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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股权结构能够保证创始人股份稀释到0.1﹪也不会丧失对公司的控制权?

 besunnyaR 2018-03-13

实战是最好的回答。

成功案例1:京东AB股

在京东创立的时候,刘强东就考虑到了京东做大后,自己的股权不断稀释,然后话语权旁落的状况,从而设立了 AB 股的双重股权制度。

按照京东的 AB 股规则,刘强东所持股票属于 B 类普通股,其 1 股拥有 20 票的投票权,而除刘强东之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股票属于 A 类普通股,其 1 股只有 1 票的投票权。

但是,这个,刘强东只要有5%的股权,就可以100%控制京东。

双重股权结构的优缺点

► 优点:

(1)保证创始人的绝对控制权;

(2)保证创始人决策不会受到其他股东的干扰;

(3)防范恶意收购。

► 缺点:

(1)过于依赖某个股东;

(2)双重股权结构一般投资者会要求比较高的对价,及提高了融资难度与融资成本。

成功案例2:阿里合伙人制

“阿里合伙人”身份不同等于股东,阿里合伙人必需持有公司一定的股份,但是合伙人要在60岁时退休或在离开阿里巴巴时同时退出合伙人(永世合伙人除外),这与只需持有公司股份就能坚持股东身份不同。

阿里合伙人的主要权利是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权。也就是说,合伙人具有人事控制权,而非公司运营的直接收理权。

阿里的合伙人不需求承当无限连带义务。阿里合伙人的职责是表现和推行阿里巴巴的任务、愿景和价值观。至于财富经济义务,阿里合伙人履职的义务主要是肉体和身份层面的,没有财富赔偿义务。

为了保证合伙人这一权利的持续有效,阿里巴巴还规定,假如要修正章程中关于合伙人提名权和相关条款,必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得到95%的到场股东或拜托投票股东的同意。依据官方披露,马云、蔡崇信在IPO后依然分别持有阿里7.8%、3.2%的股份,而二人目前正是阿里巴巴合伙人团队中的永久合伙人,由此看来,合伙人的“董事提名权”安如磐石,难以突破。

阿里合伙人的围魏救赵策略及护城河策略,建立了牢固的控制权。

成功案例3:华为的虚拟受限股

华为系所有企业的母公司——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只有2个股东: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持股98.99%;任正非,持股1.01%。

工会持股,是国企改制的产物,现在已经不允许了,华为虽然不是国有企业,但是特例,经过了深圳发改委的备案的。

众所周知,华为工会持有的是虚拟受限股,员工只有分红权,而没有所有权、表决权,也不能进行买卖,一旦离职则自动丧失相关权益。

在组织架构上,华为实行了轮值CEO制度,但轮值CEO还要向任总汇报。

任正非,就是用虚拟受限股来解决了员工激励与公司控制权的。很有智慧也很谨慎。

成功案例四:有限合伙

这个成功案例,是财神刀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有效模式。

公司由创始人与一个或者多个有限合伙企业组成。创始人出任GP,其他投资者只做LP。

这样,创始人不管有多少股份,都可以100%控股企业。

而且,这样的股权结构也是比较健康的,是由自然人与法人组成的架构,稳定性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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