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讀書】 《晏子春秋》原文及譯文 《晏子春秋》·卷一·內篇谏(下) 景公藉重而獄多欲託晏子晏子諫第一 【原文】 景公藉重而獄多〔一〕,拘者滿圄〔二〕,怨者滿朝〔三〕。晏子諫,公不聽。公謂晏子曰:「夫獄,國之重官也,願託之夫子。」晏子對曰:「君將使嬰敕其功乎〔四〕?則嬰有壹妄能書,足以治之矣〔五〕。君將使嬰敕其意乎?夫民無欲殘其家室之生,以奉暴上之僻者,則君使吏比而焚之而已矣〔六〕。」景公不說,曰:「敕其功則使壹妄,敕其意則比焚〔七〕,如是,夫子無所謂能治國乎?」晏子曰:「嬰聞與君異。今夫胡貉戎狄之蓄狗也〔八〕,多者十有餘,〔九〕寡者五六,然不相害傷。今束雞豚妄投之,其折骨決皮〔一〕,可立得也〔一一〕。且夫上正其治,下審其論〔一二〕,則貴賤不相踰越。今君舉千鍾爵祿,而妄投之于左右,左右爭之,甚于胡狗,而公不知也。寸之管無當〔一三〕,天下不能足之以粟〔一四〕。今齊國丈夫耕,女子織,夜以接日,不足以奉上,而君側皆雕文刻鏤之觀〔五〕。此無當之管也,而君終不知。五尺童子,操寸之煙〔一六〕,天下不能足以薪〔一七〕。今君之左右,皆操煙之徒,而君終不知。鐘鼓成肆〔一八〕,幹戚成舞,雖禹不能禁民之觀。且夫飾民之欲,而嚴其聽,禁其心,聖人所難也,而況奪其財而飢之,勞其力而疲之〔一九〕,常致其苦而嚴聽其獄〔二十〕,痛誅其罪,非嬰所知也。」 【注釋】 〔一〕 廬文弨雲:「藉即藉斂。」◎劉師培校補雲:「書鈔四十五引『藉』作『籍』。」◎則虞案:禦覽四百八十三、六百四十三俱作『籍』,元明各本「籍」「藉」錯出。 〔二〕 孫星衍雲:「據此及左傳『圄伯嬴于轑陽』之文,知囹圄非秦獄名。說文:『圉,囹圉,所以拘罪人。』」 〔三〕 于鬯雲:「據下文言『民』,則此似不應言『朝』。或者謂外朝耳。國語晉語雲:『絳之富商韋藩木楗而過於朝,』是民亦得往來於朝,必外朝也。」 〔四〕 孫星衍雲:「說文:『敕,戒也。』『敕,勞也。』經典多用『敕』為『敕』。呂氏春秋:『用事既飭』,高誘注:『「飭」讀作「敕」,敕督田事。』是此『敕』當讀『飭』也。」◎盧文弨雲:「『敕』通『敕』,『功』,謂功效也。下雲『敕其意』,謂革民之心也。」◎于省吾雲:「孫星衍謂『敕』當讀『飭』,是也。盧文弨雲:『功謂功效也,下雲敕其意,謂革民之心也。』按盧以『功』為『功效』,殊誤。詩七月『載纘武功』,傳『功,事也』。崧高『世執其功』,傳『功,事也』。『飭』謂整飭,『飭其功』謂整飭其事,與下雲『敕其意』為對文。功效就事之已有成者言,已有成不須再言整飭也。」 〔五〕 孫星衍雲:「言一妄男子能書記者,即成讞矣。」◎俞樾雲:「按孫說非也,一妄男子,不可止曰『一妄』,『妄』疑『妾』字之誤,『嬰有壹妾能書足以治之』,極言治之之易,雖婦女可也。下文曰『則君使吏比而焚之而已矣』,蓋兩語皆滑稽之詞,故景公不說也。」◎劉師培校補雲:「黃本『妄』作『妾』,下同,與俞氏平議說合。」 〔六〕 孫星衍雲:「言焚其讞也。」◎盧文弨雲:「此正言民意之不從上也。不從上,則比戶可誅,故雲『比而焚之』,非焚其讞也。觀下景公曰『敕其意』,則『比焚如』是比焚如之刑也,『焚如』之刑,殺其親之刑也,見周禮秋官『掌戮』疏引鄭康成易注。」◎蘇輿雲:「孫說是。『敕意』,所謂革心也,革心上德,故雲讞可焚。下雲『常致其苦,而嚴聽其獄,痛誅其罪,非嬰所知』,正承此,反言以詰公不焚讞之非耳。盧誤以下『焚如』為刑,遂不可通矣。」◎則虞案:易噬嗑:「君子以明罰敕法」,敕,謂理也,求也。上雲「敕其功」者,求其治獄之功也;此雲「敕其意」者,求在獄之情也。求其功不求其情,則一能書者足以任其事;如欲求其情,則民無欲殘其室家以奉其上者,則比戶之可誅矣。「比而焚之」,猶孟子所謂「將比今之諸侯而誅之也」;「焚」疑「僨」之假借,漢書韓王信傳「僨于吳」,集注:「猶斃也;」左襄二十四年傳「象有齒以焚其身」,注:「斃也。」後人忘「焚」「僨」通假之義,而泥於火焚,致失其解。 〔七〕 蘇輿雲:「句絕。『比』下當有『而』字,『如是』,猶雲若是,屬下為義,盧聯讀非。」◎陶鴻慶雲:「『比焚如』三字不可曉,疑『焚如』本作『如焚』,『如』與『而』同,『比如焚』即晏子所謂比而焚之也。『焚』,孫氏以為焚其讞,是也。校者不知『如』之為『而』,以為文不可通,輒乙其文為『焚如』,盧校因解為『焚如之刑』,斯為不倫矣。」 〔八〕 孫星衍雲:「『貉』當為『貉』。」◎劉師培校補雲:「黃本『貉』作『貉』。」 〔九〕 則虞案:元刻本、黃本、子彙本、吳勉學本「餘」作「余」。 〔一十〕孫星衍雲:「言爭雞豚而相傷也。」 〔一一〕王念孫雲:「按『得』字義不可通,當是『待』字之誤。『可立而待也』,見孟子。」◎蘇時學說同王。◎俞樾雲:「按『得』字義不可通,乃『見』字之誤,史記趙世家『未得一城』,趙策『得』作『見』。留侯世家『果見穀城山下黃石』,漢書『見』作『得』,蓋『得』字古作『〈得,去彳〉』,其上從『見』,故『見』『得』二字往往相混。」◎則虞案:指海本作「待」。 〔一二〕蘇輿雲:「『論』讀為『倫』。倫,等也,言審其貴賤之等也。作『論』者,借字耳。」 〔一三〕孫星衍雲:「文選三都賦序『玉卮無當』,劉淵林注:『當,底也,去聲。』」 〔一四〕則虞案:禦覽八百四十引俱無「之」「以」字,四百九十三引無「以」字。 〔一五〕孫星衍雲:「『雕』,一本作『彫』,正字。」◎則虞案:禦覽兩引無「皆」字。元本、子彙本作「彫」。 〔一六〕孫星衍雲:「言操火。」◎王引之雲:「火能燒薪,煙則不能燒薪,『煙』當為『熛』(下『操煙』同)。說文:『熛,火飛也,讀若標。』一切經音義十四引三倉曰:『熛,迸火也。』淮南說林篇曰:『一家失熛,百家皆燒。』史記淮陰侯傳曰:『熛至風起。』漢書敘傳曰:『勝廣熛起,梁籍扇烈。』是熛即火也。故曰:『操寸之熛,天下不能足之以薪。』『熛』『煙』字相似,世人多見『煙』,少見『熛』,故諸書『熛』字多誤作『煙』。說見呂氏春秋『煙火』下。」◎蘇時學曰:「案即一星之火可以燎原之意。」◎則虞案:指海本已改作「熛」。 〔一七〕蘇輿雲:「『足』下疑有『之』字,而傳寫者奪之。」◎則虞案:非奪「之」字,上句「之」字或衍文也。 〔一八〕蘇輿雲:「肆,猶列也。」 〔一九〕黃以周雲:「元刻脫『之』字。」◎則虞案:活字本、吳本亦脫,吳勉學本、子彙本、楊本、淩本、孫本均有。 〔二十〕則虞案:黃本「聽」作「德」。 【譯文】 景公賦稅沈重,使案件增多,抓捕的人裝滿了監獄,怨恨的人充滿了全國。晏子進谏,景公不聽從。景公對晏子說:“掌刑獄之官,是國家的重要職官,希望委托給先生。”晏子說:“君王想讓我整頓監獄嗎?那麽,我有一個妾會寫字,完全可以治理好。您想讓我改變他們的思想嗎?百姓沒有願意毀壞家庭生活而供殘暴的君王的邪僻之行的。那麽,君王派官吏把他們逐一殺死就行了。”景公不高興,說:“讓你整頓監獄就派一個小妾,改變百姓思想就讓我殺了他們。像這樣,先生您談不上是善于治理國家呀。”晏子說:“我聽說的,和君王不一樣。現在胡、戎、狄各民族的人養狗,多的有十多只,少的五、六只,但它們不相傷害。現在把綁住的雞豬之類隨便扔給他們,那麽相互間咬得骨斷皮破的情形,馬上就會出現。如果君王端正其治國之策,百姓明白他的宗旨,那麽貴與賤就不會亂了禮法。現在君王拿著千鍾的爵祿隨便扔給左右之人,那麽左右之人的爭鬥,比胡狗還厲害,但君王卻不能察覺。一寸長的管子若沒有底,全天下的糧食也填不滿它。現在齊國男耕女織,夜以繼日,還不夠供奉的,而君王的側旁都是雕镂精美的樓觀,這是無底的管子呀,而君王還不能察覺。幾歲的小孩子,每人拿著寸把長的火把,那麽,全天下的柴草也不能夠用。現在君王的左右,都是執火把之人,而君王不能覺察。鍾鼓成列,幹戚起舞,即使是禹也不能禁止百姓去觀看。而且壓抑人民的欲望,控制他們的耳目,禁锢他們的思想,就是聖人也難以辦到。何況掠奪他們的財産使他們挨餓,役使他們的力量而使他們疲憊不堪,經常使他們受苦又從嚴治他們的罪,殘忍地懲罰他們,這不是我所知道的。” 景公欲殺犯所愛之槐者晏子諫第二 【原文】 景公有所愛槐〔二〕,令吏謹守之〔三〕,植木縣之,下令曰:〔四〕「犯槐者刑,傷之者死〔五〕。」有不聞令,醉而犯之者〔六〕,公聞之曰:「是先犯我令。」使吏拘之,且加罪焉〔七〕。其女子往辭晏子之家〔八〕,託曰〔九〕:「負廓之民賤妾〔一十〕,請有道于相國〔一一〕,不勝其欲〔一二〕,願得充數乎下陳〔一三〕。」晏子聞之,笑曰:「嬰其淫于色乎?何為老而見奔〔一四〕?雖然,是必有故。」令內之。女子入門,晏子望見之,曰:「怪哉!有深憂。」進而問焉,曰:「所憂何也?」對曰:「君樹槐縣令,犯之者刑,傷之者死。妾父不仁〔一五〕,不聞令,醉而犯之,吏將加罪焉〔一六〕。妾聞之,明君蒞國立政,不損祿,不益刑,又不以私恚害公法〔一七〕,不為禽獸傷人民〔一八〕,不為草木傷禽獸〔一九〕,不為野草傷禾苗。吾君欲以樹木之故殺妾父,孤妾身〔二十〕,此令行于民而法于國矣。雖然,妾聞之,勇士不以眾彊淩孤獨,明惠之君不拂是以行其所欲〔二一〕。此譬之猶自治魚鱉者也〔二二〕,去其腥臊者而已〔二三〕。昧墨與人比居庾肆,而教人危坐〔二四〕。今君出令于民,苟可法于國〔二五〕,而善益于後世,則父死亦當矣,妾為之收亦宜矣。甚乎!今之令不然,以樹木之故,罪法妾父,妾恐其傷察吏之法,而害明君之義也〔二六〕。鄰國聞之,皆謂吾君愛樹而賤人,其可乎〔二七〕?願相國察妾言以裁犯禁者。」晏子曰:「甚矣!吾將為子言之于君。」使人送之歸。明日,早朝〔二八〕,而復于公曰〔二九〕:「嬰聞之,窮民財力以供嗜欲謂之暴〔三十〕,崇玩好,威嚴擬乎君謂之逆〔三一〕,刑殺不辜謂之賊〔三二〕。此三者,守國之大殃〔三三〕。今君窮民財力,以羨餒食之具〔三四〕,繁鍾鼓之樂,極宮室之觀,行暴之大者〔三五〕;崇玩好,縣愛槐之令,載過者馳,步過者趨,威嚴擬乎君,逆之明者也〔三六〕;犯槐者刑,傷槐者死,刑殺不稱〔三七〕,賊民之深者。君享國,〔三八〕德行未見于眾〔三九〕,而三辟著于國〔四十〕,嬰恐其不可以蒞國子民也〔四一〕。」公曰〔四二〕:「微大夫教寡人〔四三〕,幾有大罪以累社稷,今子大夫教之,社稷之福,寡人受命矣〔四四〕。」晏子出,公令趣罷守槐之役〔四五〕,拔置縣之木,廢傷槐之法〔四六〕,出犯槐之囚。 【注釋】 〔一〕 則虞案:管同謂晏子書為六朝人為之,且有謂采集列女傳諸書為之說者。今以此章與列女傳互勘,列女傳剪割增衍,痕跡宛然。是劉向據晏子春秋並雜以魯詩之說,其中「昧墨」「庾肆」諸語,劉氏且失其讀,故又以他事實之。管同之說非也。 〔二〕 則虞案:白帖三十九引、禦覽四百五十六引俱無「所」字,禦覽五百一十九引「槐」下有「樹」字。 〔三〕 則虞案:類聚二十四、禦覽四百十五、五百一十九引無「謹」字,列女傳齊傷槐女及類聚八十八引俱作「使人守之」。 〔四〕 則虞案:類聚二十四、禦覽四百五十六只一「令」字,類聚八十八、事文類聚二十三作「令曰。」 〔五〕 則虞案:列女傳、類聚八十八、禦覽四百五十六、五百一十九、九百五十四、事類賦注二十五、事文類聚二十三引作「傷槐者死」,惟禦覽四百十五作「傷之」,下文作「犯之者刑,傷之者死」,亦沿列女傳而訛。 〔六〕 則虞案:類聚二十四作「有過而犯之」者,八十八、禦覽九百五十四、事類賦注、事文類聚作「有醉而傷槐」,禦覽五百一十九引與此同,無「過」字。孫星衍雲:「『令』」,禦覽作『命』。今見宋本禦覽皆作「令」,不作「命」。 〔七〕 則虞案:藝文類聚二十四作「君令吏收而拘之,將加罪焉」,禦覽四百十五、五百一十九俱作「吏收而拘之,將加罪焉」,禦覽九百五十四、事類賦、事文類聚俱作「且加刑焉」。列女傳:「景公聞之曰:『是先犯我令。』使吏拘之,且加罪焉。」今本晏子蓋沿列女傳而增「公聞之曰:『是先犯我令』」九字。 〔八〕 則虞案:禦覽四百十五引作「其子女往晏子家」,九百五十四作「其子懼而告晏子」,事類賦作「其女告晏子」,事文類聚同,惟「告」作「說」。是此「辭」字乃辭說也。各本皆無「女」字。洪頤烜雲:「左氏成二年傳『必以蕭同叔子為質』,杜預注:『子,女也。』孟子告子下『踰東家牆而摟其處子』,趙岐注:『處子,處女也。』凡言子者男女之通稱,俗本『子』上增『女』字,非是。」黃以周亦雲:「不必增『女』字。」 〔九〕 則虞案:禦覽四百十五作「說曰」,五百一十九及事文類聚作「說晏子曰」,此「託」字蓋為「說」字之形訛。 〔一十〕孫星衍雲:「『負廓』即『負郭』,俗加。」◎則虞案:禦覽四百十五諸引「賤妾」皆從下句讀,俱無「負郭之民」四字,此恐沿列女傳下文有「幸得充城郭為公民」語而增。 〔一一〕則虞案:列女傳無此句。道者,陳請也。 〔一二〕則虞案:列女傳「不」上有「賤妾」二字,案有者是也。苟無「賤妾」二字,是晏子不勝其欲矣。此「不勝其欲」,乃女子之自媒之詭詞。 〔一三〕則虞案:列女傳無「陳」字。 〔一四〕則虞案:列女傳「其」下有「有」字,「淫」下有「于」字,「奔」作「奔」。孫星衍雲:「見奔,見淫奔也。」 〔一五〕于鬯雲:「『仁』當讀為『佞』,『佞』諧『仁』聲(小徐本說文如此,大徐從信省),故得假借。小爾雅廣言雲:『佞,才也。』『妾父不佞』者,謂妾父不才耳。問上篇雲『寡人持不仁』,不仁亦不佞也。俱不合據本字讀。」◎孫詒讓劄迻同。 〔一六〕則虞案:列女傳作「妾父幸得充城郭為公民,見陰陽不調,風雨不時,五穀不滋之故,禱於名山神水不勝麴葉之味,先犯君令,醉至於此,罪故當死」。此蓋劉向之所增益,以明女之善辭令也。 〔一七〕則虞案:列女傳作「妾聞明君之蒞國也,不損祿而加刑,又不以私恚害公法」,與此微異。黃本「恚」作「意」。 〔一八〕則虞案:列女傳作「不為六畜傷民人」,禦覽五百一十九、事文類聚二十三引作「不為禽獸以殺人」,又禦覽四百十五引作「不為禽獸傷人」。 〔一九〕則虞案:列女傳無「不為草木」句。 〔二十〕則虞案:禦覽四百十五、五百一十九、事文類聚二十三引「吾」作「今」,類聚又無「身」字。 〔二一〕則虞案:「不拂是以行其所欲」,即偽大禹謨之「罔咈百姓以欲己之欲」也。「拂」通「咈」,「是」通「戾」,「盩」「咈」「戾」同義。書堯典「咈哉」,傳「戾也」。 〔二二〕則虞案:治者,魝也。說文:「楚人謂治魚也。」 〔二三〕盧文弨雲:「此與下『昧墨』『教人危坐』兩喻,俱不甚可了,或以去其腥臊,則于魚鱉無傷也『昧墨』猶言『黑暗』,黑暗之中教人危坐,人其從之乎?言人不能從也。」◎蘇輿雲:「腥臊,皆害魚鱉之味者,治魚鱉但去其害味之物,不全棄魚鱉,以喻治國者但去其有害于國之人,不欲以小故而全去之也。」 〔二四〕黃本「昧」作為「脈」,上方校語雲:「一作『昧』。」◎孫星衍雲:「『昧』,讀如冒昧,『墨』,言貪墨。」◎蘇時學雲:「『昧墨』疑當作『寐嘿』,蓋偃息之意,言己不能危坐而欲以教人。」◎于鬯雲:「此二句對文,則『昧墨』下亦當有『而』字,『昧墨』者,孫星衍音義解為『貪墨』是也。『居庾』二字當乙轉,庾即今之『稻堆』,說見詩楚茨篇校。『比庾』者,此庾與彼庾相肩比也,己貪墨而與人比庾,則人將疑之矣。『居』本『踞』字,說文屍部雲:『居,蹲也,』是也。己踞肆而教人危坐,則人弗從之矣。此二句當是古語,而傷槐女稱述之以明景公之不自省察而徒罪人也。『庾』『居』二字誤倒,致文不可讀。」◎蘇輿雲:「此疑處己於安而陷人于危意。」◎于省吾雲:「按『庾』乃『唐』之訛。淮南子修務:『司馬庾諫曰』,高注:『庾、秦大夫也,或作唐,』是其證。莊子田子方『是求馬於唐肆也』,唐肆,乃古人成語。」◎則虞案:「譬之」以下四句,不知係何處錯簡飄寄於此,不類不倫,強為之釋,轉成理障。列女傳此段改作「宋景公之時大旱」雲雲,史通譏其事代乖剌,蓋在劉向之時已失其讀,故劉氏以他事實之。 〔二五〕孫星衍雲:「『可』,一本作『有』。」 〔二六〕則虞案:禦覽五百十九、事文類聚二十三引作「害明君之政,損明君之義」,禦覽四百十五引作「妾恐害明君之義」。 〔二七〕則虞案:禦覽九百五十四引「鄰」上有「妾恐」二字,無「皆」字,「樹」作「槐」,無「其」字,「賤」作「殘」。 〔二八〕孫星衍雲:「『早』,一本作『蚤』。」◎則虞案:活字本,嘉靖本、子彙本作「蚤」,吳勉學本作「早」。 〔二九〕則虞案:禦覽五百十九、事文類聚引作「而復其言於君」。 〔三十〕則虞案:禦覽四百五十六引「民」作「人」,「供」作「從」,列女傳作「窮民財力謂之暴」。 〔三一〕盧文弨雲:「言一玩好之物耳,而其威嚴乃擬乎君,犯之則有罪也。」◎則虞案:列女傳作「崇玩好,嚴威令,謂之逆」。禦覽四百五十六引無「擬乎君」三字。案有者是也。下文雲:「崇玩好,縣愛槐之令,載過者馳,步過者趨,威嚴擬乎君,逆之明者也。」此雲「威嚴擬乎君」,即約下文而言。 〔三二〕王念孫雲:「按『不辜』本作『不稱』,此後人以意改也。『不稱』,謂不當也,下文曰『刑殺不稱,賊民之深者』,即承此文言之。