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先生 来源:药品之声 3月9日,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修订匹多莫德制剂说明书的公告》,决定对匹多莫德制剂(包括匹多莫德片、分散片、胶囊、散、口服溶液、颗粒)说明书进行修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所有匹多莫德药品生产企业,按照匹多莫德制剂说明书模板,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18年4月30日前报省级药监部门备案,并在2018年10月31日前,对所有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说明书修订主要有三点: 1、适应症修订为:用于慢性或反复发作的呼吸道感染和尿路感染的辅助治疗。 2、用法用量修订为:每日2次,不超过60天。 3、儿童用药修订为:3岁以下儿童禁用。 这次修订太突然,我有以下二点疑问: 药品说明书是临床用药的法定文件。匹多莫德药品说明书被修订了,所有临床医师应当仔细阅读匹多莫德制剂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并按照说明书用药。但是这次修订太突然,我有以下二点疑问: 1、去掉了前提条件,如何选择患者? 下面以匹多莫德颗粒为例。 原适应症: 本品为免役刺激剂,适用于细胞免疫功能低下患者:①呼吸道反复感染(气管炎、支气管炎);②耳鼻喉科反复感染(鼻炎、鼻窦炎、耳炎、咽炎、扁桃体炎);③泌尿系统反复感染;④妇科反复感染;⑤可用于预防感染性期病症,缩短病程,减轻疾病的严重度,减少反复发作次数,也可作为急性感染时抗菌药物治疗的辅助用药。 修订后的适应症: 用于慢性或反复发作的呼吸道感染和尿路感染的辅助治疗。 我的疑问是: 在适应症上匹多莫德被限定为辅助用药,同时也去掉了前提条件:本品为免役刺激剂,适用于细胞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疑问:今后临床用匹多莫德颗粒,还要不要考虑患者的免疫功能?只要是“慢性或反复发作的呼吸道感染和尿路感染”,都可以用? 2、每日剂量增加2倍,安全性如何? 原用法用量: 儿童:急性期用药,每次0.4克,每日二次(早晚各一次),共二周或遵医嘱;预防用药,每次0.4克,每日一次(早餐前),连续60天或遵医嘱; 成人:急性期用药:每次0.8g,每日二次(早晚各一次),共二周或遵医嘱;预防用药,每次0.8克,每日一次(早餐前),连续60天或遵医嘱; 修订后用法用量: 3岁及以上儿童及青少年:每次0.4g,每日两次,不超过60天;成人:每次0.8g,每日两次,不超过60天。 我的疑问是: “每日两次,不超过60天”,与“每日一次,连续60天”比较,每日用量增加了2倍。疑问:安全性如何?有效性如何?患者依从性如何? 附:说明书修订主要内容 【适应症】 用于慢性或反复发作的呼吸道感染和尿路感染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3岁及以上儿童及青少年:每次0.4g,每日两次,不超过60天。成人:每次0.8g,每日两次,不超过60天。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未有孕妇和哺乳妇女用药方面资料。尽管动物实验无生殖毒性,仍不宜用。妊娠3个月内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本品可用于3岁及以上儿童及青少年患者。3岁以下儿童禁用。 【老年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相互作用】 药物可能影响抑制或诱导淋巴细胞功能活性,或影响免疫系统活性的药物的效力。 【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损害:偶见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胃部不适、口干、腹胀、食欲异常、胃灼热等,罕见肝脏氨基转移酶升高等; 2、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偶见可致皮肤过敏(包括皮疹和瘙痒)、皮肤潮红等;严重者可罕见皮肤、粘膜溃疡; 3、神经系统损害:偶见头晕、头痛、眩晕等; 4、其他:偶见胸闷、发热、嗜睡、心悸、面部水肿、唇部水肿等,罕见过敏性紫癜、过敏性休克等。 【注意事项】 1.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用药史和过敏史,过敏体质患者慎用。 2.先天性免疫缺陷(高IgE综合征)患者慎用。 3.由于食物会干扰本品的吸收,须空腹服用。 4.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药物过量】 尚未有使用本品药物过量的报道,如遇药物过量,则需用常规方法如催吐、导泻、输液等促进过量药物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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