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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高教园区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抱珠山房 2018-03-20

  为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科学指导城市建设,根据《城乡规划法》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宁波市北高教园区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我局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3月9日-4月8日,共计30天。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反馈,便于我局汇总和整理。

  

     


  1、总则

  1.1规划目的

  2015年3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订),未来,宁波中心城结构将向多中心体系结构迈进,北高教园区将成为城市东部南北向发展轴线上的重要空间组成。为落实并完善总体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优化提升片区功能,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要求,特编制宁波市北高教园区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3)《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11;

  (4)《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2014.12;

  (5)《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订);  

  (6)《宁波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总体规划及城市设计》;

  (7)《宁波市域绿道网规划研究》;

  (8)《宁波市三江六岸空间控制规划》;

  (9)各类专项(专业)规划;

  (10)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

  (11)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北高教园区地段位于江北区与镇海区的交界处,东至东外环路,西至明海大道,北至中官路,南至甬江,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63平方公里。

  1.4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订)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6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基础资料汇编、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技术管理文件中相关规划内容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

 

  2、功能定位、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

  2.1功能定位

  根据上位规划和现状因素等分析,确定本地段的功能定位为:以教育科研功能为主体,辅以居住、商贸等综合功能的宁波北部高等教育园区,城市文化、科研、创新的核心片区。

  2.2控制规模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539.07公顷,占总用地的95.7%,本区规划总人口8.26万人,其中居住人口2.26万人,学校人口6.0万人。

  2.3规划结构

  规划结构:“两心两轴,三带多组团”

  “两心”:东西两侧依托轨道综合体的共享中心。

  “两轴”:沿风华路、明海大道形成的城市功能发展轴。

  “三带”:区域内的文化休闲共享带、商居服务共享带及甬江生态休闲带。

  “多组团”:不同功能主导的城市单元。

  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依据上述原则,规划将宁波市北高教园区地段划分为3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为BGJ01、BGJ02、BGJ03。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宁波市北高教园区地段总用地面积563.00公顷,居住人口2.26万(不包括在校学生人口)。本编制区的总建设容量约390万平方米,其中保留的建设容量148万平方米,新建的建设容量242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不得突破。


  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54.0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0.03%,人均居住用地18.23平方米。

  规划保留现状文萃新村、里夏新村,适当扩展勤勇村民安置点(考虑安置甬江村),并于风华路以北、逸夫路两侧适当安排居住用地,作为人才寓所、教师公寓等。

  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29.5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2.58%。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主要包括高等院校、中小学及科研事业单位用地。其中,高等院校用地(A31)约177.22公顷,主要为宁波大学、纺织学院等用地;教育科研发展用地(A3)约45.51公顷,主要为高教园区未来教育、研发孵化、研试等建设用地;中小学用地(A33)约6.22公顷,主要为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规划体育活动设施2处,用地面积约0.6公顷。规划范围内涉及三处历史建筑资源点,分别为宋家村宋家祠堂、宋家村伏龙桥和新王家村西侧如意桥。

  4.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4.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6.32%。

规划围绕轨道站点宁波大学站适当布置商业商务功能用地,打造TOD为导向的社区型核心商圈,为高校师生及周边社区提供一站式商业中心,完善区域商业服务。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则

  根据城市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

  5.2规划内容

  考虑本区分属于江北区和镇海区,且所属街道级设施相对较齐全。因此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兼顾辖区,进行市区级、社区级两级配置。另外,考量片区以高校为主的特点,社区、教育等配套以满足城市居住人口为主,交通、市政等配套则需考虑满足城市居住人口与在校师生需求。具体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等七项设施。

 

  6、空间管控

  6.1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规划以绿地系统、水网系统为依托,统筹考虑各类城市开放空间,强调开放空间的易用性和系统化,以主要开放空间廊道为基础,树状渗透,形成网络,同时实现形式的变化与连续。

  规划形成“廊+点”的公共开放空间架构:“廊”分为城市级开放空间廊道和区域级开放空间廊道;“点”主要包括区域级公共空间节点和社区级公共空间节点。甬江滨江绿带是片区重要的生态和休闲空间,其规划设计主题应与自身资源禀赋及高教园区定位相关联。

  6.2慢行空间引导

  组织公共开放空间的步行系统,形成完整的步行空间体系,有助于公共空间及配套设施的连结,并为市民及员工提供散步健身游憩的步行空间。

 

  7、城市生态环境规划

  7.1生态防护要求

  (1)以满足生态环境效益、社会服务效益、景观优质效益为目标,充分利用现状水域和植被等自然要素,统筹绿地系统的布局结构和数量规模,构建多样化的绿地系统;

