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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3.15”是远远不够的

 老鄧子 2018-03-20



    国际上目前有个谬论,说是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假冒伪劣商品生产地销售地。对此,我是坚决的不相信,毕竟,国内相关部门一直在非常努力地打击处理着。相关部门的年终总结中,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成绩总是非常的辉煌。

    甚至,如今就连许多电商也都积极行动起来了,又是提供线索,又是主动打击,而且也有公开承诺“假一罚十”之类的。如此以来,我相信,假冒伪劣商品在国内已经成了“过街老鼠”样的,处于“人人喊打”的境地。

    可问题是效果呢?至少,从媒体报道上来看,假冒伪劣商品总是“剪不断理换乱”,犹如“烧不尽的野火”样的以各种形式存在着。

    比如说,最近作家六六通过微博微信等渠道,来反映一个朋友在京东购物的遭遇,就很有意思。而关键的是,从这起购物投诉中,可以看出,究竟谁才是国内假冒伪劣商品盛行的帮凶。

    六六的朋友购买的货物是“假货”,这是首先应该肯定的。本来通过京东全球购购买的是美国Comfort U 护腰枕,但是商家发过来的却是一个标识为Contour U 的护腰枕。从价值上来说,商家用一个人民币212元的枕头,冒充人民币700元的枕头,再以人民币1489元卖给中国消费者。

    不说该商品的做工、材料、设计等方面,单纯从售价上就可以判断,这明明就是支付了“茅台酒”的价钱,却得到了一瓶“赖茅酒”,尽管都是产自贵州茅台镇,但是能一样吗?难道不能说购买到了假货吗?

    对此,商家却不认可。一方面商家“多次”如此销售,并没有得到投诉。是否如此?有且只有商家知道。而估计绝大多数消费者肯定是抱着对京东的信任,毕竟,这京东这么多年来塑造的企业信誉,尤其是公开承诺的“假一罚十”等,让消费者非常的有信心,京东咋会有假货呢?同时,并不是所有的消费者有六六朋友样的条件,会辨识出护腰枕的真假来。

    显然,可以肯定的是,尽管商家狡辩说是发错了货,但是,销售了假货这应该是事实。

    接下来就是针对假货的处理了。六六的朋友用文字有截图,将过程描述得非常的清楚与详细。不过,对此京东是不认可的。不管京东如何危机公关,不管京东如何的说“多处严重不实,已经涉嫌夸大编造和诽谤”,甚至说要用法律手段维权等等,但是,在没有提供证据之前,在不公开投诉处理的相关信息之前,我绝对的是相信六六朋友的说法。

    要知道,虚假声势是没有用的,高喊口号也是忽悠而已。错就是错了,承认错误真的就那么难吗?反正,能够看到的是,京东的投诉处理明显的存在问题。不承认是假货,不愿意按照公开承诺处理,就是推脱,就是糊弄消费者。

    到此,消费者应该如何处理呢?按照所谓的合法方式来说,消费者与经营者争议解决途径在协商和解不成情况下,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和向有关部门投诉。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投诉也成了难题。

    拨打12315,消协专员说:'网购没有发票,我们不受理,而且京东不是上海公司,我们不管。'查到了京东注册在宿迁,拨打宿迁12345,至今没有回复,但是告诉了我(六六的朋友),京东只是把客服公司注册在了宿迁,要投诉京东得去北京。打北京12345投诉,几天后,北京某部门电话我,京东全球购和京东不是一家公司,那家公司注册在香港,中国大陆管不了,要投诉,可以去香港找司法部门打官司。

    合伙,这不就是投诉无门吗?难道说,一个投诉也要让消费者去香港找司法部门打官司?的确,在合法方式中,也有可以找仲裁,可以走司法途径来维权。问题是,这些方式说说而已,要是真的采取的话,对一个普通的消费者来说,所涉及到的时间精力,尤其是经济成本就是不小的一笔负担。而往往在维权艰难的现实考量下,有许多消费者也就选择了偃旗息鼓,不愿意折腾了。谁抬高了对假冒伪劣商品的投诉成本呢?

    其实,通过媒体曝光,很多时候这倒不失为一种捷径。比如说,六六的朋友是借助著名作家的社会影响力,来将该起事件曝光于网络。曝光网络之后呢?从京东的危机公关来看,要想真正的解决问题,依然是任重道远着。毕竟,与财大气粗的商家相比,消费者势单力孤。即就是著名作家的身份,也未必能够赢得商家的认真对待。何况,很多时候,商家会用破坏商誉来施加压力。

    那么,如果消费者很较真,想走司法程序,会有啥结果呢?有敲诈勒索罪,有损害商品商誉罪等等罪名在等待着。当下的司法部门首先会辨别,消费者够买商品的动机如何?对了,在这里,动机不纯的话,也是会影响到行为的定性的。而且,就是纯粹的消费者,如果因为这个假冒伪劣商品给自己造成了严重的身体影响,或者说心理挫伤,提出了比较高的索赔要价的话,很有可能会成为敲诈勒索罪的嫌疑人。

    此类的案例在现实中太多了。专门打假索赔者,往往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不明白的是,这种明明能够通过市场化手段,借助高收益的刺激,来达到客观上补充政府机构的不足,消灭假冒伪类商品的目的,但是,咋就得不到司法和司法机构的支持呢?至于说,消费者因为索赔价格太高,而导致被定罪敲诈勒索入狱的事件,已经成为假冒伪劣商家的“套路”了。

    好在,这起六六朋友的购物遭遇只是网络曝光了而已,还没有走到司法处理的地步。其实,我也在想,即就是六六的朋友有时间有精力,更重要的是有经济实力,那么,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权能够成功吗?

    结果不得而知,而通过现实的案例来揣测的话,官司打赢有可能,但是能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恐怕未必了。毕竟,类似的案例已经很清楚的标明了,国内假冒伪劣商品之所以泛滥成灾屡禁不止的原因,并不是这些商家如何厉害,如何胆大妄为,而实在是有关部门或者人少能力精力不足无法有效作为,或者是司法机构还存在着短缺经济时代的要保护生产者的潜意识。

    总之,只有一个声势浩大打假的“315”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商家的所谓高大上的“承诺”也是可信度不高的,有且只有职能部门尽职尽责,尤其是司法层面不考量动机,而是综合衡量理性评判来严厉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的商家,如此,才能真正的有效的杜绝假冒伪类商品在国内市场上的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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