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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成竹白话评注《玉照定真经》摘要

 願隨身 2018-03-22
方成竹白话评注《玉照定真经》


第一章穷通寿夭  
方成竹白话评注《玉照定真经》第一章  穷通寿夭
一、世世长年
卦逢生气,天德合,世世长年;
原注:生气,三合生方者为生气。亥卯未人在亥;申子辰人在申;巳酉丑人在巳;寅午戌人在寅,须要日时也。
又云:长生亦名生气,甲乙木到亥,丙丁火到寅,戊己土壬癸水到申,庚辛金到巳,此名干阴生气也。
上更带天月德合者,尤为长寿及数世之延长耳。天德者,正丁、二坤、三壬、四辛、五乾、六甲、七癸、八艮、九丙、十乙、十一巽、十二庚。天德合者,与本命命干合,或支合,带合天德合。
假令己亥木人,六月甲寅日时,六月天德在甲,甲又建庙,又有天德,又有干合,世世长寿耳。
假令壬子木人,四月辛亥日时,四月天德在辛,木到亥长生,然无干合亦应。
假令丁未水人,三月壬午日辛亥时,亥卯未生气,三月壬为天德合耳。
假令庚午土人,己卯月土甲申日,二月天德在坤,甲己又合,庚午土,长生在申,外仿此。
评注:为了弄清原文的函义,先必须弄清几个有关概念:                                                                                                                                                        
1、卦:通常情况下,人们将有预测功能的活动,通称为算卦。所以这里的“卦”,是指八字或四柱。
2、 生气,就是长生。张颙注中对生气概念的理解。有三个方面的含义。
其一、干支长生;其二、三合长生;其三、纳音长生。换言之,就是寅申巳亥四生地,即所谓长生之地。具有来日方长的内涵。原注云:“长生,亦名生气”,“此名干阴生气也”。“干阴”者,就是干支的意思。干支长生:如甲乙木长生在亥;丙丁火长生在寅;戊己土长生于寅申;庚辛金长生在巳;壬癸水长生在申。三合长生:如亥卯未三合木局,长生在亥;申子辰三合水局,长生于申;寅午戌三合火局,长生于寅;巳酉丑三合金局,长生于巳。凡三合局者,第一位为生气。纳音长生:理同十天干之长生。如甲子、乙丑海中金,长生在巳;丙寅、丁卯炉中火,长生在寅之类。
3.天德,就是神煞中的天德贵人。古歌云:正丁二坤宫,三壬四辛同。五乾六甲上,七癸八艮逢。九丙十居乙,子巽丑庚中。也就是正月四柱天干见丁,二月地支见未,三月天干见壬,四月天干见辛,五月地支见乾,六月天干见甲,七月天干见癸,八月地支见艮,九月天干见丙、十月天干见乙,十一月地支见巽,十二月天干见庚之类。古人以二月地支见申,五月地支见亥,八月地支寅,十一月地支巳。此论与理不通,我不同此说。命理中的神煞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五行组合。当然有一大部分神煞是后人牵强附会之词,实际中无多大用处。而天德贵人,取其中和仁厚,旺而不烈,弱有生扶之意。如寅午戌火,寅为火长生,取丁火助其炎;五月火势旺烈,取乾位戌收其炎烈;九月火库,其火收藏,取丙火壮其威。又如己酉丑金,巳为金长生,取辛金助其势;酉为金旺地、其丑库藏其锐;十二月金归丑库,取庚金成其刚,亥卯未木,亥为木长生,取乙木成其秀;卯为木旺地,取来库收其旺;未为木库地,取甲木繁其茂。申子辰水,申为水长生,取癸水通其源;子为水旺其地,取辰土蓄其流;辰为水库地,取壬水助其势。此所谓天之德者。因八卦乾居戌亥之位;巽居辰巳之位;坤居未申之位;艮居丑寅之位。然自《渊海子平》以来,古人多坤取申,乾取亥,艮取寅,巽取巳,此为某种情况而言,如成为一种普遍性的取法,则为谬误之说,今予以更正,以免再遗误后人。
《考原》云:“天德者,三合之气也,如寅午戌合火局,故以火为德。正月丁,九月丙,五月乾戌,火墓在乾宫也。卯未亥合木局,故以木为德,六月甲,十月乙,二月坤未,木墓在坤宫也。辰申子合水局,故以水为德,三月壬,七月癸,十一月巽辰,水墓在巽宫也。巳酉丑金局,故以金为德,四月辛,十二月庚,八月艮丑,金墓在艮宫也。寅申巳亥月,乃五行长生之位,故配阴干。辰戌丑未月,乃五行墓库之位,故配以阳干。子午卯酉月,乃五行当王之位,故配以墓辰本宫之卦,不用支而用干者,支地也,干天也,名曰天德,故用天干。又用四卦以代辰戌丑未者,不用地支故也”。今多用篇幅,又引用古论,借以纠正多年谬误。
而所谓天德合,即天德所合之天干。如正月天德在丁,丁与壬合,壬则为天德合,同理,如三月天德在壬,丁也为三月的天德合,余可类推。
由此,可以将原文理解为四柱中有如下三种情况,命主即可以高寿,后人也可延年。
(一)、年柱纳音在四柱中逢长生,天德;
(二)、地支三合成局,日时逢长生,又逢天德或天德合;
(三)、日主逢长生、天德、干又逢合。 
二、必然夭贱
身命逢刑,返克时,必然夭贱。
原注:支与纳音也,凡人身命日时克破者,夭贱也。
假令辛巳金人,五月丙寅日时,寅刑巳,下火又克金,故为夭贱耳。
假令壬申金,四月乙巳日时,乙巳火,四月旺,巳又刑申,故禄废之地,必大败。
假令庚午土人,壬午日时,壬午自刑,正月木甲,木又克土,故应上文,外仿此。
评注:身命,指年柱。年柱在命学中称本命,又称身命。
刑,是指三刑。即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子刑卯,卯刑子;辰、酉、午、亥自刑。
