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祝家庄战役的性质

 CCAVSB 2018-03-27

 

 

安立志



 

晁盖上山特别是晁宋体制确立之后直到被朝廷招安,梁山曾发动了多次战争,这些战争大都是针对官府的,比如高唐州、青州、华州、大名府等战役,但有两次例外,比如祝家庄、曾头市,就不是官府。

 

祝家庄位于郓州地面,距梁山泊不远.只是一个地主庄园。在《水浒传》中有几个这样的地主庄园,比如史家庄、刘家庄、曾头市等。据说,中国古代有“皇权不下县,县下皆自治”的说法,当时的基层政权实行乡绅自治体制,不像现在“支部建在连上”,乡镇一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一应俱全,就是乡村也是党支书、村主任二龙治水。这些治理乡村事务的乡绅们是泛指,有的是族群兴旺的族长,有的是德高望重的乡绅,有的是财大气粗的财主,有的是结连官府的豪强。乡村事务的治理,主要是保境安民,排解纠纷等事。

 

这样的地主庄园很不一样,根据自身情况,有的建立了武装,有的没有武装。这种武装大抵相当于民兵组织或地方保安,规模大一点、力量强一点的,大概与民团差不多。地方上建立和训练武装,主要目的是防范土匪强盗的侵扰,保护乡民的安全与财产。书中的事实说明,乡村有没有这样的武装,情况大不一样,刘家庄没有武装,刘太公的女儿就被桃花山的土匪——小霸王周通逼婚(第四回)。史家庄虽没有武装,由于史太公的儿子九纹龙史进武艺高超,少华山的土匪才不敢小觑(第一回)。祝家庄由于距梁山泊贼人的巢穴不远,他们具有建立武装的高度必要性与强烈紧迫性。

 

祝家庄的武装很有典型性。一是有一批强有力的武装骨干,比如,祝家庄有“祝氏三杰”,还有一位有万夫不当之勇的铁棒教师栾廷玉。曾头市与祝家庄很相像,他那里有“曾家五虎”,且有一位更厉害的家庭教师史文恭。二是充分利用当地的地理条件。祝家庄位于独龙岗下,路径曲折多杂,四下湾环相似,这种盘陀路给宋江的第一次攻势造成了重大损失。三是户籍乡民实行全民皆兵。祝家庄几千人家,家家配备刀枪,只要有令传来,人人前往策应。加之乡民具有保土安民的责任感以及熟悉地理环境的有利条件,往往较之官军更有战斗力。四是建立友邻乡镇的统一战线。祝家庄与扈家庄、李家庄还签订了共保契约,建立了攻防联盟,形成了相互支持、相互借重的犄角之势(第四十六回)。

 

祝家庄与梁山泊既无瓜葛,也无仇恨。他们之间的关系,有点近似《林海雪原》中的夹皮沟与威虎山。在北宋朝廷治下,祝家庄这样的乡村庄园是当时社会的自然状态与合法存在,而梁山众人则是反叛朝廷、危害社会的非法武装。在历代朝廷眼里,梁山泊这样的山头都被视为土匪强盗,都属于社会的动乱因素与治安毒瘤。对于梁山这样的盗匪,如果说朝廷的职责是剿灭的话,那么,乡村只能立足于防范了。正因如此,祝家庄建立和扩大武装的目的,是因“此间离梁山泊不远,只恐那贼人来借粮”。而宋江发动战争的目的,也是为了抢掠祝家庄的粮食,“以供山寨之用”。因此,在当地村民眼里,宋江攻打祝家庄与“土匪下山”、“鬼子进村”没有什么两样,大概与座山雕袭击夹皮沟差不多。

 

宋江上梁山时,一路上招兵买马、招降纳叛,加上晁盖旧部,梁山人马已经很成规模。这样一支土匪武装,既不经商,又不种田,没有任何生产功能,他们的供给来源只能依靠打家劫舍、攻城掠寨。发动战争的理由很简单。祝家庄战役是由一个虽非梁山好汉而冒充梁山好汉的偷鸡贼(时迁)所触发(第四十五回),而曾头市战役则是由一个并非梁山好汉而讨好梁山好汉的盗马贼(段景住)所引起(第六十回)。如同“九一八事变”肇端于“柳条湖爆炸”,“卢沟桥事变”起因于“宛平城寻人”,战争借口都是人制造的。由此可见,这种战争本来是不可避免的,即使不打祝家庄,也会打曾头市。而祝家庄战役是宋江上山之后发动的第一场战争。

 

宋江在祝家庄的战事初起时极其不利,一路损兵折将,被俘七员大将(曾头市战役竟然导致梁山第二代领导核心晁盖的丧命),这些损失在梁山与官军的作战史上是从来不曾有过的。虽然后来成功瓦解了祝、扈、李三家的攻防联盟,又依靠孙立的里应外合,终于打破了祝家庄。但战争的结果是极其悲惨的,祝、扈两家(除扈成外)被满门抄斩,祝家庄的金银财宝、牛羊骡马被劫掠一空。祝家庄的粮食被抢走五十万石,可谓战果辉煌。“宋江与吴用商议”本来要实行“祝家庄大屠杀”,“要把这祝家庄村坊洗荡了”,只为一位老人在不明所以的情况下曾为石秀指路,才使全村百姓逃过了即将“屠村”的浩劫(第四十九回)。由此可见,这场战役无论如何也看不出梁山好汉的忠肝义胆、替天行道,不仅不是杀富济贫,而且是残民以逞,然而,即使如此,宋江却说这是“与你村中除害”。

 

2012年《杂文月刊》第9期(上)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