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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里坊制的崩溃

 懒风林 2018-03-14
二、北宋东京的“侵街”与里坊制崩溃

假如将里坊崩溃视作一粒种子,那么它在唐中晚期的长安城即已萌芽,并有破土而出之势。但随着唐朝走向灭亡,长安城亦退出都城之舞台。伴随着政治中心的东迁,五代,尤其是北宋时期,东京开封即成为这颗种子破土生长并开花、结果的沃土。

说起宋东京里坊制的崩溃,早在隋唐汴州城已见端倪。隋开皇年间,文帝东封泰山后返回长安,路过汴州,“恶其殷盛,多有奸侠”,乃以令狐熙为汴州刺史,“禁游食,抑工商,民有向街开门者杜之”。可见当时汴州已出现商业繁荣、向街开门的现象。至唐代,随着汴河漕运的发达,汴州商业更为发达,“草市迎江货,津桥税海商”,“四面诸侯瞻节制,八方通货溢河渠”。并且“水门向晚茶商闹,桥市通宵酒客行”,竟然出现了通宵夜市。

五代梁、晋、汉、周皆定都开封,社会经济继续发展。后周时期,“东京华夷辐辏,水陆会通,时向隆平,日增繁盛”,“民侵街衢为舍,通大车者盖寡,上命悉直而广之,广者至三十步”,却招致一片“怨谤之语”。于是,官方作出让步,“其京城内街道阔五十步者,许两边人户于五步内取便种树掘井,修盖凉棚。其三十步以下至二十五步者,各与三步,其次有差”。相比之下,在唐长安城大街上,连植树也是禁止的,因为代宗广德元年曾下诏:“城内诸街衢,勿令诸使及百姓辄有种植”。这是官方对突破坊墙,进行营造活动的认可,为以后北宋开封的“侵街”行为打开了方便之门。

历史进入北宋时期,东京城“八荒争凑,万国咸通”,商业繁盛,客观上要求拆除坊墙,建立新的街市制度。但是,宋廷却逆历史潮流而动,力图维护与恢复昔日的里坊制,于是官私双方展开了激烈斗争,这场斗争以“侵街”为标志。

北宋伊始,即已出现“侵街”浪潮。如早在宋太祖时期,据《宋史-魏丕传》记载,曾任作坊使的魏丕,“撤本坊旧屋,为舍衢中,收僦直及鬻死马骨,岁得钱七千余缗,工匠有丧者均给之”。开宝九年七月,“八作使段仁诲部修天驷监,筑垣墙侵景阳门街,上怒令毁之,仁诲决杖,责授崇仪副使”。

面对“侵街”浪潮,真宗时期,宋廷曾动真格予以制止。如咸平五年二月,“京城衢巷狭隘,诏右侍禁閤门祗侯谢德权广之。德权即受诏,则先毁贵要邸舍,群议纷然。有诏止之,德权面请曰:‘今沮事者,皆权豪辈,吝屋室僦资耳,非有它也,臣死不敢奉诏。’上不得已,从之。德权因条上衢巷广袤及禁鼓昏晓之制,皆复长安旧制,乃诏开封府街司,约远近,置籍立表,令民自今无得侵占”。看来,在谢德权的以死相争下,宋廷这次可谓是痛下决心:拆除权贵的侵街邸舍,竖立表木,作为道路“红线”,并重建禁鼓昏晓制度。

当然,现实是复杂的,表木的竖立并非意味着“侵街”现象的终结,这场斗争还在继续。据《长编》卷79记载,大中祥符五年十二月诏:“前诏开封府,毁撤京城民舍之侵街者,方属严冬,宜俟春月”。仁宗天圣二年六月,“京城民舍侵占街衢者,令开封府榜示,限一岁,依元立表木毁拆”。此后在仁宗景祐元年十一月甲辰又下诏:“京旧城内侵街民舍在表柱外者,皆毁撤之。遣入内押班岑守素,与开封府一员专其事,权知开封府王博文请之也”。《宋史-王博文传》也说:“都城豪右邸舍侵通衢,博文制表木按籍,命左右判官分撤之,月余毕。”神宗元丰年间,“京师并河居人,盗凿汴堤以自广,或请令培筑复故,又按民庐侵官道者使撤之”,居然出现了“侵河”现象。