禦覽人事部九十七引此正作『刑殺不稱謂之賊』,列女傳辯通傳作『不正』,亦是不稱之意,故知『辜』字為後人所改。」◎則虞案:指海本已改。 〔三三〕黃以周雲:「禦覽下有『也』字。」◎則虞案:禦覽四百五十六引無「此」字「也」字。 〔三四〕孫星衍雲:「詩傳:『羨,餘也。』」◎盧文弨雲:「列女傳作『以美飲食之具』。」◎王念孫雲:「按『餒食』二字,義不可通。列女傳作『美飲食之具』,『美』與『羨』義得兩通,『飲食』與『鍾鼓』『宮室』對文,則『餒』為『飲』之誤明矣。」◎黃以周雲:「當依列女傳作『以美飲食之具』,盧梁校本並同。」◎于鬯雲:「『餒』,當本作『妥』,蓋即涉「食」字而誤加食旁,說文女部雲:『妥,安也。』『妥食』者,謂所便安與所飲食,二字平列,與下文『鍾鼓』『宮室』比偶,作『餒食』則不辭矣。王念孫雜志依列女齊傷槐女傳作『飲食』,謂『餒』為『飲』之誤,然誠作『飲食』,文義淺顯,何緣誤『飲』為『餒』,『餒』『飲』字形又不相肖,故疑晏子之文亦不與傳同。」◎則虞案:「具」,活字本、嘉靖本、吳勉學本、子彙本、淩本誤作「貝」,指海本「餒」改作「飲」。 〔三五〕則虞案:列女傳下有「也」字。 〔三六〕蘇輿雲:「『也』字當衍,『逆』上或有奪字。」◎則虞案:「也」字非衍文,列女傳「逆」上有「是」字,下有「民」字,當據補。 〔三七〕孫星衍雲:「藝文類聚作『刑煞』,今本脫『刑』字,非」◎黃以周雲:「元刻脫『刑』字。」◎則虞案:列女傳「稱」作「正」,類聚作「犯槐者死」,無「傷槐者」句,蓋節引也。活字本、吳勉學本、淩本俱脫「刑」字。 〔三八〕孫星衍:「藝文類聚作『饗』。」◎則虞案;禦覽四百五十六亦作「饗」。 〔三九〕則虞案:白帖作「德未及於眾」,禦覽四百五十六引「眾」作「民」。 〔四十〕孫星衍雲:「白帖作『刑僻如危國』,藝文類聚亦作『刑僻』。」◎蘇輿雲:「三辟,暴、逆、賊。」 〔四一〕則虞案:白帖引作「是不可以涖國安民也」,禦覽四百五十六引「民」作「人」。 〔四二〕孫星衍雲:「藝文類聚、禦覽下有『善』字。」 〔四三〕劉師培雲:「戴校雲:『當作「微子大夫教」。』」 〔四四〕則虞案:列女傳作「寡人敬受命」。 〔四五〕黃以周雲:「『趣』,禦覽作『吏』。」◎則虞案:禦覽四百十五、五百一十九兩引「令」下皆有「吏」字,列女傳作「即時命罷守槐之役」,「即時」,即趣也。 〔四六〕則虞案:禦覽四百一十五、五百一十九兩引無「廢傷槐之法」句。又九百五十四下有「罷其禁」三字。 【譯文】 齊景公有一棵心愛的槐樹,命令官吏小心守護,放塊木板懸在樹上。下命令說:“碰撞到槐樹的人判刑,傷害到槐樹的人處死。”有一個人沒有聽到這個命令,喝醉了酒,撞到槐樹,景公聽說了這件事,說:“這個人第一個觸犯了我的命令。”派人抓住他,而且加重處罰。這個人的女兒到晏子家求情,借口說:“窮百姓人家的女兒,有話要禀告相國,我克制不住情欲,希望能充當相爺的婢妾。”晏子聽說了這件事,笑道:“我是個好色之徒嗎?爲什麽老了,還有人來私奔?即然如此,一定是有原因的。”下令放進來。女人進門,晏子遠遠看到她,說:“奇怪,她太憂傷了。”進門後就問她說:“你憂心什麽事呢?”回答說:“國君在槐樹上挂了一個令牌,碰撞到槐樹的判刑,傷害到槐樹的處死。是我的父親不好,沒有聽到這個命令,喝醉酒撞到了樹上,官吏將從重判決他。我聽說,英明的國君治理國家、制定政策,不減少百姓的收入,不增加刑罰。更不以私怨妨害國法,不因爲禽獸傷害人民,不因爲草木傷害禽獸,不因爲野草傷害禾苗。我們的國君想因樹木的原因殺死我的父親,使我成爲孤兒,這個命令施行于百姓中而成爲國法了。即使這樣,我聽說,勇敢的人不仗著人多勢衆欺淩孤獨之人,仁明賢惠的國君不違背正義而做他想做的事。這就像烹魚鼈的人,只是除去腥味罷了。在黑暗中同別人並肩坐在谷堆上,卻教別人正襟危坐。現在君王發令于民間,如果能成爲國法,而有益于後世,那麽,我父親死了也值得,我爲他收屍也應該。太過分了,現在的命令不是這樣,因樹木的原因,給我的父親判罪,我擔心會有損于明察的官吏法律,而害了聖明之君的德義。鄰國聽到這件事,都說我們的國君憐惜樹而輕視人命,這能行嗎?希望相國詳察我的話來給我父親定罪。”晏子說:“是太過份了,我將把你的話告訴國君。”派人把她送了回去。第二天早朝,晏子上奏景公說:“我聽說,竭盡民衆的財力以滿足自己的欲望,叫做暴;寵愛玩物,使其威嚴如同國君一般,叫做逆;刑殺無罪之人叫做賊。這三條,是守有國家的大患。現在國君您竭盡民力,來增加你的飲食,使之更精美,增設鍾鼓樂器,宮殿極盡奢華,這是最大的爲暴;寵愛玩物,懸挂愛槐樹的法令,坐車經過的人,快馳而過,步行的人快步走過,其威嚴如同君王一樣,這是明顯的違逆之行;碰撞到槐樹的判刑,傷害到槐樹的處死,刑罰不合適,這是對百姓最大的殘害。君王享有國君之位,德行沒有顯示給衆人,而三種邪僻之行卻顯明于國內,我擔心您不能治理國家,爲民父母了。”景公說:“不是先生教導我,差點兒犯了大錯而危及社稷,今天您的教導,是社稷的福氣,我聽您的。”晏子出去後,景公命令快速取消守護槐樹的差事,拔掉懸挂的木板,廢除傷槐的法令,釋放撞到槐樹的犯人。 景公逐得斬竹者囚之晏子諫第三 【原文】 景公樹竹,令吏謹守之〔二〕。公出,過之,有斬竹者焉〔三〕,公以車逐〔四〕,得而拘之,將加罪焉。晏子入見〔五〕,曰:「君亦聞吾先君丁公乎〔六〕?」公曰:「何如?」晏子曰:「丁公伐曲沃〔七〕,勝之,止其財,出其民。公日自蒞之〔八〕,有輿死人以出者,公怪之,令吏視之〔九〕,則其中金與玉焉〔一十〕。吏請殺其人,收其金玉〔一一〕。公曰:『以兵降城〔一二〕,以眾圖財〔一三〕,不仁。且吾聞之〔一四〕,人君者〔一五〕,寬惠慈眾,不身傳誅〔一六〕。』令捨之〔一七〕。」公曰:「善!」晏子退,公令出斬竹之囚〔一八〕。 【注釋】 〔一〕 則虞案;場本無此章。 〔二〕 則虞案;初學記二十、藝文類聚二十四引皆無「謹」字。 〔三〕 則虞案:元刻誤「軒」,活字本剜改,嘉靖本、吳懷保本仍作「軒」。 〔四〕 盧文弨雲:「初學記『逐』下有『之』字。」 〔五〕 則虞案:初學記、類聚皆無「入見」二字。 〔六〕 蘇輿雲:「『君』,音義作『公』,注雲:『公,藝文類聚作「君」,是。』此蓋據類聚改。」 〔七〕 王念孫雲:「案『曲沃』本作『曲城』,此後人妄改之也。『曲城』,一作『曲成』,漢書地理志:『東萊郡有曲成縣,高帝六年封蟲達為曲成侯者也。其故城在今萊州府掖縣東北。』史記齊世家雲:『太公東就國,萊侯來伐,與之爭營邱。』又雲:『營邱邊萊。』然則齊萊接壤,故丁公有伐曲城之事,若春秋之曲沃,即今之絳州聞喜縣東,距營邱二千餘裏,丁公安得有伐曲沃之事乎?藝文類聚人部八引此正作『伐曲城』。」◎蘇時學雲:「『曲沃』當作『曲城』,紀年『成王十四年,齊師圍曲城,克之』,即其事也。」◎則虞案:指海本已改作『曲城』。 〔八〕 蘇輿雲:「『日』舊刻作『曰』,拾補作『日』,旁注『曰字』。」◎黃以周雲:「原本『曰』字誤,今從拾補。」◎則虞案:元刻本、活字本、子彙本、淩本皆作「曰」,類聚二十四引無此句。 〔九〕 則虞案:類聚無「吏」字。 〔一十〕王念孫雲:「案『金』上有『有』字,而今本脫之,則文義不明。」◎則虞案:類聚無「與」字,指海本已增「有」字。 〔一一〕則虞案:元刻本、嘉靖本作「〈壯,士改又〉其人下」;活字本、吳懷保本作「〈壯,士改又〉其人丁」;綿眇閣本、吳勉學本子彙本作「收其金玉」。「人下」「人丁」皆「金玉」二字之殘。 〔一二〕孫星衍雲:「『降』,藝文類聚作『攻』。」 〔一三〕蘇輿雲:「『圖』,各本作『圍』,音義據藝文類聚正作為『圖』,今改從音義。」 〔一四〕則虞案:類聚無此句。 〔一五〕孫星衍雲:「藝文類聚作『君人者』。」◎則虞案:初學記二十亦作「君人者」。 〔一六〕孫星衍雲:「『傳』讀為『專』。藝文類聚作『身不妄誅』。」◎則虞案:「不身傳誅」者,言人君罪人當付吏治之,不親傳令行刑戮也。讀為「專」,非是。 〔一七〕孫星衍雲:「藝文類聚作『令吏舍之』。」 〔一八〕則虞案:類聚「囚」下有「舍之」二字。 【譯文】 齊景公種了一些竹子, 命令小吏好好看守它。景公出宮, 路過竹林, 那裏正有一個砍竹子的人, 景公駕車追趕, 抓到他便押了起來,准備治罪。晏子進來拜見,說:“君王也聽說過我們的先王丁公嗎?”景公說:“怎樣?”晏子說:“丁公攻打曲城,攻克下來,扣留住那裏的財物, 遷出了城裏的居民。丁公每日親臨巡視, 有用車拉著死人出城的, 丁公很奇怪, 命令小吏去察看, 車裏有金玉。小吏請求殺死那個人, 收回他的金玉。丁公說:'用武力攻下城邑, 又憑借人多奪取錢財, 不仁義。況且我聽說, 作國君的, 對百姓應寬厚仁愛, 不親自傳下殺人的命令。’于是下令放了那個人。”景公說: “好。”晏子退下, 景公命令放出砍竹子的犯人。 景公以摶治之兵未成功將殺之晏子諫第四 【原文】 景公令兵摶治〔一〕,當〈月葛〉冰月之間而寒〔二〕,民多凍餒,而功不成。公怒曰:「為我殺兵二人〔三〕。」晏子曰:「諾。」少間,晏子曰:「昔者先君莊公之伐于晉也,其役殺兵四人,今令而殺兵二人,是師殺之半也〔四〕。」公曰:「諾!是寡人之過也。」令止之。 【注釋】 〔一〕 孫星衍雲:「疑摶埴,埴治聲相近。」◎王念孫雲「案『治』者,〈尃瓦〉也。『摶治』,謂摶土為〈尃瓦〉。廣雅曰:『治,〈尃瓦〉也。』◎則虞案:元刻本作「冶」。 〔二〕 孫星衍雲:『〈月葛〉』當為『臘』,左傳:『虞不臘矣。』說文:『冬至後三戊臘祭百神。』」◎蘇輿雲:「浙刻本『〈月葛〉』改『臘』。」◎于省吾雲:「按下第十三亦有『冰月服之』之語,陳()殷『冰月丁亥』,吳式芬謂冰月見晏子春秋,即十一月也。」 〔三〕 則虞案:黃本「兵」作「其」。 〔四〕 孫星衍雲:「『師殺』,猶言『軍興』。」◎盧文弨雲「元刻作『殺師』,是。」◎蘇時學雲;「『師殺』二字誤倒,二為四之半也。」◎黃以周雲:「淩本同元刻。」◎劉師培雲:「『令』字疑衍,黃本無『殺』字。」◎則虞案;吳勉學本作「師殺」,活字本、楊本、子彙本皆作「殺師」。 【譯文】 景公命令士兵抟土作磚,正是臘月,天氣十分寒冷。百姓大多受凍挨餓,磚卻未制成。景公十分生氣,說:“給我殺掉兩個士兵。”晏子說:“是。”一會兒,晏子說:“從前先王莊公攻打晉國,這一仗只戰死四個士兵,現在命令殺死二個士兵,是那次出兵戰死人數的一半。”景公說:“是,這是我的過錯。”下令停止殺士兵。 景公冬起大臺之役晏子諫第五 【原文】 晏子使于魯,比其返也〔二〕,景公使國人起大臺之役,歲寒不已,凍餒之者鄉有焉〔三〕,國人望晏子。晏子至,已復事,公延坐〔四〕,飲酒樂,晏子曰:「君若賜臣,臣請歌之。」歌曰:「庶民之言曰:『凍水洗我,若之何!太上靡散我,若之何〔五〕!』」歌終,喟然歎而流涕〔六〕。公就止之曰〔七〕:「夫子曷為至此〔八〕?殆為大臺之役夫!寡人將速罷之〔九〕。」晏子再拜。出而不言,遂如大臺,執樸鞭其不務者,曰:「吾細人也,皆有蓋廬〔一十〕,以避燥溼,君為壹臺而不速成〔一一〕,何為〔一二〕?」國人皆曰:「晏子助天為虐〔一三〕。」晏子歸,未至,而君出令趣罷役,車馳而人趨。仲尼聞之,喟然歎曰:「古之善為人臣者,聲名歸之君〔一四〕,禍災歸之身〔一五〕,入則切磋其君之不善〔一六〕,出則高譽其君之德義〔一七〕,是以雖事惰君,能使垂衣裳,朝諸侯,不敢伐其功。當此道者,其晏子是耶!」 【注釋】 〔一〕 則虞案:左襄十七年傳:「宋皇國父為大宰,為平公築臺,妨於農功,子罕請俟農功之畢,公弗許。築者謳曰:『澤門之皙,實興我役;邑中之黔,實慰我心。』子罕聞之,親執撲,以行築者,而抶其不勉者,曰:『吾儕小人皆有闔廬,以辟燥濕寒暑,今君為一臺而不速成,何以為役?』謳者乃止。或問其故,子罕曰:『宋國區區,而有詛有祝,禍之本也。』」下接「齊晏桓子卒,晏嬰麤縗斬」雲雲。此恐傳聞異辭故所記不同。其歌甚古,必非後人所偽託。 〔二〕 則虞案:景公起臺,在晏子既行未返之時,不當雲「比其返也」。又下既雲「晏子至」,此又雲「返」,亦重複。「返」即「反」,古「反」「出」二字形近易混,此「反」當為「出」字之訛,說見吳大澂字說,不繁引。 〔三〕 盧文弨雲:「『之』字疑衍。」◎王念孫雲:「案此文本作『役之凍餒者鄉有焉』。今本『之』字誤在『凍餒』下,又奪去『役』字。藝文類聚歲時部下、初學記人部中、禦覽時序部十九,並引作『役之凍餒者』。」◎則虞案:北堂書鈔一百五十六及禦覽三十四引亦無「之」字。 〔四〕 孫星衍雲:「藝文類聚作『公延晏子坐』,今本『延』作為『迺』,非。」◎則虞案:元本、活字本、楊本、子彙本、淩本俱作「迺」;北堂書鈔、初學記十八、藝文類聚五、事文類聚十二引皆作「公延晏子坐」。 〔五〕 則虞案:北堂書鈔、藝文類聚、事文類聚集引俱作「庶人之凍,我若之何;奉上靡弊,我若之何」。「太上」者,孫星衍雲「太上,尊辭。」「散」者,蘇時學雲:「『散』當為『敝』,『敝』與『散』相近而訛,下章言『靡敝』,是也。」◎文廷式雲:「此文當作『太上散我若之何』,『靡』字涉下文『太上之靡散』而衍,太上散,猶老子言樸散也。『洗』『散』古韻互協。」◎劉師培雲:「今考淮南原道訓雲:『而不可靡散』;要略曰:『靡散大宗。』」 〔六〕 王念孫雲:「案『歎而』二字後人所加,上言『喟然』,下言『流涕』,則『喟然』之為歎可知,無庸更加『歎而』二字。藝文類聚、初學記並引作『喟然流涕』,無『歎而』二字。諫上篇『公喟然』,後人加『歎』字,謬與此同。」◎則虞案:指海本已刪「歎而」二字。 〔七〕 則虞案:藝文類聚五無「就」字。 〔八〕 則虞案:初學記、藝文類聚「子」上俱無「夫」字。 〔九〕 則虞案:初學記、類聚俱無「速」字。 〔一十〕盧文弨曰:「蓋,音盍。」◎俞樾雲:「案『蓋』乃『盍』字之誤,『盍』讀為『闔』,襄十七年左傳『吾儕小人,皆有闔廬,以避燥溼寒暑』,語意與此同。」◎則虞案:俞說是也。禦覽一百七十七引正作「闔廬」,呂氏春秋知化篇「吳為丘墟,禍及闔廬」,「闔廬」,亦民居也。 〔一一〕盧文弨雲:「句上禦覽有『今』字,『壹』作『一』。」 〔一二〕蘇輿雲:「『何為』二字,文義不完。左傳襄十八年載子罕事作『何以為役』。」◎則虞案:事見襄十七年傳,見前引。 〔一三〕則虞案:「曰」字當為「〈呂,左邊為一豎〉」字形近而訛,禦覽一百七十七引正作「以」。 〔一四〕則虞案:禦覽引「聲」作「美」。 〔一五〕則虞案:淩本「禍」作「〈祻,固上加丿〉」。 〔一六〕孫星衍雲:「『磋』當為『瑳』。」 〔一七〕則虞案:吳懷保本「高」作「交」。 【譯文】 晏子到魯國出使,等他回來時,景公差使都城之人修建高台,天變冷了,還未完工,受凍挨餓的人每鄉都有。都城之人寄希望于晏子,晏子到朝,彙報完出使之事,景公讓他入座。飲酒作樂。晏子說:“君王若賞臉,我請求爲君王唱一首歌。”他唱道:“百姓說道:'冰涼的水澆著我,能怎樣?上天殘害我,能怎樣?’”唱罷,感慨地歎息,流下了眼淚。景公到晏子跟前,勸他說:“先生因何這樣,大概是爲了高台的徭役之事吧,我會立刻停止它的。”晏子拜了兩拜,出去後沒有說這件事。于是到了高台,拿著鞭子抽打不幹活的人,說:“我是個小吏,還有傘蓋和草廬來遮避太陽和雨水,國君建一個台子卻不能馬上建好,爲什麽?”國都之人都說:“晏子是助天子行虐。”晏子回去,還未到家,君王就發出命令,趕快停止築台的徭役,人與車各自散去。孔子聽說這件事,感慨地歎道:“古代善于爲臣者,把好名聲歸之于君王,把罪過歸之于自身。在內能指正君王不好之處,在外則大加稱頌君王的仁德禮義。因此,即使侍奉的是個昏君,也能無爲而治,使諸侯前來朝聘,不敢自誇其功。能承擔這種道義的,只有晏子呀。” 景公為長庲欲美之晏子諫第六 【原文】 景公為長庲〔一〕,將欲美之,有風雨作,公與晏子入坐飲酒,致堂上之樂。酒酣,晏子作歌曰:「穗乎不得穫〔二〕,秋風至兮殫零落〔三〕,風雨之拂殺也〔四〕,太上之靡弊也。」歌終,顧而流涕,張躬而舞〔五〕。公就晏子而止之曰:「今日夫子為賜而誡于寡人〔六〕,是寡人之罪。」遂廢酒,罷役,不果成長庲。 【注釋】 〔一〕 孫星衍雲:「一本注雲:『庲,舍也。』禦覽注雲:『音來,舍也。』玉篇同。當為『斄』之省文。」◎劉師培雲:「原本玉篇廣部引埤庲倉雲:『長庲,臺,齊景公作也。』」◎則虞案:廣韻十六咍「庲,舍也」。虞喜志林作「長府」。孫雲「一本有注雲」者,元本、活字本、綿眇閣本、子彙本正如是。 〔二〕 孫星衍雲:「『穗』,禦覽作『種』。」◎王念孫雲:「案『穗乎』本作『穗兮』,與下句文同一例,隸書『兮』『乎』相似,故『兮』誤為『乎』,禦覽人事部九十七引此正作『穗兮』。」◎于鬯雲:「『穗乎』二字疑當複疊,歌體七字句。」◎則虞案:于雲當作七字句,是也。「穗乎」複疊未必然,虞喜志林「禾有穗兮不得穫」,是所挩者為「禾有」二字。「乎」亦「兮」字之形訛,當據校補。 〔三〕 孫星衍雲:「『殫』,禦覽作『草』,或『單』字,言盡零落也。