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举制度、职官及民间称谓 (上) 平常我们在乡村祠堂、府第民居以及族谱中所见到地方官员和儒学生员的称谓与地方志的《科目表》和《职官志》中所记述的正式称谓不尽相同。如明明是贡生,在祠堂和府第中却上“进士”匾,又如“外翰第”,连当今的史学教授亦弄不清是何种官员的府第,这种民间的奇特现象,今人难以释读,其实这类世俗的称谓,在《儒林外史》这类书中却很易找到。 中国古代选拔官员的办法主要有世袭制、推选制和考试制。世袭制为历代王朝沿用,帝王对皇族实行分封,并给予世袭的权利;同时也为奖励功臣,封爵世袭(这种封爵有一定的期限)。从春秋战国开始就有推选人才的做法,汉代定有察举制度,推举优秀人才,经皇帝策问,按等第授官,魏晋南北朝定有九品官人法、将地方人才分为九品,品第成了门第高低的同义词。从隋开始推行进士、明经二科考试,以后逐渐演变成科举制度。唐代进士考文辞,明经考经术,应试者由地方官推荐,称秀才、举人。考试由礼部主持,考试得中后称进士,第一名为状元,另有探花之名。进士不能直接授官,还要到吏部再考。白居易考中后当了秘书省校书郞,不过正九品,韩愈因为吏部考试不中,当不上官。唐代还有制举,由皇帝主持,名目繁多,宋元时期也设科考试,到了明清,科举制度才正式定下来。一个读书人,从小就要攻读四书五经的八股文,将考试视为当官的正途,经过考试取得功名,称为“中式”,在没有当上官时,读书人要参加数十次以至数百次考试,从童生到进士要经过四道大关。 由童生考生员(秀才)是第一道考试。未进官学的读书人,不论是十几岁的少年还是八九十岁的老翁,一律称为童生,又称为儒童。由童生考生员,要经过三道关卡,即县试、府试和院试。 县试在当地县城举行,县试由县教谕和县官主持,合格者可参加州、府考试,州、府考试在当地州、府举行,由州学正、府教授和知州、知府主持,合格后参加院试,一般也在州、府举行,考试由省学政亲自主持,考中者称为庠生,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是跨入仕途的第一台阶。学政全称提督学政,是中央派往各省负责文化教育考试的官员,对地方官也有监督的任务,三年一任。明清时期各地府、州、县的秀才,每次分配有一定的名额,几名至三四十名不等,清代以地方交纳田赋多少分配名额,以罗定州为例,三年一试,罗定州15名,西宁县(今郁南)16名,东安县(今云浮、云安)15名。 秀才经学政考试后保举可成为贡生,送入北京国子监学习。清朝有五贡:每一年或二三年一次考中者为岁贡,三年一次考中者为优贡,十二年一次考中者为拔贡,遇国家庆典加试考中者为恩贡,乡试录取副榜(即备取)者为副贡。贡生经考试合格,可以当下级官员。 举人考试,每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称为乡试。由于是在秋季考试,又称秋闱。乡试由中央临时委派正、副主考官、同考官等主持,监考和考试办法十分严格繁琐,但舞弊现象也花样百出。参加考试者为监贡生、荫生和官生。考试前要先经学政科考合格。乡试中成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每次乡试考上的举人也有一定名额,小省数十名,大省一百多名。举人经过“大挑”后可以当知县,或者在学宫当教官,当教官的还可再改当其他官职。 举人考贡士是在乡试后第二年春天在京城礼部举行,称会试,又称春闱。会试由皇帝临时任命正、副总裁、同考官等主持,还有监考、评卷、维持秩序等官员,气氛十分紧张,但考生们也大走后门,舞私作弊,乌烟瘴气。