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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羲之最厉害的并不是行书,《兰亭序》也没那么神奇

 悟道斋1975 2018-03-16

王羲之(303年—361年,一作321年—379年),字逸少,汉族,东晋时期著名书法家,有“书圣”之称。琅琊(今属山东临沂)人,后迁会稽山阴(今浙江绍兴),晚年隐居剡县金庭。历任秘书郞、宁远将军、江州刺史,后为会稽内史,领右将军。其书法兼善隶、草、楷、行各体,精研体势,心摹手追,广采众长,备精诸体,冶于一炉,摆脱了汉魏笔风,自成一家,影响深远。


王羲之被誉为“书圣”,其《兰亭序》有“天下第一行书”之称,向来被当做他的代表作,很多人对王羲之的印象也是行书家。

  但是,对王羲之颇有研究的书法家寇克让说,王羲之固然真行草诸体兼善,但非要论以先后的话,他首先是一个草书家,其次是楷书,最后才是行书。

  我们不妨看看寇克让的几条证据:

  第一,王羲之成名于草书。“王羲之章草答庾亮”一事发生在王羲之31岁的时候,这一个时间点,寇克让在《书法没有秘密》中有精确的考证。庾翼是庾亮的弟弟,作为书法上的竞争对手,庾翼最初是瞧不起王羲之的,曾把王羲之的书法称为“野鹜”,即野鸭子,也就是说王羲之的字是“野路子”。直至他看到王羲之写给哥哥庾亮的信时,庾翼才深表拜服。他给王羲之写信道:“吾昔有伯英(张芝)章草十纸,过江颠狈,遂乃亡失,常叹妙迹永绝。忽见足下答家兄书,焕若神明,顿还旧观。”庾翼显然是把王羲之的章草和张芝相提并论了。一个年轻人居然可以比肩历史上的草圣,何况还是出于竞争对手之口!

  第二,王羲之晚年的书法达到个人的巅峰,而这个阶段主要的字体也是草书。永和(345-356年)年间是王羲之人生最后的十年,被后世尊为草书圭臬的《十七帖》,著名的《桓公破羌帖》等都是这个时期的作品,艺术水平登峰造极。梁武帝内府著名押署人唐怀充评价《桓公破羌帖》“笔法入神”。

  据寇克让考证,《桓公破羌帖》写于公元354年(东晋永和十年),当时桓温收复旧京洛阳,举国欢庆,王羲之虽然已经辞官归隐,但仍关心国家大事。他说:“《桓公破羌帖》时间明确,涉及重大历史事件,是一件标准器。”

  王羲之《桓公破羌帖》

  王羲之《十七帖》

  第三,王献之曾对王羲之说:“古之章草,未能宏逸,顿异真体,今穷伪略之理,极草纵之致,不若藁行之间,于往法固殊,大人宜改体。”王献之是王羲之第七子,他在此建议羲之由古草改向行草,应该是羲之晚年的事,看来王羲之一生主要精力在草书。

  第四,唐初官修《晋书》在《王羲之传》说:“尤善隶书。”隶书,就是楷书。这一段显然是行文拼凑的一种写法。而《王献之传》写得更清晰,说:“时议者以为羲之草隶,江左中朝莫有及者。”据文献,这个说法是得到过颇具发言权的王僧虔的印证的。何况,《采古来能书人名》也说羲之“特善草隶”。

  第五,寇克让做过一个统计,王羲之传世的作品里,六成以上是草书,三成多是楷书和行书。

  寇克让说,《桓公破羌帖》是永和十年的作品,与永和九年的《兰亭序》时间最为接近。据文献记载,王羲之有一个习惯,就是往往写真草参半的作品,所以字体界限不是绝对不可以逾越。《桓公破羌帖》与《兰亭序》虽然字体有别,似乎仍然可以比较,那么《兰亭序》炫技、做作的小动作一望而知,它缺乏王羲之其它可靠作品的普遍具备的浑朴之美。

  既然《兰亭序》只是普品,为什么成了代表作?

  寇克让认为,关键推手是唐太宗。唐太宗也善书,古代书家中最推崇王羲之。但草书的门槛太高,一般人仅辨认就需数年,至于写出新意,难上加难,而楷书一般看来有点“小儿科”。李世民当时最看重的是行书,所以出现了著名的二序——《兰亭序》《圣教序》,这两个“政府工程”都是行书。萧翼赚《兰亭》和陪葬昭陵的故事更是将《兰亭序》神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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