『穫』『落』為韻。」 〔四〕 孫星衍雲:「禦覽作『拂煞』,今本作『弗』,非。『殺』讀如『{殺米}』,說文:『〈米悉〉{殺米},散之也。』」◎黃以周雲:「『拂』,元刻作『弗』,淩本同。『弗』古『拂』字,禦覽作『拂殺之』,下作『靡弊之』,無『太上之』三字。」◎則虞案:活字本、吳勉學本、楊本、子彙本俱作「弗」。 〔五〕 孫星衍雲:「禦覽作『張掖而儛』。」◎王念孫案:「『張躬』,即『張肱』也(『躬』字古讀若『肱』,故與『肱』通。漢司隸校尉楊渙石門頌『川澤股躬』,『躬』即『肱』字)。故左傳鄭公孫黑肱字子張。鈔本禦覽脫『躬』字,刻本作『張掖』,乃後人以意補耳,不可從。」 〔六〕 則虞案:禦覽四百五十六引「為」作「有」,「誡」作「譏」,無「于」字。 【譯文】 景公修築長台,想進一步裝飾它。(一天)風雨大作。景公和晏子入內坐下喝酒,招來宮內的樂工,酒興正濃時,晏子唱起歌來:“禾苗結穗卻不能收獲,秋風吹來全都掉落,風雨搖落禾穗,上天殘害百姓。”唱畢,回過頭去流眼淚,伸展手臂舞動著。景公到晏子跟前,勸止道:“今天先生垂蒙戒谏我,是我的罪過。”于是停止飲酒,解除工役,不再裝飾長台。 景公爲鄒之長塗晏子谏第七 【原文】 景公築路寢之台,三年未息;又爲長庲之役,二年未息;又爲鄒之長塗。晏子谏曰:“百姓之力勤矣!公不息乎?”公曰:“塗將成矣,請成而息之。”對曰:“明君不屈民財者,不得其利;不窮民力者,不得其樂。昔者楚靈王作頃宮,三年未息也;又爲章華之台,五年又不息也;幹溪之役,八年,百姓之力不足而自息也。靈王死于幹溪,而民不與君歸。今君不遵明君之義,而循靈王之迹,嬰懼君有暴民之行,而不睹長庲之樂也,不若息之。”公曰:“善!非夫子者,寡人不知得罪于百姓深也。”于是令勿委壞,余財勿收,斬板而去之。 【譯文】 齊景公修築正廳的高台,三年沒有停止,又征役建造長台,二年沒有停止,又修建到鄒國的長路。晏子進谏說:“百姓的力役太多了,國君不停下來嗎?”景公說:“大路快修完了,修完了再停止力役吧。”晏子回答說:“聖明的君主不枯竭民財,枯竭民財的國君得不到好處;聖明之君不窮盡民力,窮盡民力的國君得不到安樂。從前楚靈王修建頃宮,三年不停止;又修建章華之台,五年也沒完成。到乾溪的勞役,已整整八年,百姓的力量不夠用,自己就停息下來。靈王死在乾溪,百姓也不幫助君王回到本國。現在君王不遵循聖明之君的仁義,而沿著靈王的足迹,我害怕國君激起百姓的憤怒,而不能有看到長台的快樂了。不如停下來吧。”景公說:“不是先生,我還不知自己得罪百姓這麽厲害呀。”于是,下令不再積土,剩余的錢財不再繼續收繳,砍斷築板的繩索,去除築板。 景公春夏遊獵興役晏子谏第八 【原文】 景公春夏遊獵〔二〕,又起大臺之役。晏子諫曰:「春夏起役,且遊獵〔三〕,奪民農時,國家空虛,不可。」景公曰:「吾聞相賢者國治〔四〕,臣忠者主逸。吾年無幾矣,欲遂吾所樂,卒吾所好,子其息矣。」晏子曰:「昔文王不敢盤于遊田〔五〕,故國昌而民安。楚靈王不廢乾溪之役〔六〕,起章華之臺,而民叛之〔七〕。今君不革〔八〕,將危社稷,而為諸侯笑。臣聞忠臣不避死,諫不違罪。君不聽臣,臣將逝矣〔九〕。」景公曰:「唯唯,將弛罷之。」未幾,朝韋囧解役而歸〔一十〕。 【注釋】 〔一〕 則虞案:楊本無此章。 〔二〕 則虞案:禦覽十九引無「春」字。 〔三〕 則虞案:禦覽十九引無「且」字。 〔四〕 孫星衍雲:「『治』,禦覽作『成』。」◎則虞案:宋本禦覽「成」作「治」。 〔五〕 蘇輿雲:「音義作『盤遊于田』,注雲:『禦覽作「盤于遊田」。』此蓋據禦覽改。」◎則虞案:各本俱作「盤遊于田」。 〔六〕 孫星衍雲:「『溪』,禦覽作『谿』,今本從『水』,俗。據此,知前『溪』亦『谿』誤也。」◎劉師培校補雲:「黃本作『奚』。」 〔七〕 孫星衍雲:「『田』、『安』、『叛』為韻。」 〔八〕 孫星衍雲:「『革』,禦覽作『思』。」 〔九〕 蘇輿雲:「『逝』,各本作『遊』,『遊』『逝』形近而訛。拾補作『逝』,旁注雲:『「遊」訛。』」◎黃以周雲:「『遊』當依元刻作『逝』,今改從元刻。」◎則虞案:元刻本作「遊」,吳刻改「逝」,禦覽引亦作「逝」,子彙本誤不成字。 〔一十〕孫星衍雲:「朝韋囧未詳,或人名。」◎俞樾雲「按韋囧人名。朝者,召也。劉向九歎遠逝篇曰:『朝四靈于九濱。』王逸注曰:『朝,召也。』左傳『蔡朝吳』,公羊傳作『昭吳』,是『朝』與『昭』通,故亦與『召』通。上文『景公曰:「唯唯,將弛罷之」』,故未幾召韋囧解役而歸也。後人不知古書之假『朝』為『召』,故不得其解,若從孫氏以『朝韋囧』三字為人名,則彼自解役而歸,與景公無與,即不足見晏子匡諫之功矣。」◎蘇輿雲:「俞說是。」 【譯文】 齊景公于春夏之際遊獵,又興大台的勞役。晏子進谏說:“春夏之際興起勞役,而且遊獵,會使百姓失去種田的時機,國家庫府空虛,不能這樣。”景公說:“我聽說國相賢的國家太平,臣子忠誠的國君安逸。我沒幾年活頭了,想按照自己的心意做事,實現我的願望,你就歇歇吧。”晏子說:“從前文王不敢縱情遊樂,所以國家昌盛百姓安樂,楚靈王不中止乾溪的勞役,又興建章華之台,因而百姓背棄了他。現在君王不改變自己的作法,將會危及社稷,而被諸侯恥笑。我聽說,忠臣不怕死,進谏不怕被治罪。君王若不聽從我的勸谏,我就離開你。”景公說:“是,是,我停止下來。”沒有多久,景公下诏韋解除勞役回來。 景公獵休坐地晏子席而谏第九 【原文】 景公獵休,坐地而食〔一〕,晏子後至,左右滅葭而席〔二〕。公不說〔三〕,曰:「寡人不席而坐地,二三子莫席,而子獨搴草而坐之〔四〕,何也〔五〕?」晏子對曰:「臣聞介冑坐陳不席〔六〕,獄訟不席,屍坐堂上不席〔七〕,三者皆憂也。故不敢以憂侍坐。〔八〕」公曰:「諾〔九〕。」令人下席曰〔一十〕:「大夫皆席,寡人亦席矣〔一一〕。」 【注釋】 〔一〕 則虞案:北堂書鈔一百三十三、藝文類聚六十九、禦覽七百九引與此同。禦覽三百九十三引無「而」字,一千引無「而食」二字。 〔二〕 則虞案:「左右」二字恐衍文。晏子後至。獨搴草而坐,是搴草者,晏子自為,非左右為之也,故景公有此問。北堂書鈔、類聚、禦覽三百九十三、七百九、一千引皆無「左右」二字。「席」,書鈔、類聚及禦覽一千引皆作「坐」,七百九「滅」誤作「戍」。「滅」者,孫星衍雲:「說文:『搣,批也;批,捽也。』『搣』與『滅』同。」 〔三〕 則虞案:禦覽一千引作「公問其故□□」。 〔四〕 孫星衍雲:「『搴』,『〈扌寒〉』省文。說文:『〈扌寒〉,拔取也。』」 〔五〕 則虞案:說苑雜言篇作「寡人自以坐地,二三子皆坐地,吾子獨搴草而坐之,何也」。書鈔、類聚皆作「子獨席何也」,禦覽七百九同,惟「獨」作「猶」。 〔六〕 則虞案:書鈔、類聚、禦覽一千皆無「陳」字,禦覽三百九十二、元刻本、活字本及明刻各本俱作「陣」,「坐陳」不辭,「陳」字恐後人所增。 〔七〕 孫星衍雲:「藝文類聚、禦覽作『獄戶不席』,『戶』蓋『屍』之誤。說苑作『唯喪與獄坐于地』,蓋約此文也。『屍坐堂上』,言屍在堂,則坐者不席與。」◎王念孫雲:「案屍為死人,則不言坐堂上。禦覽百卉部七引作『屍在堂』,是也(檀弓『知悼子在堂』)。今本『在』作『坐』者,涉上下諸『坐』字而誤,『上』字疑亦後人所加。」◎則虞案:指海本已改「坐」為「在」。 〔八〕 則虞案:說苑作「今不敢以喪獄之事侍於君矣」。書鈔、類聚、禦覽七百九、三百九十三引「故」上皆有「以」字,三百九十三、一千引皆無「故」字,又「侍坐」作「示君」。 〔九〕 王念孫雲:「案『諾』本作『善』,『父曰善』者,善晏子之席而後坐也。凡晏子有所請于公者,則下有『公曰諾』之文,此是晏子自言其所以設席之故,非有所請于公,公無為諾之也。蓋『善』與『若』字相似,『善』誤為『若』(後第十四『善其衣服節儉』,諫上篇『公曰善』,雜下篇『以善為師』,今本『善』字並誤作『若』),後人因改為『諾』耳。北堂書鈔服飾部二、藝文類聚服飾部上、禦覽服用部十一引此並作『公曰善』。」◎則虞案:指海本已改作「善」。 〔一十〕則虞案:禦覽一千引無「曰」字「諾」字。 〔一一〕則虞案:類聚引無「矣」字。 【譯文】 景公打獵,休息,坐在地上吃飯。晏子後到,拔了些蘆葦當作席子坐下。景公不高興了,說:“我沒用席子坐在地上,身邊這幾個人也沒有誰坐席子,而您自己拔草坐在上面,爲什麽?”晏子回答說:“我聽說,甲胄之士不坐席,有訟案在身的人不坐席,家裏有喪事的不坐席。這三種人,都是懷有憂傷的人。所以,不敢以憂傷之人的禮節陪坐。”景公說:“好。”命令隨從鋪下席子,說:“大夫都坐席子,我也坐席子。” 景公獵逢蛇虎以爲不祥晏子谏第十 【原文】 景公出獵,上山見虎,下澤見蛇。歸,召晏子而問之曰:「今日寡人出獵,上山則見虎,下澤則見蛇,殆所謂不祥也〔一〕?」晏子對曰〔二〕:「國有三不祥,是不與焉。夫有賢而不知,一不祥;知而不用,二不祥;用而不任〔三〕,三不祥也。所謂不祥〔四〕,乃若此者。今上山見虎〔五〕,虎之室也;下澤見蛇,蛇之穴也〔六〕。如虎之室,如蛇之穴〔七〕,而見之,曷為不祥也〔八〕!」 【注釋】 〔一〕 則虞案:說苑君道篇引「謂」下有「之」字,意林三引作為「此不祥耶」。 〔二〕 則虞案:說苑、章林皆無「曰」字。 〔三〕 蘇輿雲:「任,任以事也。」 〔四〕 則虞案:說苑有「也」字。董桂新讀書偶筆雲:「晏子春秋雲:『有賢而不知,一不祥;知而不用,二不祥;用而不任,三不祥。』此即孟子所雲『不祥之實蔽賢者當之』意也。」 〔五〕 則虞案:元刻本、嘉慶本「上」誤「止」。 〔六〕 孫星衍雲:「『室』、『穴』為韻。」 〔七〕 蘇輿雲:「『如』,猶『于』也,言于虎室蛇穴而見之也。莊子德充符篇:『申徒嘉謂子產曰:「先生之門,固有執政焉如此哉。」』言無執政于此者也。呂氏春秋愛士篇曰:『人之困窮,甚如饑寒。』言甚于饑寒也。史記汲黯傳曰:『丞相宏燕見,上或時不冠,至如黯見,上不冠不見也。』言至于黯見,則上必冠也。並『如』『于』同之證。王氏釋詞『如訓于』條下,獨遺此文未引,亦一疏矣。」◎文廷式雲:「『如』,往也。」 〔八〕 則虞案:意林引作「何不祥也」。 【譯文】 齊景公外出田獵,上山時見到了老虎,下到沼澤時,遇見了蛇。回去後,召見晏子問他說:“今天我出外田獵,上山就遇見了老虎,下澤就遇見了蛇,大概是所說的不吉利吧?”晏子回答說:“國家有三件不吉利的事,這件事不在其中。國有賢人而國君不知,是一不祥;知道而不任用,是二不祥;任用而不信任,是三不祥。所說的不祥,就是像這些事情。今天上山遇見老虎,而山是老虎的棲身之地;下澤遇見蛇,沼澤是蛇的藏身之所。到了老虎的棲身之地,蛇的藏身之所,見到它們,有什麽不吉利的呢?” 景公爲台成又欲爲鍾晏子谏第十一 【原文】 景公為臺,〔二〕臺成,又欲為鐘〔三〕。晏子諫曰:「君國者不樂民之哀。君不勝欲,既築臺矣,今復為鐘〔四〕,是重斂于民,民必哀矣〔五〕。夫斂民之哀,而以為樂,不祥〔六〕,非所以君國者。」公乃止〔七〕。 【注釋】 〔一〕 則虞案:此章譏景公之非禮也。失禮之事,又豈未祀而燕哉?古之制,天子鐘三等:曰特鐘,配十二正律,為十二辰鐘;曰大編鐘鎛;曰小編鐘。諸侯鐘二等,無特鐘。今齊侯為泰呂鐘,即天子十二正律之特鐘,其僭禮甚矣。故呂氏春秋侈樂篇以為「齊之衰也」。貴直篇又雲:「無使齊之大呂陳之廷。」今徒譏其未祀而燕,是舍其大而舉其微矣。晏子春秋之作者,約當秦統一之際,禮樂法度,雖已湮沈,然聞當時大呂之作,晏子有譏諫之言,故略舉其事以存之,恐當時晏子進諫之詞猶不止此。此章存天子諸侯鐘虡之制,足補饗禮之佚,似非漢後人所能偽託。 〔二〕 孫星衍雲:「意林作『作臺』,下『為鐘』同。」◎則虞案:淩本「景」誤「晏」,吳勉學本誤連上章。 〔三〕 蘇輿雲:「舊刻『鐘』『鍾』參錯,二字古本通用,據說文作『鐘』為是,今一例從『鐘』。」◎則虞案:元刻本並作「鐘」,意林作「欲復作鐘」。 〔四〕 孫星衍雲:「白帖作『又約民為鐘』。」 〔五〕 則虞案:說苑正諫篇引此作「君不勝欲,為臺,今復欲為鐘,是重斂於民,民之哀矣」。藝文類聚二十四作「君今既已築臺矣,又斂於民為鐘,則民必哀矣」。俱與此小異。 〔六〕 孫星衍雲:「意林作『斂民作鐘』,又『必哀,斂哀以樂,不祥』。」◎則虞案:類聚引無「夫」「之」「而」三字。 〔七〕 則虞案:類聚、白帖俱引作「非所以君民也」,此「國」字當為唐人所改。說苑「公」上有「景」字。 【譯文】 景公建造高台,高台建成,又想鑄造鍾。晏子進谏說:“統治國家的人不以百姓的痛苦爲歡樂。君王欲望無窮,已經築造高台,今天又要造鍾,這是加重百姓的賦稅,百姓一定會很痛苦。加重百姓的賦稅使他們悲苦,來換取自己的快樂,不吉利,不是作爲國君之人該做的。”景公于是作罷。 景公爲泰呂成將以燕飨晏子谏第十二 【繁體原文】 景公為泰呂成〔二〕,謂晏子曰:「吾欲與夫子燕。」對曰:「未祀先君而以燕,非禮也〔三〕。」公曰:「何以禮為?」對曰:「夫禮者,民之紀,紀亂則民失,亂紀失民,危道也。」公曰:「善。」乃以祀焉。 【注釋】 〔一〕 則虞案:元本、活字各本皆脫「燕」字,顧廣圻據目錄補。綿眇閣本、子彙本與上章誤連。 〔二〕 孫星衍雲:「呂氏春秋侈樂篇『齊之衰也,作為大呂』,高誘注:『大呂,陰律十二也。』」◎洪頤烜雲:「呂氏春秋貴直篇:『無使齊之大呂陳之廷』,史記樂毅列傳『大呂陳於玄英』,索隱:『大呂,齊鍾名,即景公所鑄。』」◎則虞案:各本皆無「為」字,茲據題增。 〔三〕 則虞案:標題曰「將以燕饗晏子」,為此題者,其知禮矣。周禮大宗伯「以饗燕之禮,親四方之賓客」,饗在廟而燕在寢,凡饗皆先祼獻而後燕食,是饗兼祭禮與燕禮也。燕於寢,主於盡歡。此雲「泰呂成,景公謂晏子」雲者,必景公在廟言之。廟非燕大夫之所,饗燕先祭,故晏子以非禮諫之。 【譯文】 景公造大呂鍾,造成了,對晏子說:“我想同先生宴飲。”晏子回答說:“沒有祭祀先君就宴飲,不合禮法。”景公說:“爲何要以禮行事呢?”回答說:“禮,是百姓的綱紀,綱紀亂了,百姓就會背離。綱紀混亂,百姓背離,這會危及王道。”景公說:“對。”于是以禮祭祀先君。 景公爲履而飾以金玉晏子谏第十三 【原文】 景公為履〔二〕,黃金之綦〔三〕,飾以銀〔四〕,連以珠,良玉之絇〔五〕,其長尺〔六〕,冰月服之以聽朝。晏子朝,公迎之,履重,僅能舉足〔七〕,問曰:「天寒乎?」晏子曰:「君奚問天之寒也〔八〕?古聖人製衣服也〔九〕,冬輕而暖〔一十〕,夏輕而凊〔一一〕,今君之履〔一二〕,冰月服之,是重寒也〔一三〕,履重不節〔一四〕,是過任也,失生之情矣。故魯工不知寒溫之節〔一五〕,輕重之量,以害正生〔一六〕,其罪一也;作服不常,以笑諸侯〔一七〕,其罪二也;用財無功〔一八〕,以怨百姓,其罪三也。請拘而使吏度之〔一九〕。」公苦〔二十〕,請釋之。晏子曰:「不可。嬰聞之,苦身為善者,其賞厚;苦身為非者,其罪重。」公不對。晏子出,令吏拘魯工,令人送之境〔二一〕,使不得入〔二二〕。公撤履〔二三〕,不復服也。 【注釋】 〔一〕 則虞案:金綦玉絇,其制未聞。春申君食客珠履三千,蓋亦戰國時制,至漢猶存。「飾」上目錄有「而」字,各本皆挩,茲據補。 〔二〕 孫詒讓雲:「據下文雲『故魯工不知寒溫之節,輕重之量,以害正生』(『生』、『性』字同),又雲『令吏拘魯工』,則此當雲『使魯工為履』,今本蓋有挩文。」◎則虞案:北堂書鈔一百三十六、藝文類聚八十三、八十四、六百九十七、八百三、八百一十引並無「使魯工」諸字,古人文省,不如是之瑣,孫說非是。 〔三〕 孫星衍雲:「禮記內則『屨著綦』,鄭氏注:『綦,履繫也。』」◎則虞案:儀禮士喪禮「組綦繫于踵」,注:「履係也,所以拘止履也。」其本字當作「() 」,說文:「帛蒼艾色。」是綦本以帛,而景公易以黃金。 〔四〕 孫星衍雲:「『銀』,藝文類聚、文選注作『組』。」◎蘇輿雲:「文選注見弔魏武帝文,作『組』于義較長。」◎則虞案:蘇說未審。藝文類聚八十三、八十四引皆無此句,北堂書鈔一百三十六、禦覽六百九十七、八百三引皆作「銀」。下雲「履重僅能舉之」,履之所以重者,金銀珠玉使為之也。且「飾」之雲者,言飾於綦之上,組綦本一物,見儀禮士喪禮,組非飾物也。 〔五〕 孫星衍雲:「藝文類聚作『句』,通。禮記玉藻『童子不履絇』,鄭氏注:『絇,履頭飾也。』說文:『絇,纑繩約也,讀若鳩。』◎則虞案:穀梁襄二十四年傳「衛侯之弟專出奔晉,織絇邯鄲」,楊士勛疏引麋信雲:「絇著履舄之頭,即周禮絇繶及純是也。」是絇為染絲編織而成,景公易以良玉耳。「絇」元本、活字本、嘉靖本皆誤作「朐」,禦覽六百九十七誤作「鉤」。 〔六〕 則虞案:北堂書鈔百三十六「尺」下有「許」字。 〔七〕 則虞案:禦覽六百九十七引作「履重,僕不能舉之」,又八百一十引作「僅能舉之」,類聚八十四引作「舉足」,「足」「之」草書形近致訛。 〔八〕 則虞案:類聚八十四、禦覽六百九十七引皆無「君奚問」句。 