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先来说个故事。 1962年,克林·格兰普准备做一件“惊天动地”的事。 他在澳大利亚南部阿德莱德的巴罗萨山谷,看中了一块山坡地。 这块地,海拔420米,没有水源,没有电力,也没有通路,荒无人烟。 他说,他要在这里开垦一片葡萄园,用来酿制葡萄酒。 原因只有一个:这里的地形地貌,让他想起了自己的祖国——在德国,他的曾爷爷也曾种植过这样的一块葡萄园。 听到他这个提议,公司的人都认为他发疯了。即便他是公司创始人的曾孙子,但公司的其他股东,都不同意他在那里开垦葡萄园——那里的地表都是岩石,怎么种植葡萄? 克林于是决定偷偷完成这件事。 他让人运来了大量的炸药,将那块地的岩石表层全部炸开——露出里面的土壤,开垦葡萄园。 这种“惊天动地”的事自然瞒不住公司董事会,但事已至此,只能硬着头皮让克林继续干下去。 结果,这片被命名为“Steingarten”(德语中为“有假山的花园”)的葡萄园因为地形特殊,在阳光、水分、土壤的各种成分综合影响下,出产了这家公司最优质的“雷司令”(Riesling)干白葡萄酒。 克林·格兰普那年已经62岁了,他是约翰·格兰普的曾孙子。 约翰·格兰普,作为来到澳洲的巴伐利亚移民,1847年在巴罗萨山谷的杰卡斯小溪沿岸买下了30公顷的土地,用来种植葡萄,酿制葡萄酒。 时至今日,杰卡斯葡萄酒( Jacob’s Creek),已经成为了澳洲销量第一的葡萄酒——每一分钟,就有100万杯杰卡斯葡萄酒在全世界被饮用。 2 这个故事,是杰卡斯酒庄的Eva小姐告诉我的。 就在上周,受杰卡斯葡萄酒品牌邀请,我和太太前往位于澳洲的杰卡斯酒庄。每年的2月至4月,是他们的葡萄采摘季,他们会邀请来自全世界各地的朋友,在澳洲著名的葡萄种植地——巴罗萨山谷举办聚餐会。 其实最初对于这个活动邀请,我是有些犹豫的。 我还算好酒,酒量也还算行,却很少喝葡萄酒——主要是我不懂葡萄酒。而且总觉得,葡萄酒似乎太优雅,对于我这种喜欢看金庸武侠的人来说,喝起来不太过瘾。 但是,这次的旅行,让我对酒,尤其是葡萄酒,有了一层全新的认识。 首先是知识结构上。 杰卡斯这次特地为我这种葡萄酒“小白”安排了好几次葡萄酒的品酒小课程,比如用五种不同品种的葡萄酒,搭配不同的食物,让你体会各种葡萄酒的口感。 全程有专业的品酒师来指导。 但与知识结构层面的学习相比,更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故事。 就比如我一开头听到的那个故事。 我认为,酒是需要故事的。 其实我以前喝不来“雷司令”那种酸度乃至“汽油味”,但听了EVA说的那个故事,再抿一口,用舌尖仔细品味那种味道,顿时能感受到一种新的境界。 EVA告诉我,因为那块地面积小,葡萄藤种得很密集,葡萄藤的根须在地底下互相缠绕,倔强地相互竞争水分,导致那块地酿出的“雷司令”,口感特别有层次——她用的一个词,是“struggle”。 一种酒,背后有了一个故事,就会有一种新的味道。
3 但故事,其实并不限于酒本身。 这次的“杰卡斯之旅”,主办方请来了全世界各地的客人。他们有的是明星,有的是KOL,有的是美食家,有的是营养学家,还有的是普通的葡萄酒爱好者。 为了款待这些客人,主办方也是动了不少脑筋。 比如抵达第一晚的晚宴,是在阿德莱德市中心一家酒店屋顶的露天小party。 而第二天的午饭,就到了杰卡斯的酒庄,在田园之间,大家进行一次野餐。 至于晚餐,虽然布置很正式,但每道菜,都会请某个国家的一位客人,推荐一道本国的菜式——她/他要在这道菜端上来后,和大家说一个和这道菜有关的故事。 而第二天的晚餐,干脆把客人分成四个队,到庄园的菜园子里采摘各种蔬菜和配料,自己切,自己调,自己烤,自己摆。