而克者,是指甲乙克戊己;戊己克壬癸;壬癸克丙丁;丙丁克庚辛;庚辛克甲乙。返者,是指下克上者为返,在四柱中年为上,月为下;月为上,日为下;日为上,时为下,凡见月克年、日克月、时克日为上克下。
夭贱,夭者,指少年丧命者为夭;贱者,社会地位底下者为贱。夭贱,则指即贫贱而又寿夭者。
另外在古代的命理典籍中,则以年为本,而最初的四柱算命,又以纳音取像,所以原文就可以解释为:年柱纳音被日、时克破,则命主就会短寿而夭折。有三种情况:
一、年柱地支被刑,年柱纳音五行又同时被日柱、时柱纳音五行,或干支五行所克者;
二、年柱地支逢刑,年柱纳音五行同时又被日柱纳音五行,或干支五行所克者;
三、年柱地支逢刑,年柱纳音五行同时又被时柱纳音五行,或干支五行所者克;
四、另外,杀旺身弱命必夭。日主根弱而不旺,被月、时干支五行所克,地支逢刑,命主也会遭短寿。虽然原文原注均未提及,但也多有应验。
而宋·徐子平注中说,所谓“逢刑返克”,是指天干被克,地支被刑,人命逢之,必主夭贱,此亦为一家之说。
该文与上文“卦逢生气,天德合,世世长年”,从两个方面论述,上文讲生气、德合,则可以长寿,而此句则讲相刑、相克,则会夭贱。我们可以借助这种句子上的对比性,含义上的相反性,准确地理解原文。
三、难有阴尊
四阳俱立,定知难有阴尊;
原注:阳干多而阴干少也。阳干者,甲丙戊庚壬为阳干也,若胎月日时中带阳干盛、阴干孤见者,定母不寿也。若时犯克者,少年母死,不犯克者,亦在二十五岁,或中年母先死。
假令甲子年金,甲为阳;丙寅月火,丙为阳;戊申日土,戊为阳;甲寅时水,甲为阳;丁巳胎土,丁为阴干也。
上应四阳俱立,阴尊人,先主亡化也。
评注:“四阳俱立”中的四,是指四柱中的四个天干;阳,是指阳干;俱立,是指四柱中的天干都为阳干。而“阴”,则是指女人,“阴尊”,即为母亲。宋·徐子平注中说:“阳干者,甲丙戊庚壬是也。犯刑克者,少年须失阴尊也。凡八字纯阳,谓之阳刚太过,则亢矣。无阴济之,或云孤阳。”
中国古代命理的核心就是阴阳平衡,讲究的是五行中和,过盛,则亢;过弱,则死;这两种情况都不能成为上好的八字,然而四柱纯阳者,贵命却比比皆是,但往往会在人的生命过程中出现遗憾。原文“四阳”,是指四阳干,也可以理解为四柱。甲子纪时的规则为阳干配阳支,阴干配阴支,所以“四阳俱立”,就是四柱纯阳了。如果命局中出现四阳干,则成纯阳之局,无阴相济,则为天地不正之气,为孤阳不长,人命得之,皆为缺陷,所以反映在命运上,就会出现尊母早逝的情况。原注还认为,凡八字遇四阳干,若月、日、时刑克年命纳音者,主少年母死,假使不犯刑克,也会使命主中年丧母。
另外:原注云:“阳干多而阴干少也”,俱此解释,深为不妥。“四”难以理解为“多”的含义,“四”,这里就是指四柱。
《玉照定真经》多处使用“胎月”这个概念,今日命学界,尚有争论,但多数人已不使用了。《渊海子平》认为胎元,就是受胎之月。张氏注中有例,如丙寅月,丁巳胎,即天干丙月顺数一位到丁,支子寅月顺数三位到巳,丁巳月至丙寅月正好十个月。父母受精结胎,再经十月怀胎,方分娩成人。然而,情况各异。十月怀胎是常理,但在实际上,并不是每人都是十个月。有的早产,有的迟产,正产的概率最多也只是三分之一。其胎月按十个月推算,必然有误。而胎元之说,也缺少严格的概率统计,并非皆准之理,有教条之嫌,所以胎月概念不足为凭。
胎元之说,是李虚中、张氏那个时代的理论倾向,现代人用的很少,不过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尚有待于理论与实际的继续证明。
四、阳尊不寿
阴覆全逢,不见阳尊老寿。
原注:阴干多而阳干少也。乙丁巳辛癸为阴干也。若四柱中阴盛阳衰者,定阳父不寿也。
假令乙丑年金,乙为阴也;戊寅月土,戊为阳;丁未日水,丁为阴;癸卯时金,癸为阴;己巳胎木,己为阴。只戊寅为阳外,四阴一阳也。犯阳,父先死也。
评注:阴为阴干,为乙丁己辛癸;全逢,即四柱全为阴干,成为全阴之局,此正好和上文相反。阳,指男人;尊,指长辈;阳尊即指父亲。
“阴覆全逢”,本意是指四柱纯阴,而张氏注中解释为:“阴盛阳衰”,并且还加入了胎元,恐与原文意思不符,但也为一家之说,学者则可自行斟酌。
这样原文可以解释为:如果四柱天干全部为阴干的话,再逢刑克,如命主得此则会父亲早丧。
这是因为四柱天干全部为阴,阴气太盛,阴柔太过,无阳以相济,不能成阴阳互成之道。关于纯阳纯阴,中医认为不生不长,本书后人亦有论述:“纯阴纯阳孤寡象”,但在实际论命中,却并非如此。而有的命书却认为:孤阴虽然不生,但女命如得此,尚可云富贵。如《人鉴命理存验》所载清·孝钦太后命:乙未、丁亥、乙丑、丁亥,即为四柱纯阴之命。民国黄兴命:甲戌、甲戌、甲寅、甲戌,则为四柱纯阳命。但命理讲究的就是阴阳平衡,五行中和,纯阴纯阳者,非天地之正气,总会有所不足。
五、灾难轻重
时来破日,音凶而干见还轻;
原注:凡干克在头面,音克在身及四支也。故干轻音重也。
假令辛巳金人,得丁亥日时,丁克辛,然干克下,有土生金见之轻耳,主先贫而后富,先贱而后贵。又须详太常在其中无气之乡,而言之应耳。
假令辛巳金人,提己丑日时,己丑火,克辛巳金,纳音克重而凶耳。
假令辛巳金人,乙未月,乙丑日,丁亥时,六月土旺金印,故得丁鬼为官也。若五月乙丑
日丁亥时者,为鬼也。
评注:“时来破日,音凶而干见还轻”,目前所能见到的版本,就有三种文字。
其一,就是《四库全书》所载为:“时来破日,音凶而不见还轻”。但仔细研究原注,按原注意思推断,恐此处原文有误。原注说:假如辛巳金人,得丁亥日时,丁克年干辛,亥水下克巳火,又因丁亥纳音为土,土又生金,所以命主会先贫而后富,先贱而后贵。从此命例的推断来分析,显然原注与原文脱节。
其二,就是中州古藉出版社出版的,杨景磐先生白话解的《玉照定真经》。该书所载原文为“日时来破,音凶而干见还轻”。照此段文字考究,较为附合原注所附命例。
