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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新闻

 独此一处 201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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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国务院机构改革具体方案出炉,正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整份报告信息量很大,亮点也很多。而这其中,讨论度最高的话题之一,就是“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文件中写道: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国、地税合并,说实话,是个讨论了很多年的老话题,各方意见都有。那么,这次国务院正式提出改革方案之后,我们又应该如何看待它呢?
最近,侠客岛咨询了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以及岛妹的一位朋友骄阳。前者研究税收制度多年,对我国的税制改革非常熟悉,后者则在某地级市国税部门一线工作多年,对基层的情况非常了解。

以下是采访实录:

1. 侠客岛:能不能简单给我们介绍一下国税、地税的历史?

张斌:国税和地税机构分设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配套措施。
1994年我国开始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其主要内容是在税制改革的基础上,改变了过去财政承包制的做法,将所有税收按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
在当时的背景下,财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是提高财政收入的“两个比重”,即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以及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提高“两上比重”,有利于增强财政的再分配能力和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
相应的,为了保证中央政府税收收入的及时足额征收,同时加强地方税的征收管理,省及省以下税务机构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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