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浙江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持续改善,但村庄整治过程中仍存在工作推进不均衡、资金筹措困难、环境设施建设仍然不足,长效管理机制还不完善等问题。要以美丽乡村、宜居村庄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村庄环境整治,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以污水处理设施为重点的环境设施建设,开展农村环境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完善人居环境的长效管理和考核监督机制,积极推选垃圾分类处理,提高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使有江南山水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遍布浙江大地。
浙江以“千村示范万村整治”为起点,以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持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面了解浙江农村人居环境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最近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对6个县(市区)90个行政村、910户农村居民家庭进行了人居环境状况的问卷调查,在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和农村人居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影响农村环境的垃圾和水环境进行深入调研,重点反映当前农村人居环境现状和环境整治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随着农村环境整治不断推进,各项整治工作不断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总体得到改善,特别环境卫生和水环境明显改善。 (一)农村环境整治举措有力,成效显著。 经过多年农村环境整治,人居环境不断改善,据对910户农村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44.5%的村民表示环境越来越好,46.3%的村民认为环境有所好转,仅有9.2%的村民认为环境变化不大。对本村人居环境表示满意的村民占69.9%,不满意仅占5.6%,24.5%的村民表示一般。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村民的较高评价,得益于各级政府对农村环境治理采用一系列持续有效的治理措施,主要做法是: 1.以规划为先导引领环境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个系统工程,村庄布局、道路、绿化、污水管网、公共设施等环境元素都需要统筹考虑,规划非常重要。浙江农村环境整治非常重视规划的引领作用,在抽样调查的90个行政村中,63.2%的村编制了村庄总体规划;近两年重点实施的污水治理更加注重规划,68.9%的村编制了污水管网建设专项规划,特别是在调查的余杭区和上虞区,80%以上的村编制了污水管网建设专项规划;有43.4%的村编制了村庄道路专项规划,39.6%的村编制了环境保护和环卫设施规划,而没有编制任何规划的村仅占8.5%。通过编制立足当前兼顾中长期的规划,确定整治重点,分步实施,提高了整治效果。 2.全面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工程。村庄整治从道路硬化、改水改厕、垃圾清运等突出问题入手,再到绿化美化、河道治理、污水处理不断深化。调查的90个行政村中,85个村已实施道路硬化,占94.4%,90%的村建立了垃圾清扫和运输制度,88.9%的村实施通自来水工程,86.7%的村架设了路灯,81.1%的村进行了河道整治,73.3%的村修建了村内公共厕所。修建村民活动场所、进行道路和公园绿化的村也有66.7%,另有65.6%的村已埋设污水管网(见表1)。通过一系列环境整治工程,根本上改变了农村人居环境。
3.财政资金是环境整治投入的主渠道。环境整治的重点和难点是资金筹措,浙江建立了以各级财政资金为主的投入机制。据对90个村的调查,近五年,用于环境整治工程的投入资金平均每村达到589万元,其中各级政府的补助和奖励占56%,村集体资金占33.4%,企业赞助资金占3.4%,农户集资占2.9%,其他渠道占3.1%。财政资金不仅以项目建设补助和奖励的形式支持,还对环境长效管理给予奖励,如村垃圾清扫和运输的经费平均51.9%由政府补助。 4.初步建立了环境设施的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在注重设施建设的同时,设施日常维护和管理同样重要,各县(市区)重视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设,明确责任,建立队伍、落实经费,保证了环卫设施功能的正常发挥。有97.8%的村有保洁人员定期清扫,有91.1%的村建立了垃圾专人定期向外清运制度,65.6%的村进行绿化定期修理和补种,有61.1%的村进行道路定期维护修补,有31.1%的村进行污水管网定期疏浚和维护,有26.7%的村污水处理站有专人管理(见表2)。