其三,就是《古今图书集成》所载的《玉照神应真经》,原文为“时来破日,支凶而干见还轻”。宋·徐子平注云:“支破者,丑破巳,午破酉,卯破午未。干破者,乃甲破戊之类是也。若时来破日,支上见重而干上见轻,重轻皆言灾祸”。
综合上述三段文字比较,杨先生白话解的《玉照定真经》所载原文,较为附合全书体例和原书作者以纳音,年命为论命主体的学术观点。然《古今图书集成》所载的《玉照神应真经》原文,符合现代命学观点。
“时来破日,音凶而干见还轻”,时,就是时柱;日,即日主;破,这里指的是见日时刑冲克害,而程度严重者;音,即是干支组成纳音;干,则是天干。以此,全文的意思可解释为:日主被时柱克破,纳音的克破重于天干的克破。
六、患难官灾
患难官灾,远近而自分得失。
原注:详限四柱如何吉凶?若返吟者,他州死亡凶咎。假令丁未水人,得丁丑日时,或丁丑日得丁未时,辛未日时。若伏吟者,在家得失,返吟者,他处吉凶。但本命日时,又得本命为伏吟,若相冲则返吟,值本命,则伏吟,本命本地吉;返吟,则他乡吉。
又云:若相刑者,见旺气克身,则官事凶。假令戊申土人,正月,甲寅月,甲辰日,己巳时,甲为戊之鬼,己巳木,又刑戊申土,如此则有刑,鬼旺木旺,刑己身,因官凶患。
若死气多经难,休气多经患耳。假令庚午土人,八月庚子日土,乙卯时土,休囚,则防脾病而终。假令壬申金人,壬寅月金,乙未日金,丙戌时土,春水休金囚,又逢刑日,防囚刑禁而后有病凶。
又云:见干则近,支又次,下纳音又远,视于远近耳。在胎主小年,月主初年,日言中道,时为末也。
评注:所谓“患难”,是指伤残或严重的疾病。而“官灾”,是指因官致祸,或以身拭法,或遭官府迫害而身逢灾难者。命理鼻祖宋人徐子平注中说:“命中带死气,刑者多官灾;衰气带煞者,主恶难。
关于“远近”,在张氏注中有三层含义。
其一、地域性的远近,如在家、本地、本乡等,此以为近;他乡、外地,外乡等,以为远。
其二、以四柱干支纳音论远近,原注云:“见干则近,支又次,下纳音又远,视于远近耳”。故天干主近,地支主远,纳音比地支又远。
其三、以四柱中各柱所在的位置论远近,原柱云:“在胎主小年,月主初年,日言中道,时为末也”。
张氏注中以返吟、伏吟论命,又是一法。
伏吟,是指八字中年柱的地支与日柱或时柱的地支相同,凡四柱遇此,称为伏吟。
返吟,是指八字中年中柱地支与日柱或时柱地支相冲,凡四柱遇此,称为返吟。
八柱中遇有伏吟,在本地则吉,到他乡则凶。遇有返吟,则客死他乡。因为伏吟为内,返吟主外,伏吟应近处,返吟应远方,伏吟应本地,返吟应他乡。
这里需说明的是:月柱和日时同看,称为变格。如年柱地支和月柱地支相同,也称伏吟,但为变格伏吟。而年柱地支和月柱地支相冲,也称为返吟,但也称为变格返吟。其吉凶远近的判断,与日时的伏吟、返吟同论。
至于张氏注中还提到:经难、经患、本命、胎元,可理解为一家之言。所谓官鬼之论,对于理解命理的精髓,确有助益。命局和者,官贵;四柱克战者,鬼随。然而张氏的解释,是在是太烦琐了,除去那些附会之言,原文可解释为:
看命局中显示患难与官灾,就是官鬼嚣张无制,官鬼离年命或日主近者,灾近;官鬼离年命或日主远者,灾远。带刑、带冲、休囚,则灾加重。
 
 
  第三章职业是非  
方成竹白话评注《玉照定真经》摘要  第三章  职业是非
九、僧人道士
丙戊丁甲,时连戌亥,道士僧人;
原注:甲丙戊也,丁多见戌亥者,道士僧人也。或曰,门户出僧人也。
假令甲戌人,乙亥月,丁亥月,辛亥时者是也。但甲丙戊重,见戌亥者应上文耳。
评注:丙戊丁甲,是指年命天干是丙、戊、甲、丁者,或者四柱天干丙、戊、甲、丁多见者。时连戌亥,就是指时上或是亥,或是戌,在其它干支又见戌,或是亥,四柱地支并见戌亥者。
时连戌亥,有书为“时运戌亥”,这样,意思就成为时柱、大运为戌亥,或者时运连起来看,就成为单指大运。但张氏注中,避而不谈大运,可见,“时运戌亥”,不如“时连戌亥”准确。
此段原文,可以理解为:如果年干、日干为丙戊丁甲,而时柱和它柱上同时见有戌亥并见者,主家门中出僧人道士,或命主本人是僧人道士。
原注者张颙和徐子平本是同时代有着不同学术观点的两派的代表人物。而徐子平在注《玉照真经》时也认为:“丙戊丁甲生人,得戌亥时,定为僧道之人,命犯空亡克者是也。有气者,或门中道士僧人也。戌亥又为天门之地”。这主要因为戌亥为空亡之地,又为天门。另外《三命通会》还解释说:“戌亥者,六阴之终也”,四柱见戌亥多者,必然阴气过重,所以戌亥如果在四柱中重复出现,同时天干又有丙戊丁甲者,则为道士僧人,或家门中出道士、僧人。
原注称戌亥为天门,那么何为“天门”呢?《六壬神定经》释四门第十四说:“《黄帝》曰:四门开张,时有括藏。昔大挠造甲子,执十二辰于地,开四门也。
天门  在西北。西北者,戌亥之间,秋冬相交之际,草木黄落,天门之内,故天门在西北也。
地户  在东南。东南者,辰巳之间,春夏相交之际,万物已生,蛰虫早出,故地户在东南也。
人门  在西南。西南者,申未之间,秋夏相交之际,万物既成而后死,人之象也,故人门在西南。
鬼门  在东北。东北者,丑寅之间,春冬相交之际,万物得而生,鬼之象也,故鬼门在东北。”
十、狱官屠讼
魁罡上见,往来加临,狱官屠讼。
原注:辰戌往来,四柱见之,为公吏、狱人、屠儿、斗讼不义之人。又云:若四柱旺官相财得者,因不义而得也。不相得者,主不义而愚下尔。
又云:若旺多在辰戌者,为狱官也。相多在辰戌者,为不道之人也。死囚休废者,为屠儿、狱吏、争讼不义之人也。
假令庚辰年,丙戌月,庚戌日,庚辰时,九月金相之气所胜,废因不义而见财也。
假令庚戌年,壬辰月,壬辰日,庚戌时者,因其气多则为狱讼口舌也。
假令戊午年,壬戌月,壬辰日,庚辰时,此因气多,则为狱讼口舌不义不道耳,仿此。
评注:魁罡上见,上者,指年干,上见,所以“魁罡上见”的意思是年柱上见魁罡。