〔九〕 則虞案:類聚、禦覽四百九十三皆作「古者聖人制衣服」,禦覽六百九十七作「古之制衣服」。 〔一十〕孫星衍雲:「藝文類聚作『煖』。」 〔一一〕孫星衍雲:「『凊』今本作『清』,非。說文:『凊,寒也。』玉篇:『七性切。』」◎黃以周雲:「元刻作『清』,盧校本同。」◎劉師培校補雲:「禦覽六百九十七引『暖』作『煖』,類聚八十四、禦覽四百九十三、六百九十七並引作『夏輕而清』,孫刊本改『清』為『凊』,非。」◎則虞案:禦覽六百九十七「履輕」誤作「履重」,明刻各本皆作「清」。 〔一二〕王念孫雲:「案『今君之履』,本作『今金玉之履』。上文曰『景公為履,黃金之綦,飾以銀,連以珠,良玉之朐,其長尺,冰月服之聽朝』,故曰:『今金玉之履,冰月服之,是重寒也。』今本作『今君之履』而無『金玉』二字,則與『重寒』之義了不相涉矣。藝文類聚寶部下、禦覽人事部三十四、服章十四,引此並作『今金玉之履』。」◎于省吾雲:「按王說非是『今君之履』,即指上文『景公為履』之『履』言,景公以金銀珠玉飾履,晏子稱『今君之履』,『今』字義至明顯,非別有所指也。」◎則虞案:指海本已改作「今金玉之履」。 〔一三〕則虞案:禦覽六百九十七「寒」上有「而」字。 〔一四〕于省吾雲:「按『節』猶『適』也。呂氏春秋重己『故聖人必先適欲』,注:『適猶節也,』下第二十四『二子同桃而節,冶專其桃而宜』,『節』亦『適』也。」◎則虞案:禦覽百九十三「重」下有「可」字,「可」字不當有。「節」,楊本淩本誤作「飾」。 〔一五〕則虞案:「故」字疑衍。 〔一六〕蘇輿雲:「生,性也。『正生』,猶言『常性』。」 〔一七〕蘇輿雲:「言作不常之服,以為笑于諸侯。」 〔一八〕蘇輿雲:「言無功于國。」◎則虞案:吳懷保本作「工」。 〔一九〕蘇輿雲:「言審度其罪之輕重而置之罰。」 〔二十〕王念孫雲:「案『公』下脫『曰』字,『苦』上亦有脫文,蓋謂魯工之為此履甚苦也(『請釋之』別為一句)。下文晏子曰『苦身為善者其賞厚,苦身為非者其罪重』,二『苦』字正與此相應。今本『公苦』二字之間,脫去數字,則文不成義。」◎文廷式雲「『苦』當作『曰』,涉下文而誤。」◎于省吾雲:「按此句無脫文,王說非是。『苦』本應作『固』,『苦』『固』音近,又涉下文兩『苦』字而訛,『固』,猶『必』也,詳經傳釋詞,『公固請釋之』,即『公必請釋之』也。」 〔二一〕孫星衍雲:「『境』,當為『竟』。」 〔二二〕孫星衍雲:「今本『使』作『吏』,非,以意改之。」 〔二三〕孫星衍雲:「『撤』當為『徹』。」◎則虞案:孫說是也。禦覽六百九十七引作「徹」。 【譯文】 齊景公做了一雙鞋,黃金帶,用白銀裝飾,用珍珠連綴,用美玉做,鞋有一尺長,冬天穿著它來聽取朝政。晏子上朝,齊景公迎向他,鞋子太重,剛剛能擡起腳,問道:“天很冷吧?”晏子說:“君王爲何問天冷不冷呢?古代聖人制作服裝,冬季輕而溫暖,夏季輕而涼爽,現在君王您的鞋,冬天穿著它,是加重寒冷;鞋子太重不合適,超出了人力所能及,有損人之常情。所以,魯工不知冷熱適度、輕重的分量,有損于人穿鞋的常情,這是他的第一條罪狀。制作的鞋子不符合常情,而招致諸侯的嘲笑,這是他的第二條罪狀。耗費國家錢財而對國家沒有好處,反而使百姓心生怨恨,這是他的第三條罪狀。請把他押起來,讓官吏治他的罪。”景公以爲魯工很辛勞,要求放了他。晏子說:“不行。我聽說自身勞苦做好事的人,他得的賞賜應豐厚;自身勞苦做壞事的人,他的懲罰應加重。”景公答對不上了。晏子出來,讓官吏抓住魯工,派人把他送到邊境,再不許進入齊國。景公脫去金玉做的鞋,再也不穿了。 景公欲以聖王之居服而致諸侯晏子谏第十四 【原文】 景公問晏子曰:「吾欲服聖王之服,居聖王之室〔二〕,如此,則諸侯其至乎?」晏子對曰〔三〕:「法其節儉則可,法其服,居其室,無益也〔四〕。三王不同服而王,非以服致諸侯也,誠于愛民,果于行善,天下懷其德而歸其義,若其衣服節儉而眾說也〔五〕。夫冠足以修敬,不務其飾;衣足以掩形禦寒,不務其美。衣不務于隅眥之削〔六〕,冠無觚羸之理〔七〕,身服不雜彩,首服不鏤刻。且古者嘗有紩衣攣領而王天下者〔八〕其義好生而惡殺,節上而羨下〔九〕,天下不朝其服,而共歸其義。古者嘗有處橧巢窟穴〔一十〕而不惡〔一一〕,予而不取,天下不朝其室,而共歸其仁。及三代作服,為益敬也〔一二〕,首服足以修敬,而不重也,身服足以行潔〔一三〕,而不害于動作。服之輕重便于身,用財之費順于民。其不為橧巢者,以避風也;其不為窟穴者〔一四〕,以避溼也。是故明堂之制,〔一五〕下之潤溼〔一六〕,不能及也;上之寒暑,不能入也〔一七〕。土事不文,木事不鏤〔一八〕,示民知節也〔一九〕。及其衰也,衣服之侈過足以敬〔二十〕,宮室之美過避潤溼,用力甚多,用財甚費〔二一〕,與民為讎。今君欲法聖王之服〔二二〕,不法其制,法其節儉也,則雖未成治,庶其有益也。今君窮臺榭之高〔二三〕,極汙池之深而不止〔二四〕,務于刻鏤之巧,文章之觀而不厭,則亦與民而讎矣〔二五〕。若臣之慮,恐國之危,而公不平也〔二六〕。公乃願致諸侯,不亦難乎!公之言過矣。」 【注釋】 〔一〕 則虞案:目錄無「之」字,「居服」二字亦宜乙。 〔二〕 孫星衍雲:「藝文類聚二『王』字皆作『人』。」◎則虞案:禦覽一百七十四引兩「王」字不作「人」。 〔三〕 則虞案:禦覽無「晏子」二字。 〔四〕 王念孫雲:「案『居其』二字衍,上文以『居聖王之室』與『服聖王之服』對文,此文則以『法其服室』與『法其節儉』對文,不當更有『居其』二字,禦覽居處部二引無。」◎于省吾雲:「王說非是。但以對文為改此文之證,不可為訓,禦覽約省此文,尤不足據。『法其服,居其室,無益也』,並三字句,古質錯落,最為可喜。古書雖訛牾,然後人改之,必有所由,若本作『法其服室』,論其文法,非與後世不合,論其語義,後人非不能解,何以改之哉!」◎則虞案:藝文類聚六十四亦無「居其」二字,句末無「也」字。 〔五〕 王念孫雲:「案『若』當為『善』字之誤也(諫上篇『公曰善』,雜下篇『以善為師』,今本『善』字並誤『若』)。『懷其德』、『歸其義』、『善其節儉』三者相對為文,惟其善之,是以悅之。今本『善』誤作『若』,則義不可通。」◎則虞案:各本皆作「悅」,指海本改「若」為「善」。 〔六〕 孫星衍雲:「『肶』,玉篇同『膍』,婢脂切。淮南本經訓『衣無隅差之削』,高誘注:『隅,角也,差,邪也,古者質,皆全幅為衣裳,無有邪角削殺也。』此作『肶』,蓋言『連』。」◎王念孫雲:「案孫訓『肶』為『連』,則下與『削』字不相屬,上與『隅』字不相比附矣。謂『肶』當為『〈目比〉』字之誤也,『〈目比〉』或作『眥』,淮南齊俗篇『衣不務于奇麗之容,隅眥之制』是也。隅眥者,隅差也。隅,角也;差,邪也。幅之削者,必有隅差之形,故曰『衣不務于隅眥之削』,即淮南所雲『衣無隅差之削也』。原道篇又雲:『隅〈目差〉智故,曲巧偽詐。』隅〈目差〉,即隅差,亦即隅眥也。凡字之從『此』從『差』者,聲相近而字亦相通。鄘風『玼兮玼兮』,沈重雲:『玼,本或作「瑳」。』小雅『屢舞傞傞』,說文引作『姕姕』,月令『掩骼埋胔』,呂氏春秋孟春篇『胔』作『髊』,皆其例也。」◎蘇輿雲:「王說是。淮南『隅〈目差〉智故』之『隅』,字或作『偶』,衣邪謂之隅差,人邪謂之偶〈目差〉,聲義並近矣。盧校本從淮南作『隅差』。」◎則虞案:此句似當作「衣無隅眥之削」,「不務」二字沿上文而衍,「于」蓋「無」字之形訛。 〔七〕 孫星衍雲:「淮南本經訓作『嬴』,高誘注:『觚嬴之理,謂若馬目籠相闌幹也,言無者,冠文取平直而已也。『嬴』讀『指端嬴文』之『嬴』(『嬴』俱當作『蠃』)。星衍謂觚方文,嬴圓文也。」◎蘇輿案:「盧校本從淮南作『觚嬴』。」◎劉師培補釋雲「荀子儒效篇雲『解果其冠』,楊注引或說雲:『解果,狹隘也。或曰:「說苑淳于髡言蟹螺宜禾,蓋高地也。」今冠蓋亦比之。』考『蟹螺』史記作『甌窶』,即『岣嶁』之異文,有狹曲而高之義。『解果其冠』,冠之中高旁狹者也。『觚嬴』當作『解嬴』,即『解果』之異文,與荀子同。至『解』誤為『觚』,『臝』誤為『嬴』,而其義不可通矣。」 〔八〕 則虞案:初學記九引無「嘗」字,「者」下有「矣」字,「紩衣攣領」者,孫星衍雲:「說文:『紩,縫也』;『攣,係也』。」盧文弨雲:「『攣領』,即『卷領』,亦雲『句領』。淮南子汜論訓:『古有鍪而綣領以王天下者矣。』荀子哀公篇楊注引尚書大傳:『古之人,衣上有冒而句領者』,注雲:『古之人,三皇時也;句領,繞頸也。』」蘇輿雲:「易『有孚攣如』,馬注:『攣,連也。』『連』亦『係』意,與說文合。」 〔九〕 蘇輿雲:「『其義』疑當為『其政』,今作『義』者,蓋緣下『其義』訛也。好生惡殺,節上羨下,言為政之實,若雲『其義』,便不可通。荀子哀公篇:『古之王者,有務而拘領者矣,其政好生而惡殺焉。』恉正同此,亦『義』為『政』誤之證矣。」 〔一十〕孫星衍雲:「『橧』當為『竲』,說文:『北地高樓無屋者。』禦覽作『層』,明俗從『木』。初學記、禦覽下有『王天下者』四字,疑今本脫之。」◎則虞案:初學記、禦覽七十九引俱無「嘗」字,元本無「窟」字,顧廣圻雲:「當有『窟』字。」吳勉學本、子彙本已有之。指海本據補「王天下者」四字。又綿眇閣本、楊本「橧」作「櫓」。作「橧」作「櫓」,皆有所本。作「櫓」者,禮記禮運:「夏則居櫓巢。」足利本「橧」作「櫓」。洪頤烜雲:「太平禦覽五五引作『櫓』,家語問禮篇亦作『櫓』。劉熙釋名雲:『櫓,露也。露,上無屋覆也。』左傳:『楚子登巢車以望晉軍。』杜注:『巢車,車上加櫓。』孔氏正義引說文雲:『轈,兵高車,加巢以望敵也。櫓。澤中守草樓也。』『巢』與『魯』皆樓之別名。」是綿眇閣本、楊本作「櫓」,不為誤也。作「橧」者,禮記禮運北宋本作「橧」,家語注雲:「聚柴為橧」,廣雅釋室:「橧,巢也。」廣韻「竲,巢高,或作橧。」集韻「橧,聚薪以居也。」引禮運亦作「橧」,是唐宋以前人多作「橧」而不作「櫓」。孫星衍謂「『橧』多為『竲』」,蓋以說文無「橧」字,「橧」乃後起字也。惟案:「竲」為「高樓無屋」者,上古既無宮室之制,安有樓耶。疑本字當作「榛」。淮南子原道「本處榛巢」,注:「聚木曰榛」。又說林:「榛巢者處茂林安也,窟穴者託埵防便也。」是則「橧」之訓「巢」,「橧」之訓「聚薪」,又「橧巢」之與「窟穴」對文,其字為「榛」無疑矣。凡「秦」聲「曾」聲之字,古多相通,若「溱洧」之「溱」,說文作「潧」。此蓋始假為「橧」,繼誤於「櫓」歟?似較作「櫓」者義長。孫志祖讀書脞錄「櫓巢」「潧溱」同音兩則可參考。 〔一一〕孫星衍雲:「如上有『王天下者』四字,則此當作『好而不惡』。」◎劉師培校補雲:「路史因提紀注引作『有處層巢窟穴而王天下,其仁愛而不惡』,足訂此文之挩。」◎陶鴻慶雲:「『而不惡』上當脫『其德愛』三字。上文雲:『古者嘗有紩衣攣領而王天下者,其義好生而惡殺,節上而羨下,天下不朝其服而共歸其義』,兩『其義』字上下相應。此雲『古者嘗有橧巢窟穴而王天下者,其德愛而不惡,予而不取,天下不朝其室而共歸其仁』,仁,亦德也,『其仁』『其德』,亦上下相應也。知此作『其德』者,與上文『其義』雲雲皆承上『天下懷其德而歸其義』而言。淮南汜論訓雲『古者有鍪而綣領以王天下者矣,其德生而不辱,予而不奪,天下不非其服』同。『懷其德』,即本此,而小異其文。」◎則虞案:從路史注引是,「下歸其仁」即承上而來。 〔一二〕孫星衍雲:「一本作『益益』,非。」 〔一三〕孫星衍雲:「『潔』當為『絜』。」 〔一四〕陶鴻慶雲:「『不為穴』,當依上文作『不為窟穴』。」茲補。 〔一五〕孫星衍雲:「高誘注淮南雲:『明堂,王者布政之堂,上圓下方,堂四出各有左右房,謂之個,凡十二所。王者月居其房,告朔朝歷頒宣其令,謂之明堂;其中可以序昭穆,謂之太廟;其上可以望氛祥,書雲物,謂之靈臺;其外圓似璧,謂之辟雍。諸侯之制,半天子之宮。』」 〔一六〕孫星衍雲:「一本作『濕』。」◎黃以周雲:「續漢書郊祀志中注引作『下之溫溼』。」◎劉師培雲:「文選魏都賦注、白帖三十七、路史禪通紀並作『燥溼』。」 〔一七〕劉師培校補雲:「大戴禮盛德篇盧注引無『能』字,下『不能入也』句同。」◎則虞案:白帖無二「也」字。 〔一八〕孫星衍雲:「淮南本經訓『古者明堂之制,下之潤溼弗能及,上之霧露弗能入,四方之風弗能襲,土事不文,木工不斲,金器不鏤』,用此文而增『金器不鏤』,謬也。明堂之上尚質,安有金器,以此知晏子書之是。」◎黃以周雲:「續漢書注引作『木工』,與淮南本經訓合。」◎劉師培校補雲:「大戴禮盛德篇盧注引作『木工』。」◎于省吾雲:「按孫說非是,淮南書所謂『金器』非金銀之金,即古彜器以銅為之,而通稱之曰金。古彜器銘文,擇其吉金以為某器之語習見,金器不鏤,與尚質之義不悖。」 〔一九〕孫星衍雲:「『知』,劉昭注續漢志、文選注、白帖、禦覽皆作『知』,今本作『之』,非。章林作『足以示民也』。『及』、『入』、『節』為韻。」◎黃以周雲:「『知』,元刻作『之』。」◎劉師培校補雲:「盧注引『之』作『知』,路史注引作『以示人之節者』。」◎則虞案:白帖作「示人」,蓋避唐諱改。 〔二十〕蘇輿雲:「上言『作服為益敬』,侈過于修敬之具,極奢靡也。」 〔二一〕則虞案:元刻本「財」誤作「則」。 〔二二〕則虞案:當有「居聖王之室」五字。 〔二三〕孫星衍雲:「『榭』當為『謝』,見荀子。古彜器銘以『宣射』為宣榭。」◎蘇輿雲:「孫說是,說文無『榭』。」 〔二四〕孫星衍雲:「說文:『小池為汙。』」 〔二五〕王念孫雲:「案『而』本作『為』,此草書之誤也,『亦』字正承上文『與民為讎』而言。」◎劉師培校補雲:「『而』與『如』同。」 〔二六〕孫星衍雲:「體不平安。」◎于鬯雲:「『平』當讀為『便』,『便』『平』一聲之轉,故古多通用。書堯典中諸『平』字,史記帝堯紀皆作『便』。國危則公不便矣,故曰『恐國之危而公不便也』。孫星衍音義雲『體不平安』,義固不遠。『便』亦訓『安』,說文人部雲:『便,安也。』惟讀『平』為『便』,於文為習宜耳。問上篇『二臣恐國之危失,而公不得享也』,又『惡能彰先君之功烈,而繼管子之業乎』,與此雲『若臣之慮,恐國之危,而公不平也,公乃願致諸侯,不亦難乎』,語意正同(下章亦有『嬰恐國之流失,而公不得享也』之語)。然則『不平』即『不得享』之義。『不得享』,即『不便』也。」 【譯文】 齊景公問晏子說:“我想穿上古代聖王那樣的衣服,住聖王那樣的房子,這樣,諸侯會來歸服吧?”晏子回答說:“效法他們的節儉就行了。效法他們的服裝、住他們那樣的宮室,沒有什麽益處。古代的三個聖王服裝不相同,但都稱王于天下,不是因爲服裝使諸侯歸服。確實愛護百姓,果真行仁義,百姓感念他的德行而歸服于他的仁義。好像是他們的服裝節儉而衆人喜愛似的。冠,足夠用來表示敬意,不必追求裝飾;衣服足能蔽體禦寒,不必追求它的美麗。衣服不必追求斜角的剪裁方法,冠不必追求高狹的樣式。衣服不裝飾以彩色,冠不刻镂花紋。所以,古代常有穿著縫綴卷領的衣服卻稱王天下的。他們的道義是愛護生靈而厭惡殺伐,對上節制,對下寬松。百姓不是歸服于他們的衣服,而是歸服于他們的仁義。古代常有住在木巢、穴窟中而不嫌棄,給百姓謀利而不是向他們索取,百姓不是歸服于他的房子,而是歸服于他的仁義。到了三代聖王時,制作服裝,是爲了更莊重。冠足能表達敬意卻不沈重,衣服足能顯示整潔,卻不妨礙行動。衣服的輕重適合身體,耗費的錢財百姓能承受。他們不做木巢,是爲了遮蔽風雨,他們不住穴窟,是爲了躲避潮濕。所以,明堂的設計,地下的潮氣不能到達,上面的寒熱,不能侵入。土建不裝飾,木建不雕刻,示範百姓懂得節儉。到了他們衰亡時,衣服的奢侈超過了表示敬意的程度,宮室的華美超過了躲避潮濕的需要。使用民力太多,浪費錢財甚重,與百姓結怨。現在君王想要效法聖王的服裝,是不效法他們的制度,而效法他們的節儉,那麽即使沒能實現大治,也是有好處的。但君王極盡台榭之高、池塘之深而沒有止境,追求雕镂的精巧、裝飾的華美而沒有滿足,那麽這也是在和百姓結仇。依我的想法,恐怕國家危險了,您也不得安甯。您竟然還想讓諸侯來歸服,這不是太難了嗎?您的想法太不對了。” 景公自矜冠裳遊處之貴晏子谏第十五 【原文】 景公為西曲潢〔一〕,其深滅軌〔二〕,高三仞〔三〕,橫木龍蛇,立木鳥獸〔四〕。公衣黼黻之衣〔五〕,素繡之裳〔六〕,一衣而五綵具焉〔七〕;帶球玉而冠且〔八〕,被髮亂首〔九〕,南面而立,傲然。晏子見,公曰:「昔仲父之霸何如?」晏子抑首而不對。公又曰:「昔管文仲之霸何如〔一十〕?」晏子對曰:「臣聞之,維翟人與龍蛇比〔一一〕,今君橫木龍蛇,立木鳥獸,亦室一就矣〔一二〕,何暇在霸哉!且公伐宮室之美,矜衣服之麗,一衣而五綵具焉,帶球玉而亂首被髮,亦室一容矣,萬乘之君,而壹心于邪〔一三〕,君之魂魄亡矣,以誰與圖霸哉?」公下堂就晏子曰:「梁丘據、裔款以室之成告寡人,是以竊襲此服〔一四〕,與據為笑,又使夫子及〔一五〕,寡人請改室易服而敬聽命,其可乎?」晏子曰:「夫二子營君以邪〔一六〕,公安得知道哉!且伐木不自其根,則蘗又生也,〔一七〕公何不去二子者,毋使耳目淫焉。」 