也许,熟悉到“侵街”潮流势不可当,于是在宋徽宗崇宁年间,宋廷开始征收“侵街房廊钱”,等于承认了其合法性。结果,商业店铺纷纷沿街而建,形成了街市,这在张择端《清明上河图》中有形象的描绘。这场围绕“侵街”的官私斗争,正应验了恩格斯的那句名言:“传统是巨大的阻力,是历史的惰力。但是,这是消极的,因此一定要被摧毁”。

这里有一个问题:东京坊墙,是何时拆除的;假如拆除,作为全城性工程,必然兴师动众,为何不见任何官方或私人记载,甚至很少提及坊墙之事。笔者查遍了宋朝诸臣奏议,有关京城开封的营造内容相当丰富,论及修筑城池及宫殿寺庙等等,但是涉及到全城的坊墙,关于其修或拆的奏议,却只字未见。我推测是因为有侵街建筑的出现,坊墙变得无关紧要。并且,当时官民双方共同关注及斗争的焦点只是侵街建筑。因此,随着侵街建筑的增多,坊墙也会因失去作用而被蚕食。尤其是当宋廷在街道两侧竖立众多的“表木”,充作街道“红线”之后,作为旧有“红线”的坊墙,更显多余,于是,被铲除尽净,悄无声息地退出了历史舞台。

三、宋东京街鼓的兴废与里坊制的恢复、崩溃

在探讨宋东京里坊制崩溃的过程中,太宗年间建立街鼓与仁宗年间的废除,常为史学界所提及,甚至被视作里坊制恢复与废除的标志。对此,应予以辨明。

街鼓,为设置在街道上的警夜鼓,宵禁开始与终止时击鼓通。唐太宗时,长安城“始置街鼓,俗号冬冬鼓,公私便焉”。宋太宗时期,在制止东京“侵街”的同时,亦效法唐长安城,设置街鼓。据宋敏求的《春明退朝录》记载:“京师街衢,置鼓于小楼之上,以警昏晓。太宗时,命张公洎制坊名,列牌楼上。按唐马周始建议,置冬冬鼓,惟两京有之。后北都亦有冬冬鼓,是则京都之制也。”此后,东京里坊“分布定列,始有雍洛之制”。《宋会要辑稿-方域一》的“东京杂录”条中,还记载了改名后的宋东京8厢120坊之名称。

“始有雍洛之制”说,常为史学界所采用,并作为宋东京恢复唐代里坊制的依据,事实上,这只是形似而已,与隋唐长安的里坊制度大相径庭。首先,街道上侵街建筑的存在,已非原有的里坊景观。再就坊墙而言,唐代是受到严格保护的,有“越……坊市垣篱者,杖七十,侵坏者亦如之”的处罚规定。而在沿袭唐律而来的宋初《宋刑统》中却无此条款。并且,作为里坊治理者的坊正,隋代为“官从九品下”,唐代坊正“掌坊门管钥,督察奸非,並免其裸役”,又规定:“其坊正市令,非时开闭坊市门者,处徒刑二年”。而宋代的坊正,为了适应里坊新的内容,其职能也发生了质的变化,据宋真宗大中祥符年间所修的《两朝国史志》记载:“州县郭内旧置坊正,主科税。”宋神宗时,又进一步“废户长、坊正,其州县坊郭税赋、苗役钱,以邻近主户三、二十家排成甲次,轮置甲头催纳,一税一替”。在夜禁方面,北宋初年颁布有与《唐律疏议》相同的条文:“诸犯夜者,笞二十,有故者不坐”。但是,并未认真执行。如早在宋太祖乾德三年四月,下诏“令京城夜漏,未及三鼓不得禁止行人”。《宋会要辑稿-食货》亦记载:“四月十三日,诏开封府,令京城夜市至三鼓以来,不得禁止。”宵禁至三更,大大延长了人们的夜生活时间。