而在《古今图书集成》所载《玉照神应真经》这句话则为:“魁罡见其往来加临,狱官屠讼。”原文不仅在文字上有所区别,意思也大相径庭,这里的意思则是四柱中见魁罡多处出现。
但从原注的解释中分析,《古今图书集成》所载原文应该是准确的。如原注说:假令戊午年,壬戌月,壬辰日,庚辰时,此因气多,则为狱讼口舌不义不道耳,仿此。从这个命例来看,年柱是戊午,而并不是魁罡,也就不是所谓的“魁罡上见”了。
而什么是魁罡呢?辰戌为魁罡,是十二天神中河魁和天罡的合称。辰戌为魁罡之地,是泛指;庚辰、庚戌、壬辰、戊戌为魁罡,是专指。《渊海子平》解释说:魁罡有四日,这四日是壬辰,庚辰、戊戌和庚戌。如果魁罡不仅在日柱上出现,而且在年、月、时上又多处逢到的,必然富贵双全。如再行身旺运,就会发福百端。但忌见财官,一见财官,福患即刻出现。同时又说,魁罡主人性情聪慧,文章振发,临事果断,但是性好喜杀。《三命通会》说:“辰为天罡,戌为河魁,乃阴阳绝灭之地,故名。”又说:“魁罡性严,有操持,而为人聪敏是也”。但不宜见财官,一见财官,祸患立至。如若带刑杀,为害更甚。如果是日柱一位魁罡独处,刑冲克制有两三处者,必是小人。见刑克多,穷必彻骨。运临财官生旺之处,需主防奇祸。魁罡的天干,有三个,即戊、庚、壬;地支为两个,即辰、戌。
“往来加临”者,往来,意指多次;加临,意指加在在四柱中。往来加临的意思就是说在四柱中几处见魁罡。如两柱、三柱,或者四柱都为魁罡者。魁罡喜聚众,以多见为佳。如在四柱中多见魁罡者,上格;运入旺乡者,上格。但魁罡性严,刚强好杀,所以,如入衰败死绝之乡,格则破矣,所谓“亢龙有悔”之意,过刚则易折。
“狱官屠讼”,有两种含义,其一是指灾祸之事,如坐牢、打官司,口舌等与法律、政纪有冲突的祸事。其二是指人事,也是是用现代的话说,在司法、公安等执法部门工作的人。如狱官、法官、警察、屠夫等。张氏注中概括为:“公吏、狱人、屠儿、官讼,不义之人”。这与张氏生活年代和社会环境有关,张氏把搞司法、公安、律师、屠宰的人说成是“不义”之人,显然是不妥当的。
徐子平在《玉照神应真经》的注中说:“四柱内见戊辰、戊戌,往来加临,生旺有气,内有官星,主为狱官也。若临无气,衰死内有刑克者,为屠讼之人也”。根据原注和徐注综合考虑,原文可解释为:魁罡在四柱中重复出现,主此人为军警、律师、狱官,或是级别较低的法官,或者是宰猪杀羊的屠户。
有古歌云:
壬辰庚戌与庚辰,戊戌魁罡四座神,
不见财官刑煞并,身行旺地贵无论。
又有云:
魁罡重叠是贵人,天元健旺喜临身,
财官一见生灾福,刑煞俱全定苦辛。
又有云:
魁罡四日最为先,叠叠相逢掌大权,
庚戌庚辰怕显官,戊戌壬辰畏见财。
命入魁罡多聪明,好杀之心断不偏,
倘有刑冲兼破害,一贫彻骨受笞鞭。
今人邵伟华先生在《四柱预测学》说:“庚戌、庚辰二日无官星,若魁罡重叠有情,主富贵于名,但见财官则不成局。岁运再见财旺之乡,祸不可测”。
又说:“柱带魁罡者,虽有领导才能,声宏气壮,且好权术,好胜心强,但婚姻终为不顺。此外,如不遵纪守法,难免牢狱之苦”。
从以上分析,显然不相统一。作者认为,原文不免有失偏颇,应综合整个格局,统筹考虑,才为妥贴。魁罡格见财官者亦有贵格,魁罡叠见者亦有贱命,“往来加临”者有狱官屠夫军警,也有身居高官者,所以尽管古歌今论多有论述,倒不如遵生克制化之一理,同时参酌魁罡之说。
另外,本书对十二月将,多处使用,这里特列大六壬中所使的十二月将作一简单介绍。十二月将,又称十二支神,实际上就是十二地支,只是将十二地支分别和十二天神一一对应,《大六壬》称为月将所属,它们是:
亥为登明。主祯祥征召阴私事。又主争讼狱囚和沉溺之事,还主取需丢失,不洁净。
有诗云:登明天柱廪楼台,贼盗伤人幼子哀。狱厕秽猪忧溺死,阴私管龠召征来。
戌为河魁。河魁神是古代的狱吏。主期诈、印绶。亦主旧事重新出现的迹象。又主虚耗,丢失钱物。
有诗云:天魁印绶吏都官,垒土高坟集众攒。德合奴婢兼长者,犬豺狼畜悉为欢。
酉为从魁。所主为阴私、解散、赏赐、奴婢和信息。
有诗云:从魁金玉小刀钱,奴婢私通迫水边。小麦九江并赏赐,鸡鸟解散不为嫌。
申为传送。所主事情有道路、疾病、信耗等。
有诗云:传送刀兵僧及医,冤仇道路税湖池。大麦守城丧碓磨,市贾却攻田猎师。
未为小吉。所主之事为:酒食、婚烟、祠祀等。有诗云:
小吉姨姑婚礼仪,羊酒祠祷祭神祗。白头争讼公婆母,井泉天耳墓风师。
午为胜光。所主有光怪、丝绵、又主文书和官府之事。
有诗云:胜光宫女信诚妃,善人通语惊恐遗。土宫田宅巫天目,使君亭长苍兵持。
巳为太乙。太乙是古代从事锻造的人。太乙所主为斗口角、忧惊怪异之事,又主飞来横祸及赏赐等事。
有诗云:太乙蝉鸣虫散解,宾姑骂詈弩丧车,赏赐灶炉管龠等,非横之灾吊客蛇。
辰为天罡。所主之事有斗讼、死丧、田宅、旧事。
有诗云:天罡本是鱼龙物,期诱网罗为恶人。战斗陂池二千石,右目虞官宰杀神。
卯为太冲。所主为驿马、船车等。
有诗云:太冲术士沙门类,行往舟车水陆因。林木江河雷电雨,兄弟私斗匿妇人。
寅为功曹。所主有木器、文书、婚烟、财帛、官吏等等。
有诗云:功曹道士兼书箱,杂色斑纹火炬红。从事信域继召吏,虎豹猫狸居木丛。
丑为大吉。所主有田宅、园圃以及争斗之事。又主财帛之类的喜事。
有诗云:大吉将军主荐贤,桥梁长者地祗冤。风伯雨师贵人召,车畜牛鳖宅与田。
子为神后。所主为阴私、暗昧不明,妇女之事。
有诗云:神后阴私彩女奸,亡遗盗贼鬼神言。土公悲泣浴盆事,燕鼠行人取类看。
十一、商贩公吏
寅申庚甲,商路吏人;
原注:寅为功曹,主曹史;申为传送,主道路。上又见庚甲者,商路或公吏人也。
又云:甲为青龙,庚为白虎。白虎主道路,青龙主文书财物。故上言耳。
假令庚寅人,甲申月时;或甲申人,甲申日;或子午卯酉诸命,但有庚甲寅申者,应上文也。