会试考中的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会元。人数虽无定额,一般小省数名,大省二三十名,每次总数二三百名。会试合格者一般要进行复试,才能参加殿试。 殿试在会试之后举行,由贡士参加,皇帝亲自主持,委派读卷大臣管理。还有监考和维持秩序的大臣,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称赐进士及第,第一名为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第二甲称赐进士出身,第一名为传胪。第三甲称同进士出身。三甲人员通称为进士,至此算是到了顶点,但他们还要进行授官考试。一甲入翰林院,状元当修撰(从六品),榜眼、探花当编修(正七品)。二三甲人员一些入翰林院当庶吉士,一些分配为各部主事或者到地方当知县。庶吉士学习几年后又要考试,一些留翰林院当编修,检讨(从七品),一些分配当主事和知县。 秀才称谓今古不同,秀才之名起源于春秋,古秀才又称先辈,进士通称谓之秀才,互相推重谓之先辈(《国史补》)。东汉因避光武帝刘秀之讳,秀才又称茂才,文人在明清也称秀才为茂才。(《通典》引“魏文帝黄初五年立大学,初入学者称门人,学满一年进行经学考试,能通一经者补为弟子,学满二年经考试能通二经者补文学掌故,不通经者要待以后补考,后来补考合格称先行考试合格的为先辈。唐代每年从进士中选出最优秀者为秀才”)。《唐登科记》云:“武德至永徽每年进士或至二十余人,而秀才只一二人。”杜祐《通典》云:“初,秀才科第最高试方略策五条,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凡四等,元宗御撰六典,凡贡举人有博识高才,强学待问无失俊选者为秀才,通二经以上者为明经,明闲时务精熟一经者为进士”,可见,唐代之秀才是进士中的优秀者。到了明清,秀才只是庠生的俗称。 古之学校,夏曰校,殷曰庠,周曰序。庠生入府、州县的学宫中学习,还要继续考试,并分为廪生、增生和附生三等。新入学的生员称附生。乡间称能入学宫读书的读书人为庠序、入庠、入学,又因学宫设有泮池,故又称为游泮。明初,府、州、县学生员每月都供给廪食(类似今日之助学金),补助其生活。清代则岁科两试均取得一等前列的才能取得廪生称号,成为资深生员。廪生的主要职务是具结保证应考童生无身家不清及冒名顶替等弊,习惯上称此种手续为“补廪”,明代廪生有一定名额限制,增额者称为增生,清代增生与廪生均有定额,廪生有米供给,有职责,增生则无,故增生地位较次。明代正统时,于府、县学外有取附学生员之制度,清代相沿,新入学的生员亦称之为附生。 庠生是地方上的人才,是不能选拔为官的,故又称布衣。庠生中有学问的可以考入国学,即国子监,明清统称为入贡,意思即谓已经贡献给国家的人才,不再是府、州、县学的地方人才了,明代多称为监生,清代多称为贡生,都是一种意思。考取了贡生便可选拔为官,有些人白发苍苍,终生未能考上,故秀才之上多添了一个老字,这就是为什么乡间多见老秀才的缘故,实际上是对寒酸秀才的一种嘲弄。 贡生不一定都要到国子监去读书,但取得了监贡之后便可以直接参加乡试,开始步入仕途。明清贡生分五种,乾隆以前较为严格,初由学正考取,或由皇帝特许,设有举监、贡监、生监、恩监、荫监、优监等名目,后来统一归纳为五贡,即恩贡、拔贡、副贡、岁贡和优贡,都算正途出身的资格。另有捐纳取得监贡生,所以一般所称的监生仅有虚名,不被重视。但未入过府、州、县学而欲参加乡试的,或未得科名而入仕的,均须先捐监生,作为出身,不一定要在监里读书。 