【注釋】 〔一〕 孫星衍雲:「說文:『潢,積水池。』」◎則虞案:北堂書鈔一百二十九引無「西」字。 〔二〕 孫星衍雲:「滅軌,謂滅一車也,以下雲『高三仞』知之。詩『濟盈不濡軏』,毛傳『由輈以上為軌』,是改『軌』為『軏』字,與牡韻不協。據此,知直作『軌』為是,軌蓋一車之通稱與。」◎黃以周雲:「音義改作『滅軏』。」◎蘇輿雲:「滅者,沒也。軌,車〈車慧〉頭也(一本詩釋文),言〈車慧〉頭沒入水中也。(此與文選懷舊賦:『轍含冰以滅軌』不同,彼謂寒冬水淺之時,乘車濟洛,轍中含冰,其跡漫滅,若水深則豈但滅轍而已。此乃狀其潢池之深,則當謂水過〈車慧〉頭,乃見其深,若謂水裁滅轍,則是淺池,非深池矣。段氏若膺合以為一,非。)不言『滅軸』而言『滅軌』者,就易見者言耳(詩毛傳『由輈以上』,『輈』乃『軸』字之誤,當依李成裕說改正)。軸在軫下,為軫所蔽,不若〈車慧〉頭為人所見,猶詩言『濡軌』而不言『濡軸』,少儀『祭左右軌』而不『祭軸』,皆取其易見也。作『軏』者,蓋形近而混,又因『軏』亦有『〈車慧〉頭』之訓故耳,不若從『軌』為優。音義標題仍作『軏』,蓋承元刻,言其以滅軌為滅一車,于義欠晰。」◎則虞案:書鈔引句首有「使」字,是,當據補。 〔三〕 于鬯雲:「『高三仞』上當有闕文。據下文雲『亦室一就矣』『亦室一容矣』(此倒裝法,猶言『亦就一室矣』『亦容一室矣』),且雲『公伐宮室之美』,又雲『公下堂就晏子曰:「梁邱據、裔款以室之成告寡人」』,又雲『請改室』,然則當謂『築室於曲潢之上高三仞』耳。其文脫去,則『高三仞』之文無者。孫星衍音義雲:『滅軌,謂滅一車也,以雲「高三仞」知之。』是孫即謂車高三仞,殆不然。」 〔四〕 蘇輿雲:「立木,直木也。」 〔五〕 孫星衍雲:「考工記:『白與黑謂之黼,黑與青謂之黻。』」 〔六〕 孫星衍雲:「說文:『素,白緻繒也。』考工記:『五采備謂之繡。』」 〔七〕 孫星衍雲:「『綵』,一本作『彩』,『綵』與『彩』皆當作『采』。」◎劉師培校補雲「書鈔百二十九引『素繡』作『縠綉』,綵』作『采』,禦覽六百九十六引同。上有『景公飲酒數日』六字,冊府元龜二百五十三亦作『五采』。」◎則虞案:活字本作「一依」,嘉靖本已改作「一衣」,是兩本之不同也。綿眇閣諸本俱作「衣」。 〔八〕 俞樾雲:「按『且』當作『組』,說文系部:『組,綬屬,其小者以為冕纓。』」◎蘇輿雲:「『且』」,拾補作『貝』,旁注『且』字作『貝』,是『貝』『且』蓋形近而訛。」◎則虞案:淩本自「冠」字絕讀。 〔九〕 則虞案:下文言「帶球玉而亂首被髮」,似此句「冠且」二字直衍文,「被髮」二當在「亂首」下,於「髮」字截讀。冠以簪固於髮,被髮則不可以冠明矣。「帶球玉」者,佩也,非置於冠,俞蘇二說似泥。 〔一十〕孫星衍雲:「『文』疑『敬』字之壞也。」◎張純一雲「據『公又曰』三字審校,此文作『昔仲父致霸何如』,今本『父』訛『文』,倒置『仲』上,後人又增一『管』字,遂與『又曰』義不合。」◎則虞案:楊本正作管仲父。 〔一一〕孫星衍雲:「言在水鄉與龍蛇為伍。史記吳世家『太伯文身』,集解應劭曰:『常在水中文其身,以象龍子,故不見傷害。』」 〔一二〕于鬯雲:「即亦就一室矣。」◎劉師培校補雲:「案戴校雲『句有誤』(下『一容』句,亦雲有誤)。」 〔一三〕孫星衍雲:「『壹心』,一本作『一心』,非。」◎則虞案:元刻本、吳勉學本、楊本、淩本作「一心于邪」,義通。 〔一四〕孫星衍雲:「通俗文『重衣曰襲』。」 〔一五〕張純一雲:「『又使夫子及寡人』為句,文不成義,改作為『乃使夫子責及寡人』。」◎則虞案:張說襲楊慎評點,其讀非也。此雲景公正與梁丘據為笑樂,而晏子及見之,故曰「又使夫子及」也,當從「及」絕句,「寡人」從下句讀。 〔一六〕孫星衍雲:「說文:『〈膋,下"月改目"〉,惑也。』『營』與『〈膋,下"月改目"〉』聲相近。」◎劉師培校補雲:「黃本『營』作『勞』。」◎則虞案:誤也。楊本作「二三子」,亦謬。 〔一七〕孫星衍雲:「『櫱』,一本作『孽』,非。說文:『〈木獻〉,伐木餘也,或作「櫱」。』◎黃以周雲:「音義作『櫱』。」◎則虞案:元刻本、活字本、楊本、淩本俱作「孽」。 【譯文】 景公挖曲池,池深可以淹滅車子。又建造宮室,高有三仞。梁木上刻著龍蛇,立柱上刻著鳥獸。景公穿著有華美花紋的禮服,繡著白色花的下衣。一身衣服便五彩具全,佩帶美玉而且戴著冠纓。披頭散發,面向前方站著,十分驕傲的樣子。晏子見進,景公說:“從前管仲的霸業怎樣?”晏子低著頭不回答。景公又說:“從前管仲的霸業怎樣?”晏子回答說:“我聽說,只有狄人同龍蛇親近。現在君王梁木上刻著龍蛇,立柱上刻著鳥獸,也只是在房屋中親近一下它們。哪有閑暇去圖霸業!而且國君自誇宮室之美,自傲衣服的美麗,一身衣服而五彩齊備,佩帶著美玉而披頭散發,也只是在房屋中打扮一下。大國的君王,而專心于邪行,君王的魂魄已經沒有了,憑什麽來和別人商量霸業呢?”景公下堂到晏子跟前,說:“梁丘據、裔款告訴寡人宮室建好了,所以私下穿上這身衣服,和梁丘據相調笑,又使先生到這兒,我請求改造這座房子,換掉這身衣服而恭敬地聽從您的吩咐,可以嗎?”晏子說:“那兩個人以邪僻之行迷惑君王,您怎麽會知道呢!而且砍樹不砍根,那麽枝條又會重生,您爲何不除掉這兩個人,不使耳目被其迷惑呢?” 景公爲巨冠長衣以聽朝晏子谏第十六 【原文】 景公為巨冠長衣以聽朝〔二〕,疾視矜立,日晏不罷〔三〕。晏子進曰:「聖人之服中〔四〕,侻而不駔〔五〕,可以導眾,其動作,侻順而不逆〔六〕,可以奉生,是以下皆法其服,而民爭學其容。今君之服,駔華不可以導眾民〔七〕,疾視矜立,不可以奉生,日晏矣,君不若脫服就燕〔八〕。」公曰〔九〕:「寡人受命〔一十〕。」退朝,遂去衣冠、不復服。 【注釋】 〔一〕 則虞案:元本無「為」字,顧廣圻據目錄增。 〔二〕 孫星衍雲:「禦覽作『公日為』。」◎則虞案:宋本禦覽無「日」字。 〔三〕 則虞案:禦覽四百五十六引無此句。 〔四〕 長孫元齡雲:「『中』字句。」◎則虞案:「中」字截讀是。禮記儒行「儒有衣冠中」,鄭注:「中,中間,謂不嚴厲也。」此雲「中」者,即對上「巨冠長衣」「疾視矜立」而言。「侻而不駔」與下「順而不逆」對文,皆四字句。此句孫氏劄迻亦失其讀,見下。 〔五〕 孫星衍雲:「淮南本經訓『其行侻而順情』,高誘注:『侻,簡易也,侻讀射侻取不覺之侻。』廣雅:『侻,可也。』玉篇『一曰輕也,他活切。』『中侻』,猶言『中適輕脫』也,『侻』即『脫』字之俗。爾雅釋言『奘,駔也』,郭璞注:『今江東呼大為駔,駔猶麤也。』陸德明釋文:『在魯反,又子朗反。』不駔,言不奘盛也。」◎盧文弨雲:「『駔』,當與『組』同。」◎孫詒讓雲:「案孫引淮南注以釋此『侻』字,是也。而又據玉篇釋為輕侻,則非。『侻』即謂簡易,『駔』者,『〈黺,中"分改盧"〉』之借字,說文黹部雲:『〈黺,中"分改盧"〉,合五采鮮色。』孫釋『不駔』為不奘盛,亦未得其義。」 〔六〕 孫星衍雲:「侻順,輕順。」◎則虞案:「侻」疑衍,見上。 〔七〕 盧文弨雲:「『民』字衍。」◎則虞案:指海本已刪。 〔八〕 則虞案:禦覽四百五十六引無「不若」二字,「燕」作「晏」。晏,息也。 〔九〕 則虞案:禦覽下有「諾」字。 〔一十〕則虞案:禦覽「命」作「令」,句末有「也」字。 【譯文】 景公作了高冠長衣,並穿著聽取朝政。顧視迅速,傲然而立。天晚了還不下朝。晏子進谏說:“聖人的衣服適中,簡單而不長大,可以引導衆人。他們的動作,順乎常理而沒有不合適之處,可以施行于民間。所以,下官都效法他的衣服,百姓都爭相效仿他的儀態。現在國君的衣服,華麗不能用來引導衆人,顧視迅速,傲然挺立,不能用以施行于下民。天色晚了,君王不如脫去衣服休息吧。”景公說:“我聽從教導。”退朝,于是脫去衣冠,不再穿了。 景公朝居嚴下不言晏子谏第十七 【原文】 晏子朝,復于景公曰〔一〕:「朝居嚴乎〔二〕?」公曰:「嚴居朝〔三〕,則曷害于治國家哉〔四〕?」晏子對曰:「朝居嚴則下無言,下無言則上無聞矣。下無言則吾謂之瘖〔五〕,上無聞則吾謂之聾。聾瘖,非害國家而如何也〔六〕!且合升〈豆鬥〉之微以滿倉廩〔七〕,合疏縷之綈以成幃幕〔八〕,大山之高〔九〕,非一石也,累卑然後高,天下者,非用一士之言也〔一十〕,固有受而不用,惡有拒而不受者哉〔一一〕!」 【注釋】 〔一〕 則虞案:說苑正諫無「朝」字,是也。此退朝後之言,苟在朝為此諫,殊失體。此「朝」字蓋沿下文而增。 〔二〕 孫星衍雲:「詩傳:『嚴,威嚴也。』」 〔三〕 王念孫雲:「案『嚴居朝』本作『朝居嚴』,寫者誤倒之耳。上下文皆作『朝居嚴』,此文不當獨異。說苑正諫篇正作『朝居嚴』。」◎則虞案:指海本已乙,當從之。 〔四〕 則虞案:禦覽四百五十五引無「家」字。 〔五〕 孫星衍雲:「說苑作『喑』。」◎盧文弨雲:「元刻無『吾』字,說苑正諫篇亦無,下並同。」◎則虞案:子華子晏子問黨篇引亦無二「吾」字,元刻本上「吾」誤「無」,吳勉學本已改。 〔六〕 盧文弨雲「『如』『而』同,舊本衍一『而』字,乃舊人旁注誤入正文,說苑無。」◎俞樾雲「按『害』下奪『治』字,『家』下衍『而』字。晏子原文本作『非害治國家如何也』,古『而』『如』通用,『如何』即『而何』。上文『公曰則曷害于治國家哉』,故晏子,言『非害治國家如何也』,明其與治國家有害也。今奪『治』字,則與上語不應,又衍『而』字,則文義複矣,皆由後人臆改。說苑正諫篇作『聾喑則非害治國家如何也』,當據以訂正。」◎則虞案:禦覽無「也」字,此「也」亦當讀為「邪」。 〔七〕 蘇輿雲:「音義『〈豆鬥〉』作『鼓』,注雲:『一本作「〈豆鬥〉」,蓋「鼓」字之誤,「鼓」亦量名,說苑作「菽粟」(白帖引作「升鬥」)。』」◎黃以周雲:『元刻作『升鼓』,淩本同。」◎則虞案:黃說誤。元刻本、活字本、嘉靖本、子彙本、淩本皆作「升豉」,惟黃本、吳本作「鼓」,楊本作「〈豆鬥〉」。 〔八〕 孫星衍雲:「『綈』,說苑作『緯』,是『綈』形近『緯』,故訛。」◎黃以周雲:「元刻作『綈幕』,音義同。」◎蘇輿雲:「拾補作『帷幕』,旁注雲:『元刻「〈巾弟〉」似「幃」字』。」◎則虞案:活字本、嘉靖本作「綈」,綿眇閣本、吳勉學本作「帷」。 〔九〕 則虞案:「大山」,各本及子華子皆作「太山」,說苑正諫篇「高」下有「也」字。 〔一十〕黃以周雲:「元刻作『夫下者』。」◎蘇輿雲:「拾補『天下』上有『夫治』二字,注雲:『二字脫,當據說苑補。』」◎則虞案:盧補「夫治」二字,是也。子華子問黨篇作「所以治國家天下者,非一士之言也」,即用此。 〔一一〕則虞案:說苑「受」作「入」。 【譯文】 晏子上朝,告訴景公說:“您在朝廷上太傲慢威嚴了吧?”景公說:“在朝廷上威嚴一些,對治理國家有什麽不好?”晏子答道:“在朝廷上傲慢威嚴,則臣下不敢說話,臣下不敢說話,則君王什麽也聽不到了。臣下不言,我稱之爲啞,君王無所聞,我稱之爲聾。又聾又啞,不是有害于國家又是什麽呢?況且彙合一升一鬥的糧食才能裝滿糧倉,彙合稀疏的緯線才能織成帏幕。大山的高聳,不是只有一塊石頭,壘積衆多石塊然後才高大的。治理天下,不是聽用一個人的話,當然有聽過而不采用的,但哪裏有拒絕而不聽的呢?” 景公登路寢台不終不悅晏子谏第十八 【原文】 景公登路寢之臺,不能終,而息乎陛,忿然而作色,不說,曰:「孰為高臺,病人之甚也?」晏子曰:「君欲節于身而勿高,使人高之而勿罪也〔二〕。今高,從之以罪〔三〕,卑亦從以罪,敢問使人如此可乎?古者之為宮室也,足以便生〔四〕,不以為奢侈也,故節于身,謂于民〔五〕。及夏之衰也,其王桀背棄德行,為璿室玉門。〔六〕殷之衰也,其王紂作為頃宮靈臺〔七〕,卑狹者有罪,高大者有賞,是以身及焉〔八〕。今君高亦有罪,卑亦有罪,甚于夏殷之王;民力殫乏矣,而不免于罪,嬰恐國之流失〔九〕,而公不得享也!〔一十〕」公曰:「善!寡人自知誠費財勞民,以為無功,又從而怨之〔一一〕,是寡人之罪也!非夫子之教,豈得守社稷哉〔一二〕!」遂下,再拜,不果登臺。 【注釋】 〔一〕 則虞案:綿眇閣本、吳勉學本誤連上章。 〔二〕 王念孫雲:「案兩『而』字並與『則』同義,『而』與『則』同義,故二字可以互用。雜上篇曰:『君子有力于民,則進爵祿,不辭貴富;無力于民,而旅食不惡貧賤。』雜下篇曰:『德厚而受祿,德薄則辭祿。』『而』亦『則』也,詳見釋詞。」◎文廷式雲「兩『而』字皆通作『如』,公羊傳『如勿與而已矣』,『如』即『勿如』,是其義。左氏傳宋襄公泓之戰『則如勿傷』,『則如服焉』,二『如』字亦作『勿如』解。」◎則虞案:「使人高之」句,疑有挩訛,似應作「使人勿高之而罪也」。下文雲「今高之從以罪」,指上句言;「卑亦從以罪」,即指此言。故篇末又雲「高亦有罪,卑亦有罪」,苟此雲「勿罪」,則「卑亦有罪」無根矣。 〔三〕 陶鴻慶雲:「『今高從之以罪』,當作『今高之從以罪』,承上『使人高之而勿罪也』而言,『之』指路寢之臺言。」 〔四〕 盧文弨雲:「元刻『足』下有『乎』字。」◎蘇輿雲「『乎』字衍文。」 〔五〕 孫星衍雲:「『謂』字疑誤。」◎王念孫雲:「案『謂』當為『調』,形相似而誤也(集韻引廣雅:『識,調也,』今本『調』作『謂』)。調者,和也,言不為奢侈以勞民,故節于身而和于民也。鹽鐵論遵道篇曰『法令調于民而器械便于用』,文義與此相似。後問上篇曰:『舉事調乎天,藉斂和乎民。』亦與此『調』字同義。」◎洪頤烜雲:「爾雅釋詁:『謂,勤也。』◎黃以周說同。◎劉師培補釋雲:「『謂』當作『為』,說苑君道篇『則何為不具官乎』,本書問篇『為』作『謂』,『謂』即『為』字之誤,則此文之『謂』亦『為』字之誤矣。又呂氏春秋精諭篇『胡為不可』,淮南道應篇作為『謂』;漢書高帝紀『酈食其為裏監門』,史記作『謂』;黃帝內經素問『夫上古聖人之教下也,皆謂之』,全本、楊本作『為』:亦『謂』字作『為』之證。故周秦古籍多以『謂』代『為』(如左傳『一之為甚』,大戴禮『胡謂其不同也』是)。『為于民』者,『為』『化』古通(如書梓材『厥亂為民』,論衡效力篇引作『化』,又堯典『平秩南訛』,或作『訛』,是也),猶言『化於民』也。此言為君者躬行節儉,則人民從其化,自『為』誤為『謂』,而其意不可通矣。」校補又雲:「墨子辟過篇雲:『故節於身誨於民,是以天下之民可得而治。』此『謂』字亦當作『誨』。」◎于省吾雲:「王黃兩說並誤,『謂』應讀作『惠』。書盤庚『爾謂朕曷震動萬民以遷』,漢石經『謂』作『惠』;呂氏春秋開春論『而天下皆來謂矣』,『來謂』即『來惠』;韓非子難三『又使攻之惠竇不得也』,『惠竇』左傳作『渭濱』。下第二十二『有惠于百姓』,問上第二十五『政不足以惠民』,韓非子外儲說右上『君必惠民而已矣』,『惠民』、『惠于百姓』、『惠幹民』義同。」◎則虞案:作「誨」是。楊本誤作「譓」。 〔六〕 王念孫雲:「案『為』上有『作』字,與下『作為傾宮靈臺』對文,而今本脫之。文選甘泉賦注引有。」◎劉師培校補雲:「路史疏仡紀注引作『旋室』。」◎則虞案:選注作「琁」,「琁」「璿」皆一字之異體也,指海本據補「作」字。 〔七〕 孫星衍雲:「劉淵林注吳都賦:『汲郡地中古文冊書,桀作傾宮,飾瑤臺,紂作瑤室,立玉門。』文與此互異。淮南本經訓『帝有桀紂,為琁室瑤臺。』」◎黃以周雲:「『頃』,元刻本作『傾』。」◎劉師培校補雲:「黃本作『傾』(路史注亦作『傾宮』)。」◎則虞案:文選注引及活字本、楊本、淩本俱作「傾」。靈臺者,瑤臺也。靈瑤皆玉之名,古稱瑤臺、靈臺、瑤池、靈室,皆非臺名,靈皆狀其臺室之精美也,故此作「靈臺」不為誤。 〔八〕 孫星衍雲:「及于難也」 〔九〕 俞樾雲:「『流失』義不可通。問上七章曰:『臣恐國之危失,而公不得享也。』疑此文『流』字亦『危』字之誤。」◎劉師培校補雲:「『流失』,猶言『放失』,蓋『民散』之義。」◎于省吾雲:「按『危』『流』形殊,無由致誤。『流』乃『疏』字之訛,『疏失』猶言『分失』,與『危失』義亦相仿。外七第五『出入周流』,蘇輿謂今本左傳作『疏』,作『流』者俗本也,是其證。」 〔一十〕蘇輿雲:「『亨』,音義作『亨』,注雲『「亨」一本作為「享」,「亨」即「烹」字,「享」乃「() 」字,」古今文異,俗分二音』,非。」 〔一一〕長孫元齡雲:「『怨』當作『恕』。」 〔一二〕則虞案:楊本、淩本無「守」字。 【譯文】 齊景公登路寢台,不能到達頂端,中途在台階上休息,生氣地變了臉色,很不高興,說:“誰造的這麽高的台子,害人不淺啊。”晏子說:“君王希望自己省力就不要建這樣高的台子,讓人建了這樣高的台子就不要怪罪別人。現在,台子高,招來責怪,台子低也招來責怪。請問役使人能像這樣嗎?古時帝王建造宮室,能便利生活就足夠了,不追求奢侈,所以自身省力,又教育了百姓。到夏朝衰落時,它的君王桀違背德行,造美玉之室。殷朝衰落時,它的君王纣建造頃宮和靈台,建得低矮的有罪,建得高大的有賞。所以,自身遭到了災禍。現在君王您台子高了也有罪,低了也有罪,比夏、殷的那兩個君王還厲害;百姓窮盡氣力,還不能免于治罪,我擔心國家將亡,而您不能再享有它了。”