评注:原文“寅申庚甲,商路吏人”,包含有两层含义,前一句四字,意思是四柱中干支组成;而后一句,是从事职业。
而为什么四柱出现“寅申庚甲”,职业会是“商路吏人”呢?寅为功曹,公曹所主者文书、财帛、官吏等等。申为传送,所主者道路、市贾、信耗等。甲为青龙,所主文字、书契、官府。旺则主贵人迁官,死则主有死人财物,囚有囚人财物,休有故旧饮食。庚为白虎,主道路信息,兵戈动众,威权狱讼之事。旺主哭泣遭官事,相主上远使怨仇相争,休主有疾病。在《玉照神应真经》中徐子平作注说:“寅为功曹,主曹吏;申为传送,主道路。又见庚甲者,乃商途公吏也”。又曰:“甲为青龙,主文书,庚为白虎,主道路。庚申、甲申、寅时日是也”。又寅申互为马星,命中相逢,有冲奔之象;庚甲互为财官,甲人为吏,庚人为商,由于寅申相冲,财官互有所损,所以只能成为“商路吏人”。
按照以上分析,此段原文的意思是,如果四柱天干见庚甲,地支见寅申,命主应为商人或为政府的低级公职人员。
古人还说:“金刚木明,行商坐贾之人”。命中庚申日,四柱中有甲寅者,多由经商而成巨富。因局中身旺财旺,偏财当权之故。
《玉照定真经》的原注中,多处使用天干、地支所对应天神、天将来解释命理,推断命运。前文已将地支对应的天神作了简要的介绍。本文再将天干地支所对应的天将,以及天将在推命中所代表的意义予以介绍。
十二天将的概念是从六壬式推命中借用来的,又称贵人。通称为六壬十二将,十二天将以天乙贵人为主,前一为螣蛇,前二为朱雀,前三为六合,前四为勾陈,前五为青龙;后一为天后,后二为太阴,后三为玄武,后四为太常,后五为白虎,后六为天空。
天乙贵人,此即为八字命理中所说的天乙贵人。在四柱推中,是较为常用的神煞,凡能遇天乙贵人者,都可逢凶化吉,遇难呈祥。有降祥赐福,解厄扶危之喜。为百神之主,得位为福,失位为殃;为最吉之将,十二将之主,它在四柱推命中的推断方法是以四柱年干、日干起贵人,有古歌云:
甲戊兼牛羊,乙己鼠猴乡,
丙丁猪鸡位,壬癸兔蛇藏,
庚辛逢马虎,此是贵人方。
邵伟华先生在实践中总结出,“既以年干,又以日干起贵人,实践证明年干贵人大,日干贵人小。如果四柱年日干都有天乙贵人,那就是一个大贵人,一个小贵人。不管贵人大小,都能起到天乙贵的作用”。
丁为螣蛇,螣蛇居丁巳火位。
螣蛇为卑贱之神,旺相为贵,休囚为忧;主文书,或火光、血光,不实之虚誉,及公府信息,小财。螣蛇旺主县官斗讼;相则主遗亡财物,争斗诉讼;囚主囚系恐惧;休主疾病怪异;死主死丧惊恐。在人为病妇,萤惑小人;在物为五谷。有诗云:
前一螣蛇车骑尉,火神惊恐怪非安。
君子居官忧失位,小人争斗病灾缠。
旺相相生灾未发,死囚刑克祸连绵。
病者四肢头目痛,水木神来作崇冤。
丙为朱雀,朱雀居丙午火位。
朱雀为文书之神,主文章、信息、口舌、病讼财物损失,六畜灾伤。亦主刑戮,奸馋口舌;朱雀旺主县官口舌;相主钱财婚姻;死主死丧口舌;囚主囚禁;休主疾病,不利于心腹口窍。得地时,主文章、印信、敕命、王廷等事,失地时,则主火灾、财物损失、生病等事。有诗云:
前二朱雀号羽林,灾殃霹雳火星辰。
大人文卷忧察考,庶士妻财兢苦辛。
旺气扶持情解释,衰空克制事逡巡。
病伤心腹还发呕,瘥日宜看子午辰。
乙为六合,六合居乙卯木位。
六合为合和之神,主婚姻,喜庆,信息、求望、交易、胎产、媒妁、隐私、财物等。妇女得之,则为私门。六合旺主赏赐迁职;相主嫁娶财礼;死主争财或者为死丧之事;囚主婚姻和囚禁,以及阴私谋匿之事;休主疾病阴私事。得地为相合之神,主婚姻信息交易、胎产、财物等事。失地财为虚诈、阴私、暗昧之事。有诗云:
前三六合大夫位,和合婚姻吉兆扶。
君子升迁增傣禄,小人饮食更欢娱。
相生谋产多吉庆,受制奸窬用暗图。
问疾阴阳心腹痛,大人司命祭当苏。
戊为勾陈,勾陈居戊辰土位。
勾陈主迟滞勾连之事,兵戈、官讼、公事、印信、虎符、留连、皮草,或争田宅、土舍、财帛。勾陈旺,主贵人斗战;相主贵人争讼;死主争夺死人财物;囚主争论禁锢;休主争病人田宅。囚主讼而旺主争;故得之主争斗、词讼、兵祸、虎符、印信等事,在官者却主印绶,为吉。有诗云:
勾陈前四大将军,兵灾刑斗讼留连。
君子掩逃擒盗贼,小人争妇竞田园。
旺相相生犹合理,死囚刑克系迟延。
病者肿臃寒热苦,祟在丘陵及土垣。
甲为青龙,青龙居甲寅木位。
青龙主文字、财帛、舟车、林木、衣服、书契、官府、职务升迁、婚姻喜庆,媒妁僧道高人,宴会等等。青龙旺则主贵人迁官;文官见之,尤为恩宠。相则为婚姻喜庆;死则主有死人财物;囚有囚人财物;休有故旧饮食。得地时富贵尊荣,失地则财物喜庆之事。有诗云:
前五青龙丞相位,酒食钱财婚礼仪。
君子奏官迁远职,人小财物送乡耆。
旺相相生媒妁吉,死囚刑克是私通。
病者沉热心肠疾,祟关司命且堪医。
戊亦为天空,天空居戊戌土位。
天空为人间虚诈之神,奴婢妄诞;动无利济之心,静有妖氛之气。主奴婢、公吏、市井小人,财帛、言约及私人契约。天空旺主贵人欺诈;相主财物欺诈;死主欺诈死人之事;囚主刑狱欺诈;休主被人欺诈。有诗云:
后六天空司直官,奸谋诡诈事多端。
君子迁转防谗诳,俗辈孤单被哄瞒。
比助相扶奴婢喜,刑伤不睦是非搀。
疾关气胀疼胸胁,井灶为殃岂得安。
庚为白虎,白虎居庚申金位。
白虎为道路之神,主道路信息,兵戈动众;威权、财帛、犬马,金银宝物等。又为官灾、疾病、死亡。得之主损害骨肉,好色淫行,是操行不良之神。旺主哭泣遭官事;相主上远使怨仇相争;死主疾病死丧事;囚主血光沉沦,狱讼之事;休主有疾病。得地时,气势雄大而威猛;失地时。势力尽失而狼狈。有诗云:
后五白虎廷尉宰,孝服疾病狱囚萦。
君子失官流血恐,小人杀伤致身倾。
旺相相生惟损失,死囚刑克虑沉溟。
病者目头瘫疽苦,祟犯伤鬼祭乃宁。
己为太常,太常居己未土位。
