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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你不手软,我们何必要心慈?

 临川饮冰 2018-03-28



蓝色光标,亚洲最大公关公司。


然而,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01 


年轻人,你还是太年轻


该部“暴力裁员”职场反转连续剧的大概经过如下:


1.领导劝退员工,未果,HR劝退员工,称其考勤有问题;

2.3月14日,该员工公众号「有点自我」发文曝光公司暴力“裁员”;

3.3月15日,该员工删除公众号文章,双方达成协商共识,公司承诺妥善处理;

4.同一天,公司老板内部公开信中指责员工不专业,指责其不实描述;

5.3月22日,员工被直接干掉,没有拿到任何赔偿。

6.3月23日,员工声明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到底;


吃瓜群众本以为事情在3.15就落下帷幕,没想剧情如此跌宕起伏,公司硬的不行,换软的,员工妥协后删除文章,公司立马反悔,没有履行谈判承诺,直接辞退,一分钱都不给,滚蛋走人。


区区几万块钱都不肯出,是资金链有啥问题吗?


这部年度职场维权大戏,对我们有什么启示?



02


面对职场欺凌,勇敢说“不!”



去年年底中兴网信主管坠楼事件曾经引起轩然大波,逝者已去,不多评。


可以确定的是中兴网信和欧先生之间的纠纷都不能称作“裁员”。


《劳动合同法》规定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占总人数的10%以上的,需要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所以,中兴的纠纷不是“裁员”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提出的N+1也不是法律规定,双方协商即可。


欧先生只需要说,“我不同意!”不签字,劳动合同依旧履行。


还可以申请休假,找个好下家再协商,公司敢动暴力解除,再去劳动仲裁。


在裁员问题上,外企这几年做的都算有业界良心,最差都能给N+1, 还有N+2/3/4的情况。


反而是民企,需要你的时候谈梦想,不需要就一脚踢开。大哥,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蓝色光标的员工面临的被辞职的情况其实在现在职场是很常见的现象。企业面临竞争压力,业务改革,总要有所阵痛,但这不是不给钱就把人清理出去的理由,想做“壮士”却不“断腕”?


每个人都可能经历此类事件,不清楚法律,不想把事情搞大,选择忍气吞声,辞职走人。希望借此事件,有更多人能聪明地捍卫自己的权益。


劳动法第39条,明确以下6种情况,企业能够不花钱辞退员工,分别是:


  •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企业方最喜欢使用的是:


  •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第一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很多人都误以为试用期只要老板说,你没过试用期,就必须走。


其实法律并没有规定试用期只要企业方说你不行,你就得拍屁股走人。


小方曾经找我咨询说,“我试用期还有3天,老板说你辞职吧,没通过试用期。”


我告诉小方就不要辞职。后来,她莫名其妙就过了试用期。


让你辞职离开的情况,都是公司没办法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只要你自己提出辞职,就万事大吉。GAME OVER.

面对所有人让你自己提辞职的不给钱的要求,请勇敢说“不”。

说“不” ,就有机会获得合法的赔偿。


证明一个人不符合录用条件并不容易操作。


企业方要有当时录用你的任职资格文件,所谓任职资格就是当初招聘时候的录用条件,比如:英语四级,本科学历,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等等。


一来,很多企业都未必保留该记录,二来,保留记录的前提下还要证明你不符合。


当然,如果发现你的学历证书是假的,那么不好意思,直接走人。


总之,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不容易被证明,所以才有很多人在试用期被迫辞职。



第二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这是企业最喜欢用的,尤其是考勤和旷工相关规定。


我的朋友Alex做IT经理,公司去年业务不好,突然发通知把他开除了,理由是多次迟到,严重违反员工手册,而且一分钱都没给,“暴力裁员”。


Alex极其不爽,tmd公司需要我的时候加班加点,我都没有怨言,不需要了就一脚踢开,真的气爆炸了。


他第一时间联系律师走仲裁渠道,虽然根据考勤记录迟到多次,但是作为IT很多时间他都是半夜干活,服务器运营时间都是非工作时间,Alex保留了各种加班的证据。


仲裁判定以迟到理由开除不合理,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2n。


Alex作为老员工拿到将近20万赔偿金。公司当初如果和他友好协商,给人家找工作的时间,补偿10万也就差不多,一分钱都不给只能走法律流程。


现在公司想把谁干掉就翻翻员工手册,能套哪条算哪条,但是大部分公司的员工手册公示流程都是缺失的。


即便有关严重违纪的规定都写在员工手册里面,该手册生效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要向全体员工公示,而且每个员工要签字确认。

所以,很多时候企业说你严重违纪,依然会让你主动辞职或者协商解除,那是因为企业方没有把握走仲裁程序。

说到仲裁,也别怕,目前的形势依然偏向弱势方劳动者。

我身边的90%仲裁案子都是员工获胜。

遇事不怕事,对于任何劝退不给钱的情况坚决说不!钱给不到位的情况,就继续说不啊!


钱给到位,拿钱走人,花钱办事,天经地义,何况有劳动法保驾护航。



03


客观面对,保持自信


前几天还收到读者留言说:

“菲凡姐,我工作认真负责,最近三年绩效都是A, 公司架构调整,我被开除了,理由是我性格不好,客户反馈说我沟通有问题,我好痛苦,没有自信了,为什么好好工作得来这样的结果,怎么办啊?”

其实很多人因为被公司莫名干掉而不知所措,甚至会怀疑人生,自信心受到极大的打击。


我想告诉大家,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怀疑自己,可以找朋友疏通情绪,另外回想自己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梳理自己的能力,做到中立客观。


因为很多企业把你干掉,明明都是企业自身原因,比如:新业务线不靠谱,新领导搞政治斗争换一批自己人,或者老板资金紧张,业务缩水,拍脑袋招人等等诸多,总之就是和你无关。

很多情况,你根本没做错任何事情。

企业不过就是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逼你离开而已。一定要,保持客观,保持自信!


换个地方,老子又是一条好汉啊,企业如此无情,你也别再留恋,赶紧翻篇。



04


时刻准备离开


对企业暴力裁员勇敢说“不”的前提是要有准备充分,保留证据。


发现风向不对,以最快时间完成以下动作:


1. 备份相关工作信息(不要窃取公司机密,不然真的是直接解雇);

2. 备份考勤记录;

3. 保存和主管以及HR的邮件,微信,电话记录;

4. 录音关键谈话;

5. 备份加班记录;

6. 留存工资和奖金信息;

7. 删除邮箱和电脑中所有与工作无关信息。


在你准备和公司撕逼的时候,你的电脑,邮箱和门卡随时都会被收回和禁止。手里有完美的证据链才有谈判和维权的筹码。



05 


这次,请不要心慈手软


很多人都说这个维权的小朋友在公关圈肯定混不下去了,这么能搞事情,我看未必。


因为年轻你发文维权,因为年轻你删除文章。相信很多人都会和你说,“年轻人算了吧,被欺负习惯就好了,职场就是这样的,你又何必呢?”


我想说,我欣赏你的勇气,文笔和善良,希望你这次能顶住压力,一路向前,公司对你不手软,我们何必要心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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