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混沌世界,不配有和平饭店;这蝼蚁众生,不配有盖世英雄。 01 如果让我推荐周润发的一部电影,那么不是《秋天的童话》、不是《英雄本色》,而是《和平饭店》。 拍完了这部戏,他毅然离开香港,一骑绝尘,奔赴好莱坞。 和平饭店,是江湖最后的乌托邦,也是香港英雄片的落寞背影。 讽刺的是,《和平饭店》的故事,恰恰是由一次又一次的屠杀组成的。 杀人王发现妻子与兄弟偷情,一怒之下杀光了自己200多个马贼兄弟。而后画地为界,插刀为记,建立了和平饭店,并立下规矩: 不论做了任何事,不论得罪了谁,只要你跑得进这个门,任何江湖帮派都不得继续追杀。 但走出门的人,他不保平安;他自己,也绝不介入江湖恩怨。 满手鲜血的杀人王,却想在江湖建立一个和平的乌托邦: 这里,只要你放下屠刀,就能立地成佛;就算你走投无路,仍能找到方寸庇护。 十年,无数人在这里获得了新生,直到一个女人来了。 小曼和他曾经爱的女人一样,抽烟、喝酒、乱赌,撒谎成性,什么事都乱来。 但只要穿上旗袍,站在那儿唱歌,就美得风骚入骨、惊天动地。 整部电影最美好的时候,就是在小曼的歌声里,和平饭店的众人赛马、喝酒、唱歌、跳舞,充满了对生活的热忱和爱。 可惜好景不长,敌人来袭,为了保住小曼的命,杀人王背弃规矩,送走了她。谁知,小曼是十年前的仇家派来的诱饵,诱他破戒。 在凡人眼中,英雄是不能有污点的。你的伟大理所应当,你的瑕疵不可原谅。于是,曾经的救世主被他们踩在脚下。 “你救一个女人,就要我们所有人都送死?” “你要死自己死,不要害死我们!“ 面对仇家”不走出和平饭店,就让你们和他一起死“的威胁,这群亡命天涯被他收留的人,走投无路被他庇护的人,全都选择背叛和离开。 只有小曼,那个别人嘴里的骗子、妓^女,那个被杀人王拯救的女人回来了,与他同生共死。 而其他人,则抱着头蹲在地上,眼睁睁地看着杀人王杀尽仇敌,伤重而亡。 02 对于一个英雄而言,最大的悲剧是什么呢? 不是马革裹尸,那几乎是每个英雄必然的结局;不是受尽折磨,因为每道伤疤都是英雄的勋章。 最大的悲剧是:你拼尽全力打倒的恶龙,总会死而复生;你付出生命守护的人们,不过是一群自私自利的蝼蚁。 你头戴皇冠,他们便匍匐下跪;你手持利刃,他们就俯首称臣。 “一个人杀了一个人,他是杀人犯,是坏人。当他杀了成千上万人后,他是大英雄,是好人。” 你“行”时,他们封你为无私的神灵、伟大的英雄,他们不介意用过誉之词锦上添花、烈火烹油。 然而你不能失败,不能有污点,不能有私心,不能突破他们的“完美想象”。 不然,那些将你捧上高峰的人,立即开始侮辱你背弃你,比敌人更甚。 03 《和平饭店》的内核,是真正现实主义的悲剧。 英雄的人血馒头,只会有更多的人来抢夺。 庙堂江湖,传说现实,这样的故事,一直在上演。 《权力的游戏》里,雪诺为了抵抗异鬼而大胆与野人联手,结果却被同伴设伏杀害。 《让子弹飞》里,在看客得意的起哄里,六爷划开肚子,而他们根本不在乎谁的清白。 一直赢球的人失利了,球迷把带血的刀片寄到家里去;因伤退赛的运动员,他们说“为了国家腿断也该跑“; 靠自己唱歌出名的农民,即便修路送钱也满足不了大开口的乡亲;事业成功的企业家,被道德绑架、逼迫捐款。 我并不相信杀人王死于小曼的诱惑或者敌人的诡计。 是凡人之恶,将英雄推上绝路。 电影的最后,小曼冰冷的目光扫过这群背叛杀人王的人们,而后她带着心爱男人的尸体,头也不回地离开这里。 没有了杀人王,就没有了“和平饭店”。 那些大难临头出卖饭店的人,都被仇家追杀、不得善终。 人心本就尔虞我诈,世界就是弱肉强食,怎么能容忍英雄拯救苍生? 和平饭店,开始于一个杀人恶魔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终结于人心如刀、众生皆兽。 哪里是人间不值得,是人心不值得。 这混沌世界,不配有和平饭店;这蝼蚁众生,不配有盖世英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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