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南宋知名的爱国诗人,辛弃疾始终把洗雪国耻、收复失地作为毕生事业和梦想,并且付诸于文学创作中。辛弃疾的代表作《永遇乐》中“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一句,更是将他一生的志向体现得淋漓尽致。 更重要的是,辛弃疾的这番壮志豪情并非纸上谈兵,他虽以诗词闻名于世,但若是论起上阵杀敌、运筹帷幄,辛弃疾也毫不逊色。 在辛弃疾21岁那年,曾有过一次轰轰烈烈的壮举。 1161年,金主完颜亮大举南侵,汉族人民不堪金军压榨,奋起反抗。年仅21岁的辛弃疾聚集了两千人,参加了由耿京领导的一支起义军,并担任掌书记。后来,完颜亮被部下所杀,金军随即向北撤退,辛弃疾奉命南下与南宋朝廷联络。 归来途中,辛弃疾听到耿京被叛徒张安国所杀、义军溃散的消息,便率领五十多人直冲对方的万人大营,在一片混战中生擒了张安国,随后快马加鞭,一路闯关南下,把叛徒擒拿带回建康,交给南宋朝廷处决。 消息传出之后,可谓是平地响起一声惊雷,时人对辛弃疾赞誉有加,评价称其“壮声英概,懦士为之兴起!” 然而,这位铁骨铮铮、至死不忘“杀贼”的爱国诗人,却留下一首《清平乐·村居》,尽显儿女情长。 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 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最喜小儿亡赖,溪头卧剥莲蓬。 山野之中的草屋虽然简陋了些,但看着溪边碧绿的小草,听着半醉的吴地方言,打量着普通农家的生活,觉得竟也十分美好。看,那家的大儿子在溪东边的豆田除草,二儿子正忙于编织鸡笼,而最受宠爱的小儿子,此时正横卧在溪头的草丛,剥着刚摘下的莲蓬。 在辛弃疾的笔下,五口之家其乐融融的天伦之乐淋漓尽致地展现在我们面前,而隐藏在这首词中的儿女情长,也让这位爱国诗人的形象更加丰富饱满了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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