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性行动,美国定义如下:“以特种作战的形式在敌对、不受国际承认区域所进行的短时间突袭和小规模攻势。进行抓捕、摧毁、占领、开拓、恢复或破坏特定目标。例如索马里的黑鹰坠落。 2,特种侦察,曾被称作战略侦察,指由受过高度训练的人员,包括情报兵进行深入敌后,在不被敌人发觉,竭力避免交火的行动,例子有陆战队远征军直属侦察兵深入侦察,也被称作“绿区任务”,有枪声一响即视为任务失败的说法。 在国际法中,只要执行人员身着本方服装,无论其性质如何,都不能被视作间谍人员,这一点在1907年的海牙公约和1949年的日内瓦第四公约中均有体现。 3,非传统战争,指美军对目标国家的抵抗力量进行支持,对抗目标国。不同于直接进攻削弱对手,UW借助代理军事力量来取得间接胜利的方式。UW单位常采取隐秘行动,有些情况下其执行单位不被美国承认,方式也基本依赖于游击战。如美国在中东扶植代理人。 4,外国防务援助,指运用多种训练手段在他国培训人员以对抗实际或潜在的威胁。FID行动需部署美军作为指导人员,FID部队还对大量的东道国人员进行培训,例如对阿富汗特种部队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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