另外,许多学者,还往往将街鼓在仁宗年间的废除,视作宋东京里坊崩溃的时间依据。据宋敏求《春明退朝录》记载,宋太宗年间所设的街鼓,“二纪以来,不闻街鼓之声,金吾之职废矣”。但是,仁宗时期尚有夜禁。如天道二年,据《宋史-张观传》记载,开封尚有“民犯夜禁”者。刘随在《上仁宗乞禁夜聚晓散及造仪仗祀神》还请求宋廷将禁夜聚晓散和造仪仗祀神二事“散下诸道,令乡村要路粉壁书写,重新晓谕,使民知禁,不陷刑章”。即使是在街鼓废除后,夜禁并未取消。据宋人魏泰在《东轩笔录》记载,权知开封府许将二更以后,租一匹马回家,“驭者惧逼夜禁,急鞭马跃”,致使许将坠地摔伤。而据《开封府题名记》记载,许将权知开封府的时间是神宗熙宁九年,即1077年。也只是到了北宋末年,随着侵街建筑的合法化,夜禁与坊墙一样,失去了存在价值,而退出历史舞台。从此,东京城内普遍出现了“夜市”与“早市”。如州桥夜市“直至三更”。马行街一带,“夜市直至三更尽,才五更又复开张。如耍闹处,通晓不绝”。东京大街上,“至三更还有提瓶卖茶者,盖都人公私荣干,夜深方归也”。

并且,里坊作为基层住居单位,在街鼓废除一段时间内仍然存在。如仁宗皇祐五年二月,宋廷赐枢使狄青敦教坊第一区;政和六年十一月,诏赐宣和学士王黼昭德坊第宅一区。徽宗政和六年,宋廷在重建军巡铺时,仍然“冠以坊名”。另外,北宋末年,寺院“行者打铁牌子或木鱼,循门晓”,从而取代了昔日街鼓的时职能。

四、宋东京里坊崩溃的表现:街市、楼阁及官民混居

坊墙与夜禁的废除,标志了里坊制的崩溃,这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方便。除此之外,由于宋东京商品经济的繁盛,人口的猛增,还出现了一些新的城市景观。

首先是繁华街市的出现。对此,北宋末南宋初年人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有详尽记载,如朱雀门外街巷、东角楼街巷、潘楼东街巷、州桥东街巷、相国寺东街巷等。其中以“南河北市”的街市最为繁盛。这里的“南河”,主要是指沿汴河一带的街市,计有果子行、肉行、米行、面行、菜行、蟹行、炭行等160多行。所谓的“北市”,其范围大致从皇城东至马市街一带。这里西靠皇城,主要是皇室消费所。正如孟元老所说:“东华门外市井最盛,盖禁中买卖在此。凡饮食时新花果、鱼鰕蟹、鹑兔脯腊、金玉珍玩衣着,无非天下之奇。”潘楼一带,更是富商云集之地,“屋宇雄壮,门面广阔,望之森然。每一交易,动即千万,骇人闻见”。皇城东华门外的白矾楼酒店,自宋真宗以来,即是东京最大的一家正店,每年用官曲五万斤,“乃京师酒肆之甲,饮徒常千余人”。还有马行街,作为皇城东面的南北大道,商业活动更是繁盛。宋人蔡绦说:“马行南北几十里,夹道药肆,盖多国医,咸巨富”。

街市的繁盛,使原来集中的“市”,失去了作用,而转变成了刑场。如开宝六年二月丙戌,“斩廷翰于西市”。景德二年四月,“斩布衣宗古于西市”。直到北宋末年,东京梁门外,“西去瓮市子,乃开封府刑人之所也”。

