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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放开医师多点执业,执业地区再不是问题!

 茂林之家 2018-03-23

执业医师的多点执业一直是大家心头的重要大事,从2009年起,国家原卫生部就引发了《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在部分地区先行试点;2011年原卫生部有法术通知,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试点范围;而从2017年04月01日开始,国家卫计委发布的《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医师多点职业制度正式放开,这就意味着,执业医师只要选择一个执业地点作为主要执业地点,通过申请就可以在省内其他地区进行多点执业。

相信对医师朋友们和准医师朋友们来说,这是一件绝对的喜事,以后自己可以在省内的其他地区执业,再也不用为工作地区所困扰啦!接下来,由中域医考来为大家解读一下具体的内容:

所谓医师多点执业,就是指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行为。事实上,推动医师多点执业制度落地实施,正是对2009年4月6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有关要求的贯彻落实,其积极影响和意义堪称重大。

一直以来,包括决策部门在内的医药卫生领域,均对医师多点执业有着相对一致的共识:对医师多点执业本身而言,其兼具优化医师资源配置和提高诊疗效率的功能属性符合医改大计方针。尤其是自2009年新一轮医改以来,广东、海南、云南、四川、北京、江苏等地都曾展开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并在全国形成多点执业遍地开花之势。

实际上,医师多点执业并非新鲜事物。公立医院医师兼职民营医院、院外行医、外出会诊、对口支援社区、农村等形式的医师诊疗行为本应都属于医师多点执业范畴。此类诊疗行为发生的频率之大,也客观反映了多点执业需求的日益增长。行业内也长期存在着医师外出 “走穴”“开飞刀”这一公开的“秘密”。

事实上,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正是因为民众就医需求巨大。尽管这一现象以往尚未突破体制约束,但其背后的积极影响却不可不表,比如有利于均衡优质医疗资源,缓解“看病难”、提升医生收入、促进基层医疗水平提升对接基层医疗需求等。更为重要的是,实施医师多点执业,势必需要对既有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加以改善,以便为多点执业制度的落地扫清体制障碍,这一点,也正是医改步入深水区不得不逾越的改革“鸿沟”。

当然,必须提醒的是,既然涉及对人事制度的改革,加之考虑医生这一特殊职业群体的属性,改革需要按部就班、稳步推进,兼顾医师多点执业的规范行医与监督考核。这一点,在此次《办法》中就得到了充分体现。《办法》将医师执业地点由过去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修改为“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县级行政区划”。具体而言,执业医师的注册地点为省级行政区划,执业助理医师的注册地点为县级行政区划,实现“一次注册、区域有效”。签署协议之后,确定一家主要执业机构进行注册,其他执业机构进行备案,(执业医师)执业机构数量不受限制,只要精力充足,就可以在执业范围的多家单位进行执业,唯一需要办理的手续就是需要向当地的卫计委申请备案。

作为便利化注册管理的手段,《办法》要求,今后,将实行医师电子注册管理,医师办理注册、变更、注销等事项都可以更加简单高效地进行,从通过医疗机构向当地卫计委申请改为执业向医疗机构所属卫计委申请,比起之前的方式可以缩短办理时间,优化注册流程,有效提高行政审批办理效率,对于个人、对于办理机构都是非常高效的。《办法》中删除了以往变更执业注册申请时需到原注册部门变更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的规定,实现执业编码唯一制,优化医师注册管理。

选择一家主要执业机构注册,其余执业地点实施备案,已然是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多点执业的门槛,减少了审批的限制和掣肘,无疑将极大地提升医师多点执业的积极性。而采取电子注册管理,实施执业编码的唯一制,则会让医师执业地点与相关信息更加透明化,有助于未来对多点执业医师的监管。

必须承认,监管是医师多点执业施行的前提条件,毕竟医疗卫生服务不同于一般的居民生活服务,自身必须涉及全过程监管问题。为此,《办法》增加了对医师参与有组织作弊不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规定;并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医师定期考核结果,规定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未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予以注销注册。此举主要是为了减少一些能力不足、不适宜进行执业的医师,切实提高执业医师能力和素质。

诚然,一项新政策的出台实施必须符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整体目标,从这一点看,医师多点执业制度的落地对于医改大计的向前推进意义重大,其改革目的正是提高诊疗效率和诊疗品质、降低诊疗服务成本、增加诊疗服务的可获得性和公平性。这与医改深入推进的初衷与最终目的亦如出一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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