乡间贡生的名堂繁多。《正字通》云:“岁贡曰岁进士。”进士又有向国家进贡人才之意,俗称乡进士,故乡间贡生往往上“进士”匾额。贡生也有称贡成均的,因为西周的大学称成均,或谓西周前已有。《周礼·春官》:“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又《礼记·文王世子》郑玄注引董仲舒曰:“五帝名大学曰成均。”唐高宗时改国子监曰成均监。后人亦有称国子监为成均。进士所上的匾额,为了与贡生匾额分开,一般写“翰林院编修”或者“赐进士及第”、“赐进士出身”等等。贡生也不同“贡士”。《会典》将经过会试中式(考试合格)的称为贡士,殿试赐出身为进士,而殿试未能通过只称贡士而不能称进士。汉以明经试来取士,隋焬帝设置明经、进士二科(《大唐新语》),唐沿隋制。以诗词歌赋考试录取者称为进士,以经学考试录取者为明经,明经与进士相等,宋改以经义论策试进士,明清对贡生尊称为明经,如《儒林外史》第十八回“此位是西门徐岑庵先生,是老明经。”今罗定有明经第,实际为贡生之府第,而非进士府第。 岁贡设置始于明代,汉代每年由地方诸侯向中央举荐人才也谓之岁贡,其义不同。《明会典》:洪武十六年准天下府、州、县于岁贡生员各一人易得美官,后以岁贡为学校常例,一般来说,各府、州、县每科考选一人,称为岁贡。明弘治九年始设恩贡,此后凡科考遇上国家庆典或者皇帝登基,以第一名为恩贡,第二名为岁贡。清顺治十四年后,乡试分为两榜,正榜为岁贡,另设副榜(又称备榜)为副贡。为了增加考试名额,顺治始又六年加考一次,府学选二名,州、县学选一名,乾隆七年后又改为十二年加考一次称为拔贡。学政在岁科考试结束之后,在各地报来优生中择优送部考试,这些廪、增生准作贡生,称为优贡。所以有资格参加乡试考举人的廪、增生(秀才)实际上是指优贡。自明开始的选贡即后来的优贡、拔贡制度。所以地方志中常见岁贡、副贡为多,恩贡、拔贡为少。拔贡经次年廷试,优者可以放任七品小京官或者地方官,次者放任县佐或学正等。雍正后,任满三年的经部考选取优秀者也称优贡。同治二年,礼部又准各省优生与拔贡一起参加朝考,一等放任知县,二等任职教谕。 除中式(科举正途)外,诸生有从军者,以军功升诸太学准作贡生,称为功贡,与优贡生均视为岁贡(《会典》)。罗定乡间有一功贡生员,曾上“文魁”匾额。文魁即文章之魁首,功贡生是一个人的考试,自称文魁亦无人异议。 纳贡亦即捐贡。“纳贡视例监稍优,其实相仿也(《明史选举志》),这类生员为纳粟入监者,清代称捐贡。纳粟入监的人谓之例监,纳粟只求名誉,捐贡要求试途,故捐贡要比纳粟为优,能够直接参加乡试,通过乡试同样可以获得进入试途。 在族谱中还会常见一种与科举考试无关的佾生。佾生亦称佾舞生、乐舞生,孔庙祭孔时担任祭祀乐舞的人员,通常由学政在未录取入学的童生中选充,文佾舞生执羽旄舞蹈,武佾舞生执干戚舞蹈,亦有鼓乐的,共分六组三十六人,因为经过学政的挑选,故也算作为一种荣誉。 每三年在省城(包括京城)举行一次“乡试”。凡本省生员与监生、荫生、官生、贡生,经过科考、录考、录遗考考试合格的均可参加乡试,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如庆典加开恩科,考期在农历八月,考试共分三场,考中的称为举人,又称孝廉,正榜第一名称解元。唐制,乡试合格即取得入京应举的资格,故称之谓举人。明清以来,举人则成为乡试考中者的通称,作为一种出身资格。 荫生指凭借先辈(上一代)余荫取得的监生资格。