(二)综合治理水污染,水质状况总体好转。 水环境是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针对农村水污染问题日益严峻的问题,各级政府大力治理农村水污染,各项治污措施逐步落实,池塘、河道的水质有所好转。 1.水质状况总体较好。村民对池塘、河流的水质总体评价较好,在调查的90个行政村中,认为水质很干净和比较干净的村庄占一半以上,认为水质污染严重的村仅为5个;在被访的910户中,58.1%的农户表示对本村的河道、池塘水质表示满意,不满意的仅占14.6%。六个调查县(市区)中,桐乡市和安吉县水环境评价较高,表示满意的户分别占90.1%和76.0%;而永嘉县和温岭市的水环境不满意的农户稍多,分别占28.0%和25.3%。 2.生活污水是水污染的主要原因。生活污染是农村水质污染的重要原因。首先是生活污水排放,56%的农户认为河道池塘水质污染的主要原因是生活污水排放;其次是生活垃圾污染,有27.8%的农户认为生活垃圾乱倒造成水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也是水污染的重要原因,26.4%的农户认为畜禽污染影响水质,20.3%的农户认为农药和化肥污染影响水质;工业污染相对少一些,仅有17.5%的农户认为工业废水排放污染水质,当然,对于工业比较发达的一些县(市区),工业污染问题也比较突出;另外有18.7%的村民认为没有进行河道清淤影响了水质(见表3)。
3.以污水管网建设为重点,加大污水治理。水污染是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近年来,浙江美丽乡村建设把污水治理放在重要地位,以规划为先导,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站的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有51.9%的村埋设了污水管网,45.5%的村建有集中式的污水处理站。在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的村中,83%建立了管网、处理站的专人定期维护制度。在90个调查村中,22.2%的村多数农户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接入镇级或村的污水处理设施;35.6%的村已建成污水主管网,部分农户污水已接入管网;13.3%的村已开始建设污水主管网,农户污水还未接入;16.7%的村已经立项,准备建设污水管网;没有建设任何污水处施管网也没有建设计划的村仅占12.2%。已有63.5%的农户生活污水通过村建的污水管道向外排放的(见图1)。
4.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农村水污染。在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同时,各村根据自身水环境状况,结合实际、多管齐下,采取多种措施综合治理水污染。在90个调查村中,70%的村进行了河道清淤,52.2%的村关停了畜禽养殖场,38.9%的村关停了污染企业或督促污染企业建立环保设施,还有部分村实行了禁用除草剂、农药化肥等措施(见表4)。
(三)卫生保洁制度基本建立,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各级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非常重视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环卫设施不断完善,卫生保洁制度初步建立,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村民的充分肯定, 90.8%的村民认为目前农村的环境卫生状况不断改善, 73.2%的农户对本村环境卫生状况表示满意,基本建立了“户集、村收、镇运输”的垃圾搜集和处理模式。 1.垃圾投放设施多样化,农户投放便利。过去农村垃圾投放设施数量少、种类单一、敞开式、简易型,现在极大多数村建立了功能齐全、种类多样的垃圾投放设施,既有容量大的全封闭的垃圾房,也有设置在农房周边大小不等、型号不同的塑料垃圾桶,有些村还设有分类垃圾桶。垃圾箱(桶)数量多,投放便利,据90个调查村的数据,每户有一个公共垃圾箱(桶)的户占37.1%;几户共用一个垃圾箱(桶)的户占40.4%;十多户共用一个垃圾箱(桶)的户占18.0%,在调查的90个村中,仅有一个村还没有公共的垃圾投放设施。村户可以方便的在家门口投放垃圾,91.8%的农户离垃圾箱(桶)在百米之内;只有1.6%的农户离公共垃圾箱相对较远,在500米以上(见图2)。
