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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度政绩考评中体现科学性突出实效性
2018-03-22 | 阅:  转:  |  分享 
  
在年度政绩考评中体现科学性突出实效性





一、合理安排,在考评前期准备上体现科学性。做好考评前期准备的各项工作,是确保年度政绩考评质量和成效的首要环节。一是要紧紧围绕年度目标责任制确定考评标准,实行百分制考核评分,能量化的全部量化,不易量化的明确具体参照标准和分值比重。要充分考虑到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差异,领导班子要突出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业务工作的分值比重;对正职领导干部要突出整体绩效和副职工作情况;对副职领导干部实行动态设置,由考核组依据具体分管工作情况,确定单项工作在总分值中的比例,使考核工作更加准确、直观、便于操作。二是要抓好考核人员的集中业务培训,使其能够更好地掌握、运用各种考察方法和基本技巧,提高其分析、判断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为使考核具有连续性和长期性,按照各部门工作性质分为7个大口,每口设2名专职定点观察员,通过经常性跟踪观察积累大量的信息,增强年度政绩考评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三是要严格执行考察预告和政绩公示制度,各考核对象在接受考核前七天,将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在本单位政务公开板上进行公示。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全体机关干部会议上进行公开述职,将政绩的真实程度交给群众进行评价和监督,使考核工作更加真实、更加透明。

二、全面细致,在考评具体实施上把握灵活性。在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的基础上,要注重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和创新具体操作方式,确保考评工作既全面细致,又科学合理。在民主测评上,要注重扩大参与人员层面,细化测评内容的类别及项目,列出评价要点,增加评价档次,提高民主测评的真实度和实用性。在民意调查上,要注重调查方式的多样化,巩固民意调查员、民意调查箱、民意调查会、实地走访等调查形式,增加网络投票、电话访问、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信息化调查形式,实现民意调查工作由封闭式向开放式转变。在考核方法上,要通过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形式,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对干部联系点、重点项目和需要证实的显绩突出实地考核,并通过走访了解、小型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到群众中听取意见,进一步查明情况。要注重扩展参与个别谈话和走访座谈人员范围,在保证一定数量的本单位干部职工和群众代表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要分别征求分管县领导、相关业务部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离退休干部的意见,班子主要领导还要对副职干部进行综合位次排序,努力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多视角的考核评价体系。

三、注重实绩,在考评结果运用上突出实效性。正确运用考评结果,发挥其检验、激励和导向作用,是年度政绩考评的最终目的。要严格按照考评细则,结合考核了解、各综合业务部门打分、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等情况,对考核对象作出综合评价,拟定考核档次,形成考核材料。要认真落实结果反馈制和反馈申诉制,适时将测评情况、考评结果向相关人员进行反馈,对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提出申诉的,应立即进行重新审核,及时将审核结果通报给申诉人。要认真落实优胜重奖、责任追究、末位淘汰等相关制度,对评为优秀档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给予通报表彰或通令嘉奖;对在某项工作或突发事件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给予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重奖;对确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德才兼备的干部,及时提拔使用,委以重任。对评为较差档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对整体功能不强、内部矛盾较深的领导班子和不胜任本职岗位的领导干部,坚决予以调整,对有关人员实行交流、免职、责令辞职、降职或改任非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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