其次,东京城中,尤其是街市中,楼阁普遍出现,也是里坊崩溃的表现。在唐长安城,为了维护里坊的严密性与整洁性,代宗大历十四年六月一日,即下诏:“诸坊市邸店,楼屋皆不得起……”。唐文宗太和六年,又敕:“其士庶公私第宅,皆不得造楼阁,I临视人家”。尽管唐代末年有显贵违禁营建楼阁的现象,但究竟是少数,且一直被视为“违章建筑”。但是,至五代后周世宗时,开始“许京城民居起楼阁”,公开取消了这条禁令。为此,大将军周景“率先应诏,踞汴流中要,起巨楼十二间。景后邀钜货于楼,山积波委,岁人数万计”。北宋东京城更是大建高楼,其中有酒店、邸店、民居等。如宋仁宗景佑三年八月三日诏日:“天下士庶之家,凡屋宇非邸店楼阁临街市之处,毋得为四铺作闹斗八”。此诏令表明当时临街市处普遍存在着邸店楼阁。就酒店而言,史籍中酒店亦多以楼相当,如孟元老所说:“街市酒店,彩楼相对,绣旆相招,掩翳天日”。更有甚者,将酒楼建在皇城根下。如皇城东华门外有座白矾楼,“三层相高,五楼相向”,只是“内西楼后来禁人登眺,以第一层下视禁中”。而唐长安城“登高临视宫中者,徒一年”。显贵之家,也大建高楼。如“李文和居永宁坊,有园亭之胜,筑高楼临道边,呼为看楼李家”。

另外,宋东京城与隋唐长安还有一个显著的区别,即“官民混居”的形成。在里坊制度下,早在隋文帝时,即在长安“皇城之内惟列府寺,不使杂人居住,公私有便,风俗齐肃”。于是,唐中心五省、九寺、一台、四监及十八卫,皆分布于皇城内。不但如此,官民居住也是分开的,唐人苏鄂说:“方,类也。易日:方以类聚,居必求其类”。唐长安皇宫东诸坊多为王公贵族集中区。对此,宋人吕大防甚为赞赏,认为“朝廷官寺居民市区不复相参,亦一代之精致也”。而北宋东京城,除了中书省、都堂及枢密院保留在皇城内之外,其他众多的中心机关则安排在皇城前南北御街两侧的街巷中。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宣德楼前省府宫宇》中予以介绍,计有两府八位、尚书省、御史台、门下省、秘书省、大晟府、太常寺、五寺三监等。这种状况,发展至清代,形成了皇城天安门前的千步廊,按照“左文右武”的原则,安置文职六部、武职五府等中心机构。同时,北宋官员也散居于民间。有住内城者,还有移于外城者。为了这些官僚上朝之需,内城门要开得早一些,“朝时自四鼓,旧城诸门启关放入,都下人谓之四更时”。甚至还有住于新城外的,如梅圣俞之第,即在外城东之汴阳坊。另外,《宋会要-方域四》记载有宋廷历次赏赐给官僚的第宅,所分布的坊有:信陵、永丰、积珍、清平、泰宁、崇仁、宝积、昭庆、道德、定坊、安远、敦教等,遍布城区内外。

五、小结

我国古代里坊制度,是一种落后的城市治理手段。那坚固的坊墙,严格的夜禁,截然分离的坊市,像一幅沉重的枷锁,限制了人们的活动自由。随着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客观上要求打坏这个枷锁。唐中晚期长安城内房屋侵街、坊内开店、开设夜市,即说明了这一点。至北宋时期,私人掀起的“侵街”浪潮,终于将里坊制送入坟墓。但是,由于宋廷的竭力遏制,使得这一过程呈现出复杂性、反复性,甚至有点扑朔迷离,于是在史学界出现了诸多观点。但是,通过上述考察,人们仍可以看出里坊崩溃的脉络,排出宋东京里坊崩溃的“时间表”:后周世宗时答应街道两侧种树、掘井、修盖凉棚,为以后的“侵街”打开方便之门;宋太祖时的三鼓以来不得禁止行人,是对夜禁的放宽;宋徽时收取侵街房廊钱及废除夜禁,至此,实行千余年的里坊制度,彻底走进坟墓。从此,城区街市充斥、楼阁遍布、官民混居,呈现出与唐长安城截然不同的城市面貌,从而掀开了中国城市发展史上崭新的一页。

注释:

①贺业钜:《唐宋市坊规划制度演变探讨》,载《中国古代城市规划史论丛》,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6年版。魏天安《宋代行会制度史》亦力主此说。