由汉代的“任子”制度继承而来,亦有各种不同名目,明代凡按品级取得的称为官生,不按品级而由皇帝特给的称为恩生,清代凡现任大官或遇庆典给予的称为恩荫,由于先代殉职而给予的称为难荫,通称荫生,名义上是入监读书,事实上只须经过一次考试即可以给予一定官职。 录考又称录科,清代特有,凡科举考试,一二等及三等小省的前五名,大省的前十名准直接送乡试之外,其余或因故未考的,以及在籍的监生、荫生、官生、贡生名不列于学宫,不经地方科考的,仍给予一次机会,但均须由学政亲自主考,名为录科,经过录科录取的即可参加乡试。录遗也是清制,凡生员参加科考,录考未取,或者未参加科考、录考的,在乡试前再行补考一次,名为录遗,经过录遗录取者也可参加乡试。 会试每三年在京城举行一次,各省的举人皆可以应考。逢辰、戌、丑、未年为正科,若乡试有恩科,则于次年亦举行会试,称为会试恩科,清代举子进京的费用由政府出资,称为公车,会试考期原定在二月,后改为三月,考中者为贡士,也作为一种出身资格。 文魁为文章之魁首,一般称第一名为文魁,亚魁指科举考试的第二名,名列第二也可以称亚元,但亚元也不一定就是第二名。例如:明清时报子对第一名解元以下的举人的恭维称呼也叫亚元。《儒林外史》第三回:“捷报贵府老爷范讳进高中广东乡试第七名亚元。”经殿试钦点的状元亦可称廷魁。 元朝分两榜,蒙古色目人为一榜,汉人南人为一榜,左榜第一人、右榜第一人为两状元。元至正左右榜各三人皆赐进士。第二名称榜眼,北宋时二、三名为榜眼,后以第三名为探花,探花又称鼎魁,宋南渡后固定第三名为探花。一般殿试分三甲录取,宋时殿试还有四甲、五甲,野史谓五甲最后一名为担榜状元。据传元朱文公为五甲之末,而未见有孙山之名,故后来称落第者为名落孙山。 汉时分甲、乙、丙三科,甲科四十人为郞,乙科二十人为太子舍人,丙科四十人补文学掌故。甲科犹似后来的第一甲,乙科丙科犹似后来的二、三甲,自唐以后,进士以登甲科者特别受器重,进士第一又称魁甲、会魁。 乡试中解元为省魁,宋朝时对各省第一名,殿试时有升甲恩例。读书人的目标是希望连中三元,即乡试第一名解元。会试第一名会元,殿试第一名状元。解元又称为乡元和府元,解元以前又称五经解元,钦赐解元。清初乡试时,士子必须说明自己所学何经,其中举人亦分经录取。《会典》载:“顺治二年定京省各经中额:顺天府易经四十九名、诗经六十名、书经三十六名,春秋十五名、礼记十一名,其他各直省多寡有差是也,中额既分经酌定,即每科第一名至第五名必于五经各中一名,而每名各居一经之首,故世有五经魁之称。 旧例俗称进士为两榜,亦多见于正史,进士翰林经过会试和殿试两榜,故称为两榜起家。有的贡生终身考不中举人,有的举人终身考不中进士,清嘉庆五年以后颁布新例,凡取得恩贡,拔贡、岁贡、副贡年龄七十岁以上终场者奏闻赐举人,可以参加会试,廪、增、附贡监生七十岁以上者赐副贡,八十岁以上者赐举人(《大清会典》),赏给学正衔者准其会试,赏给检讨衔的不必参加会试。九十五岁以上者赏给编修衔,百岁以上者给司业衔(《吾学录》引《会典》)。罗定百岁举人陈东藩就被钦赐翰林院编修,民国《罗定志·科目表》将他视同进士。 经殿试之后获得三甲的都进入翰林院,翰林院内又设国史院、秘书院和宏文院(俗称内三院),故又称为内翰。曾任罗定州学正的顺德举人何仁镜在他的诗集中自称外翰举人。罗定石围楼脚主人谭谟(曾任四会县教谕)将他的府第称之谓“外翰第”。其实,他俩都不是翰林出身,外翰是对内翰而言的,因为他们教出的学生,都已中了进士,进入翰林院,故自称之为外翰,清代民间便有此称谓。
监贡生已是国家人材,顺治四年起,贡生考取后可以于次年廷试,廷试合格便可以录用为七品小京官和知县。与今天的公务员录用的面试有些相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