  (2)公共绿地的设置应做到布局均衡,服务半径合理,宜接近人群活动较为集中的地区;

  (3)合理引导附属绿地布局,增加绿地系统的连贯性;

  (4)鼓励水面与绿地结合建设;

  (5)鼓励废水回用、中水利用和雨水收集利用。在产业区块应采用工业节水技术,提高生产废水回用率;鼓励将雨水、河水作为中水水源。雨水入渗和收集装置宜设在各类绿地(包括附属绿地)下;

  (6)确保城市安全,在统筹考虑环境保护、土地集约使用等要求的基础上,在住宅、基础教育设施、医院、福利院等建筑和部分交通市政设施、危险品设施之间,控制必要的防护距离。

  7.2绿地系统

  (1)绿地布局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134.4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4.94%。

  1)公园绿地

  规划公园绿地126.50公顷。

  沿甬江形成长约4.8公里的滨江绿带,滨江绿地控制不小于30米宽绿带。

  2)防护绿地

  规划防护绿地7.92公顷。沿东环北路控制50米防护绿带、沿风华路局部控制30米防护绿带,提升道路景观,减少快速路对地块的影响。同时作为管廊带控制。

  (2)绿地系统

  充分利用自然水系创造精彩、有序、网络的绿色空间体系,组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绿景体系。

  本区绿地系统主要由沿河绿廊、道路绿带构成网状绿网系统。

  1)沿河绿廊:沿河绿廊与公共绿廊交织,纵横交错形成绿网。

  2)道路绿化:道路绿化是动线绿色框架,道路两侧防护绿带密集种植形成道路景观绿带。

  7.3水体系统

  (1)水域面积

  现状水域面积20.25公顷,水面率3.6%。规划保持现状水网的肌理,结合道路和用地构筑片区顺畅、贯通的水网系统。

  (2)设计目标

  1)增强基地的水网系统;

  2)加深宁波作为江南水乡的文化传统;

  3)创建绿色和蓝色的美丽城市;

  4)为丰富的户外活动提供更多的场所体验;

  5)创造高品质的水岸生活与休闲环境;

  6)协助建立各分区的界面和特性;

  7)有助城市防洪排涝。

 

  8、道路交通规划

  8.1道路等级

  本区道路分为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和城市支路四个等级。

  (1)快速路

  东外环路:区域内南北向重要干道,红线宽度108米,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

  (2)主干路

  中官西路:东西向重要干道,红线宽度50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风华路:东西向重要干道,红线宽度68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明海大道:南北向重要干道,红线宽度60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逸夫路:南北向重要干道,红线宽度44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3)次干路

  下白沙路:东西向滨江道路,红线宽度28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庄市大道:南北向道路,红线宽度36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4)支路

  支路红线宽度为9米、12米、16米、24米、30米,设计车速为20-30公里/小时。规划充分利用现有支路,根据地块开发需要设计支路,尽可能加密贯通支路,分割地块,同时服务于地块集散交通,避免直接冲击主干路系统。

  8.2道路交叉口

  规划区域内,东环北路与风华路相交处采用互通式立交的形式,东环北路主线与下白沙路、中官西路采用分离式立交的形式,东外环路主线上跨这三条道路;明海大道与下白沙路、风华路以及两条支路相交处采用分离式立交的形式,明海大道主线上跨这四条道路。

  交叉口标高分两类,一类靠近河道的交叉口,通过桥梁底标高计算桥面标高,采用2%-3%坡度,确定交叉口具体标高;第二类为远离河道的交叉口,一般根据周边用地情况确定。规划标高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8.3轨道交通

  本规划范围内有两条轨道交通线路,分别为轨道2号线和5号线,其中轨道2号线在规划范围内设置了三官堂站、宁波大学站等两个高架站,现状已开通运营;轨道5号线规划范围内设置了三官堂站,其为轨道2号线和5号线的换乘站。

 

  9、防灾规划

  9.1消防

  (1)消防站设置

  区内规划不设置消防站,本区消防依托区外消防站点。同时,大型公共设施应配备一定的消防队伍,并在高层建筑设消防观察哨。

  (2)消防配套设施规划

  消防通道的建设管理应保证消防车通道通畅、安全。加强消防通信、消防用水及供电的可靠性,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高层建筑应保证两路进水及两路10KV供电要求。

  (3)建筑防火要求

  高层建筑、大型民用建筑等场地,属于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其规划建筑中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保证城市消防的要求。

  9.2抗震

  本规划区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的规定进行抗震设防。

  9.3地质灾害防治

  对于地面沉降重点防护区,应加强地下水位、地面沉降监测。强化工程性地面沉降监测和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地面沉降发展趋势及防治对策措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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