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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台长江大保护行动方案 深入实施九大行动减轻污染

 hbct027 2018-03-28

  湖北省委、省政府日前印发《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深入实施森林生态修复、湖泊湿地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业污染防治和产业园区绿色改造、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农业和农村污染治理、江河湖库水质提升、重金属及磷污染治理、水上污染综合治理九大行动,力争通过3~5年努力,推动湖北长江大保护取得更大实效。

  根据《方案》,湖北省将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30万亩,完成人工造林400万亩,封山育林200万亩,新增天然林保护面积4983万亩。鼓励各地划建市州级、县级自然保护区(小区),对全省长江中游区域13个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66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捕。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内新建重化工及造纸项目,严控在长江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确保全省乡镇按期全面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2017年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关闭搬迁到位,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建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72%以上。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全面推动四级河湖长制。

  湖北省长江办负责人表示,九大行动的内涵“增加的是修复,减少的是污染”。下一步,湖北将进一步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题,持之以恒做好长江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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