景公說:“好!我自己知道確實勞民傷財,做了無益于國家之事,又因此抱怨那些出力的人,這是我錯了。不是先生教誨,怎能守住國家呢?”于是下台,拜了兩拜,終于沒有登上台頂。 景公登路寢台望國而歎晏子谏第十九 【原文】 景公與晏子登寢而望國〔二〕,公愀然而歎曰〔三〕:「使後嗣世世有此〔四〕,豈不可哉!」晏子曰:「臣聞明君必務正其治,以事利民,然後子孫享之。詩雲:『武王豈不事,貽厥孫謀,以燕翼子〔五〕。』今君處佚怠,逆政害民有日矣,而猶出若言〔六〕,不亦甚乎!」公曰:「然則後世孰將把齊國?」對曰:「服牛死〔七〕,夫婦哭〔八〕,非骨肉之親也,為其利之大也〔九〕。欲知把齊國者,則其利之者邪?」公曰:「然,何以易〔一十〕?」對曰:「移之以善政〔一一〕。今公之牛馬老于欄牢〔一二〕,不勝服也;車蠹于巨戶,不勝乘也〔一三〕;衣裘襦蔥〔一四〕,朽弊于藏〔一五〕,不勝衣也;醯醢腐,不勝,沽也;酒醴酸〔一六〕不勝飲也;府粟鬱而不勝食〔一七〕;又厚藉斂于百姓,而不以分餒民〔一八〕。夫藏財而不用,凶也,財苟失守,下其報環至。其次昧財之失守,委而不以分人者,百姓必進自分也。故君人者與其請於人,不如請於己也。〔一九〕」 【注釋】 〔一〕 則虞案:「歎」,元本、活字本、嘉靖本、吳懷保本作「歡」,文內「歎」同,綿眇閣本作「歎」,顧校從之。 〔二〕 盧文弨雲:「禦覽四百九十二『寢』上有『路』字。」◎俞樾雲:「按寢非可登之地,此本作『景公與晏子登路寢之臺而望國』,傳寫奪之耳。上章『景公登路寢之臺』,下章『景公成路寢之臺』,三章皆一時之事。」◎黃以周雲:「禦覽四百九十二作『登路寢』,元刻標題作『登路寢臺,與前章標題同,則二章俱作『登路寢』之臺可知,今本誤脫爾,當補。」◎于省吾雲:「按俞說非是,『登寢』即『登路寢』之簡語,下章雲『景公成路寢之臺』,是景公新建斯臺,當時言登寢即路寢也。」 〔三〕 孫星衍雲:「『愀』,『愁』字異文。」 〔四〕 則虞案:禦覽四百九十二、記纂淵海七十四引「世世」皆作「代代」,蓋沿唐人諱改。 〔五〕 孫星衍雲:「大雅文王之詩,詩『事』作『仕』,『貽』作『詒』,毛傳:『仕,事。』二字通也。『貽』,俗字,當為『詒』。」◎則虞案:晏子春秋引詩,多同毛詩,前已言之。此詩毛詩「事」作「仕」,「貽」作「詒」,惟列女傳陳嬰母傳引作「貽」,今本晏子作「事」作「貽」,恐後人所改。王先謙以晏子引詩為齊詩,未深究也。 〔六〕 蘇輿雲:「若,猶此也。」 〔七〕 孫星衍雲:「服牛,服駕之牛。」 〔八〕 盧文弨雲:「禦覽作『夫婦共哭』,牛死則失其利,故『哭』下雲『非骨肉之親』,明是『哭』字故雲爾。」◎俞樾雲「按『哭』字是,作『笑』,字之誤也。言服牛于人,非有骨肉之親,然死而哭之者,為其有利于己也。左傳載晏子之言曰:『陳氏之德,民歌舞之矣。』即此意也。」◎蘇輿雲:「『哭』,各本作『笑』,今從諸說正。」 〔九〕 孫星衍雲:「言可賣而食之,利大于駕車。」◎蘇輿雲「孫說非。此言平日服駕之利大耳,本無骨肉之親而哭者,為生原于我有大利也。如孫說,則與上句背矣。」 〔一十〕王念孫雲:「按『易』下當有『之』字,而今本脫之。下文晏子對曰『移之以善政』,『移之』即『易之』。」◎則虞案:指海本已補。 〔一一〕于鬯雲:「『移』當讀為『施』,『施』『移』二字古多通用,小戴大傳陸釋雲:『移,本作「施」。』管子國蓄篇『民庶之通施也』,輕重甲篇『施』作『移』。詩葛覃篇毛傳雲:『施,移也。』史記田叔傳裴解引徐廣曰:『移,施也。』是二字又互訓矣。然則『移之以善政』者,謂施之以善政也。」 〔一二〕孫星衍雲「『欄』當為『闌』,玉篇:『欄,木欄也,力寒切。』」◎則虞案:禦覽八百九十九引「牢」作「罕」,誤;無「馬」字。 〔一三〕孫詒讓雲:「『巨』疑當為『庌』,『庌』省為『牙』,又訛為『巨』(『牙』『巨』篆文相似)。周禮圉師雲『夏庌馬』,鄭注雲:『庌,廡也,廡所以庇馬涼。』是庌以繫馬,或並以藏車與?」◎劉師培校補雲:「事類賦注二十二引『巨戶』作『瓦石』,禦覽八百九十九引作『車尾而不服乘也』,並誤。」◎則虞案:宋本禦覽八百九十九引作「車蠹于瓦石,不服乘也」。 〔一四〕孫星衍雲:「說文:『襦,短衣也,一曰{日難}衣。』玉篇:『人朱切。』『袴』,當為『絝』,說文:『脛衣也。』玉篇:『袴,口護切,亦作絝。』」 〔一五〕孫星衍雲:「當為『臧』。」 〔一六〕蘇輿雲:「拾補『酸』下有『酢』字,注雲『脫』,禦覽有。」◎則虞案:見四百九十二引。 〔一七〕蘇輿雲:「拾補『府』作『菽』,注雲『府,禦覽「菽」』;『而』作『積』,注雲『而,禦覽「積」』;『食』下有『也』字,注雲『脫,從禦覽補』。」◎則虞案:「醯醢腐」,「酒醴酸」,「府粟鬱」,皆三字句,與禦覽所據非一本。「府粟」即「馬不食府粟」之「府粟」,此書常用之,作「菽」者,後人以「府粟」少見而改之也。 〔一八〕盧文弨雲:「『餒』,禦覽『餧』,乃本字。『民』,禦覽作『人也』,下有『欲代之延不亦難乎』,無『夫藏財』以下語。按禦覽似依唐本。」◎蘇輿雲:「『世』作『代』,『民』作『人』,似避太宗諱,故雲唐本。」◎則虞案:指海本據增「也」至「乎」九字。 〔一九〕則虞案:元刻、活字本作「於請」,楊本、淩本作「請於」。 【譯文】 齊景公同晏子登上寢台望著國都,景公憂傷地歎道:“讓子孫世世代代享有它,難道不可以嗎?”晏子說:“我聽說,聖明之君一定致力于治理清正,凡事爲百姓謀利,然後子孫才能享有國家。《詩》雲:'武王難道沒有功業嗎?留下他的深謀遠慮,來使他的後代享有國家。’現在君王行事安閑惰怠,違背民情損害百姓的利益已經很長時間了,還說這樣的話,不也太過份了嗎?”景公說:“那麽,以後誰能來掌管齊國呢?”晏子答道:“駕車的牛死了,夫妻同哭,這不是因爲骨肉親情,而是因爲帶給他們的利益多。想知道掌管齊國的人是誰,那麽,應該是能給它帶來利益的人吧?”景公說:“這樣,那怎麽能改變這種情況呢?”晏子回答說:“用行仁政來轉變這種情況。現在君王的牛馬老死在圈欄中,君王都駕乘不過來;車子在車庫中被蟲子蛀了,君王都乘坐不過來;長短厚薄的衣服,朽爛在衣櫃中,君王都穿不過來;醋醬都臭了,君王用不過來;美酒佳釀都酸了,君王飲不過來;官倉裏的糧食都放爛了,君王吃不過來。還向百姓征收重賦,卻不把它們分給饑民。儲藏財物而不用,是十分不祥的。死守著財物,不好的結局是報應一起降臨。最可怕的是貪財而死守著,積存起來不分給百姓,百姓一定會自己前來分它。所以做國君的人,與其讓別人來分,不如自己來分。” 景公路寢台成逢于何願合葬晏子谏而許第二十 【原文】 景公成路寢之臺〔一〕,逢于何遭喪,遇晏子于途〔二〕,再拜乎馬前〔三〕。晏子下車挹之〔四〕,曰:「子何以命嬰也?」對曰:「于何之母死,兆在路寢之臺牖下〔五〕,願請命合骨〔六〕。」晏子曰:「嘻!難哉〔七〕!雖然,嬰將為子復之,適為不得,子將若何〔八〕?」對曰:「夫君子則有以,如我者儕小人〔九〕,吾將左手擁格,右手梱心〔一十〕,立餓枯槁而死,以告四方之士曰:『于何不能葬其母者也。』」晏子曰:「諾。」遂入見公〔一一〕,曰:「有逢于何者〔一二〕,母死,兆在路寢,當如之何〔一三〕?願請合骨。」公作色不說〔一四〕,曰:「古之及今〔一五〕,子亦嘗聞請葬人主之宮者乎〔一六〕?」晏子對曰:「古之人君,其宮室節〔一七〕,不侵生民之居〔一八〕,臺榭儉〔一九〕,不殘死人之墓,故未嘗聞諸請葬人主之宮者也〔二十〕。今君侈為宮室,奪人之居,廣為臺榭,殘人之墓,是生者愁憂,不得安處〔二一〕,死者離易〔二二〕,不得合骨。豐樂侈遊,兼傲生死〔二三〕,非人君之行也〔二四〕。遂欲滿求,不顧細民,非存之道〔二五〕。且嬰聞之,生者不得安〔二六〕,命之曰蓄憂〔二七〕;死者不得葬,命之曰蓄哀。蓄憂者怨,蓄哀者危,君不如許之〔二八〕。」公曰:「諾。」晏子出,梁丘據曰:「自昔及今〔二九〕,未嘗聞求葬公宮者也,若何許之?」公曰:「削人之居,殘人之墓,淩人之喪,而禁其葬,是于生者無施〔三十〕,于死者無禮〔三一〕。詩雲:『穀則異室,死則同穴〔三二〕。』吾敢不許乎?」逢于何遂葬其母路寢之牖下〔三三〕,解衰去絰,布衣縢履〔三四〕,元冠茈武〔三五〕,踴而不哭。躄而不拜〔三六〕,已乃涕洟而去〔三七〕。 【注釋】 〔一〕 則虞案:禦覽五百五十五引「臺」作「基」。作「基」者是,見「牖下」釋。 〔二〕 孫星衍雲:「姓逢名于何,古人有逢蒙。」◎蘇時學雲「禮記孔疏引『何』作『阿』。」◎則虞案:孔疏見禮記檀弓上。治要作「逢于何遭晏子於途」,北堂書鈔九十二作「逢于何遭晏子」,此文恐有誤。 〔三〕 則虞案:治要作「再拜于馬前曰」,禦覽作「再拜前曰」。 〔四〕 蘇輿雲:「『挹』與『揖』通,荀子議兵篇『拱挹指麾』,富國篇雲『拱挹指揮』,宥坐篇『挹而損之』,淮南道應篇『挹』作『揖』,並其證。」◎劉師培校補雲:「元龜『挹』作『對』。」◎則虞案:見元龜二百四十二引。 〔五〕 蘇輿雲:「治要『牖』作為『〈片庸〉』。音義作『〈片庸〉』。注雲:『〈片庸〉」當為「墉」,詩傳:「墉,牆也。」集韻或作「〈片庸〉」,玉篇猶無「〈片庸〉」字。』」◎則虞案:活字本、嘉靖本、吳勉學本、子彙本、楊本作「〈片庸〉」,下同。北堂書鈔九十二、禦覽作「牖」。作「〈片庸〉」者是。此雲「成路寢之基」,是基成而臺猶未築也。逢于何父蓋先葬於此,故于何有求母合築之謂,許葬而後去。苟臺已成,必毀臺而後能葬,下無毀臺之言,故知「臺」、「基」,「牖」、「墉」,皆形近致訛。 〔六〕 孫星衍雲:「請與其父合葬也。」◎蘇輿雲:「拾補無『命』字,注雲:『命字衍。』治要正無『命』字。」◎則虞案:禦覽五百五十五引亦無「命」字,指海本刪「命」字。 〔七〕 孫星衍雲:「『嘻』,『譆』省文。」◎蘇輿雲:「治要『哉』作『矣』。」 〔八〕 陶鴻慶雲:「適,丁歷反,專適也。言復於君而必不得請,則子將若何也。」◎于省吾雲:「按『適』『啻』古字通。啻,但也,為,猶如也,詳經傳釋詞。上雲『嬰將為子復之』,此雲『啻為不得,子將若何』,言雖復之,但如不得,子孫若何乎。」 〔九〕 孫星衍雲:「『則有以』句。」◎盧文弨雲:「文有脫誤。」◎蘇時學雲:「『君子』謂景公,『如』當為『卻』,『吾』字當在『儕』字上。此逢于何自明己意也。蓋謂合葬之請,君如見卻,則吾儕小人,當以死殉之。孫本於『則有以』為句,殊誤。」◎張純一雲:「『者』字當在『人』下,疑脫『如之何』句,與上文『適為不得,子將若何』相應,下文『當如之何』宜從王校作『當牖下』,『如之何』三字蓋由此錯置。」◎則虞案:張說是也。上句雲「夫君子則有以」,「君子」,即「夫子」,指晏子言。「有以」,言有所為也。「如我儕小人」者,指己言,「將如之何」對「有以」言,言無可奈何也。 〔一十〕孫星衍雲:「說文:『格,木長兒。』『梱』同『稇』,說文:『絭束也。』爾雅雲『稇,樸心』,『心』蓋木名。或曰:『格』即『骼』假音,則『心』即人心。」◎盧文弨雲:「格,杙也。『梱』,當為『捆』,叩、椓也。」◎王念孫雲:「按孫說『擁格』『梱心』皆謬,盧以『格』為『杙』,亦非。予謂『格』即『輅』字,謂柩車轅上櫝木所以屬引者也。士喪禮下篇『賓奉幣當前輅』(釋文『輅』音『路』)鄭注曰:『輅,轅縛所以屬引,』疏曰:『謂以木縛于柩車轅上以屬引于上而輓之。』外上篇:『盆成適請合葬其母曰:「若此而不得,則臣請輓屍車而寄之于國門外宇溜之下,身不敢飲食,擁轅執輅,木乾鳥棲,袒肉暴骸,以望君愍之。」』輅為轅縛,故雲『擁轅執輅』,作『格』者借字耳。盧以『梱』為叩椓是也。孟子滕文篇『捆屨織席』(音義雲:『作「梱」俗書也』),趙注曰:『捆,猶叩椓也。』說文繫傳曰:『謂織屨畢以椎叩之使平易也。』然則『梱心』雲者,猶禮言『拊心』耳。」◎蘇輿雲:「王說是。」 〔一一〕孫星衍雲:「『見』,禦覽作『白』。」 〔一二〕黃以周雲:「『于』當作『於』,元刻本不誤。」 〔一三〕王念孫雲:「按『當如之何』本作『當〈片庸〉下』,上文『逢于何曰:「于何之母死,兆在路寢之臺〈片庸〉下,願請合骨」』,故晏子如其言以入告也。下文『逢于何遂葬其母路寢之〈片庸〉下』,即承此文言之,今本作『當如之何』,則與上下文全不相應。且不言兆在〈片庸〉下,而但請合葬,不知合葬于何所矣。治要正作『當〈片庸〉下』。」◎陶鴻慶雲:「王氏雲『當如之何』當依群書治要作『當牖下』,是也。今案:『何』字不當刪,屬下讀之。晏子述逢於何之言,故曰『何願請合骨』。今本因『牖下』二字闕壞,後人誤以『何』為語詞,遂臆改為『如之何』耳。」 〔一四〕則虞案:書鈔、禦覽無「不悅」二字。 〔一五〕王念孫雲:「按『古之及今』,本作『自古及今』,下文梁丘據亦曰:『自古及今(治要如是,今本『古』作『昔』),未嘗聞求葬公宮者也。』今作『古之及今』,則文不成義,蓋涉下文『古之人君』而誤。治要及北堂書鈔禮儀部十三、禦覽禮儀部三十四,並引作『自古及今』。」◎劉師培校補雲:「元龜作『自古及今』。」◎于省吾雲:「按王說誤。既刪『之』字,又增『自』字於『古』字之上,此不知如本作『自古及今』,後人不至改為『古之及今』。『之』猶『以』也,『古之及今』,言古以及今也。墨子兼愛下『自古之及今』,非命中作『自古以及今』,即其證也。」 〔一六〕蘇輿雲:「拾補『葬』上有『合』字,注雲:『脫,從北堂書鈔九十二補。』」◎則虞案:指海本已補「合」字。 〔一七〕蘇輿雲:「治要『其』上有『治』字。」◎劉師培校補雲:「治要『君』上無『人』字,黃本亦缺,『宮室』作『室宮』。元龜『人君』下有『者』字。」◎則虞案:活字本、嘉靖本、吳懷保本、吳勉學本、子彙本皆作「室宮」。 〔一八〕孫星衍雲:「『侵』,禦覽作『奪』。」◎王念孫雲:「按『生民』本作『生人』。『民』與『人』雖同義,然與『死人』對文,則當言『生人』,不當言『生民』也。治要、禦覽並作『生人』。下文『奪人之居,殘人之墓』,亦以兩『人』字對文。」◎則虞案:書鈔九十二、元龜亦作「人」。 〔一九〕蘇輿雲:「治要句上有『其』字。」◎則虞案:元龜同。指海本據補「其」字。 〔二十〕盧文弨雲:「『諸』字衍,北堂書鈔無。」◎則虞案:治要、書鈔、元龜無「也」字,禦覽「也」作「乎」,無「諸」字。然有「諸」字語氣自足,齊人語緩,非衍文也。指海本據刪,非是。 〔二一〕蘇輿雲:「治要『安』作『驩』。」◎則虞案:元龜亦作為「驩」。 〔二二〕蘇輿雲:「治要『易』作『析』。」 〔二三〕蘇輿雲:「治要作『生死』。」 〔二四〕蘇輿雲:「治要『人君』作『仁人』。」 〔二五〕于鬯雲:「句下當有『也』字,上文可例。」◎蘇輿亦雲:「當有『也』字。」◎則虞案:治要正有「也」字。 〔二六〕蘇輿雲:「治要無『得』字,下同。」◎則虞案:禦覽亦無「得」字,書鈔有。以下句例之,有者是。 〔二七〕蘇輿雲:「命,名也。」◎則虞案:書鈔「蓄」作「畜」。 〔二八〕則虞案:書鈔無「君」字。元刻本、活字本、楊本、淩本皆作「詳之」,誤。吳勉學本作「許之」。 〔二九〕蘇輿雲:「治要『昔』作『古』。」 〔三十〕則虞案:元刻本、活字本、吳本皆奪「無」字,綿眇閣本、吳勉學本、楊本、淩本有。 〔三一〕蘇輿雲:「治要有『也』字,下作『且詩曰』。」 〔三二〕孫星衍雲:「王風大車之詩。」 〔三三〕盧文弨雲:「北堂書鈔『母』下有『于』字,『之』下有『臺』字。」◎蘇輿雲:「治要亦有『臺』字,『牖』作『〈片庸〉』。無『其母』二字。拾補『牖』作『〈片庸〉』,注雲:『「牖」訛。』◎則虞案:指海本補「臺」字。 〔三四〕孫星衍雲「玉篇:『縢,繩也,約也,達曾切。』」 〔三五〕孫星衍雲:「說文:『茈,草也。』禮記玉藻『縞冠元武』,鄭氏注:『武,冠卷也。』」◎盧文弨雲:「『茈』、『紫』同。」◎洪頤烜雲:「玉藻『縞冠素紕』,鄭注:『紕,既祥之冠也。』『茈』當作『芘』,與『紕』字通用。」◎蘇輿雲:「洪說是。治要作『布衣玄冠』,無『縢履』及『茈武』四字。」 〔三六〕孫星衍雲:「『躄』當為『{辟止}』。」 〔三七〕蘇輿雲:「治要有『之』字。」◎則虞案:元龜同。 【譯文】 景公造成了路寢台。逢于何家裏遭了喪事。在路上遇到晏子,在馬前拜了兩拜。晏子下車向他作揖,說:“您對我有何吩咐?”回答說:“我的母親死了,我家的墓地在寢台的牆下,想求您讓母親能與父親合葬。”晏子說:“啊,挺困難。即使這樣,我也會爲您向上反映,假如不被同意,那您會怎樣呢?”回答說:“有地位的人會有所行動,像我這樣的小人物,我會左手握著喪車的轅木,右手拍打著胸口,站在那裏餓死,來告訴四面八方的人說:'我不能讓母親安葬。’”晏子說:“好。”于是入宮見景公,說:“有個叫逢于何的人,母親死了,墓地在路寢那裏,怎麽辦?請求君王讓他將父母合葬。”景公變了臉色,不高興,說:“從古至今,您聽說過有人要求葬在君王的宮室的嗎?”晏子回答說:“古代君王,他們的宮室很儉省,不侵占活人的居處;台榭也很儉省,不破壞死人的墓穴,所以未曾聽說要求葬在君王宮室的事情。