2.建立保洁员队伍,落实保洁经费。提高农村环境卫生,重在建立保洁员队伍和制定长效管理制度,据对90个村的调查, 97.8%的村建立了保洁人员和保洁制度,其中61.1%的村保洁人数在5人以上,16.7%的村有3至4名清洁工,21.1%的村有1至2名清洁人员。建立了以财政补助和村集体自筹的长效保洁经费保障制度,村垃圾清扫和清运人员的经费来源中,按调查村平均计算,来自财政补助的占51.9 %,来自村集体经济的经费占45.0%,村民缴纳的卫生费占2.3 %,其他占0.8 %。 3.垃圾定期清扫和外运制度基本建立。在调查的90个村中,有22.2%的村保洁人员每天清扫多次,67.8%的村每天清扫一次,即90%的村实现每天清扫保洁;只有个别村实行两三天清扫一次和每周清扫一至二次,不定期清扫或没有清洁人员的村不到4%。垃圾定期清运制度基本建立,有7.8%的实行每天运2次,71.1%的村做到每天清运,有15.6%的村也能做到两三天清运一次,无法做到及时清运的村占5.5%(见表5)。
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需关注的问题 农村人居环境状况显著改善的同时,也要看到整治中的薄弱环节,与农村居民对美好环境的新期待仍有差距,环境治理任务依然艰巨。 (一)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不均衡。 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的同时,工作不均衡问题明显。主要表现在: 1.县市区间整治工作力度有差异。一是整治资金投入力度差异大,就调查的6个县(市区)而言,调查村近五年来的资金投入,安吉县、桐乡市和余杭区资金投入较多,村均投入分别达到1169万元、844万元和728万元;上虞区的村均投入资金为411万元;永嘉县和温岭市较少,村均投入为201万元和181万元。二是整治进度差异大,余杭区、桐乡市、安吉县和上虞区整治工作力度相对较大,而永嘉县和温岭市整治工作还没有全覆盖,分别有20%和13.3%的村没有实施道路硬化,其他调查县(市区)均已100%硬化;永嘉县和温岭市实施河道整治的村不到一半,而其他调查县(市区)则均在90%以上。三是财政补助的力度有差异,据了解,永嘉县对农村污水管网建设的资金补贴比例为50%左右,而桐乡市、温岭市、上虞区的补贴比例达到了90%。 2.村与村之间整治工作不平衡。精品示范村实施的整治项目明显多于普通村,精品示范村全部进行了道路硬化,普通村仍有11%的村未进行道路硬化;94.5%的精品示范村实现垃圾定期清扫和运输,普通村为87%;特别是污水管网建设差异更加明显,有94.7%的精品示范村埋设了污水管网,而普通村仅有47.8%。 3.整治项目推进不平衡。实施道路硬化、垃圾清扫和运输的项目最为普遍,实施面超过了90.0%;实施通自来水、设路灯、河道整治工程的村也在80%以上;而建设污水管网、实施绿化工程的推进程度相对慢些,分别只有65.6%和66.7%的村得到实施。 (二)资金筹措困难制约环境整治工作。 随着整治工作的深入,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加,而集体经济薄弱、政府资金投入不足和到位不及时的问题同时存在,资金缺口问题日益突出。集体经济薄弱制约环境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据调查,44%的村2014年度集体经济收入不到50万元;83.3%的村干部反映村集体资金太少。政府资金投入方面,有55.6%的村干部反映投入不足;也有10%的村认为,政府资金的到位不及时同样影响整治工作进度。尤其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量大、资金需求多,还需要资金保障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在对“本村污水处理管网及设施建设中存在哪些问题”的调查中,有48.9%的村表示管网建设资金筹措困难,是改善农村水环境的主要症结所在。 (三)长效管理机制不完善。 随着环境设施建设的不断推进,运行维护和管理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在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和保洁工作的监管方面,存在不少问题,有些村污水主管网建成后没有及时建设入户管网,一些村的污水处理站运行成本高、技术要求高、缺少专业技术人员,有些污水处理站由于没有建立维护管理制度,造成污水处理设施没有正常运转,形同虚设。污水处理站的排放水缺乏监督,基本没有建立定期水质监测制度。在环境卫生的保洁管理上,环卫工作缺少监督和检查机制,垃圾清扫和清运不够及时,有27.5%的农户反映垃圾清运次数太少,有22.2%的农户反映垃圾清运不及时;在村调查问卷中,有28.9%的村干部认为垃圾的清扫次数不够,有21.1%的村反映垃圾清运不及时。 (四)道路不畅和乱堆杂物成为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 随着农民生活条件的提高,小汽车拥有量不断增加,而农村道路由于缺乏总体规划,路网建设不完善,外加一些村民私自占用公共道路,入户道路没有全面硬化,车辆通行困难成为村民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据910农户的问卷调查,本村人居环境存在的问题,认同度最高的是“村内道路狭窄、通车不方便”,占52.3%。其次是部分农民的杂物堆放问题,认同率为33.8%,一些农户习惯将一些建筑材料、生产生活器具就近杂乱堆放,农村环境显得“乱”“杂”。另外,入户道路没有全面硬化、庭园绿化不重视和水质污染也是当前村庄人居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见图3)。