②吴涛:《北宋都城东京》,河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3页。

③梅原郁:《宋代的开封与城市制度》,载《鹰陵史学》三、四合刊,1977年版。

④加藤繁:《中国经济史考证》第1卷,台北华世出版社1981年版,第464页。

⑤何清谷:《三辅黄图校释》,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106页。

⑥曹寅等编纂:《全唐诗》,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5041页。

⑦宋敏求:《长安志》卷7,中华书局1990年影印本。

⑧王溥:《唐会要》卷25,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

⑨但“有故者不坐”。长孙无忌:《唐律疏议》卷26《杂律》,中华书局1993年版。

⑩刘昫等:《旧唐书》卷15,中华书局1986年版。

⑾曹寅等编纂:《全唐诗》,第979页。

⑿黎靖德:《朱子语类》,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283页。

⒀⒁⒂⒃⒅王溥:《唐会要》卷86。

⒄王谠:《唐语林》,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

⒆宋敏求:《长安志》卷8“崇仁坊”条。

⒇张九龄:《唐六典》卷20,中华书局,1992出版。

高彦林:《唐阙史》,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

段成式:《酉阳杂俎》续集卷1,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陶宗仪:《说郛》卷100,上海商务印书馆1927年版。

刘昫等:《旧唐书》卷169。

段成式:《酉阳杂俎》前集卷5。

张国柱、李力:《西安发现唐三彩窑址》,《文博》1999年第3期。

魏征:《隋书》卷56《令狐熙传》,中华书局1997年版。

曹寅等编纂:《全唐诗》卷299《汴路即事》,卷360《令狐相公见示河中杨少尹赠答兼命继之》,卷300《寄汴州令狐相公》。

王溥:《五代会要》卷26《城郭》,中华书局1998年版。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92,中华书局1956年版。

王钦若:《册府元龟》卷14《帝王部-都邑》,中华书局1960年版。

王溥:《唐会要》卷86,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

盂元老:《东京梦华录-序言》,中华书局1982年版。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41、181、430页。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第986、1038页。

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集》,台北文海出版社1969年版,第846页。

马端临:《文献通考》,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186页。

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刘肃:《大唐新语》卷10《厘革》,中华书局2005年版。

徐松辑:《宋会要辑稿-方域-东京杂录》,中华书局1957年影印本。

长孙无忌:《唐律疏议》卷8《卫禁上》。

宋敏求:《长安志》卷7《唐京城》。

杜佑:《通典》卷3,中华书局1992年版。

长孙无忌:《唐律疏议》卷8《卫禁上》。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57、6。

窦仪:《宋刑统》卷26《犯夜》,中华书局1977年版。

宋敏求的《春明退朝录》成书于宋神宗熙宁三年,上推二纪即24年,约为仁宗庆历年间。

赵汝愚:《宋朝诸臣奏议》卷98,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

《开封府题名记碑》在今开封市博物馆。

盂元老:《东京梦华录》卷2《州桥夜市》。

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3《马行街铺席》。

徐松辑:《宋会要辑稿-方域-第宅》。

徐松辑:《宋会要辑稿-兵》。

盂元老:《东京梦华录》卷3《天晓诸人人市》。

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62。

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2《东角楼街巷》。

周密:《齐东野语》卷11,中华书局1983年版。

蔡绦:《铁围山丛谈》卷4,中华书局1983年版。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4。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9。

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3《大内西角楼街巷》。

王溥:《唐会要》卷59《工部尚书》。

王溥:《唐会要》卷31《杂录》。

王闢之:《渑水燕谈录》,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10页。

释文莹:《玉壶清话》卷3,《丛书集成-初编》第2747册,中华书局1991年版。

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舆服-臣庶服》。

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2《酒楼》。

长孙无忌:《唐律疏议》卷8《卫禁上》。

王明清:《挥麈前录》,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版。

宋敏求:《长安志》卷7《皇城》。

张九龄:《唐六典》卷7《唐长安》,中华书局1992年版。

苏鹗:《苏氏演义》,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吕大防:《隋都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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