現在君王大肆修建宮殿,奪占了活人的居處;廣建樓台亭榭,毀壞了死人的墓地。所以,活著的人愁怨憂傷,不能安居;死了的人屍骨離散,不能合葬。肆意享樂遊晏,還傲視活著的和死去了的百姓,不是君王的行爲。爲滿足自己的貪欲,不顧念百姓,不是保存國家之道。況且我聽說活著的人不能安居,叫做積累憂傷;死了的人不能安葬,叫做積累哀傷。積累憂傷會産生怨恨;積累哀傷,會産生危險。君王不如答應了吧。”景公說:“好。”晏子出去後,梁丘據說:“自古至今,未曾聽說有要求葬在君王宮中的,爲什麽答應他呢?”景公說:“擠占活人的居地,毀壞死人墓穴,淩犯人家的喪事,不許人家下葬,這是對活人寡恩,對死者無禮。《詩》雲:'活著不能同室,死了也要同穴。’我敢不答應嗎?”逢于何于是將他母親葬在路寢牆下,除去喪服,穿著布衣鞋,戴著玄冠草帶,跳躍卻沒有痛哭;捶胸卻沒有叩拜。葬禮之後,才哭著離開。 景公嬖妾死守之三日不斂晏子谏第二十一 【原文】 景公之嬖妾嬰子死〔二〕,公守之,三日不食,膚著于席不去。〔三〕左右以復,而君無聽焉。晏子入,復曰:「有術客與醫俱言曰〔四〕:『聞嬰子病死〔五〕,願請治之〔六〕。』」公喜,遽起,〔七〕曰:「病猶可為乎〔八〕?」晏子曰:「客之道也〔九〕,以為良醫也,請嘗試之。君請屏〔一十〕,潔沐浴飲食,間病者之宮,〔一一〕彼亦將有鬼神之事焉〔一二〕。」公曰:「諾〔一三〕。」屏而沐浴。晏子令棺人入斂,已斂,而復曰:「醫不能治病,已斂矣〔一四〕,不敢不以聞。」公作色不說〔一五〕,曰:「夫子以醫命寡人,而不使視,將斂而不以聞,吾之為君,名而已矣〔一六〕。」晏子曰:「君獨不知死者之不可以生邪〔一七〕?嬰聞之,君正臣從謂之順,君僻臣從謂之逆。今君不道順而行僻,從邪者邇,導害者遠〔一八〕,讒諛萌通〔一九〕,而賢良廢滅,是以諂諛繁于間〔二十〕,邪行交于國也。昔吾先君桓公用管仲而霸,嬖乎豎刁而滅〔二一〕,今君薄于賢人之禮〔二二〕,而厚嬖妾之哀。且古聖王畜私不傷行〔二三〕,斂死不失愛,送死不失哀。行傷則溺己〔二四〕,愛失則傷生,哀失則害性〔二五〕。是故聖王節之也〔二六〕。即畢斂,不留生事〔二七〕,棺槨衣衾,不以害生養,哭泣處哀,不以害生道。今朽屍以留生,廣愛以傷行,修哀以害性〔二八〕,君之失矣。故諸侯之賓客慚入吾國,本朝之臣慚守其職〔二九〕,崇君之行,不可以導民,從君之欲,不可以持國。且嬰聞之,朽而不斂,謂之僇屍,臭而不收,謂之陳胔〔三十〕。反明王之性〔三一〕,行百姓之誹,而內嬖妾于僇胔〔三二〕,此之為不可〔三三〕。」公曰:「寡人不識,請因夫子而為之。」晏子復曰〔三四〕:「國之士大夫,諸侯四鄰賓客,皆在外,君其哭而節之。」仲尼聞之曰:「星之昭昭,不若月之曀曀〔三五〕,小事之成,不若大事之廢,君子之非〔三六〕,賢于小人之是也〔三七〕。其晏子之謂歟!」 【注釋】 〔一〕 則虞案:目錄「不斂」上有「而」字。 〔二〕 則虞案:意林引作「景公嬖妾死,名曰嬰子」,與此異。 〔三〕 陶鴻慶雲:「『膚著于席不去』六字,語不可曉,疑『不食』之『食』本作『斂』,『斂』字闕其右偏,為『僉』,遂訛為『食』矣。『不去』二字,當在『公守之』下,其文雲:『公守之不去,三日不斂,膚著于席。』言三日不小斂而屍膚著于席也(下文『死即畢斂』,亦指小斂言)。下文晏子雲『內嬖妾于僇胔』,正指此言。蓋公之不斂嬰子者,猶望其復生,故晏子有進醫之事也。」◎則虞案:禦覽三百九十五引無「膚著于席」四字,作「三日不食,不去左右」,與此異。 〔四〕 孫星衍雲:「術客,客有術者。」 〔五〕 孫星衍雲:「禦覽作」能生死者,聞嬰子疾』。」 〔六〕 則虞案:禦覽無「願」字。 〔七〕 則虞案:禦覽無「遽」字。 〔八〕 則虞案:禦覽「乎」下有「哉」字。 〔九〕 孫星衍雲:「『道』,禦覽作『通』,『道』亦『通』也。」 〔一十〕孫星衍雲:「『君請』禦覽作『使君』。」◎則虞案:禦覽無「屏」字。下文雲「屏而沐浴」,即承此句而來。「君請屏」三字為句,「屏」為屏避,即下所雲「間病者之宮」。後人誤「屏」為「屏除」,「潔」字從上句讀;後奪「屏」字,而「潔」字獨存。「潔沐浴飲食」當作一句讀。 〔一一〕蘇時學雲:「案『間』猶『請間』之『間』,謂屏人也。」◎則虞案:「間」,猶隔離也。漢書韋元成傳「間歲而祫」,注:「隔一歲也。」是「間」有「隔」義。 〔一二〕孫星衍雲:「意林『有』作『作』。」◎則虞案:意林引無「焉」字。 〔一三〕孫星衍雲:「意林作『公信之』。」 〔一四〕則虞案:意林作「晏子令棺人殮死者」。禦覽「已」作「也」,蓋形近而訛。 〔一五〕則虞案:意林作「公大怒」。 〔一六〕則虞案:禦覽作「吾為君紿而已矣」,是也。此非擅攬朝政,似下當有「祭則寡人」之歎,蓋「紿」字殘為「台」,又誤為「名」,言為汝所欺也。 〔一七〕孫星衍雲:「意林作『晏子令棺入斂死者,公大怒。晏子曰:「已死不復生。」公乃止』。」 〔一八〕王念孫雲:「按『導害』二字,義不可通,『導害』當為『道善』,字之誤也。『道』,亦『從』也(見禮器注)。『道善』與『從邪』正相反。下文『讒諛萌通』,言從邪者邇也;『賢良廢滅』,言道善者遠也。」◎劉師培補釋雲:「王氏讀『導』為『道』,是也。惟『害』字不必改作『善』,『道害』者,即匡君之失,指陳弊政之謂也。此指犯顏敢諫之臣,言如祖伊以戡黎告紂是也。」 〔一九〕則虞案:「萌通」即「明通」。 〔二十〕王念孫雲:「按『間』字義不可通,當是『閭』字之誤,『閭』,謂宮門也(月令:『命奄尹申宮令,審門閭。』成二年公羊傳『二大夫出,相與踦閭而語』,何注:『閭,當道門』)。『諂諛繁于閭』,謂門內皆諂諛之人也。『繁于閭』與『交于國』對文。」◎俞樾雲:「按王雲『間』字不可通,疑『閭』字之誤,然閭,裏門也,諂諛之言豈在裏門乎?」此『間』字本不誤,王氏特以『間』字與『國』字虛實不倫,故疑其誤耳。問上篇曰:『嗜欲備于側,毀非滿于國。』彼以『側』與『國』對文,則此以『間』與『國』對文,亦何不可,而必改其字乎?◎劉師培校補雲:「『間』,指宮內言,故與『國』對文。韓非子內儲說上以『郎中』『國中』並文,亦猶是也。」◎陶鴻慶雲:「墨子經上篇雲『有間,中也』。『繁於間』,猶言『繁於中』,謂公之近侍也,故與『國』對文。王氏疑為『閭』字之誤,失之。」◎則虞案:陶說是也。指海本改為「閭」,非。 〔二一〕劉師培校補雲:「戴校雲:『乎字衍。』」 〔二二〕則虞案:「于」字疑衍。 〔二三〕蘇時學雲:「此語見墨子。」◎則虞案:見辭過篇「雖上世至聖必蓄私,不以傷行」。 〔二四〕黃以周雲:「『傷』,元刻本作『蕩』,誤。」◎則虞案:綿眇閣本作「傷」。 〔二五〕蘇時學雲:「一本脫『哀』字。」◎黃以周雲:「元刻脫。」◎則虞案:活字本、吳刻亦脫,綿眇閣本、吳勉學本、楊本、淩本有。 〔二六〕則虞案:墨子節葬:「古聖王制為埋葬之法。」宋書禮志引屍子曰「禹治水為喪法曰,毀必杖,哀必三年,是則水不救也。桐棺三寸,制喪三日」雲雲。此言「聖王」,蓋亦指此。 〔二七〕王念孫雲:「按『即畢斂』三字,語意不完。『即』上當有『死』字,而今本脫之。『死即畢斂』,正承上文『斂死』而言。」◎則虞案:王說是也,當據補「死」字。又據下句例之,「不」下當增「以」字。「留」者,張純一雲:「『留』字義不可通,疑本作為『害』。『不以害生事』,言不以死人久不棺斂妨害生人之事。」張說未審。下句有「今朽屍以留生」,即承此而來,非誤字也。荀子禮論篇:「禮者謹於吉凶,不相厭者也,紸纊聽息之時,則夫忠臣孝子亦知其閔矣,然而殯斂之具,未有求也;垂涕恐懼,然而幸生之心未已,持生之事未輟也;卒矣,然後作具之,故雖備家必踰日然後能殯,三日而成服。」此雲「留生事」者,即「持生之」事。 〔二八〕孫星衍雲:「『生』、『行』、『性』為韻。」◎王念孫雲:「按『脩』字于義無取,當為『循』字之誤。(隸書『循』『脩』相似,故『循』誤為『脩』,說見管子形勢篇。元刻本作『脩』,孫本改『脩』為『修』,失之愈遠矣。)『循』之言『遂』也,『遂哀』,謂哀而不止也(三年問曰:『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若駟之過隙,然而遂之,則是無窮也』)。喪服四制曰『毀不滅性』,故曰:『循哀則害性』。墨子非儒篇曰『宗喪循哀,不可使慈民』,此『循哀』二字之證。『循』、『遂』一聲之轉,史記孔子世家及孔叢子詰墨篇皆作『崇喪遂哀』,是『循哀』即『遂哀』也。」 〔二九〕孫星衍雲:「『國』、『職』為韻。」◎則虞案:「賓」、「臣」亦為韻,此「客」字衍。 〔三十〕孫星衍雲:「『臭』,『殠』省文,說文:『殠,腐氣也。』『屍』、『胔』為韻。」 〔三一〕長孫元齡雲:「『性』疑『制』字之誤。」 〔三二〕蘇輿雲:「『內』,同『納』。」◎則虞案:「僇胔」不辭,「僇」下疑脫「屍陳」二字。 〔三三〕劉師培校補雲:「黃本上方校語雲『「此」一作「是」』。」 〔三四〕黃以周雲:「元刻脫『曰』字。」◎則虞案:活字本、吳刻本已脫、吳勉學本、楊本、淩本有。 〔三五〕孫星衍雲:「意林作『若日月』。詩『噎曀其陰』,毛傳:『如常陰曀曀然。』意林作『靉』,文選注作『曖』,皆俗字。」◎蘇輿雲:「文選注,見陸士衡擬古詩注,又見座右銘注。」◎則虞案:選注兩引「若」皆作「如」。 〔三六〕孫星衍雲:「言以權誑君,非正也。」 〔三七〕孫星衍雲:「『曀』、『廢』、『是』為韻。」 【譯文】 齊景公的愛妾嬰子死了,景公守著她的屍體,三天沒有吃飯,屍體放在席子上不讓送出。左右的人勸他,但景公不聽從。晏子入宮,告訴他說:“有個術士和巫醫都說,聽說嬰子生病死了,希望能讓他們來治好。”景公大喜,趕快起來,說:“病還能治好嗎?”晏子說:“術士的方法,我認爲是良醫,請試試看。請君王回避,清潔身體,吃些幹淨的食物,與病人的屋子隔離,他們將要做驅鬼招魂的法事。”景公說:“行。”回避出去沐浴。晏子命令人將屍體入殓,裝殓完畢,告訴景公說:“巫醫也治不好病,已經裝殓完了,不敢不把這件事告訴你。”景公變了臉色,不高興地說:“先生以治病之名讓我離開,不讓我看,將要裝殓卻不讓我知道,我身爲君王,只是虛名罷了。”晏子說:“君王難道不知道人死不能複活嗎?我聽說,君王行爲端正,臣子順從,叫做順;君王行爲邪僻,臣子順從,叫做逆。現在君王不行正路而行邪僻,順從您的邪僻的人得到親近。引導您行正路的人被疏遠。讒谀小人滋生泛濫,賢良之人被廢棄,因此,讒谀之人充斥宮中,邪僻之行遍布國中。從前我們的先君任用管仲而稱霸,寵愛豎刁而衰亡。現在君王輕賢人之禮,而重寵妾之哀。而且古代聖王畜養媵妾而不損傷德行,裝殓死人而不過于愛戀,發送死者而不過分哀傷。損傷德行對自己不利,過分愛戀會傷害身體,過分哀傷會傷害本性。所以,聖王節哀。裝殓完畢,不留著希望它複活;做棺椁衣服,不因它妨害活人的生活用度;哭泣舉哀,不以此妨害養生之道。現在腐爛的屍體留著複活,過分愛戀有損于德行,長時間的哀傷妨害了人的本性,這是君王的過錯。所以諸侯的使臣羞于進入我國,我國的群臣羞于處在自己的職位上。順從君王的邪行,不能用來引導民衆;順遂君王的欲望,不能夠用來治理國家。而且我聽說,屍體朽爛了卻不裝殓,是侮辱屍體;腐臭了卻不埋葬,是展示腐肉。違反明王的本性,作百姓非議之事,而將愛妾置于陳屍受辱的境地,這是不可以的。”景公說:“我不明智,請按夫子做的去辦吧。”晏子告訴他說:“我國的士大夫,諸侯鄰國的使者都在宮外,君王哭泣時要有節制。”孔仲尼聽說了這件事,說:“星星的明亮,不如月亮的陰暗明亮。小事的成功,不如大事的廢止,君子的過錯比小人的正確還賢德,說的就是晏子吧。” 景公欲厚葬梁丘據晏子谏第二十二 【原文】 梁丘據死,景公召晏子而告之〔一〕,曰:「據忠且愛我〔二〕,我欲豐厚其葬〔三〕,高大其壟。」晏子曰〔四〕:「敢問據之忠與愛于君者〔五〕,可得聞乎?」公曰:「吾有喜于玩好,有司未能我具也〔六〕,則據以其所有共我〔七〕,是以知其忠也〔八〕;每有風雨,暮夜求必存〔九〕,吾是以知其愛也。」晏子曰:「嬰對則為罪,不對則無以事君,敢不對乎!嬰聞之,臣專其君,謂之不忠;子專其父,謂之不孝;妻專其夫,謂之嫉〔一十〕。事君之道〔一一〕,導親于父兄〔一二〕,有禮于群臣,有惠于百姓,有信于諸侯,〔一三〕謂之忠〔一四〕;為子之道〔一五〕,以鍾愛其兄弟,施行于諸父〔一六〕,慈惠于眾子〔一七〕,誠信于朋友,謂之孝〔一八〕;為妻之道〔一九〕,使其眾妾皆得歡忻于其夫〔二十〕,謂之不嫉〔二一〕。今四封之民,皆君之臣也,而維據盡力以愛君〔二二〕,何愛者之少邪?四封之貨,皆君之有也,而維據也以其私財忠于君,何忠者之寡邪?據之防塞群臣,擁蔽君,無乃甚乎?」公曰:「善哉!微子,寡人不知據之至於是也。」遂罷為壟之役,廢厚葬之命,令有司據法而責,群臣陳過而諫。故官無廢法,臣無隱忠,而百姓大說〔二三〕。 【注釋】 〔一〕 則虞案:禦覽五百五十八引無「而」字。 〔二〕 孫星衍雲:「『且』,禦覽作『臣』。」 〔三〕 則虞案:禦覽作「我欲厚葬之。」 〔四〕 則虞案:禦覽「曰」上有「對」字。 〔五〕 蘇輿雲:「治要作『敢問據之所以忠愛君者』。」 〔六〕 黃以周雲:「『具』,元刻作『共』。」◎蘇時學雲「『共』,讀如『供』。」◎則虞案:治要正作「供」。黃雲「元刻作『共』」者非是,元本作「其」不作「共」。綿眇閣本、吳勉學本、子彙本作「具」。 〔七〕 蘇輿雲:「治要作『則據以其財供我』。」 〔八〕 王念孫雲:「治要『是以』上有『吾』字,與下文『吾是以』對文。」 〔九〕 蘇時學雲:「『來必』當作『必來』,『存』謂問。」◎劉師培校補雲:「治要『求』下有『之』字,是也。戴校以『求』為衍文,以『必存』並下『吾』字為句,以『必存吾』為恤問己身,非是。」◎則虞案:劉說是也。各本無作「來」者,蘇氏所雲,未知何據。 〔一十〕黃以周雲:「元刻誤衍『不』字。」◎蘇輿雲「治要有『妒』字。」◎則虞案:作「妒嫉」者是,長短經反經引正如此。 〔一一〕王念孫雲:「治要作『為臣道君』。」◎黃以周雲:「元刻『君』誤『父』。」 〔一二〕蘇輿雲:「治要無『導』字。」◎則虞案:此二句本文及治要似皆有訛脫。下文雲「為子之道」「為妻之道」,此「事君之道」乃「為臣之道」無疑,下句當作「導君有親於父兄」。本文脫「君」字,治要「道君」二字誤連上讀,「親」上又脫「有」字。 〔一三〕蘇輿雲:「治要『信』作『義』。」 〔一四〕則虞案:治要有「也」字。 〔一五〕王念孫雲:「治要作『為子道父』。」 〔一六〕孫星衍雲:「『鍾』一本作『忠』。」◎則虞案:此句上奪「導父」二字,「鍾愛其兄弟施行于諸父」,當作一句讀。父之兄弟,即子之諸父也,「兄弟」上故用「其」字;「慈惠于眾子」,亦指父而言,能鍾愛其兄弟,慈惠于眾子,即不專其父矣。淩本「鍾」作「忠」,尤誤。 〔一七〕蘇輿雲:「治要句上有『以』字。」 〔一八〕則虞案:治要有「也」字。 〔一九〕王念孫雲:「治要無『之道』二字。」◎則虞案:指海本據刪「之道」二字。 〔二十〕蘇輿雲:「治要無二『其』字。」 〔二一〕蘇輿雲:「治要『嫉』作『妒』,句下有『也』字。」 〔二二〕孫星衍雲:「今本注雲:『下闕。』禦覽有『晏子對曰「不可」,公遂止』,或在此下。」◎盧文弨雲:「疑脫一『乎』字。」◎王念孫雲:「此下各本脫去九十九字,據群書治要補。」 〔二三〕王念孫雲:「太平禦覽禮儀部三十七作『晏子曰「不可」,公遂止』,乃取晏子原文而約舉之,故與治要不同。」則虞案:吳勉學本、子彙本「以愛君」下注雲「疑闕」,是也。淩本評曰:「即此住,儘是言不盡意,舊本以為疑闕,何也?」楊慎亦以為「有言不盡」,非是。 【譯文】 梁丘據死了,景公召來晏子告訴他說:“梁丘據忠心而且愛戴我,我想豐厚地安葬他,把他的墳修得高大一些。”晏子說:“敢問梁丘據對君王的忠心與愛戴能讓我聽一聽嗎:”景公說:“我喜歡的玩好之物,有關官吏沒能都給我,而梁丘據把他自己的拿來供我玩,從這件事知道他忠心;每逢有風雨時,天晚了召他必到,我從這件事知道他的愛戴。”晏子說:“我回答您就一定會得罪您,不回答您,那我怎麽叫侍奉君王呢,敢不回答麽?我聽說,臣子專擅事奉君王,叫做不忠;兒子專擅孝順父親,叫做不孝;妻子專擅服侍丈夫,叫做妒嫉。侍奉君王之道,在于引導君王親愛父兄,對群臣有禮,對百姓施恩,對諸侯有信譽,叫做忠。做人子之道,在于引導父親鍾愛每個兒子,把愛心傳布給叔伯,慈愛衆多孩子,對朋友有信義,這叫做孝;爲妻之道,在于讓衆妾都能得丈夫歡欣,這叫做不妒嫉。現在四境之民,都是君王的臣子,維有梁丘據竭力愛君,爲什麽愛國君的人這樣少呢?四境的財物,都是君王所有,維有梁丘據能用私人財物向君王盡忠,盡忠的人怎麽這樣少呢?梁丘據堵絕群臣,阻隔君王,不是太嚴重了嗎?”景公說:“好呀!不是先生我就不知道梁丘據竟到了這種地步。”于是停止了爲他修高墳的役力,中止厚葬的命令,命令官吏依法責處,群臣進谏陳述過失。