(五)农村居民的公共环境意识不强。 村民是农村环境的主体,既是环境改善的受益者,更应是农村治理的实施者。农村居民的公共环境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一是乱扔垃圾的坏习惯依然存在。一些农村居民只图自己方便,随地乱扔垃圾,调查显示,有26.7%的村干部反映村民有乱扔垃圾现象,尤其是外来人口集中的城乡结合部,垃圾乱扔现象更为严重。二是畜禽散养污染环境卫生。一些村民仍习惯散养鸡鸭,尤其是养狗越来越多,严重影响村内环境卫生。三是一些村民对整治工程不配合。一些村民认为,环境整治应由政府主导,主动参与少;当路面硬化、管网埋设等整治工程需要村民配合时,部分村民会仅考虑自身利益,阻止工程施工,在对90个村的调查时,有15.6%的村干部反映,村庄整治工作,村民不支持、不配合现象有增长趋势。 三、加大环境治理力度,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要在人居环境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保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干劲不松,咬定青山不放松,继续深化农村环境治理,不断提升全省农村人居环境。 (一)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资金投入。 随着环境整治的深入,资金需求量增大,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资金投入大,环境设施的长效维护资金需求增加。应继续以政府主导、集体补充、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保证整治工作的资金需求。在当前经济增长压力加大,财政增加困难的情况,继续确保政府资金投入力度非常重要,可通过建立融资平台、设立专项基金、申请世界银行项目等多渠道筹集资金。省级财政要重点向财政实力相对弱的县倾斜。整合新农村建设、农户改造、乡村旅游、公路村村通等涉农资金,统筹安排、形成合力。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调动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积极性;建立引导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科学合理运用财政补助资金,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 的监督,创新补助方式,提高资金的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定期组织项目评估和验收,及时拨付补助和奖励资金。 (二)加快人居环境设施建设。 加快环境设施建设,注重规划、突出重点、保证质量。一是要以规划为引领,对农房改造、公共设施、道路、污水管网、绿化、河道整治、电力和通信线路建设,统一规划设计、综合考虑安排。规划要有超前性,村内道路设计应充分考虑农户车辆进出的需要;污水管网工程设计时,要实行雨污分流,管径要满足未来发展的需求;主干道建设时,同步建设地下管廊,满足排污排水和线路“上改下”的需求。二是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编制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基础上,有计划分步骤加以推进,在建设主管网的同时,同步建设入户纳污管,避免陷入有管无水的困境。选择处理效果好、运行成本低、维护方便的污水处理系统,有条件的村尽可能将管线接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严格验收标准,实行工程质量与资金补助挂钩政策。对暂时无法纳入网管的农户,大力推广新型三格式污水处理池,实行雨污分离改造,并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三是实施环境绿化工程。推进村庄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实施河道整治和河岸绿化工程,修建健身休闲绿道,美化水域环境。 (三)整治农村环境突出问题。 据对910户农村居民的问卷调查,当问及“本村人居环境存在的问题”时,认同度最高的问题是村内道路狭窄,通车不方便,占52.3%,其次是房前屋后乱堆杂物(33.8%),入户道路没有全面硬化(24.5%),水质污染、垃圾乱扔、不重视庭园绿化(21%)等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整治。一是深化村内道路建设,结合“三改一拆”,对违章搭建和侵占公共道路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拓宽村内道路,逐步解决道路狭窄问题。在主次干道硬化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入户道路的硬化,实现每个农户硬路到家。二是集中清理乱堆乱放现象,房前屋后乱堆放杂物影响村容村貌,村民反映强烈,村委会要主动作为,要加大宣传提高村民环境意识,定期组织人员规范乱堆杂物行为,对占用公共道路堆放的杂物,统一组织清理。