太常主文章、印绶、公裳服饰、信息交关、酒食、宴乐、绢帛、田地、五谷等。太常旺主贵人财物、酒食、婚礼、喜事;相主祠祀,衣裳,婚事;死主溢赠财帛;武职占之,则为擢任;囚主县官召命;休主有病人衣服钱物。若披刑带煞,其事速成。得地时,衣食、财帛、田园丰隆。失地时,财物退藏。有诗云:
后四官为太常卿,田园财帛彩鲜明。
君子迁官荣爵贵,小人谋嫂酒逢迎。
旺相相生婚云庆,死囚刑克失财惊。
病者四肢头腹疾,祟缘新鬼可求亲。
癸为亥武,玄武居癸亥水位。
玄武为盗贼虚耗之神,休失人而旺失人;类神在人为盗贼、奸邪小人,在物为文章、女子之物。主聪明多智,文章技巧,求财得物,干竭贵人。又主盗贼。旺主贵人遗失财物事;相主系官失财事;死主盗贼死亡事;囚主盗贼系事;休主亡失病人财物之事。有诗云:
后三玄武后将军,盗贼奸邪狱讼陈。
君子奴逃车马失,常人家破门户淫。
相生健旺伤财富,互克衰绝丧系屯。
病者患隔兼胀满,祟殃河伯溺潭神。
辛为太阴,太阴居辛酉金位。
太阴主妇女,金银财帛、钱物、阴私、喜庆、婚姻。握肃杀之权,严而有威。旺主婚娶阴私事;相主财物蔽匿;死主阴私死丧;囚主阴私囚禁;休主巫医隐匿之事。旺相主有财帛之喜,凶衰则主奴婢、口舌、虚伪等凶事。得地,时公正无私,失地,则淫乱无耻;有诗云:
后二太阴内吏丞,阴私蔽匿事相仍。
君子罪名将出入,小人脏奸致忧惊。
乘旺相生婚礼验,逢衰刑克祀神征。
病者足疾腰伤损,有祟须祈灶有灵。
壬为天后,天后居壬子水位。
天后主宫廷阴私喜庆、妇女财物,婚姻胎产以及赏赐、赦免、庆贺、思泽等等。庶人得之,亦主亨嘉。天后旺,主嫁娶酒食;相主妇人阴私事;死主死丧财帛事;囚主奸邪系禁事;休主阴私疾病。得地主清廉洁白,高贵尊荣,失地则奸邪淫乱,不顾人伦。有诗云:
后一天后彩女嫔,惟须禁锢莫因循,
君子迁官会宾客,小人陈仪仪婚姻。
旺相维持妻妾产,休囚伤害暖私淫。
病成痢疾腰肢患,祟犯何官溺死神。
十二、他乡立业
子午逢之,他乡外立。
原注:子午为阴阳二路,上见庚甲者,主他乡外立也。为庚甲二干,至水火之真路而败也。
假令甲子人,逢庚戌甲午日时,外颇同。
评注:子午者,乃阴阳二极,包含两层含义。一、按一天昼夜分。日中午时为阳,夜半子时为阴。阳极阴生,阴极则阳生,所以夜半阳生,日中则阴生。二、按一年四季分。子月冬至,午月夏至。冬至一阳生,夏至一阴生。
为什么原注说子午为阴阳二路呢?以上,子午均为阴阳的分界线,所以又称子午为阴阳二路。
原注为什么又说“为庚、甲二干至水火之真路而败也”?
这里因为子属水,水的帝旺在子;午属火,火的帝旺在午,所以称子为水真路,午为火真路。
庚属金,金长生于巳,沐浴于午,沐浴为败地,所以庚败于午。
甲属木,木长生于亥,沐浴于子,所以甲木又败于子。
甲逢午,庚逢子,为伤官;子午又为桃花,若地支子午相逢,则伤官、桃花冲犯,所以张氏注中说:“为庚甲二干,至水火之真路而败也”。
在《玉照神应真经》中,徐子平作注说:“子午为阴阳二路,上见庚甲者是也。或甲子、庚午;庚子、甲午遇之,为别祖外居”。根据原注和徐子平注中的意思,原文可理解为:地支子午相逢,四柱天干又庚甲同见者,主在外乡创家立业。
十三、男女私情
癸乙壬加卯酉,男女多有私情。
原注:癸为玄武,乙为六合,壬为天后,卯酉为私门,忌之,男女多奸私也。
假令乙卯年,壬午月,癸亥日,乙卯时,此应耳。
评注:这句话的意思,很容易理解,上一句的意思是,四柱天干出现同时见癸、乙、壬,而地支又见卯酉者,不管是男命还是女命,都可以认为“多有私情”。《三命通会》载文说:壬者,纯阴之水,三光不照;癸者,阴水也,少阴之女;乙者,阴木也,其性太柔。卯酉为阴支,桃花沐浴之地。癸乙壬逢卯酉,自然多有阴匿多情之象。
对此条原文,徐子平也做了和原注大体相同内容的注解。他说:“癸为元武,乙为六合,壬为天后,卯酉为私门也。大凡人命,最忌见之,主男女多奸而且私也。卯酉子午,又为咸池互换之宫,又遇壬癸水,主性淫无度,必然矣”。根据原注和徐子平注的意思,原文可以解释为:四柱天干有癸乙壬,而地支又逢卯酉,命主不管是男是女,多主淫欲无度,而且一定有私情。或者主门户不正,家中常出男女奸私之事。
为什么呢?前面已介绍过天神和天将所主。癸为玄武,亦称元武,主偷窃之事;乙为天将六合,方合主男女私情,壬为天将天后,天后为淫女,而卯酉又为日出日落之门,水火沐浴之地,沐浴为败,为咸池互换之宫,桃花之地,所以四柱中若天干癸乙壬全见,同时地支卯酉亦全者,必主男女不正,多有私情,而且情欲多数没有节制。
十四、女人是非
乙辛丁巳亥酉,官事阴人常有。
原注:乙六合,主私事。辛太阴,主暗昧。丁主女人。巳亥赤口,主口舌。酉门户,故言官事阴人常有也。
假令丁卯人,乙巳月,辛酉日,己亥时,应尔。外颇同。
评注:此断原文,和上文结构相同,上句的意思是指四柱的组合,后句的意思是指如果四柱出现上面的组合,女人就会出现官事,这里亦可理解为官司,或者说会经常有与官方发生矛盾和冲突的事情。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乙者,《白虎通疏证》解释说:时为春,春之为言椿,椿,动也。辛者,《春秋繁露》解释说:秋为少阴,阴主刑,金主杀。丁者,《三命通会》解释说:藏阴之火,自昧不明。徐子平注中又解释说:“乙,六合,主私;辛,太阴,主暗;丁,玉女,主奸;巳亥,赤口,主口舌;酉,为门户,故言官事,阴人常有是非也”。阴人,古人指女人。所以,原文可解释为:四柱中天干透乙辛丁,地支逢巳亥酉,家中女人常起口舌是非,或因女人而惹出官事。如果是女命,则自己会经常有口舌是非,或与官方经常发生矛盾和冲突。
为避免读者对这类概念的混淆,这里再将一些有关知识作一些简单介绍。
玉女这一概念出自《奇门遁甲》,《奇门遁甲》十天所主说:
六甲贵人为天福;
六乙贵人为天蓬;
六丙为天威;
六丁为玉女;
六戊为天武;