所以官府中沒有徒有虛名的法令,臣子的忠心不被埋沒,百姓十分高興。 景公欲以人禮葬走狗晏子谏第二十三 【原文】 景公走狗死,公令外共之棺,內給之祭〔一〕。晏子聞之,諫。公曰:「亦細物也〔二〕,特以與左右為笑耳。」晏子曰:「君過矣!夫厚藉斂不以反民〔三〕,棄貨財而笑左右,傲細民之憂,而崇左右之笑〔四〕,則國亦無望已。且夫孤老凍餒,而死狗有祭,鰥寡不恤,死狗有棺,行辟若此,百姓聞之,必怨吾君,諸侯聞之,必輕吾國。怨聚于百姓,而權輕于諸侯,而乃以為細物,君其圖之。」公曰:「善。」趣庖治狗,以會朝屬。 【注釋】 〔一〕 則虞案:禦覽九百五、事類賦二十三引「令」作「命」,「共」作「供」,「祭」上無「之」字。 〔二〕 盧文弨雲:「物,猶事也。」 〔三〕 陶鴻慶雲:「『反』當為『分』字之誤。第十九章雲『又厚藉斂于百姓,而不以分餒民』,是其證。」 〔四〕 王念孫雲:「案傲,輕也;崇,重也。言輕小民之憂,而重左右之笑也。問上篇曰:『景公外傲諸侯,內輕百姓,』管子灋灋篇曰:『鬥士食于功,則卒輕患而傲敵,』韓子六反篇曰:『民慕其利,而傲其罪,故姦不止也,』呂氏春秋士容篇曰:『傲小物而志屬于大,』是傲為輕也。般庚曰:『高後丕乃崇降罪疾,』是崇為重也。」 【譯文】 齊景公的獵狗死了,景公命令宮外提供棺,宮內進行祭奠。晏子聽說了這件事,進谏。景公說:“不過是小事情,只是同身邊的人取樂罷了。”晏子說:“君王錯了。您從民間收取重稅而不分給百姓,浪費資財與左右之人取笑。忽視百姓的憂苦,而助長左右取樂,那國家就沒有希望了。而且孤老之人挨餓受凍,而一條死狗卻能得到祭奠;鳏寡之人不得憐恤,而一條死狗卻有棺。行爲邪僻如此,百姓聽說這種事,一定會怨恨您;諸侯聽了這件事,一定會輕視我國。在百姓中積聚怨恨,在諸侯中權威減少,卻還認爲這是小事情,您好好考慮一下吧。”景公說:“好。”催促廚師把狗烹了,用它宴請了朝臣。 景公養勇士三人無君之義晏子谏第二十四 【原文】 公孫接〔一〕、田開疆〔二〕古冶子〔三〕事景公,以勇力搏虎聞〔四〕。晏子過而趨〔五〕,三子者不起,晏子入見公曰:「臣聞明君之蓄勇力之士也〔六〕,上有君臣之義,下有長率之倫,內可以禁暴,外可以威敵,上利其功,下服其勇,故尊其位,重其祿。今君之蓄勇力之士也,上無君臣之義,下無長率之倫,內不以禁暴,外不可威敵〔七〕,此危國之器也,不若去之。」公曰:「三子者,搏之恐不得,刺之恐不中也〔八〕。」晏子曰:「此皆力攻勍敵之人也,無長幼之禮。」因請公使人少餽之二桃〔九〕,曰:「三子何不計功而食桃〔一十〕?」公孫接仰天而歎曰〔一一〕:「晏子,智人也!夫使公之計吾功者,不受桃,是無勇也,士眾而桃寡,何不計功而食桃矣。接一搏猏而再搏乳虎〔一二〕,若接之功,可以食桃而無與人同矣〔一三〕。」援桃而起。田開疆曰:「吾仗兵而卻三軍者再〔一四〕,若開疆之功,亦可以食桃〔一五〕,而無與人同矣。」援桃而起。古冶子曰:「吾嘗從君濟于河,黿銜左驂以入砥柱之流〔一六〕。當是時也,冶少不能遊〔一七〕,潛行〔一八〕逆流百步〔一九〕,順流九裏〔二十〕,得黿而殺之〔二一〕,左操驂尾〔二二〕,右挈黿頭,鶴躍而出。津人皆曰:『河伯也!』若冶視之,則大黿之首〔二三〕。若冶之功,亦可以食桃〔二四〕而無與人同矣。二子何不反桃〔二五〕!」抽劍而起。公孫接、田開疆曰:「吾勇不子若〔二六〕,功不子逮,取桃不讓,是貪也;然而不死,無勇也。」皆反其桃,挈領而死〔二七〕。古冶子曰:「二子死之,冶獨生之〔二八〕,不仁;恥人以言,而誇其聲,不義〔二九〕;恨乎所行,不死,無勇〔三十〕。雖然,二子同桃而節〔三一〕,冶專其桃而宜〔三二〕。」亦反其桃〔三三〕,挈領而死〔三四〕。使者復曰:「已死矣。」公殮之以服,葬之以士禮焉〔三五〕。 【注釋】 〔一〕 孫星衍雲:「藝文類聚、後漢書注作『捷』,頃公孫子車也。」◎則虞案:事類賦二十六、爾雅釋水疏、禦覽九百六十七、合璧事類別集四十二引均作「接」,柳河東集辯晏子春秋注誤作「棲」。 〔二〕 孫星衍雲:「姓田名開疆,陳氏之族。」◎則虞案:藝文類聚八十六、事類賦、合璧事類、柳河東集注引俱作「疆」,後漢書卷六十、又九十注、爾雅疏引俱作「彊」,禦覽九百六十七又作「強」,樂府解題作「田強」,案作「疆」者是。 〔三〕 孫星衍雲:「姓古名冶。」◎劉師培雲:「樂府解題作『固野子』,後漢書馬融傳『古冶』作『古蠱』,李注雲:『與冶通。』廣韻十姥『古』字注雲『晏子春秋有齊勇士古治子』,則又引『冶』作『治』。」 〔四〕 則虞案:藝文類聚、事類賦、禦覽九百六十七、合璧事類、柳集注作「事景公勇而無禮』。後漢書卷六十、又九十注引作「事景公以勇」。爾雅疏引作「事景公,以勇力搏虎聞」。 〔五〕 黃以周雲:「爾雅釋水疏引作『晨趨』。」 〔六〕 則虞案:元本作「勇士之力也」,吳勉學本、綿眇閣本乙。 〔七〕 王念孫雲:「接上文曰『內可以禁暴,外可以威敵』,則此當雲『內不可以禁暴,外不可以威敵』。今本上句脫『可』字,下句脫『以』字,則句法不協。」◎則虞案:指海本從王說校改。 〔八〕 孫星衍雲:「『中』一本作『忠』。」 〔九〕 孫星衍雲:「『餽』即『饋』假音字,三人餽以二桃,故雲『少』。」◎盧文弨雲:「『餽』當作『饋』。」 〔一十〕則虞案:後漢書卷六十、九十注作「計功而食之」,類聚、禦覽九百六十七、事類賦、柳集注作「三子計功而食」,爾雅疏引同,惟上有「令」字,皆節引也。此「何不」二字極傳神。 〔一一〕則虞案:類聚作「公孫曰」,爾雅疏作「公孫接曰」,蓋皆略引。 〔一二〕孫星衍雲:「呂氏春秋知化篇『譬之猶懼虎而刺猏』,高誘注:『獸三歲曰猏。』古今韻會『豜』,集韻或作『〈豕肩〉』,『猏』則『豜』正字也。」◎則虞案:後漢書卷六十,又九十注,皆作「持楯而再搏乳虎」,類聚引作「吾再拜隱虎功」,爾雅疏引「〈豕肩〉」上有「特」字,後漢書注及類聚蓋節引,當以爾雅疏引為是。此脫「特」字,當據補。廣雅釋獸:「特,雄也。」特〈豕肩〉,為雄〈豕肩〉,「〈豕肩〉」者,說文謂「三歲豕」,搏三歲豕不為有勇,疑「麉」之假借。說文:「麉,鹿之絕有力者。」故與「乳虎」對舉。爾雅釋獸:「麕,牡麌,牝麜,其子麆,其跡解,絕有力豜。」是「豜」「麉」相通之證。 〔一三〕則虞案:爾雅疏引「無」作「毋」,下同。 〔一四〕孫星衍雲:「『仗』,今本作『伏』,非。據藝文類聚、後漢書注改。『卻』,藝文類聚、後漢書注作『禦』。」◎蘇輿雲「後漢書注見馬融傳。拾補『仗』作『杖』,注雲:『舊訛「伏」,改,「仗」亦俗』。」◎則虞案:明本皆作「伏」。 〔一五〕則虞案:後漢書兩注引皆作「功可以食桃」,類聚同,惟無「桃」字;爾雅疏引與今本同,惟無「亦」字。 〔一六〕孫星衍雲:「『銜』,今本作『禦』,非。據藝文類聚、後漢書改。」◎劉師培校補雲:「水經河水注雲:『搜神記:「齊景公渡于江,沈之河,黿銜左驂沒,眾皆惕,古冶子于是拔劍從之,邪行五裏,逆行三裏,至于砥柱之下,乃黿也。左手持黿頭,右手挾左驂,燕躍鵠踴而出,仰天大呼,水為逆流三百步。觀者皆以為河伯也。」亦或作「江」「沅」字者也,若因地而為名,則應在蜀及長沙。案春秋此二土並景公之所不至,古冶子亦無因而騁其勇矣。劉向敘晏子春秋雲雲(文見上,不悉引),不言江沅矣。又考史遷記雲:「景公十二年,公見晉平公,十八年復見晉昭公,旌軒所指,路直斯津,」事或在茲。又雲觀者以為河伯賢於江沅之證,河作本非江神,又可知也。』所引搜神記及本書,均足校此節同異。」◎則虞案:類聚、後漢書兩注、禦覽九百三十二引無「于」字,爾雅疏引有。元刻本、活字本俱作「禦」,楊本、淩本作「啣」。「砥柱」者,孫星衍雲「括地志:『底柱山,俗名三門山,在硤石縣東北三十裏黃河之中。』」 〔一七〕則虞案:類聚諸引皆無此句,惟爾雅疏引有。 〔一八〕則虞案:藝文類聚八十六引作「冶潛行水底」,後漢書兩注引又無「潛行」二字,後漢書注蓋節引,類聚擅增也。爾雅釋水:「潛行為泳。」上言「不能遊」,故於水底泳而行耳。郭璞注引此文無「水底」二字,毛詩漢廣孔疏、郭注、邢疏引晏子同。禦覽九百三十二亦同。 〔一九〕則虞案:楊本「流」作「行」。 〔二十〕孫星衍雲:「『順』,藝文類聚作『從』。」◎黃以周雲:「爾雅疏作『七裏』。」◎則虞案:禦覽九百三十二引亦作「從」,爾雅郭注作「七裏」,邢疏及毛詩疏俱作「九裏」,黃以周未細校也。 〔二一〕則虞案:類聚作「得黿頭」,後漢書兩注及禦覽爾雅疏俱作「得黿頭鶴躍而出」。 〔二二〕則虞案:爾雅疏引作「馬尾」。 〔二三〕王念孫雲:「按『冶視之』上不當有『若』字,此涉下文『若冶之功』而衍。爾雅釋水疏引無『若』字。」◎俞樾雲:「按『若冶』二字,衍文也。『津人皆曰河伯也,視之,則大黿之首』,蓋津人始皆驚疑,以為河伯,及審視之,則大黿之首耳。視之者津人,非古冶子也。古冶子親殺黿挈其頭而出,復何視之乎?因涉下文『若冶之功』而衍『若冶』二字耳。爾雅釋水疏引此文無『若』字,疑原文並無『冶』字,後人據誤本晏子增入之,而省『若』字也。」◎黃以周雲:「爾雅疏『首』下有『也』字,當據補。」◎則虞案:指海本刪「若」字,作「冶視之」。 〔二四〕則虞案:類聚作「功可以食」,後漢書兩注引作「可以食桃矣」,禦覽引與本文同,惟無「亦」字。 〔二五〕劉師培校補雲:「釋水疏所引無此下之文,作『二子恥功不逮而自殺,古冶子亦自殺。』」◎則虞案:禦覽、事類賦、合璧事類皆節引。 〔二六〕劉師培校補雲:「類聚引作『不若子』,『不逮子』,通考二百一十二引同。」 〔二七〕孫星衍雲:「後漢書注作『挈領』,是。爾雅釋詁:『契,絕也。』詩傳:『領,頸也。』藝文類聚作『刎頸』。」◎洪頤烜雲:「『挈』通作『契』,爾雅釋詁:『契,絕也。』郭注:『今江東呼刻斷物為契斷。』『挈領而死』,謂斷頸而死也。」◎則虞案:禦覽九百六十七,合璧事類別集四十二及柳文卷四注俱作「契領」。 〔二八〕則虞案:類聚作「己獨不逮人」,後漢書兩注引作「吾獨生」。 〔二九〕則虞案:禦覽九百六十七、合璧事類有「也」字。 〔三十〕則虞案:事類賦無「恨乎所行」四字。 〔三一〕孫星衍雲:「同爭一桃而節。」◎于鬯雲:「『同』疑當作『反』,故下文雲『亦反』。」◎則虞案:「同」下當脫「反」字。 〔三二〕孫星衍雲:「宜,言不宜。」◎盧文弨雲:「『其』,元刻無。」◎俞樾雲:「按二語不可曉,孫解均非。夫同爭一桃,何節之有?且『宜』言不宜,則『節』亦言不節,兩句豈容異義乎。古冶子之意,蓋以二子之勇相等,二子同食一桃,則得其節矣,冶專食一桃,則得其宜矣。使二子不死,即以此言處置二桃可也。上文『二子死之,冶獨生之』雲雲,己自明不得不死之故,此二言又處置二桃即以定己與二子之分量,故用『雖然』二字作轉也。」◎則虞案:俞說反曲,此雲:二子既同反桃而節,冶專其桃而宜耶?此處語意甚急,省語助詞。 〔三三〕則虞案:事類賦「反」作「返」。 〔三四〕則虞案:類聚作「刎頸而死」,爾雅疏作「亦自殺」,事類賦無「挈領」二字。 〔三五〕孫星衍雲:「水經注:『淄水東經臨淄縣故城南,又東北逕蕩陰裏西。水東有冢,一基三墳,東西八十步,是列士公孫接、田開疆、古冶子之墳也。晏子惡其勇而無禮,投桃以斃之,死葬陽裏,即此也。』」◎劉師培校補雲:「姚寬西溪叢語上曰:『青州圖經臨淄縣冢墓門雲:「三士冢在縣南一裏,三墳周圍一裏,高二丈六尺。」』張朏齋記雲:『是列士公孫捷、田開疆、古冶子三士冢,所謂二桃殺三士者。』」 【譯文】 公孫接、田開疆、古冶子侍奉景公,三人憑借勇武有力打虎而聞名。晏子在他們面前經過,加快腳步,三個人卻沒有站起身。晏子入宮,進見景公說:“我聽說聖明的君王蓄養勇力之人,對上要有君與臣的儀禮,在下要有長官和下屬的次序。在內可以用來禁止暴力,在外可以威震敵人。君王得利于他們的功業,臣下佩服他們的勇力,所以尊崇他們的地位,提高他們的俸祿。現在國君蓄養勇力之人,對上沒有君臣的儀節,在下沒有上下級的次序。在內不能禁止暴力,在外不能威震敵人。這是對國家有害的人呀,不如除掉他們。”景公說:“這三個人,捉拿恐怕不能捉住,刺殺又怕刺不中啊。”晏子說:“這些人都是靠力氣攻打強敵的人,不講長幼之禮。”于是請景公派人送去兩只桃子,說:“你們三個人爲何不按功勞來吃桃子呢?”公孫接仰天歎道:“晏子是聰明人啊,他就是讓景公計算我們的功勞的人。不接受桃子,這是不勇敢。人多而桃少,何不按功勞大小來吃桃呢?我打過一只野豬,殺過兩只育子的母虎,像我這樣的功勞,可以吃桃子而不與他人同享了。”拿起一只桃子站了起來。田開疆說:“我率領軍隊兩次打敗敵人的軍隊,像我這樣的功勞,也可以吃桃子而不與他人同享了。”拿起桃子站了起來。古冶子說:“我曾經同君王渡河,一只大鼈銜著左邊的骖馬躍入黃河的激流。那時候,我年少還不會遊泳。潛入水底行走,逆流走了一百步,順流走了九裏。捉到大鼈殺了它,左手拽著骖馬的尾巴,右手提著大鼈的頭,像鶴一樣躍出水面,渡船的人都說:'是河伯吧。’依我看,不過是大鼈的頭。像我這樣的功績,也可以吃桃子,而不與他人同享,你們兩個爲何不將桃子送還呢?”拔出寶劍立起身來。公孫接、田開疆說:“我們不如你勇敢,功勞也比不上你,拿來桃子不推辭,是貪生呀。但是不死,是不勇敢呀。”二人全都送還桃子,刎頸而死。古冶子說:“他們兩個都死了,我獨自活下來,是不仁呀;用話羞辱人,誇耀自己的名氣,是不義呀;怨恨自己的行爲而不去死,是不勇敢。即然這樣,他們二人同爲一只桃子而死,很有節操,而我獨爲一只桃子死也是應當的。”他也送還桃子,刎頸而死。使者回複說:“已經死了。”景公用官服裝殓了他們,並按士禮給他們送葬。 景公登射思得勇力士與之圖國晏子谏第二十五 【原文】 景公登射〔二〕,晏子修禮而侍〔三〕。公曰:「選射之禮,寡人厭之矣!吾欲得天下勇士,與之圖國〔四〕。」晏子對曰:「君子無禮,是庶人也;庶人無禮,是禽獸也。夫勇多則弒其君,力多則殺其長〔五〕,然而不敢者,維禮之謂也〔六〕。禮者,所以禦民也,轡者,所以禦馬也,無禮而能治國家者,晏未之聞也〔七〕。」景公曰:「善。」迺飾射更席〔八〕,以為上客,終日問禮。 【注釋】 〔一〕 則虞案:楊本無此章。 〔二〕 劉師培校補雲:「說苑修文篇同。書鈔八十引說苑作『登酌』,禦覽五百二十三、玉海七十三引說苑作『登酎』。」◎則虞案:今本說苑作「登射」。此諸侯大射禮也,作「酌」誤。「登」者,齊人言也。公羊隱五年傳「登來之也」,注:「登,讀言得。」「登來」,即「來」,「登」,「得」皆發語詞。此雲「登射」,即「射」也。 〔三〕 劉師培校補雲:「說苑『侍』作『待』,玉海引說苑作『晏子修食禮以待』。」◎則虞案:射義曰:「古者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禮。」說苑作「修食禮」,即指射日陳燕具席位諸事。 〔四〕 劉師培校補雲:「黃本『天下』作『夫』,書鈔引說苑『得』作『取』。」◎則虞案:吳勉學本、綿眇閣本、子彙本、淩本亦作「夫」,元本、活字本「下勇」二字互倒。欲解此章之義,當先略陳其禮。射者有禮射,有主皮之射。禮射者:一曰大射,二曰賓射,三曰燕射。景公此射,即大射也。大射其事見儀禮大射儀,鄭目錄雲:「諸侯將有祭祀之事,與其群臣射,以觀其禮。數中者得與於祭,不數中者不得與於祭。」射義曰:「其容體比於禮,其節比於樂,而中多者得與於祭。其容體不比於禮,其節不比於樂,而中少者不得與於祭。」此主於禮樂而不貴乎勇也。三射之外,又有主皮習武之射,司弓矢「弧弓以授射甲革椹質者」是也。此主皮尚勇力之射也,景公此雲「選射之禮」者,即大射之禮;而欲得勇士圖國者,即欲去大射而貴主皮習武之射,故下文晏子對以禮。 〔五〕 孫星衍雲:「說苑作『臣勇多則弒其君,子力多則殺其長』。」蘇輿雲:「音義『殺』作『弒』。」◎劉師培校補雲:「黃本『弒』作『殺』。」 〔六〕 劉師培校補雲:「說苑『維』作『惟』。」 〔七〕 蘇輿雲:「『晏』疑『嬰』誤。」◎則虞案:元刻本、吳勉學本、子彙本及說苑俱作「嬰」,當據改。 〔八〕 孫星衍雲:「『飾』,說苑作『飭』,是。」◎于省吾雲:「按金文『迺』作『〈乚西〉』,『乃』『〈乚西〉』有別,訓為『汝』者作『乃』,訓為『於是』者作『〈乚西〉』。」 【譯文】 齊景公舉行射禮,晏子按照禮儀侍奉他。景公說:“選射的禮節,我已厭煩了!我想得到天下的勇力之士,與他共謀國事。”晏子回答說:“君王無禮,等同于庶人;庶人無禮,等同于禽獸。勇力多就能弑殺他的國君,力量大就能殺害他的上級。但他們不敢這樣做,是因爲有禮的約束。禮,是用來駕馭百姓的,就像辔頭是用來駕馭馬的。沒有禮而能夠治理好國家的,我沒聽說過。”景公說:“好。”于是端正射禮的態度,更換宴席,將晏子奉爲上賓,整日向他請教禮儀問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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