鼓励村民开展庭园绿化和美化,在树种选择、苗木供应、管理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组织评选最美庭园,激发村民美化环境的动力。三是继续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养殖总量,严格控制畜禽养殖区域,严禁在河道200米内进行规模化养殖。四是加强企业污水排放监管,建立污染排污口警示标志,严肃查处超标排放企业。 (四)完善人居环境设施的长效管理机制。 随着农村环境治理的推进,环境设施的管理维护、环境维护的制度安排显得日益重要,重点建立四个长效管理机制。一是污水管网和道路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制度,避免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建立固定的维修资金筹措渠道,及时组织人员维修损坏的管网和路面。二是污水处理站的管理和监督制度,确定有相应专业技能的人员负责日常管理,环保部门要定期巡查各村的污水处理站,对排放废水的进行定期监测,确保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和处理效果。三是卫生长效保洁制度,根据村域面积配备相应数量的保洁人员,明确保洁人员的职责、考核和奖惩办法;建立垃圾清运监督制度,对未按时清运的行为采用相应的处罚措施。四是人居环境监督考核制度,对环境设施的建设、工程质量、日常管理和维护、资金筹措等改善人居环境的举措,建立全面的考核评价监督制度,考核结果与长效管理资金拨付挂钩,以考核为抓手推动环境改善。 (五)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处理,实现垃圾资源化。 不做任何处理的垃圾集中填埋,既加大了处理成本,也是资源的浪费。据对本村垃圾处理中存在问题的调查,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是没有进行垃圾分类(认同率为46.2%),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对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减少环境污染有重要意义。一是实行分类投放,垃圾分类不宜过细,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三类,并分类设置垃圾桶。二是分类回收运输,可回收利用的废品垃圾,根据品种和数量按市场价格收购,厨余垃圾每天定时上门回收,其他垃圾集中回收运输,统一填埋。三是分类处理,重点是建立科学高效的厨余垃圾处理系统,根据厨余垃圾的数量、构成、处理成本等因素合理选择沼气池、堆肥、专用处理设备等处理方式。垃圾分类和处理,需要各方面共同参与和支持,村委会要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创造条件,提高农村居民的参与积极性,县镇政府要在资金、处理技术、设备采购等方面给予支持。 (六)加强宣传提高村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据问卷调查,有66.0%的农村居民认为村民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环境意识是实现环境卫生整洁的重要因素。针对不良卫生习惯采取有针对性的宣传,提高环境保护的自觉性。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利用村民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改变农村居民乱扔垃圾、焚烧垃圾、乱堆杂物、乱排污水等影响环境的不良行为。村委会、共青、妇联等团体可经常组织党团员、志愿者开展卫生清洁行动,积极发动广大村民参与,通过人人出力美化环境的具体行动,营造爱护环境、改善环境珍惜环境的良好氛围。二是奖惩结合。制定村规村约,让百姓有一个自我约束、自愿遵守的卫生行为规范,规定奖惩措施,对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通报、惩戒。组织开展庭园绿化好、环境整洁美的评选活动,对先进农户挂牌表彰。三是典型示范。把部分自然村建成美丽宜居样板示范区,通过示范带动,激发村民保护环境,提升居住品质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党员、村干部要率先垂范,在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和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上走在前列 。 课题负责人:戴建林 (浙江调查总队综合处) 课题组成员:浙江调查总队综合处 余杭调查队 永嘉调查队 桐乡调查队 安吉调查队 上虞调查队 温岭调查队 主要执笔人:戴建林 葛小娥 朱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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