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宪法修正案在国家机构一章中,专门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法律地位。 1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代表团全体会议,继续审议监察法草案修改稿。监察法草案的相关内容及表述,均与宪法修正案中关于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相衔接、相统一。国家监察法的制定,将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 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任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将选举产生。 作为一个全新的机构,很多人对于监察委员会的印象还略显陌生。哪些人受到监察委监管?调查人员可采取什么措施?监察委员会谁来监督? 小编搜集各方资料,为大家整理出了这样一张图:
《监察体制改革 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全覆盖》—— 来源:央视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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