六己为明堂;
六庚为天狱;
六辛为天庭;
六壬为天牢;
六癸为天藏。
 
  第四章吉凶远近  
  
方成竹白话评注《玉照定真经》摘要  第四章  吉凶远近
十五、上下吉凶
干神支墓,须详上下吉凶;
原注:干者天干也,支者十二支也,下者纳音也。辨三才入墓,详其上下言之。
凡干者,甲乙在未,丙丁到戌,庚辛到丑,戊己壬癸到辰,此者干墓也。凡有干墓,若无旺气者墓也,有旺气者库也。
假令甲寅人,十月乙未日己卯时,十月相又得乙禄在卯,复旺相,有未非墓也。
假令甲子人,五月丙申日乙未时,五月甲乙休,又日时全败,此者墓也。
支者,寅卯逢未,巳午到戌,申酉见丑,亥子、辰戌、丑未到辰。
纳音者,木未,火戌,金丑,水土辰。
又云:干防尊老,同身克防同类,妻妾下防阴小也。故自古今言辰戌丑未防害为五墓在焉,今以正上文而应尔。
假令甲子人,正月乙丑日时,先库后纳音,墓终有阴死亡之兆。
假令甲子人,四月乙未日时,墓在干,在尊长尔。
假令丙子水人,四月壬辰日时,支与音同墓。
上尊人,中阴人,妻妾,下阴小。外仿此。
评注:干神,指十天干;支,指十二地支;墓,即指坟墓,又指仓库,所以也称墓库。旺则为库,也就是仓库的意思,可以储存财物。如衰而无气,则为墓。所谓“上下”,在四柱中年为祖上;月为父母;日为夫妻、兄弟;时为子息。所谓尊卑的顺序是按年月日时以示尊卑。所以“上下”的意思,从原注中,可以理解为:天干为上,主长辈,尊长或上级;地支为中,主兄弟,妻妾,朋友及同辈之类;纳音为下,主儿女,奴仆等晚辈。
所谓“须详上下吉凶”,就是说要详细地审查分析年月日时干支的组合情况,如见干神逢墓库,就要考虑旺与衰,有气与无气。正如张氏在注中所说:“若无旺气者,墓也;有旺气者,库也”。显然,库吉而墓凶。
所以原文可解释为:根据四柱中天干、地支、墓库三者之间的关系,详加辨别三才入墓得气之旺衰,来推断命运的吉凶。
墓,为五行十二宫之一,《三命通会》说:“以万物成功而藏之库,如人之终而归墓也。归墓则又受气胞胎而生”。但五行入墓有几种情况:
一、天干五行入墓:甲乙木在未;丙丁火在戌;庚辛金在丑;戊己土、壬癸水在辰。
二、地支五行入墓:寅卯木在未;巳午火在戌;申酉金在丑;亥子水,辰戌丑未土在辰。
三、纳音五行入墓与正五行同论,木墓在未,火墓在戌,金墓在丑,水、土墓在辰。
墓与库虽然关系相同,但性质是有很大区别的。旺则称库,衰则为墓。如何判断衰旺呢?要从两个方面来考虑。
第一,是从五行在一年四季的旺、相、休、囚、死来判断。在一年春夏秋冬四个季节里,每个季节都有一个五行处于“旺”,一个五行处于“相”,一个五行处于“休”,一个五行处于“囚”,一个五行处于“死”。所谓旺,就是处于旺盛状态;相,则是处于仅次于旺的状态;休,是旺后处于退休无事的状态;囚,衰落有如被囚禁的状态;死,是全然无气的死亡状态。所以很自然地即可理解到:旺、相的五行为旺,其余休、囚、死的五行为衰。
现将五行在一年四季中的旺、相、休、囚、死列简表如下:
春    木旺  火相  水休  金囚  土死
夏    火旺  土相  木休  水囚  金死
秋    金旺  水相  土休  火囚  木死
冬    水旺  木相  金休  土囚  火死
四季  土旺  金相  火休  木囚  水死
为了便于掌握,再反过来,以五行为主,分别把它们在四季中的各种状态列表如下:
木  春旺  冬相  夏休  四季囚  秋死
火  夏旺  春相  四季休  秋囚  冬死
土  四季旺  夏相  秋休  冬囚  春死
金  秋旺  四季相  冬休  春囚  夏死
水  冬旺  秋相  春休  夏囚  四季死
第二,要从五行在四柱生克关系中确定旺衰:
比肩劫财同类为旺;
我生者食神、伤官为相;
生我者印绶为休;
克我者官杀为囚;
我克者财星为死。
然而,墓库落在何宫,不可草率地就与人的兴亡之兆相对应。水墓库于辰,逢鬼;金墓库于丑,逢印;火墓库于戌,逢食;木墓库于未,逢财。因此,财官印食,父妻兄子,年月日时,旺相休囚,刑冲克害,墓库吉凶,六者须要重新审视其组合与流通,方可定其吉凶。
根据以上分析,和原文所要说明的意思,可概括为:四柱地支中,有年干、日干的墓神,忧在尊长和本身;四柱地支中有年、日地支的墓神,其忧在妻妾,兄弟之同类;四柱地支中有年柱和日柱纳音墓神者,其忧在子孙或奴仆。
十六  应期远近
德合吉干,相逢视于远近。
原注:德合者,阳干德自干,阴干在于合也。甲德自干,乙德在庚,丙德自干,丁德在壬,戊德自干,己德在甲,庚德自干,辛德在丙,壬德自干,癸德在戊也。
相逢者,视其合也。若合在胎者,远合;合月者,初合;合日者,近合;合时者,晚合也。
假令乙未金人,七月庚申日时,七月金旺,又得庚申日,此发早近立耳。
假令甲子人,正月甲寅日时,以与同推也。
假令乙丑人,五月庚戌日时,五月乙庚败,又落空亡,自合凶耳。
凡阳干德在己禄,阴德在夫也。仿此。
评注:本条主要是阐述吉凶应期远近的。“德”是一种神煞,是福佑之神。但是“德”这种神煞,在其他四柱著作中没有提及。但根据记载,德有四种,有干德、支德、天德、月德。德宜生旺,不宜休囚。天德,就是我们已在前文中所说的天德贵人,而这里的德,是指干德。
而张氏注中又说:“凡阳干德在己禄,阴德在夫也”。根据张氏的这段注文,干德的判断方法是:阳干德取自干,阴干德取合干:
甲干德在甲,乙干德在庚;丙干德在丙,丁干德在壬,戊干德在戊;己干德在甲,庚干德在;辛干德在丙,壬干德在壬,癸干德在戊。此所谓“阳德自干,阴德在夫”。
这里还一个是“干德合”,与干德分别是两个既有相同的地方,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干德合则是阳干在妻,阴德自干。以此可知,甲的干德合在己,乙的干德合在乙;丙的干德合在辛,丁的干德合在丁;戊的干德合在癸,己的干德合在己;庚的干德合在乙,辛的干德合在辛;壬的干德合在丁,丁的干德合在丁。
