠错者。然而,孩子在开始学说话时或多或少地都有口吃现象,是自然现象,例如孩子喊爸爸时,是一串“爸爸爸爸爸”,看见狗,喊“狗狗狗狗”。大多数家庭的父母只是觉得好玩,顺其自然。而口吃家庭及邻居、亲友们的父母神经过敏,甚至有心理障碍,他们站在纠错者的立场上看待孩子发出来的叠音“爸爸爸爸爸”、“狗狗狗狗”……严厉地纠错。孩子因恐惧而紧张,因紧张而口舌生硬、痉挛,这恐惧、紧张、痉挛在中枢神经的大脑情感区被记忆下来,这些记忆与大脑语言区形成牢固的联系,当孩子开口说话时,情感记忆也条件反射地被唤醒,口吃被固化下来。这时候的口吃已经不再是好玩的叠音,而是生硬的结巴。
孩子在学英语的过程中,经常会有发错的音,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让孩子听更多的正确发音而没必要着急纠错,老师的纠错,是中国学生13年不能学好英语的致病根源。
单词记忆与听说读写
我们学唱歌的时候,当你听到第一次,你马上去唱,你肯定唱不好。什么时候唱呢?你听了很多次,你有一种开口的冲动,耳熟而口顺的时候,你唱出来才好听,你唱出的声音像歌唱家那么美。英语单词也是这样,当你听到耳熟的时候,耳顺的时候,你的发音很标准,你的语感很好,你的兴趣就很浓厚。什么时候叫耳熟呢?10次。听10次以后再开口,那时候,你的发音就是很标准。那么打拳的人不动手是学不会打拳的,英语学习也是这样,因此在我们的汉语里面有一句谚语叫“拳不离手,曲不离口”说的就是这个道理。钢琴家在做一种体操,哪一个部位的体操呢?手指。说英语的人也在做一种体操,哪一种体操呢?口腔。把我们的舌头练得像钢琴家的手指那样灵巧,怎么办?重复它。当你说的重复的达到一定数量的时候你就伶牙俐齿,你就会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当我们把一个英语的单词把一个英语的句子说得很流利的时候,眼睛看到文字把它说出来这个过程叫读。读和说不一样,说是没看文字,把它开口,发音。读是眼睛看到文字开口发音,这叫读。写,是一种触觉记忆。因此听说读写不是随便说出来的,这是语言学习的规律。研究英语学习最权威的专家哈罗德·帕尔默这样说:在没有听熟之前千万不要说,在没有说熟之前千万不要读,在没有读熟之前千万不要写,听说读写是一个自然规律。违背了这个规律,你就在浪费时间。我们很多初中的学生,老师要求他回家把英语单词写10遍,他真得回家写了10遍,写了一大堆之后还不知道怎么读,不知道怎么说,这就本末倒置了。那是在浪费时间。我们回家的时候,上楼梯,第一步迈第一级台阶,然后登堂入室很容易,很轻松,如果我们一回家就迈到第四级台阶上,那就太难了。所以说,听、说、读、写,一定要按照这样的顺序去记忆单词。充分发挥我们人的第一天赋——听觉去记单词。
 几千年的封建意识已经渗透进我们的血液,在教育上的毒害之深,尤其表现为师道尊严,摆出一副严肃的教育的面孔,似乎是唯有苦,唯有累,才是学习的正道。读书苦,苦读书;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皓首穷经,费九牛二虎之力,到头来什么也没有学好。苦和累是违背人的天性的。有位美国作家认真研究了他所知道的那些取得卓越成就的人物之后发现,这些人无一例外地都是把工作当成了休假,乐在其中,乐此不疲。喜新厌旧是人的本能,追求美好、快乐是人的天性。唯快乐才有兴趣,唯快乐才有热情,唯快乐才能持之以恒,唯持之以恒才会卓有成效。前几年,中国足球队请来了一个教练叫米卢,中国队唯一一次获得世界杯出线资格就是他带的队,他给中国足球带来了两大法宝,一是态度决定一切的理念,一是快乐足球的理念。为了增进足球的快乐,米卢和队员们玩网式足球,恰恰是在这种玩的过程中,队员们提高了水平,放松了心情,以至于能在赛场上发挥出水平。
要想真正学好英语,你必须彻底屏弃“刻苦努力”的传统观念,让英语学习成为一种快乐。我们让孩子看英语漫画电影,孩子在理解电影的过程中,学会了单词,学会了语法,这个过程是快乐的,所以效率也是最高的。
基础性是英语课本的生命
所谓英语课本的基础性,就是2000个最常用、最重要的单词在课本单词表中所占的比重。二、三十年代,中国人拿来主义地采用了印度人的英语课本,今天看来,那套课本的最大优势就是基础性强,2000个最常用、最重要的单词在课本单词中所占的比重达90%。徐志摩、郁达夫这两位杭州府中的同班同学用的就是这套课本。今天的中学英语课本,2000个最常用、最重要的单词在课本单词表中的比重远远低于印度人的英语课本,初中课本是50%,高中课本是40%。今天的中学课本基础性太差,就本质而言,今天的英语课本不是课本,而是文选。今天的中学英课本共十四册,叠加起来的厚度是印度人的英语课本的十倍,课文篇幅总量是五倍,单词量是两倍。
兵不在多而在精。少而精,多而粗。何谓精?古人习文练武有五种境界:会,熟,精,绝,化。会是最低级的境界,一学就会,一放就忘,学业荒废者大都是满足于会,止步于会。熟是较高级的境界,如果说把英语课本念十遍谓之会,那么熟就是念50遍。精是理想境界,二、三十年代的中学生把印度人的英语课本念了100遍。绝和化是文学大师、武林高手所达到的境界。
有人请教荀子怎样学习?荀子说:“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数,自然顺序,规律。诵,朗读。经,重复。诗经,三字经,都是古人重复诵读百遍的书。诵经,就是念书。念书与读书不同,念书一则强调朗读,二则强调重复;读书不一定朗读,也不一定重复。二、三十年代的中学生90%的英语学习时间都是念书,一年之内把印度人的英语课本念了100遍,第二年就有能力读《林肯传》,来到大学,用英语听数学课。那时候的中学生,英语比今天的博士还要棒。
印度人的英语课本因少而能够精,念100遍是可操作的;今天的中学课本因多而难以精,念100遍是难以操作的。过多非基础词汇的泥沙俱下增加了初学者的记忆负但,增大了英语学习的难度,淡化了课本的基础性。学生因没有足够的念书积累而始终不能读书。
钢琴式阅读与英语学习
哈罗德帕尔默博士说:“学英语就像弹钢琴一样。”一首钢琴曲只是会弹,只是弹一遍,是远远不够的;一篇英语课文只是会读,只是读一遍,是远远不够的。钢琴曲是在反复循环中建立乐感,英语课文是在反复循环中建立语感,要把每一篇课文当作钢琴曲去练习。中国学生的英语学习以考试为目的,做题太多,而读书太少,最终导致英语考试的失败。中学生在做题上花的时间太多,而用于读书的时间太少,尤其是那些英语不及格的学生,课文都没有读熟,就忙于做题。正如亚历山大博士所言,“在学生还没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让学生去运用语言技巧,于是大量犯错误。”大量犯错误,就是体验失败,重复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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