所有的这些安排,可以看出主办方的一个小心思: 希望从天涯海角聚在一起的客人们,能够彼此交流,听别人的故事,说自己的故事。 当然,这一切,需要一点点小小的助力。 那就是杰卡斯的葡萄酒。 4 于是在席间,我就听到了不少人的故事。 比如有一对来自中国台湾的夫妇,我一开始一直在猜他们是不是也是博主。但他们其实是普通的公司员工,在网上参加了杰卡斯的一个活动,通过每天不懈地请亲朋好友们投票(不是刷票),最终名列第一名和第二名,获得了参加这次“杰卡斯之旅”的机会。 我们聊了很多关于两岸的话题,从陈汉典参加《吐槽大会》,聊到杨培安唱《我相信》。我很好奇他为什么会用“华为”的手机,他告诉我,他供职的公司,就是华为台湾分公司,然后又和我分析了下小米、三星和华为在台湾的竞争。 又比如就出生在巴罗萨山谷的杰卡斯公司员工托妮。这位22岁的姑娘告诉我,在这里冬天气温只有15度,她觉得“挺冷的”。她对我说的“在中国,隔个几百公里,两地人说的方言就相互听不懂了”大感诧异,她说整个澳大利亚基本都说一种口音的英语,她说她从没去过中国,以后一定要去。 还有告诉我“用炸药炸岩石种葡萄”故事的EVA。她原来是广东国税局的一名公务员,做了几年之后,她觉得这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于是就选择了辞职。她喜欢品酒,就入了这一行,最后被外派到了澳洲,做了巴罗萨谷杰卡斯酒庄的培训师。她说她很享受现在的生活,觉得告诉不同的人关于葡萄酒的故事,很有意义。 还有这次同行的中国台湾女星张钧甯。晚宴的第一道菜是“台湾香肠”,就是她推荐的。在开动前,她也和大家分享了自己的故事: “小时候,我妈妈对我有很多规矩,其中一条就是不准吃街边的垃圾食品。但有一次,我看到家门口有一个烤香肠摊,非常香,我实在忍不住就买了一根吃。正在吃的时候,发现妈妈在远远地看着我。当时我想,她一定会骂死我的。 但是,她走了过来,也买了一根,和我一起吃了起来……” 其实第一天刚到的时候,大家都显得有些陌生和拘谨,但几顿饭下来,大家就聊得很开了,开始分享彼此之间的故事。 可能一次干杯,就会听到一个新的故事。 5 杰卡斯有一句slogan,叫“佐一桌真诚美好”。 我挺喜欢这个“佐”字。 因为顾名思义,“佐”其实代表了酒的一个重要功能:助兴,增色,催化。 在我看来,饮酒的最高境界,是“微醺”,也就是所谓的“小酌怡情”。中国人总的来说性格内敛,同处一桌,如果彼此不太熟悉,那最好的调节气氛的工具,就是适量的酒。 而在这里面,我想了想,白酒过烈,啤酒过轻,黄酒过柔,虽然也都有各自适合的场合,比如老友相逢,精彩球赛,蟹脚飘香等等,但对于一场需要恰到好处的礼仪社交,或者一次放下包袱的真诚交流——葡萄酒,其实是最好的选择。 点到即止,红酒添香。 6 我一直有一个理想,堪称我的终极理想。 就是自己开一个小馆,白天卖我自己调制高汤的拉面,深夜就变成居酒屋,卖酒。 而这个小馆里,有专门一桌,是空出来的。 在那一桌,我会送上一瓶酒,给我的客人。 客人喝酒,作为回报,给我讲一个关于他/她的故事。 然后,我把故事记录下来,告诉更多的人。 原来也一直在想,那么给客人什么酒最合适呢?白酒?啤酒?黄酒?清酒? 现在想来,最合适的,可能是一瓶葡萄酒。 【馒头送礼】 这次从澳洲回来,除了自己喝了不少葡萄酒外,也没有忘记你们——一直支持我的读者们。 这次给大家带来了三瓶杰卡斯“双桶”(Double Barrel)系列红葡萄酒——因为箱子实在放不下,所以买了小瓶装的。 这是这次澳洲之行,我自己最喜欢喝的一款。这款酒先是在传统橡木桶中熟化,然后在陈年威士忌桶中完成最后工序,口感特别柔顺。 这款酒目前在国内还没上市,据说他们将邀请的代言人是《雷神》的男主克里斯·海姆斯沃斯(Chris Hemsworth )。 我会选择三位入选留言的读者,将这三瓶酒分送给他们。 那么,我有酒,你有故事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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