这里可以看到,干德与干德合之说,还有一种格局的意味,不能单纯地视为是一种神煞,在判断时要把干德与干德合结合起来,同意进行分析,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这与天德、月德不同。
阴干乙丁己辛癸,干德分别是庚壬甲丙戊,阴干逢官又见合,而阳干则无,所以,阴干的优势在官贵,所谓“阴德在夫”。另一方面,阳干甲丙戊庚壬,干德合分别为己辛癸乙丁,阳干逢财又见合,而阴干则无,所以阳干优势在财,所谓阳干德在财富。财,即为妻。
那么吉凶远近又如何推断呢?原注作者认为,年柱为本命,为命主,所以年柱天干的德神入四柱为吉兆,年柱天干和胎元、月柱、日柱、时柱天干相合,来确定吉凶应期的远近。原注认为:“相逢者,视其合也。若合在胎者,远合;合月者,初合;合日者,近合;合时者,晚合也。”意思是:年柱天干与胎元干干相合,为远合;年柱天干与月柱天干相合,为初合;年柱天干与日柱天干相合为近合;年柱天干与时干天干相合,为晚合。其中远、初、近、晚、即为应期。徐子平作注说:“取于四柱,年时合为远,年月合为近”。此意和原注相似。
另外还有一说,取干德与干德合,取地支而不取天干,附录与下,仅供参考。干德取法的口决是:
甲己德寅乙庚申,
丙辛戊癸在巳轮,
丁壬亥位取为德,
课若逢之万象新。
干德的判断原则是:阳干的干德在本气地支,阴干的干德在合位的本气地支。具体的分配录如下表:
甲为阳干,干德在本气地支寅;
己为阴干,己与甲合,所以己的干德是合干甲的本气地支寅;
庚为阳干,干德在本气地支巳;
乙为阴干,乙与庚合,所以乙的干德在合干庚的本气地支申;
丙为阳干,干德在本气地支巳;
辛为阴干,辛与丙合,所以辛的干德在合干丙的本气地支巳;
壬为阳干,干德在本气地支亥;
丁为阴干,丁与壬合,所以丁的干德在合干壬的本气地在亥;
戊为阳干,干德在戊土长生地支巳;
癸为阴干,癸与戊合,所以癸的干德和合干戊在同一地支巳上。
十七  官事休咎
甲寅辛丑,定因官事刑凶;
原注:甲为功曹,主功吏曹官,辛到丑,在甲之官墓也。下有辛丑,丑土伤甲寅水,故有因官而刑咎之象耳。
假令甲寅年水,辛丑日时,但有二干下克上者,是也。
评注:此段阐述命主如若遭官祸的四柱构成。原文说:遭官祸的四柱,基本构成必须是年柱是甲寅,日柱是辛丑。原注解说:“这是因为甲为功曹,主功吏曹官。”而且辛为甲之官,丑为辛之墓。原注同时还说:“但有二干下克上者也”。这里有两种理解。其一、日为下,年为上,日柱纳音克年柱纳音,如甲寅年,辛丑日,甲寅纳音为大溪水,辛丑纳音为壁上土,土克水,下克上,二柱相克为逆,故主有祸。其二,就是除甲寅年,辛丑日外,另有月柱、时柱,地支克天干,亦为下克上,如庚午月,壬辰时,而徐子平注中又说:“若运到辛丑,乃官墓也,内有庚金伤甲木,主因官事刑凶。”所以原文可以解释为:如四柱中,甲寅年遇辛丑日,再遇有辛丑运,定会因官事而犯罪,有凶险不测之灾。
以上分析,是从以年命为主,纳音五行生克论命的。如果从正五行来分析的话,也可以作出相同的解释。甲寅逢辛丑,甲木以辛金为正官,以丑中己土为正财,所谓逢官看财。而今财星被寅中甲木所克,官星生地被破,虚浮无力,不吉之兆。若辛丑逢甲寅,辛以甲为财,丑为辛之印,而辛印被寅中甲木所克,不能生辛,辛金贪财坏印,无力任财,亦为不吉之兆。
十八  路逢盗贼
癸未庚申,必为盗贼亡殁。
原注:癸者玄武,到未为捉足。庚白虎,到申临亭。白虎主道路,道路见玄武,故主盗贼而死亡,或道路而退败之兆。
假令庚申日癸未时应耳,但有此二干音者应也。
评注:原注说:“假令庚申日、癸未时应耳。但有此二干音者应也”。徐子平在《玉照神应真经》中解释说:“癸为元武,未为折足,庚申乃白虎,主道路,则主被盗贼伤害而亡,或主道路退败之兆”。根据原注所注释的意思推断,此处原文很好理解,意思就是说,四柱中有两柱为癸未、庚申者,或癸未日、庚申时;或庚申日癸时,而且庚申、癸未在四柱全见者,命主会在路途中被盗贼残害而破财身亡。
十九  生向途中
火逢盛土,见庚而生向途中;
原注:火有土多,则化而为土。庚者白虎,白虎主道路,若有庚午、庚子、庚辰者,定在道路生也。
假令戊子纳音火人,丁巳月土,庚午日,庚辰时,应耳。
评注:“火逢盛土”,即四柱中有火,再逢旺土。土盛则火熄,土盛则埋金,病在土盛。《渊海子平》说:“金赖土生,土多金埋”;“火能生土,土多火晦”。土盛埋金,金蔽土中,则能灭子;土蔽火光,火被土晦,反能辱母。《李虚中命书》云:“火得土多,则立用沉密,利害敢为,言清行浊,执不变通”;“金得土多,则失中有成,口俭心慈,作为暗昧,多处嫌疑”。
“见庚”,就是在命局中见“火逢土盛”,同时又见庚者。土盛则金埋,土燥则金脆,庚为白虎,主道路,金既不锐,又不清,不能显其用,则有阻滞之象。火为土之母,子旺反能辱母,又主母难。徐子平在注中则说:“火若逢盛旺之土,而见庚午、庚子、庚辰、定在道路也,谓白虎主道路矣”。诀曰:以日主丙丁,支逢土旺,四柱庚辛重见,主其人多出途路之中,营生一世少居家庭断之”。对原注和徐子平注综合分析,徐注较为符合实际。
以此推论,年柱纳音为火,四柱土旺,柱中再有庚午、庚子、庚辰者,则命主会降生在路途之中,或本人一生奔波。
但按照徐子平注文得理解。原文可解释为:日主为丙丁之为火,又逢旺土,如果局中再见庚午、庚子、庚辰者,主该命主降生时不在家中,会出生在行路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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