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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乘习惯 VS 安全隐患

 roselihong 2018-03-18


停车、开车门、下车,看似很平常的动作,但若缺乏安全意识,则可能会引发致命事故。近日,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宣判了一起由于“车门撞上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肇事案件。

 

案发日,被告人杨某乘坐胡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左后座,行驶至北京市通州区某村北口时,胡某将车辆临时停靠在道路右侧的非机动车道内,杨某打开左后侧车门时,与刘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刘某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

 

经现场调查取证,交警部门认定乘车人杨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驾车人胡某负事故次要责任。杨某亦承认自己下车前没有观察车后方是否有车辆行人经过。检察机关认为,杨某违反道路交通法规,造成致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过审理,法官当庭作出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杨某当庭表示认罪不上诉。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这并非是首次因开车门疏于观察导致的交通事故。警方提醒,驾驶员、乘客须时刻保持安全警醒,在上下车、开关车门之前务必仔细观察周围的行人车辆,避免碰撞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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